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安平客栈

“白鸽,别吃了!”

叶倾拉紧缰绳,白鸽犟着不肯抬头,甚至还挪动几步吃前面的青草。

叶倾一脸无奈:“在姜衡面前就那么温顺,跟我出来了就这么犟。白鸽,你不是玉狮子吗,怎么跟头犟驴一样。”白鸽好似不服气,咴咴地叫了几声。

“行了,我叫你大爷好吧。大爷,吃好了吗?咱们得赶在天黑前到达罗城。”叶倾拉动缰绳,右腿踢了下马肚子。

临行时,姜衡不仅帮叶倾准备了行李,还送了他一匹宝马。

叶倾上前抚摸马的脑袋,此马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色,如同皎皎月光。

姜衡道:“此去宜淮,路途遥远。这是我之前从西方带回来的玉狮子,叫做白鸽,能日行千里。此马有灵性,虽然贪吃了些,却最为忠诚。如今各处纷争不断,你千万小心。”

石头在一旁睁大了眼睛,眼里似乎有星光闪烁:“公子头回说这么多话!”又低头摸了几滴泪珠,哽咽道:“先生一定要记得我家公子啊!”

叶倾侧身上马,道:“忘不了!”叶倾双手拉紧缰绳,调转方向,马蹄在地砖上击打出明亮的哒哒声,马上动作幅度大,刮下几缕碎发在风中摇曳,叶倾回头,笑容灿烂,大声道:“姜衡,我走了!”

姜衡淡淡地点头,凝视着叶倾远去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他什么都做不了。

姜衡沉默着转身回将军府,石头跟在姜衡身后,忙道:“公子,先生还没出城门,站这儿还看得到人呢,哎,公子!”

白鸽终于抬头舒服地叫了一声,叶倾摸摸他的头,道:“咱们抓紧时间到罗城,晚上给你草料好吧。”

鹊都到宜淮,最近的路线是:先从鹊都到姬山,然后转水路到铭城,最后接着骑马到宜淮。罗城是到姬山的必经之地。

相传罗城是永始元年西部覃洛部族的地盘,后来被中原部族吞并,与西部失去联系,不过发展至今,仍然可以看见一些西部的特色文化。

罗城的街道不比鹊都繁华,但多了些异域风情。这里的建筑是中原特有的木质房屋,每家每户都挂着缝着特殊符文的围布,符文各不相同,颜色也五花八门。

叶倾牵着白鸽,走进一家名为安平的客栈。

店员将缰绳揽过,问道:“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宿?”

叶倾答道:“住宿,两晚。”

店员一瞬间弯腰哈背,拱着手请叶倾进去,朝店里喊道:“住宿一位!”

大碗硬菜,两碟小菜,一壶冷酒。

叶倾坐在客栈的客堂侧桌,准备享用罗城特色。

叶倾久居苍山,没到过几个地方,这次去宜淮,跨越大半个大荒,路途遥远,边赶路边观赏不同的地域风情。

叮铃——

铃铛轻响,脚步轻快。

一条鲜红的铃铛链子随着主人的脚步不停响动,五色的布条裹住小腿,在紫棠色的短裙下显得灵动轻快,两条暗蓝色的布带,满是精美艳丽的刺绣,搭在肩上垂落下来,又显几分贵气。小脸玲珑,五官俏皮,只是眼睛灰暗不似正常瞳色。

这姑娘跳进客栈,左瞧瞧,右看看,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

瞧着有些派头,店小二不敢得罪,曲着腰好声好气地问道:“这位客官,您是吃饭还是住宿?”

那姑娘声音细细的,语气稚嫩:“你这儿可没什么好菜,来两壶酒就行。”

当着人家面,还在客栈大堂,就这么水灵灵地说了?

闻言那店小二脸都黑了,但还是赔着笑脸,躬身带她入座。人刚坐下,又一个火红的身影风风火火地跑进来了。

那人斜扎了个小辫儿垂在一边,另一边耳朵上挂了只绿松石耳坠。衣长及膝,中间一条缝上红黑石头的腰带,边儿上还挂着只狼牙。气喘吁吁的,显然是刚跑过来,忙不迭往客栈里看了几眼,走到那姑娘对面坐下。

“你有病啊!喝个水跑这么快,没喝过水啊。”那人刚坐下,抓起桌上的杯子就开喝,猛然又嗤出来:“怎么是酒啊!还这么烈!”

那姑娘得逞似的轻笑几声,又像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眼睛眯起来,奇怪地看向叶倾的方向,似乎在确认什么。

小伙子呼啦啦拉完舌头,察觉不对,跟着她的眼神望去,问道:“干啥?”

那姑娘嗤笑一声,放杯起身,背着手靠近叶倾。一只手点在叶倾的左肩,叶倾眼神睨向左方,那姑娘又迅速移动,手也轻轻地从叶倾的左肩滑到右肩,鼻子轻嗅,柔声道:“弟弟,你好香啊。”

我虽有几分姿色,也不至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调戏吧?

叶倾后背一阵激灵,将覆在他肩头的手击落:“姑娘请自重。”

那姑娘倒是爽快,直接坐在叶倾的旁边,还招呼跟她一起的小伙一块过来,笑吟吟道:“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叶倾当然没回话,谁家大好人上来又是摸又是闻的,调戏完了还要问这问那,别是仗着有几分权势,想把他抓回去当压寨夫君吧。叶倾扶额,长得好看是一种罪吗?

那姑娘仿佛能听见叶倾的心声似的,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压寨夫君?哈哈,先生样貌俊丽,也不是不行。”跟那姑娘同行的青年莫名其妙,问道:“喂,什么跟什么啊?你不是不喜欢外界男子吗?”

叶倾心头一阵无语。

天哪,我只想好好吃个饭,然后休息好赶路啊。

叶倾放下碗筷,有礼道:“在下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赶路人,姑娘不要开玩笑了。”

那姑娘更觉有意思,拂起叶倾的一缕青丝,眼睛里透出激动诡异的光:“普通?先生跟普通可挨不着一点边哪。你这全身的精血可都是疗伤的圣药,连这头发丝都散发着独有的香气。是什么草来着?”

她故意拖长了尾音,瞬间割下手中握住的青丝,在指间环绕:“回灵草乃是救命的奇药,世所罕见,而你却直接用回灵草养出一身的灵血,这得吃多少啊?”

年纪轻轻,就能闻出他血液里回灵草的痕迹,着实厉害。

叶倾道:“姑娘看起来年纪挺小,能力倒是很大,佩服佩服。”

“年纪小?你不过将近二十,姐姐我可已经二十六了,究竟是谁小啊。”那姑娘说着又叫小二端来两只酒杯,拿起叶倾桌上的酒就开喝,还不忘说“这顿我请你”。

叶倾道:“这位姐姐,究竟有什么事?不妨直说。”

回灵草确实珍贵,多少人想方设法都得不到,甚至丢掉性命。他之前意外吃了半个月的回灵草,竟然能让身体产生这样的变化,若是人人都知道,那他岂不是成了行走的灵药?到时候别说去宜淮了,怕是还没过婧河就被人五马分尸,切成一块一块的拿去卖了。

叶倾全身一股凉意,仿佛已经成了粘板上的鱼肉。

那姑娘把身体凑过来,眼睛对上叶倾,叶倾甚至能清楚地看见她的眼珠子,的确是灰蒙蒙一片,黯淡无光。

她是盲人?

“我想要你的血。”

我就知道。叶倾心中一片苍凉。不是吧,这么快就要被炼成药了?看她走路带风,应该是会武功的,现在开跑不知道跑不跑得过哈哈。叶倾心中苦笑。

“别害怕啊,我可没有那么贪心,一顿吃和顿顿吃我还是清楚的。”那姑娘又是一副微笑的表情,越看越阴森......

旁边的小伙终于忍不住开口:“做什么弯儿绕儿的,我们出来是有正事的,干嘛在这里浪费时间。”

那姑娘撇嘴,斜眼睨了他一眼:“我对你们那些可一点都不关心。要不是师父安排,谁愿意跟只猴子同行。”

“喂!你说谁是猴子!”

“我可没说是谁。”

“你!”小伙面色铁青,双眼瞪得溜圆,却又说不出话来。那姑娘直接给他脑袋上来了一拳:“闭嘴吧你!不会说话别说。”转头面向叶倾又是一副温柔的模样:“这样,我帮你做一个能遮盖你身上回灵草气息的香囊,保证没人能发现。虽然能发现的也就那几位,可你这个大宝贝我可不想分享给他们几个老骨头。”

叶倾道:“条件是什么?”那姑娘竖起两根手指,笑吟吟道:“供我两年的血。”

两年!那血不得抽干了?

“不是每天啦,两年之内我会不定时找你取血,而你必须抽给我。你要知道,如今纷争不断,救命的灵血灵药多少人争着抢着要,若是没有我的香囊,你被那几个老头抓住了,可就没有抽血那么简单了,他们几个,为了炼药制毒什么都做得出来。”

既然如此,也没有别的办法,叶倾只好答应。

三人简简单单聊了几句。

那姑娘竟然是百花谷的蛊王柒鬼,难怪如此自信自己的香囊。蛊王柒鬼最擅长炼制奇异蛊毒,她的蛊毒,就像她的人一样,看似甜美无害,却一招致命,传说她有一种密蛊,能让人在顷刻间化为一滩黑水。

“这位是?”叶倾看向刚刚被柒鬼一拳止声的小伙。

柒鬼又是一拳,那小伙差点脑袋砸桌上,冷不丁道:“不用管他,不过是他爹运气好,早些年跟我师父相识,帮了我师父一个忙,师父安排我保护他罢了。你们年级相仿,叫他丹元就行。”

丹元倒是不客气,哼哼又喝了几杯酒:“我家经商的,早些年在罗城开了家角斗场,生意不错,这次准备再开家赌坊。”他微微昂首,得意道:“罗城最大的角斗场就是我家开的,正好我待会要去视察,你跟我一块儿去呗。”

柒鬼也想起什么,抓住叶倾的手:“不行,你得先帮我炼药。角斗场人多眼杂的,谁知道那几个老头会不会在那儿,你身上回灵草的味儿这么重,去了肯定被抓。”

丹元道:“有道理,叶倾,你还是先跟她去包个香囊吧,安全点。”

叶倾道:“丹元兄竞对我身上的灵血一点兴趣都没有?”

丹元道:“我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要你的血干什么?再说了,你没听见她说她不喜欢分享吗,谁敢跟她抢东西。”丹元兄又喜得一拳暴击,吃痛地捂住脑袋。

“不废话了,跟我们一块儿去城主府吧,我等不及要炼药了。”说完就拉起叶倾的手,起身下桌一气呵成。“城主府?”叶倾疑惑了,抽个血怎么还要去城主府,罗城的医疗体系还是垄断型的?

丹元也起身准备出客栈:“我们可是大生意,民户的那点地皮怎么够,肯定是找城主买地啊。角斗场每年给罗城缴了那么多税,还不够让城主在府里给我单开个院子?正好我也饿了,带你尝尝城主府正宗的羊肉汤,这客栈里没一个好菜,全是这个药那个水勾兑的,哪是给人吃的。”

两个人你一唱我一喝,就把叶倾拐出了客栈。

“等等,还有我的马!”叶倾欲哭无泪,就这样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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