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离世

陆辰一时无法分辨出他说的是“别打雷了”,还是“别打我了”。他低下头,一把扯住于修夏的胳膊,把他拖了出来。

于修夏很害怕,挣扎间划到了床腿上的铁钉,幸好只撕破了衣服。

暴雨,还停了电,满屋子的潮湿,于修夏惊慌失措的胡乱跑,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陆辰烦躁不堪,他拉出于修夏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粗暴。

于修夏抬起眸子,看着他,委屈,害怕,又愤怒。

陆辰叹了一口气:“你……怎么了?”

又打了一个闷雷,于修夏抱着脑袋,窝进了陆辰怀里,陆辰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他在发抖。

他推了推于修夏,没有用,人反而躲的更黏了。

陆辰没辙,收起胳膊,手掌无意间触到了于修夏的头发,很软。

他觉得此刻的于修夏跟他堂姐养的那只波斯猫一样,胆小,软糯。

他让于修夏睡觉,于修夏没有拒绝,乖乖躺在了床上,两只手交叠在胸口。

陆辰松了一口气,准备睡地铺——反正,床和地铺对他而言也没什么区别。

于修夏这时突然拉住他的手,说了句:“别走……”

“嗯?”

“我有点害怕。”于修夏的语气很轻很轻,意识倒慢慢回笼了一点。

陆辰本想抽走自己的手,于修夏抓的更紧了一些,他只得等人睡着了再抽。

他坐到床边,要把手机的灯关掉,于修夏翻了一个身,陆辰跟着心里一震。

于修夏后背的衣服刚被划破了,那里的皮肤有一大片一大片的淤青,颜色淡了不少,但还是能看出来,这些伤是外力撞击落下来的。

陆辰紧缩眉头,目光又落到他的手关节上,一圈圈刀口深深浅浅,有的结了痂,有的掉疤留了痕。

陆辰眼睛晃的有点疼,没再记起抽走手的事。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他身上盖了一条薄毯,于修夏已经起来。

陆辰趴在床边睡了一夜。

屋外,于修夏好像在和什么人说话,语气平静冷淡,跟往常无异。

陆辰出了房间,看到之前棚户超市的红毛提了一个塑料袋子。

“于哥,那你好好照顾俺姨。”

于修夏接过他手里的袋子:“嗯,我晚上有空给你串几条。”

红毛回答:“不用了,你没空得啦~”

于修夏把袋子拿回堂屋,转身进了厨房烧水。

红毛没有走,盯着陆辰看,从头打量到脚。

陆辰被他盯的烦,刚要发火,红毛说:“你看着比于哥小吧?”

陆辰开了口,不是赶人走,而是其他:“你们为什么喊他‘于哥’?”

红毛挠了挠头:“于哥打架厉害啊!”

“什么?”那手腕瘦的跟猫爪子一样,哪里打架厉害了。

“嗐,你别看于哥瘦,劲老大了,我们几个跟杨溪村干架,于哥都是冲第一。”

凤阳县村和村之间划着地界,埋着村牌,大人们井水不犯河水,很多事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年轻小伙子眼里却是容不得一颗沙子。他占了你的摊子,你多钓了公用河的一条鱼,都能撸上袖子干一架。

杨溪村的几个混混经常欺负红毛他们,于修夏没少替他们出头。

他打架不要命,手里抓着什么就用什么,有一次,抄着榔头直接砸破了一个小混混的脑袋。

剩下的几个人气跳了脚,围着于修夏打,于修夏红着眼眶,扔掉榔头,徒着手,逮谁弄谁,又狠又虎,把几个人往死里揍了一顿。

后来,于琴挨家挨户跑到杨溪村,跟受伤的孩子道歉,赔了不少医药费。

于修夏因为不肯服软,被于琴关在屋子里好几天,不给水喝不给饭吃。

红毛他们偷偷的给于修夏接济,打那以后,就跟在了于修夏屁股后面喊他“于哥”。

陆辰无法把昨天窝在他怀里说害怕的人,跟红毛嘴里打架狠辣的于哥联系在一起,掀起嘴角笑了笑,带着点讽刺轻蔑的意味。

“你不信啊?”红毛不爽他的反应。

陆辰没再理他,红毛“切”了一声,离开了。

于修夏此时拎着热水瓶,去了偏屋。

于琴昏迷了,垃圾桶里的纸巾沾的都是血,他默默的收拾干净。

陆广宇一夜未眠,精神状态不是太好,他告诉于修夏,于琴可能撑不过这几天了。

于修夏点头,脸上没太大表情。

这样又过了一天。

陆辰犹豫之下,决定跟陆广洲死磕到底,并没有先回上海。

晚上时,于修夏收拾好家务,坐在书桌前,把红毛给他的塑料袋拿了出来。

陆辰心情还不错,因为晚上吃饱了饭——于修夏可能对他心存感激,晚饭做的八宝粥,还调了酸白菜,很合他的口味。

但昨晚的事,却是只字不提。

于修夏不提,陆辰也不好主动问,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只是好奇于修夏那一身的伤究竟从哪里落的,转念想到红毛的话,有点信了。

他的伤,或者就是跟人打架时留下的。

于修夏见陆辰一直盯着自己看,问:“你有什么事吗?”

“没有。”陆辰走近了他一些,“袋子里装的什么东西?”

“水玉米。”于修夏回答:“也就是薏苡,河边长的,果子可以串手链。”

“过几天村里集会,阿迪他们要去摆摊,我今年去不了,没事帮他们串几条卖。”

紫红色的果实在灯光下莹色缭绕,中间有一个小缺口,于修夏仔细的用针穿过,勾着红绳子,非常熟稔。

“你要吗,我给你穿一串?”于修夏以为他在看自己手里的水玉米。

陆辰其实在看他骨节分明的手:“不要,幼稚。”

于修夏笑了笑,一会功夫穿好了一条手串,对着灯光检查。

陆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终于想到了这是什么果实:“……晚念珠?”

“嗯呐,村里人没那么文雅,我们都叫他水玉米。”

陆辰“哦”了一声,结束话题,掏出手机,满屏都是陆天的信息和未接电话。这大少爷一直嚷嚷着让他发于修夏的照片,再不然问他们什么时候回去。

陆辰不准备搭理。

于修夏穿了二十多条手串了。

今天的夜,静的厉害,陆辰睡不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一阵浮躁。

晚上手机信号差,不能上网不能打游戏,他百无聊赖,只好有一搭没一搭的跟于修夏说话:“你今年真的十九了?”

“嗯。”

“我十七。”

“哦。”

“我听人说你打架挺酷。”

“还行吧。”于修夏想了一会,“我就是比别人不要命。”

陆辰翻了一个大滚:“不要命?”

于修夏无意识说出来的话,自己也是一惊:“对呀,不是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那样比较不好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人管,村里的年轻人喜欢拉帮结派,拳头子要狠。”

陆辰突然笑了,昨天晚上,于修夏一直哆嗦着往他怀里钻,跟只受惊的小猫一样,多乖多可爱。

猫说打架不要命,跟用爪子不疼不痒的挠人一样。

“你看起来很胆大”,陆辰说:“那为什么怕打雷?”

于修夏蓦的停下了穿珠子的动作,想起自己昨天拉着陆辰的手不肯松的画面,有些难堪:“人都有怕的东西。”

陆辰看他一副不愿提及的模样,住了嘴。

其实,他对于修夏的感观一直很奇怪。话很少,却喜欢跟人呛,热情,但又时不时竖起身上的刺,努力的保护着自己,柔弱,冷淡,天真。

所有的性格融合在一起,就很难琢磨透了。

“你呢,有怕过什么吗?”于修夏半晌问了一句。

陆辰思索着,摇了摇头:“没有。”

陆辰是陆老爷子的心头肉,陆家一家子捧在掌心里,惯着,纵着,要什么给什么,没什么不能要。

陆辰自个也争气,成绩好,模样好,脾性好,十七岁年龄就有了陆老爷子安生立业那会的气魄。陆老爷子宠他不是白宠,着实陆辰在一众儿孙当中最为出色。

不缺什么的人,也没什么好怕的。

于修夏打了几个哈欠,似乎困了,把手里的水玉米装进塑料袋,准备睡觉。

这时,门口的大黑狗突然吠了几声,扯破了夜晚的寂静。

于修夏手里的塑料袋掉在了水泥地上,玉米珠子噼哩叭啦滚落了一地。

陆辰一个激灵,莫名的,手心一冷:“怎么了?”然后变了脸色。

今天的夜,太静了,于琴的咳嗽声都没有了。

果然,一会功夫,有人急敲着门:“修夏,修夏,你睡了吗?”

于修夏看着散落的玉米珠子,再抬起头时,满脸泪水。

他惊慌失措的开了门。

外头,陆广宇眼圈红了,声音有些哽:“修夏,你妈妈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于修夏听后愣了一瞬,脚上打了一个趔趄,没了魂一样的飞速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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