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承天之佑,诸事顺意。”

夜色之下屋檐长街落霜,一人提着灯笼,步履匆匆。孟冬十月,京城萧瑟,唯剩灯纸上的一行小字依稀摇晃。

这人一路闷着头,抵着寒气行至侯爷府侧门,眼看四下无人,抬手,砰砰叩了两下。

不久,府内有了些许动静。

小厮揉着眼睛,脚步声愈近,骂骂咧咧从内开了门。等看清来人,小厮面色一惊,忙弓起身子接过灯笼,挤出谄媚的笑:“念哥儿,今日怎么晚归了?”

来人没回答,目光闪躲,搓搓冻红的手:“小侯爷呢?”

“还在祠堂罚跪呢。”小厮关好门,一回头,眼看着昭念已经离了抱厦,朝着宝瓶门洞去了,一副急着回内院的模样。

“算上今夜,已是罚跪第三日了。”小厮快走几步跟上,提灯引路,话里满是忧虑:“祠堂那么冷,蒲团跪着硬,吃食也不好……小侯爷金尊玉贵,身子怎么受得住?”

昭念喉结微动,裹紧了外袍,掩下做贼心虚的神色,淡定问:“侯爷如今还在气头上?”

“是,晚膳都没用,夫人也哭了好几回。”小厮叹了口气,低声嘀咕:“说到底,不就是少爷学堂上用火折子把先生胡子烧了么?区区几根老毛,也值得这般兴师问罪……”

昭念喉头微哽,半天憋出一句:“休得胡言。”

小厮讪讪一笑,“不过这个时辰,侯爷和夫人都睡下了,您这是去哪儿了?”

昭念一听问这茬,翻脸撵人,“去去去,瞎打听什么。”

两人在抄手游廊拐角处分道扬镳。

昭念是小侯爷身边伺候的人,打好关系准没错。虽碰了鼻子灰,小厮也不馁,伸个懒腰回去继续站岗。

只是──

小厮暗忖,自进院开始,这昭大哥怎的紧张兮兮,胸膛鼓鼓囊囊,身上……还隐约飘来股烤红薯味?

-

昭念没回堂屋。

他绕了个弯,拐出庭院,趁着夜深三面廊芜无人,鬼鬼祟祟,直奔东边的祠堂跑去。

他个子不高,步伐却快,三两下绕到祠堂后身。窗扇柿蒂锦花纹嵌于四根直棂,夹着光投向檐下一隅青石地砖。那窗纸内正亮着烛,隐约逸散出些许香气来。

“……”没闻见一丝声音。

昭念把灯笼放于廊凳,心中愈发焦急,他立定,抬手敲了敲窗框,唤了声“小侯爷”。

没人应。

于是再敲,力道依旧轻。

待唤第三声时,木窗忽的打开了。

一袭身影现的猝然。扶过底沿的手稍稍那么一撑,便蓦然轻跃,坐上了窗沿。来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双手环臂,背靠在镂空朱红雕花木窗,另一只腿悠悠折下。

风过檐牙,竹篾窗纸哗啦作响,惹得昭念心跟着一紧。

倚靠在窗栏上的,是个十六七的少年。

他身着鸦青色绣金相花对襟袄,宽肩窄腰,一束红丝将乌发拢在头后,灯烛在畔,垂下几缕坠于裘绒,下摆缀着羊脂白玉佩,风一吹,宛如拨了墨画涟漪。

盛气浮华,皆藏于这眉眼之间。

对方搭着膝,正垂眸看向他。

正是他家小公子!

只是这如谪仙般好看的人儿,勾勾手,让他凑近了,压低了声音开口竟是:“没叫人发现吧?”

“没有。”昭念轻轻一笑,“属下办事一向滴水不漏。”

说着,他伸手探进裘皮外袍,从鼓鼓囊囊的怀里掏出个包紧的油纸,热气腾腾。烤红薯的香气霎时扑鼻而来。

“还滚烫着呢。”

昭念掀开油纸,捏住红薯一端,剥开烤焦的外皮,随即露出金黄色的薯肉,轻轻吹了吹,递给小公子。

洛千俞握在掌心抱着,果真烫手。

咬了口香甜的馅儿,没等第二口下肚,眼看着昭念从怀里又掏出几样吃食。

他问:“这是什么?”

“栗子煎。”

“新出锅的?”

“是。”昭念跟着笑:“南街小铺新开的那家,老板加了软酪,白天特意留了一份儿,我一到,他现下的油锅。”

洛千俞接过一尝,果真酥脆粘口,唇齿留香,新奇又好吃,古代人真会做饭。

“公子,咱常去的那家酒楼,我还带了份碧玉糕回来。”包成团的麻筏,塞到小侯爷手心里暖着,“倘若夜里饿了,和红薯一起放在炭火盆边上烤着,直接便能吃。”

“好阿念。”小侯爷心想,古代版哆啦A梦啊。

“公子,手炉还热吗?用不用给您换一个?”

“热着呢。离府前你不是刚送过?”

昭念点点头。可忍不住心想,方才他把碧玉糕递过去时,触到少爷手指冰凉。

祠堂不比卧房,明间就连床帐边都放了围炉,根本冻不着少爷。而祠堂属重地,木制品多,即便深冬也只留了一盏炭火盆。

昭念没由得一阵心疼。

瞧着自家少爷吃东西的模样甚乖,热气染了长睫,惹得人微微眯起眼睛。霜落之际,耳朵连带面颊都红扑扑的,活像个锦玉雕琢的雪团子。

才不似那世人口中的放荡纨绔!如今世道真是人心不古,以讹传讹。

正发着呆,小侯爷却忽的压低声音,凑近了,胳膊肘碰了碰他肩膀,“阿念,我要的东西呢?”

昭念回过神来,心底一沉。

接着,磨磨蹭蹭从怀里掏出两本书,中缝偏薄,书衣下明晃晃分别写着:“风华传”、“玉庭记”。

小侯爷来了精神,问:“里头的主人公,可是我说的那个名字?”

“是,两本都是。”

昭念翕动嘴唇,难掩忧虑之色,只好低声哄着,“公子,这些杂书看看解闷也就罢了,可千万莫让老爷夫人瞧见喽……”

“知道知道。”小侯爷摆摆手,显然是要撵客,“不早了,快去歇息罢。”

接着,小侯爷拽了拽书,发现没拽动。

洛千俞一抬眼,主仆对视,眼看着昭念不仅没松手,还欲言又止的模样,用屁股猜都知晓这人在想什么。

“大胆。”小侯爷沉下脸色,佯怒道:“信不过自家主子?”

昭念连忙解释,“属下无此意!”

“那攥着做什么?”

昭念为难道:“公子,你已经被罚跪三日了,这三日遭了好些罪,吃不好睡不暖,若是再被侯爷发现这书……”

小侯爷蹙起眉梢,无奈:“你若不放心,明个儿清晨过来取便是。”

昭念这才松下口气,立马交了书,快速说:“属下一早便来,公子小心睡过头了。”

“哼。”洛千俞抱着书和吃食跳下窗沿,回到一亩三分地的蒲团,不理他了。

昭念不忍离去,站在后窗左右张望半晌,越看越心软,又想着这样开着窗冷风会灌进祠堂,便赶紧关上,压个严实。

-

洛千俞听着人走远了,吃食搁到一旁,迅速将那两本古书置于蒲团上,依次翻开。

很快,便找到“闻钰”这个名字。

翻着翻着,洛千俞从满心期待到大失所望,这哪里是原著?分明是古代人写的肉香四溢同人小凰文嘛。

早知道一朝会穿越,他看书时就该养成良好习惯,至少每次留意一眼那该死的书名或是作者名,也不至于现在大海捞针!

没错。

眼下的一切……皆来自一本书的内容。

他可不是这个朝代的人,更不是什么金尊玉贵小侯爷。

这是一本万人迷古风朝堂文。古人所写,后被网络改编,连载期销量和人气相当高。

书中主角名叫闻钰,是京城享誉盛名的第一美人。整篇文讲述的便是美人考取功名,却含冤被贬,后阴差阳错初入官场,引起了各方大佬攻们的注意,被觊觎、强制、角逐买股的修罗场故事。

今夜之前,他让昭念在京城各大书铺寻找“主角是闻钰”的原著,也纯粹是碰碰运气。这书究竟是野史还是架空朝代都存在争议,也说不定,此时这本书还没被写出来呢。

按道理,他穿到了极好的人家。

世袭爵位,开国元勋,三代忠良。

父亲身披宫变救驾之功,圣眷正浓,母亲乃国公府之女,诰命在身。如此高官显爵出身,从小被视若珍宝的贵子,便是嫡长子洛千俞。

这是穿书者们烧穿了高香都求不得的神仙开局。

可偏偏,他也是书中美人受的狂热追求者、稳居榜单名列前茅的热门买股攻之一!

按照原著中所写,洛千俞自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与皇帝一同长大,是被捧在心尖上养着的金疙瘩。

如此,人也被养坏了。前朝那场载入史册的宫变距今已过三年,江山易主,在这之后他更长成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喝花酒,逛戏楼,骑马闯闹市……洛侯之子骄纵成性,嚣张跋扈在京城里倒是出了名的。

而这个恣肆骄横、不可一世的贵家世子,竟偏偏对那京城第一美人动了情。后期敛了心性,尽管经常不做人事,却难得是个专情不渝的。

所以意外的,他和闻钰的CP粉并不少。除去痴情这点,读者喜欢书中作者对小侯爷毫不吝啬的容貌赞美,以及众多买股攻中独一份儿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心性。

甚至,他在贴吧和各大同人网站还有粉丝应援口号,所谓:

“折扇欲语还休,千遇不如一俞。”

洛千俞在蒲团上翻了个面,外袍垫在身下,一边仰躺,又举起那摇摇欲坠的书本来,二郎腿轻翘。

他的缺陷也尤为致命。

虽家世显赫,小侯爷在竞争者中却没什么优势,他娇生惯养,武力值不够,提笔写的诗文更是让国师默了又一默。说难听了,就是个皮囊漂亮的花架子。

这也多少奠定了小侯爷后期下场凄惨的结局,按照书中所写──他被其他攻一招撂倒,两根手指就废了腿。

自此,灵气傲骨荡然无存。

书页覆上面庞,小公子没绷住,脑中狂风呼啸。

居然用两根手指就让他成了残废……这天杀的狗作者,不谈别的,生理角度上这设定合理吗?用的究竟是哪两根,大拇指和食指?

还是食指和中指!?

这小侯爷得嫩成什么样?

洛千俞将书扔到一旁,心中郁着飘飘愁云,遂闭目养神。他想,今后的日子是否依照那本书中剧情发展还有待证实,但首先……必须改了这身娇弱身骨。

起码别真被人家两根手指废了腿,丢人。

洛千俞将那柄精致鎏金手炉置于怀中,余温尚热,外袍盖身,身旁是花纹浮雕的火盆儿,炭火正旺,焰星跳跃,方便熏着吃食。

木炭掀滚,偶尔发出噼啪声响,与淡淡檀香混杂,有些催眠。

他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再睁眼时,洛千俞听到远处打更声。不久,祠堂外灯笼闪过,下人们开始忙碌,他瞥见烛火摇曳,而窗外月挂中天。

天还黑着呢。

刚寅时,他爹就要起床上早朝了。

洛千俞予以深深同情。翻了个身,刚欲继续睡下,却忽闻女人哭声,夹杂痛骂,听不真切。窗外提灯走过的下人们低声耳语:小侯爷跪了三日,孙夫人便哭闹了三日。

洛千俞猛的坐起身,睡意全无。

照这个架势,不多会儿闹到祠堂,保不齐来个突击检查。

书!连带只剩皮的烤红薯和栗子煎碧玉糕的油纸,统统藏好了,才坐回垫子,姿势标准地跪好。

暗暗思量,又觉太假。于是将头轻靠蒲团,俯下身趴好,假装是跪着睡着了。只是,那垫子太软太滑,一个不留神滑下蒲团,膝盖便直接跪上了冷硬地面。

洛千俞一咬牙,疼得轻吸了口气。

约莫过去半个时辰,果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直奔主堂而来。

洛千俞怕被看出端倪,姿势未动。待那人走到近前,蹲下身,似在仔细瞧他。

正犹豫着是否顺势而醒,忽然,自己袖中冷掉的手炉被抽了出去。怔神间,便被换了一柄滚热手炉,左袖手炉也被安置,就连怀里都被塞了新灌的汤婆子。

热意很快透过中单,沿着夹衣暖进肌理,攒了一夜的寒气瞬时被驱散开来,舒适的打紧。

手指细润无茧,动作细致轻柔,又生怕将他吵醒,况且这个时辰能到访祠堂的……想必这是他的母亲,孙夫人。

下一刻,自己的衣袖被极轻地卷起,露出白皙如玉的前臂,再朝上卷,肘处已磨得泛红。

“为娘的心肝呦…”

孙夫人抹着眼泪,一边拿出备好的竹罐,蘸了药膏,小心翼翼涂抹在红肿处。

耳边是压低了的啜泣声。

洛千俞身形略僵,他穿书前,母亲离世早,如此细致关怀于他来说到底陌生。竟有些不知所措。

抹了两个胳膊肘,孙氏又掀开锦袍,卷起裤管,将小腿露了出来。再往上卷……就是膝盖了。

洛千俞心道不好。

这三日没少偷懒,真正老老实实罚跪的时辰撑死都超不过一日,捅了这么大篓子,态度端正与否,不在于巧舌如簧,倒是很大程度上反映在膝盖上,恐怕要露馅。

果然,双膝一露,身旁妇人动作随之凝滞。

下一刻,却听到孙氏倒吸口凉气的声音。

“日你个杀千刀的!!”

这一声高亢清透,震耳欲聋,有穿云裂石之势,余音绕梁而不绝。

洛千俞浑身一震,如何再也装睡不下去了。

他撑起身子,转头望去,发现孙夫人已然大刀阔斧冲出堂厅。携着一股凌厉风声,气势汹汹。

洛千俞心下愕然,下意识看向双膝,不看则已,这一看,连自己都跟着怔住。不知是那一日之功,还是方才磕了那么一下,自己没觉得受罪,此刻皮肉竟红得厉害,愈有肿涨青紫之势。

这次,远处主屋的争吵声响破云霄,下人们噤若寒蝉。

不久,孙氏折返祠堂,这次身边跟了几名小厮丫鬟,还有昭念。

“快,将你家公子扶起来!”孙氏命道。

昭念先蹲下了身,扶少爷起身时,却被捏了手心,对方朝他使了使眼色。

昭念心下了然,朝他眨眼,示意明白了。

待两名下人搀扶着小侯爷出了祠堂,昭念没急着走,在祠堂角落里翻找起来,后察觉不对,重新回到罚跪的位置。

──原来是藏在了蒲团之下。

昭念把书塞入怀内,连带着油纸也一并处理了。

-

主屋内。

洛千俞坐在梅花傲雪雕纹圈椅上,打了个哈欠,裤管卷着,任由侯爷背着手,与孙氏一起盯着他膝处看。

老妈子头上滚汗,忙不迭解释,“夫人嘱咐过的,老婢怎会怠慢少爷?那可是府里最软最厚的蒲团,特意缝了三层垫子。”说的绘声绘色煞有其事的,还特地配合竖了三根手指。

……

“没用的东西。”老侯爷脸色不甚好看,直起身,僵硬侧过了脸,训斥道:“才跪了多久,腿肿成这样,以后如何成事。”

孙夫人哭道:“老爷,你怎如此狠心?我儿自幼金尊玉贵,何曾受过这般苦楚?皮肉嫩些,又不是坏事,岂成了他的过错!”

“并非坏事?这难不成是好事?你倒是说说,究竟好在了哪里!”

洛千俞听得脸都烧起来了。

他抿着唇畔,臊的一言不发,低头盯着鞋尖,心想这哪是维护,简直他娘的二次公开处刑。

孙氏命丫鬟呈来一碗热姜汤,这时到了,她无心恋战,小心端过,催着洛千俞趁热喝了大半,驱逐寒气。

孙夫人揉着小侯爷肩头的狐裘毛领,安抚似的向下搓搓肱臂,帕子拭去他额角细汗,心疼道:“乖乖,东郎桥外的鼓楼集市后日便开了,你不是一直惦记着想去?这两日趁着学堂告了假,尽兴玩玩才是。”

“马上就要会试了,还想着玩!”

孙夫人挺直脊梁,“会试就不准我儿喘口气?你这几日-逼他罚跪,逼他反省,横竖又耽误了千俞多少用功的时辰!”

老侯爷手指洛千俞,气得直哆嗦:“我耽误他?明明是他自己不思进取自甘堕落!在学堂玩火折子玩到人家国子监祭酒身上,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简直是大逆不道!都是你平日里惯的……”

眼看着零星唾沫飞溅而来,洛千俞不动声色往后退了退,被吵得头疼。

谁能想到外头看上去高贵严雅风华亮丽的侯爷府,内里却如寻常人家般鸡飞狗跳、津沫横飞,甚至更甚。

恰逢此时,小厮进来传话:“老爷,马车备好了。”

这声打断来的恰到好处。

老侯爷掸了外袍,铁青着脸唤人系带。

他人高马大,体魄强健,祖上三辈皆是如此。想想自己年轻时,随父征战沙场,大杀四方,魁梧英勇之姿如入无人之境。竟不知自己是怎么生出如此娇贵又皮肉细嫩的孩子?

忍不住又瞥了眼洛千俞红得厉害的小腿和膝盖,有愈渐青紫之势。终究还是放缓眉梢,叹了口气,冷着语调:“肿了就去敷药,留在这儿做甚?”

这显然是松了口。

公子不用再罚跪了!

原本是要罚五日的,现在改成了三日,甚至还能赶得上后天的鼓楼夜市儿。

昭念面色涌上欣喜,忙从一旁倾身扶起小公子,却见小侯爷身子僵在原地,不仅未动,似是愣了神。

等等,东郎桥、鼓楼集市……

刚才孙夫人说的,可是东郎桥的那场灯会?

熟悉的名字一拼凑,倒勾起了他看原著时的记忆,思绪流转,洛千俞心上骇然,霎时警铃大作。

大名鼎鼎的夜市剧情这就来了?

此时书中剧情刚进行到5%,闻钰已离开京城三年,此番为母寻医,遂偷偷返京,没想到才不久便遇见了书中第一个关键人物──也就是他。

“小侯爷骑马闯夜市”作为书中令读者们津津乐道反复回味的经典剧情之一,奠定了洛千俞在众多竞争者当中的特殊地位。

他是全书第一位出场的攻。

那么后日夜晚,便是他和书中的万人迷美人受闻钰在夜市的初次相遇!

自此往后,他吃尽爱情的苦,乃至牵连本家,背后无人,最后落得个身心皆残、客死他乡的好下场?

小侯爷忽觉头皮突突直跳,好似一盆冷水从头浇到了脚,百骸皆寒。

原以为一朝穿越,怎么还能再潇洒两年,结果这么快就开始走剧情了?

不行。

他得自救。

只是,如何保证自己绝无任何机会与主角闻钰初遇?唯恐原著不可抗力,变故多生,若想未焚徒薪,恐怕他要有一个‘两日内绝对无法离开府邸’的理由。

老侯爷洛镇川吐出口浊气,神绪顺畅些许,终究涌出了点儿心疼懊悔。他正了正衣襟,着一身深蓝色麒麟踏云盘领右衽袍,头戴进贤冠,由着侍从系好革带,穿戴整齐。

却听身后扑通一声。动静不小,引其回首。

一众诧异目光下。

洛千俞跪下,头磕上青石板,动作很是丝滑:“爹,昨夜我在祠堂通宵看完了两本凰书。”

“您有种再罚我两日罢。”

一晃两年没开文了,这次是古耽![让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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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冷爹系美人攻x矜贵纨绔穿书受

*有万人迷属性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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