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

最后一丝火红的日光坠入暮色之后,微风从车窗里钻了进来。

陆辰轻抬了抬头,手指按紧肚子,一阵反胃。

他们从上海一路开车,跨越了四条高速终于抵达滁州境界,就在陆辰想缓一口气的功夫,陆广宇回头对他笑了笑:“到中离村还有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你要是不舒服,我们先歇一歇。”

陆辰听着一阵烦闷,只想赶紧到达目的地:“不用了,小叔。”

陆广宇点头,继续开车。

他们此行所去的地方是安徽凤阳县的一个偏远小村落,接一个人。

陆广宇的私生子。

陆辰打开一瓶矿泉水,咕嘟咕嘟喝去了一大半,百无聊赖的看手机,家庭的微信群已经聊的热火朝天。

群里只有他和几个堂哥堂姐。

[小辰,你们到地方了吗?]

[哇靠,看到人了吗?]

[是啊是啊,真他妈好奇死了,那小子长啥样?]

小叔的儿子陆天插了进来:[野种能长什么样?犄角旮旯滚出来的货色,干瘦黢黑,好奇个毛!]

陆辰低头打了几个字:[我们还没到。]

群里继续轰炸,纷纷讨论陆广宇的私生子到底能丑成什么鬼样。陆天闹了情绪,艾特了一下陆辰,让他见到人后给自己发几张照片。

陆辰应下。

乡间的小路曲曲绕绕,陆广宇已经重新导航了好几次路线,陆辰被颠簸的更反胃了。他有点后悔自告奋勇跟小叔过来,要不然现在应该跟堂哥堂姐们在三亚的天泉山庄避暑。

终于,两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中离村的地界,看到写着村名的石碑后,陆辰终于顺出一口气。

陆广宇把车停到了一个空旷的水泥路边。

陆辰打量了一下四周,村落人不多,隔一段距离林立着一幢小楼房,水泥路只修到能过车,余下的都是泥巴地。

小叔敲了敲斑驳的铁门,一声狗吠撕破了夜幕的平静。

不一会,有人给他们开了门。

陆辰好不容易放松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来开门的是一个大概六七岁的老太太,他看到俩人,扯着嗓子喊:“哎吆,你们可算来了!”随后对门口拴着的一只通体黑毛大狼狗骂了几句,狗趴在地上,不吭声了。

安徽话带着点口音,慢点说,他们还是能听明白的:“小夏跟他妈去城里医院了,说是没公交车嘞,明个再回。”

小叔目光微动:“他们在哪,我去接。”

“对喽,你有车嘞,小夏那孩子图省钱,不舍得打车。”

她说着把陆辰带到一个灯光昏暗的房间里,絮絮叨叨的告诉他哪里是厕所,哪里可以洗澡。

红砖碧瓦的三间小平房,一间厨房,一间住人的,一间偏屋。屋里刷了一层大白,墙皮脱落了三分之一,前些日子一直下雨,屋里潮湿阴暗。

陆辰心里更烦了。

老太太把他带进了一个睡人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书桌,和木制的破旧柜子,好在收拾的还算干净。

俩人出去了,陆辰一路舟车劳顿,乏极了,脱了鞋子躺在了单人床上。

“操!!”

头顶松掉了一块水泥滓子,险些砸到他脸上。

床又太硬,褥子潮湿,陆辰实在受不了,一骨碌爬起来,想出去找个旅馆。

小叔已经离开,看来是去接那对母子了。

陆辰头一天来,不熟悉路,只得作罢。

他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额角冒出一圈汗,于是弯身打开跟前的大铁风扇。吹出来的风远没有它顿挫的扇轮转动声大。

陆辰哪住过这种鬼地方,浑身不舒坦,拉开书包锁链,掏出耳机,挑了几首歌听。

外面夜色深重,知了的声音聒噪不堪,漫过了陆辰耳朵里的音乐。

这时,手机屏幕亮了一下,陆天发信息给他:[辰儿,别忘了把那小杂种的照片发给我。]

陆辰短暂“嗯”了一声,觉得陆天说的也不完全正确,人其实比他们还大了好几岁。

陆辰搁下手机,靠在吱呀作响的椅子上胡乱想事,眼皮开始上下打架。

第二天,他是被窗帘透进来的阳光给刺醒的。

小叔回来了,待在偏房,里面传来一个女人虚弱而不失尖利的声音。

是那个小三不错了。

陆辰有些鄙夷,从椅子上起身时,滑落了一块薄毯,破的棉絮都露了大半。他用指尖提起,嫌弃的扔回椅子,朝外走了出去。

昨天夜里下了雨,泥巴路霍的又脏又黏,陆辰绕着走到了水泥路上。

隔壁住着昨天给他们开门的老太,见着陆辰,爽朗大笑:“小男蹶儿,你醒嘞?”

陆辰一阵头疼,不看她,直接点头。

老太太十分热情:“你叔接了俺们小夏跟他妈,昨个晚上三点多就回家嘞。”

她喋喋不休,说小夏在麦田帮忙,她要给人送饭。

陆辰转念想到什么:“婆婆,我能跟您一起去吗?”

他还没忘,要给陆天拍几张小夏的照片。

老太太欣然答应,带着他一起去了麦田。

六月初,天气已经热了起来,陆辰走了一会,后背起了一层汗。

十几分钟后,两人到了地方。

雨后的麦田,空气清新,跟泼了墨的水彩画一样。

远远的,他看到一个身材纤瘦的男生坐在水泥路边,身后围着一群跟他年龄相仿的十**岁男孩,染着黄毛。

老太太扯着嗓子喊:“小夏~”

男生回头,嘴里叼着一颗狗尾巴草,眯着眼睛,阳光从他的头发穿过,落至睫毛,投在他眼睑上一片剪影。

他微笑了笑,路边野草上的蜻蜓蹁跹着飞到他的肩头,憩在他的白T。

陆辰怔了好几秒钟。

很快,他反应过来,这人就是小叔的私生子了。

不仅不丑,还帅死了。

男生先应了老太太,再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走到陆辰跟前,看了他一眼,顿住,纯黑色棒球帽,湖蓝色T恤,灰色运动裤,明明那么简单的穿着却说不上来的朝气蓬勃。跟他,阿迪,黄毛完全不一样的气质。

“你醒了啊?”于修夏道。

陆辰又是一愣,靠,声音也好听。

“哦,你好,我叫于修夏。”

陆辰微皱眉:“什么?”

“修旧利废的修,夏天的夏。”

“嗯,陆辰,星辰的辰。”

于修夏还想再说什么,陆辰后退了几步,很不耐烦。

他以为陆辰嫌他身上的汗味,局促的抹了一把头发,吹着一记响亮的口哨,那群黄毛一窝蜂哄笑了起来:“走喽,吃饱干活!”

陆辰继续锁着眉。

黄毛们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饭,于修夏挑了一块荞面糖包,递给陆辰。

陆辰昨天睡的不好,一大早又被黄毛吵的头疼,正烦躁,打开他的手,糖包骨碌碌滚到了自己脚边。

于修夏定了一刻。

陆辰也是。

这时,有人拍着于修夏的肩膀,阴阳怪气:“于哥,人家城里的大少爷,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呢~”

陆辰冷哼一声,懒得搭理这群乡野小痞子。

于修夏手足无措,陆辰这身衣服他看不懂牌子,却也知道价格不菲,能折他妈一个月的医药费吧。

陆辰从兜里掏出纸巾,嫌恶的蹲下身子擦了擦自己蹭了糖稀的鞋子。菲拉格慕最新款运动鞋,一双一万三,能抵于修夏他妈大半年的医药费。

而于修夏穿着老婆婆自个做的布鞋,沾满了泥巴。

陆辰就盯着他的布鞋看,看的于修夏脸色更白了,这时,黄毛扳过于修夏的肩膀:“于哥,走,干活去!”

于修夏迈着大步离开了。他们开始用镰刀割麦子。

凤阳县一半种稻,一半下麦,现在六月,正值小麦收割的季节。

陆辰悄咪咪的盯着于修夏,觉得他太瘦了,那么细的手腕握着镰刀竟也不含糊。

他们在比谁割的麦子多,于修夏手速极快,陆辰担心他别割了手。

瞎的。

因为于修夏很快就把黄毛们甩出老远,回头看他们的时候,眼睛笑的弯弯的,额间的汗珠“吧嗒”滴在了脖颈里。

陆辰眼神回避了一瞬,太阳逐渐毒了起来,他往回走去。

陆天的电话便打了过来。

“喂,辰儿,见了那杂种吗?是不是跟块黑炭一样,妈的,我爸要是敢把他带回家,我就去跳楼!”

“哥,你得失望了,他不黑。”特别白。

“什么?”

“而且……”陆辰眼前浮现出于修夏那双漂亮的鸣凤眼,“长的挺不赖。”

陆天那边要砸了手机。陆辰只好先挂了。

他回了住所,陆天发信息嘱咐他找机会好好整理于修夏。

白天里,他不由多打量了房子一眼,水泥地长了青苔,门前的大黑狗已经迟暮。

说实话,他是第一次见这种地方,他以为农村都像他姥姥家一样,住着一幢大别墅,开着一个大花园,没事牵着萨摩耶遛弯。这么寒碜,倒是出乎他意料。

所以,哪哪住着都不舒坦,他准备跟小叔说明,今天晚上去住旅馆。

于修夏这个时候回来了,他站在陆辰身后,衣服汗透,沾着黄澄澄的麦穗,手里握着一瓶汽水,轻咳了几声。

陆辰让了路,等他走出几步远的时候,拿出手机——“咔嚓”。

于修夏闻声回头,又是“咔嚓”一声。

陆辰端端正正的举着手机,整个人都僵了,卧槽,没他妈关快门声!

于修夏眼神冷冽了下去,看了他好一会,问:“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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