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你忘了我吧

听说癌细胞扩散到脑补之后会引起失忆。

朗皓星在那一次昏迷苏醒之后,

好像就…失忆了?

好像忘记荀归了。

睁开眼睛之后,眼神一片茫然。

于是就有了以下的一番对话。

“你是谁?”

“我是你的女朋友呀!”

“啊!这么漂亮的女生会是我的女朋友?

“那你看上我什么了?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什么理由?你问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是真的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喜欢你所有的样子。喜欢你愿意笑着问我这个问题。”

“我叫荀归,荀子的荀,归来的归,你好,朗皓星,很高兴认识你。”

荀归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

时隔许久十多年,

再一次做这个自我介绍的时候,

明明心里很高兴,

真的很高兴,但声音却是有些沙哑和呜咽的,

眼睛里也抑制不住要涌出眼泪来。

于是她忍不住,又说了一遍。

“我叫荀归,荀子的荀,归来的归,你好,朗皓星,很高兴认识你。”

“能够遇到你,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朗皓星撒谎了,虽然他当时先是头疼欲裂随后脑袋又晕乎乎的,

但是忘记荀归,忘记之前的一切也当然还是绝对不可能的。

和她有关的事情,他会带着来也一定会带着走的。

所以,以上不过是他的“好演技”,

他呀,好像不仅可以成为一个好歌手,还能成为一个好演员呢。

但荀归信了,信了他的“邪”,

以为他当时真的意识模糊,什么都忘记了。

荀归反而因此觉得轻松和宽慰。

他忘记了自己,忘掉了那些美好的也当然一并忘记了那些个不好的。

忘记了他那一份深重的自卑和愧疚,

又变回了那个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少年了。

就算身体回不去,心灵也可以回去的这一点,

荀归真的很高兴。

和朗皓星一样,她其实也一直都很想和他重新认识一次。

重新这么来一次自我介绍。

然后…荀归决定,自己再也不会干涉他的人生了。

什么名校,什么好未来,什么成功的捷径,

这些东西,只要他不觉得好就不是真的好。

他不想学就不学吧,

不想和自己一起上学也没关系。

人生本来就可以有很多很多的选择,

自己不该再用自己的规矩框住了他。

“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吗?”

“嗯,真的是!”荀归坐下来,

“真好!真不知道我是怎么追到你的…”

他久违地用亮晶晶的目光望着她,

就像真的是第一次见她一样,让荀归非常惊喜。

(朗皓星:怎么样?我的演技不错吧!)

“不是你追到我的,是我追到你的,朗皓星,是我更喜欢你一点才对。”

“真的?”“真的。”

“我不信,你不是看我生病看我快死了才这么宽慰我的吧?像你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

“是我更喜欢你一点,朗皓星,那个一直在追逐的人,那个一直被落在了后面的人,其实一直是我才对。”

确实,人生的很多时候里,荀归其实都有点儿无所适从。

如果手边没了书本,没有要做的功课,要记背的知识点,

就会慌乱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除了学习,她什么都不会。

而朗皓星却似乎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要做什么,

想做什么,做什么会让自己开心满意。

即便是拿出偷藏的手机玩玩游戏,听听歌曲,

即便是拿出珍藏的零食偷吃一点,

即便是趴在桌子上倒头就睡,

也比在众多课本教辅堆里无从下手,

半晌才能决定好要复习那一本的荀归,

要强多了。

她最佩服的,最喜欢他的,就是他的这一点。

他那么清晰地知道他想要什么,真的该要什么,

和她一点儿都不一样。

所以这辈子活到现在,真正抓紧了时间的人,

荀归觉得其实还是他才对。

他总是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么事情,

一时一刻都不会觉得无聊,

不像自己,离开了学校,离开了书本,

离开了那些驾轻就熟的事情就变得什么也不是。

荀归其实很不会社交,对于人情世故完全不懂。

或许是因为她天生长得好,人也优秀,

之前已经提到过了,天生就有一种招人喜欢的体质在。

所以即便不需要她给什么心思,人际关系网也因为别人的主动示好轻松就建立起来了。

在上学的时候,

因为和学习这件事情本身无关,

所以荀归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没有记住全班同学的名字,

几乎是除了朗皓星这个早就知道的名字之外的是一问三不知。

但…因为一直都是个很显眼的存在,也被老师反复提及夸赞。

总是成为第一个被记住的新同学,

所以即便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因为对方都对自己非常熟知,

于是即使荀归并不知道对面到底是个“何方神圣”,

要做的事情也总能因为别人一下子就认出她来迎刃而解。

荀归的社交一直是朗皓星在帮忙。

她那只愿意与他和书本为伴的高冷性子,

其实真的很不讨喜,

男生们大多对她敬而远之,女生们大多对她羡慕嫉妒,

虽然明面儿上看起来一团和气,荀归找谁说话似乎都能说得着,

但其中真的少不了他的帮助,为了荀归可以真的变成完美女神,

他真的颇费了一番功夫。

作为“社牛”,充分发挥了小太阳般的社交属性,

除了荀归这个最好的朋友之外,朗皓星在班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朋友。

他总是默默地以荀归的名义请他们吃东西,

把从荀归那里问到的难题分享给真正有需要的同学。

虽然也一直很奇怪朗皓星怎么会问这么难的题目,

完全不符合他的水平,但对于他,

荀归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于是…朗皓星就这么成为了“知识的搬运工”,

将荀学神的完美答案成功分享了出来。

当然了,荀归也不介意,

只要他开心,不嫌麻烦,自己也无所谓。

也因为这“威逼利诱”,荀归什么也不做,

就在班上圈了一大波粉,

或吃她手短,或拿她嘴软,

实在是没什么好有异议的了。

当被问道为什么荀归既然想帮助大家,

和大家交朋友,却不亲自“出山”的时候,

那个高大的朗皓星总会弯下身,

然后和大家轻声细语地说上一句:

”我是她小弟,怎么能劳烦公主大人亲自出马?”

“哦…”

原来如此。

所以故事开头提到的那个误会,

那个误以为荀归被朗皓星霸凌威胁了的误会,

也因为他的这番表现被澄清了。

哦,原来荀归才是”大姐头”,

才是那个相当有话语权的“权威”,失敬失敬!

原来朗皓星才是被威胁强迫了的那个。

因为朗皓星的爱带来的更多的爱,

荀归的校园生活一直被爱包围着,

和岳枫晴的高中生活截然不同的,

过得相当充实圆满,也一直被同学们惦念,

每年同学聚会虽然从不会赏光,

但还是会第一个收到邀请。

回忆就到这里,回到现在。

如果能和朗皓星重新认识一次,

把这些“虚度的光阴”都回溯,

荀归最想改变的是,

她想要成为一个有梦想的人。

想要成为一个不因为任何其他人的建议,

只问自己的内心就可以找到一个她愿意为之努力奋斗一生的答案的人。

想要成为一个和现在完全不一样的人。

她愿意褪去一切荣光。

只要能从头来过,

即便成为一个像朗皓星这样总是让别人担忧叹息,

自己却非常满意的人,她也心甘情愿。

就都忘了吧,我们的相遇,我们的开始,

忘了那个有皮有馅的包子。

忘了那个快要上小学了还不识字不识数更别说英文单词了的朗皓星,

忘了那个在幼儿园就开始声名远扬的好学生荀归吧!

我们只要重新遇到就好了,那些身份,那些机缘其实都不需要。

虽然朗皓星之后因为装得累了,

闭目眼神片刻后,就说自己全想起来了。

这个突发的“失忆事件”也就就此画上了句号,

也让其有了更多演的成分在,他自己都说是和她开玩笑了。

可荀归还是觉得那几个小时里。

他是真的失忆了,自己也是。

变成了那个即便不曾相识也会被彼此迷住的样子,

变成了那个无忧无虑的样子,

如果这个故事换一种**,或许还是可以通向美满结局的吧。

就算他注定还是要死。

也不会是现在这样的一番情景吧。

夹杂在他们俩中间的应该也是会有哀伤和遗憾,

不会有歉疚和懊悔…甚至还有一点点的绝望吧。

很多事情要是能早点儿明白就好了。

小剧场。演唱会的复盘。

因为那一场演场会,

荀归又欠了父母几十万,

即便只是个小场面,好像也并不便宜。

她身边背负着的又变得沉重起来,

也暂时又压住了她慌乱的心绪。

荀归请了很专业的摄影师来给全程录了视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

叫各个机位都有!

那些个片段也被她珍藏下来,

后来想他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荀归还把他翻唱过的,自己写的,

在演唱会上唱的这十六首歌,

找专业的公司一齐做成了一张专辑。

准备在演唱会结束,分送给赏脸的观众朋友们,

可无奈那些朋友们一位都没有能坚持到最后,

中途就愤然离场了,所以,

那一百张荀归就只好自己收着了。

其中一张还请他签了个名,

就是常乐在荀归抽屉里看到的那一张。

世界上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

这位没有出过道的歌手的朗皓星的签名特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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