闫明朝这句话,仿若时光机,让应见幸穿梭回到五岁那年暑假。
彼时,闫明朝拿着奥特曼在巷子里玩耍,结果被一群小朋友合伙抢了去。
他比划着奥特曼变身的动作,恐吓他们:“快把奥特曼还给我,不然我变成奥特曼打死你们!”
小朋友纷纷哈哈哈大声嘲笑——
“你变一个给我们看看啊。”
“就是就是。”
“傻子才会相信你可以变成奥特曼。”
“哈哈哈闫明朝是个大傻子。”
……
最后还把他推倒在地上。
闫明朝缓慢站起来,眼睛红红的,却仍努力反驳道:“我才不是傻子,我会变成奥特曼的!”
“我们大家不要跟傻子一起玩。”为首的小朋友说完,狠狠地将奥特曼摔到地上,还连踩了好几脚。
这时候,应见幸拿着扫帚冲出来,扮猪吃老虎般把那群小朋友尽数赶跑。
随后,她捡起地上破损的奥特曼,用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递至闫明朝眼前:“喏,这个给你,你先别哭了,等下回去,让钟蔓姨帮你把奥特曼粘好。”
闫明朝没立马伸手去接,而是弱弱地反问了句:“你相信我可以变成奥特曼吗?”
应见幸扬起的笑容格外天真烂漫,她认真道:“嗯,我相信你。”
闻言,闫明朝的眼睛瞬间蒙上一层光亮,也才伸手接过破损的奥特曼。
应见幸的口吻近乎于哄:“那到时候你变成奥特曼,换你来保护我,好不好?”
闫明朝终于笑了,他重重点头:“好!”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或许是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初遇往往比较美好,所以应见幸对于初遇的印象尤为深刻。
性格使然,她没什么朋友。
她也曾问过为数不多的那几个朋友这个问题——“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得到的答案全然是不记得。
应见幸分别跟她们描述初遇的场景,后面又无意间提及相应的话题,结果她们的回答依然是不记得。
她其实非常讨厌这样。
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所有人都在往前走,只有你一个人留在过去一样。
很不好受。
身体的恶劣因子骤然间疯狂滋生,以至于应见幸不受控。
她侧过头仰起,直视闫明朝,语气漠然:“我不记得了。”
听到应见幸的答案,闫明朝唇角勾起,轻声道:“没关系。”
纵然闫明朝笑了笑,但应见幸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他眼底那一晃而过的失落,内心莫名涌现几丝隐秘的快感。
“我记得就好。”闫明朝说完后半句话。
于是愧疚感反之取代隐秘的快感,在应见幸内心迅速蔓延开来,她顿时有些后悔自己言出口的答案。
这茬的缘故,萦绕在他们之间的气氛,陡然变得怪异起来。
闫明朝主动破冰,他说:“快看,落日将下。”
应见幸的目光顺势望向那轮太阳渐渐向西下沉,直至彻底消失在眼前。
此刻,连接沙滩外围那条公路的路灯陆续亮起,给逐渐漆黑的海边投射些许光亮。
两个人走到搁置鞋子的那小块空地,也才发现有个小男孩不停地捧起沙子放进他们的鞋里。
被抓包后,小男孩心虚极了。
闫明朝蹲下来,温声问他:“小朋友,为什么要往哥哥姐姐的鞋里扔沙子?”
小男孩双手互搅,低声道:“……因,因为……好玩。”
与此同时,小男孩的妈妈来了,她拉过小男孩,道:“快跟哥哥姐姐说对不起。”
小男孩照做:“哥哥姐姐,对不起。”
小男孩妈妈又对着闫明朝和应见幸,面露歉意:“不好意思啊,小孩子比较贪玩,是我没看住他,实在是不好意思。”
“没事。”闫明朝礼貌性微笑:“小孩子嘛,能理解的。”
“谢谢啊。”小男孩妈妈再次和小男孩说:“跟哥哥姐姐说再见。”
小男孩乖乖听话:“哥哥姐姐再见。”
闫明朝也挥了挥手:“再见。”
待小男孩他们离开,应见幸与闫明朝各自将鞋里的沙子倒干净,旋即穿好。
然后他们迈步走出七彩湾,沿着公路,并肩徐徐而行。
途经一家街边烧烤摊。
肉串被炭火烤得滋滋作响,香气扑面袭来。
闫明朝适时问道:“要不要吃烧烤?”
应见幸点头:“可以。”
下一刻,两人拐进烧烤摊。
闫明朝拿了个铁盘,盯着大冰箱里的食材,询问应见幸:“你想吃什么?”
应见幸站在一旁,她想都没想,下意识回道:“都行。”
闫明朝又问:“你有没有特别想吃的?”
重复相似的问题,宛若一把钥匙,开启了应见幸记忆的闸门。
之前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她们起初也会问她想吃什么,可当自己真正说出想吃什么的刹那,她们就会说——
“哎呀,这个不好吃,我们吃那个吧。”
“你喜欢吃这个啊,我们换另外一个好不好。”
“其实我也就那么客套一说,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吧。”
……
久而久之。
有人再问起应见幸想吃什么时,她的回答就变成了“都行”、“都可以”、“随便”。
须臾,应见幸习惯性违心地摇了摇头。
见状,闫明朝丝毫不意外,他拿了串青椒,问:“这个吃吗?”
应见幸点点头。
如此,闫明朝拿了好几串青椒放到铁盘里,随即又拿起一串鱿鱼,问:“这个呢?”
看到应见幸点头,他就继续拿了好几串鱿鱼放进铁盘。
接着,闫明朝拿起一串彩椒羊肉,问:“那这个呢?”
应见幸迟疑两秒,说:“可以。”
故而他把羊肉串放回原位。
……
就这样,他们拿完食材,挑了个露天空位落座。
坐下来没多久,似是想起点什么,闫明朝开口问:“你想喝什么饮料吗?”
默了几秒,应见幸回道:“都行。”
“好。”语毕,闫明朝起身走进店里。
大概三四分钟,闫明朝回来了,他径直移步到应见幸左侧,把手机递给她,“你看下你想喝什么。”
应见幸接过手机,视线停留在屏幕上,她看着图片里的瓶瓶罐罐,怔愣过后,心底犹如一口干涸已久的枯井,倏然被慢慢注入泉水。
迟迟得不到回答,闫明朝还是绕有耐心地等待。
许久,应见幸用食指指了指图片中那个粉红色的瓶罐,嗓音微低:“这个吧。”
“没问题。”
闫明朝重新折返回店里。
这次,他很快拿完两瓶饮料就出来。
闫明朝坐下来,单手轻松开完其中一瓶,帮忙插进吸管后,推至应见幸那边的桌面。
她道完谢,开始就着吸管喝。
桃子味的气泡水,冰冰凉凉,极其爽口。
少顷,阵阵清风裹挟着闫明朝的声音,穿进应见幸的耳朵里。
他问:“你知道一个关于兔子妮妮和狐狸蓓蓓的儿童故事吗?”
那个儿童故事的名字叫《为什么不能说谎》。
应见幸小时候有读过。
安静半响,她如实地点了点头。
闫明朝尽收眼底,继续道:“所以,我们喜欢吃什么就要说什么,喜欢喝什么也要说什么。”
“不然鼻子就会变长。”
应见幸抬眸,定定地看向对方。
他那双深邃的眼睛,在此刻尤为真诚。
还没来得及给予回应,突然“砰”的一声。
应见幸本能地循声望去,一簇簇五颜六色的火光在夜空乍现,犹如宇宙洒落人间的星星。
紧接着仿佛电影放映那般,显示无人机表演求婚的场景,极其壮观,也甚是浪漫。
虽然话题被打岔过去,但完事后,应见幸还是莫名冒出一句:“知道了。”
恰巧服务员上餐。
他放置好餐盘,说完请慢用,便进店去忙其他的事情。
话题就此揭过。
闫明朝拿了个小碟,又拿了其中几串烧烤,用公筷将其撸进碟子里,旋即递给应见幸。
应见幸正吃着鱿鱼串,迟疑数秒,她伸手接过。
目视着碟子里稍稍发黑的长条绿菜,应见幸隐隐有种预感。
于是,她撕了双一次性筷子,夹起来吃。
果不其然是香菜。
应见幸又瞄了闫明朝几眼,她心底的枯井仿佛被注入更多的泉水。
“喜欢吃吗?”闫明朝问。
应见幸依然无法坦然说出那两个字,但她也没再违心否认,而是不大自然地“嗯”了一声。
“好,我记住了。”
“……谢谢。”
吃完烧烤,两个人朝着附近地铁口的方向步行,搭乘一班没那么拥挤的地铁回去。
晚上洗漱完毕,应见幸躺在柔软的床铺。
她打开手机相册,从今天拍的那些落日照片当中挑选出三张,发了个朋友圈。
——【跌进温柔~~】
闫明朝又是第一个给她点赞。
文中出现的儿童故事《为什么不能说慌》,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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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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