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叶铃是个老太太,老到看起来马上就要死了,但就是这个看起来快要死了的老太太,却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老白如临大敌,连毛都炸了起来。
蛊王这个词,每一笔一画都是用累累尸骨写上去的。
她是在晨练返回的路上拦住我们的,当时小剑君发出一阵杀气,可惜被从早市买来顺便挂在它剑柄上的大葱冲淡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常烟把她当成了乞丐,伸手把刚买来的早餐递给她:“奶奶,来点豆浆油条吗?”
“小心,这老妖婆一身都是毒虫。”老白厉声喝住了她。
“别怕,今天没带虫子,他不喜欢,除了那只金蝉。”夸叶铃一乐,满脸的皱纹都展开了:“想不到你这只狐狸怪记仇,不就是当年在你毛里丢了几只虱子吗?”
“虱子?那叫千年阴虱。”老白向后退了一步,颇为忌惮的说:“你是来讨债的?那人已经尸解转世了,旧事就一笔勾销吧。”
“死还真是个好托词。”夸叶铃嗤笑一声:“一只老狐狸,一条血统不纯的小蛇,一把凡铁铸成的破剑,蜀山剑仙的这一世,真是有够狼狈。”
话音刚落她便出了手,金蝉落在了老白的鼻尖上,随时都能钻进它的脑袋;金铃挂在了小剑君的剑柄上,笼住了冲天的剑气;常烟则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全身颤抖着动弹不得。
然后她站在了我的面前,这个当年艳绝苗疆的女人,如今也已经老了,那曾如羊脂白玉般的身体,也已满是皱纹,只有刚刚露出来的铃铛下的那只手腕,却比小姑娘还白皙。
是人都会老。她耗尽了百年修为,却只留住了这一寸青春。而这一寸青春,此时正在我面前。
“你眼里进了沙子,我给你吹吹。”
她竟是来告别的。
金蝉本是同心蛊,一只死了,另一只便也老了,它从老白的鼻尖滑落,混入泥土不见;铃铛本来是一对,一只和龙渊一起碎了,另一只成了小剑君剑穗上的挂饰,而我则浑浑噩噩的伸出手来,摸了摸眼前这个老妪的头,一如百年千对那个小姑娘一样。
春秋蝉,相思铃,当年情,不敢忘。
然后她就走了。
“你都想起来了?”老白似乎有些担心。
“什么?今天起得太早,刚刚恍惚了一下。”我漫不经心的说。
“那就好。”老白松了口气。
“对了,你不是说要我传宗接代吗?十七年后,给我找个女人吧。”
“十七年后你都是老头子了。”老白翻了个白眼。
“我争取长生不老。”我笑了起来。
苗疆有异虫,名十七年蝉,蛊师尊其为春秋,炼为本命。蛊师死,则化尘土,金铃为引,十七年后续相思。
有一天那只铃铛还会响起,她早已在万千轮回之中,留下了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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