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炎日

江澜大学的十月,暑气未消,空气里弥漫着青草被烈日灼烤后特有的干爽气味。

操场上,一片片整齐的迷彩方阵随着教官嘹亮却时常被学生软绵绵的动作气到变调的口令声,做着各种基础队列动作。汗水顺着年轻的脸颊滑落,滴在滚烫的塑胶跑道上,瞬间蒸发无踪。

205宿舍四人组也未能幸免。

姜湘北一边机械地踢着正步,一边对着空气小声吐槽:“左脚,右脚,左脚……这教官是复读机成精吗?练个齐步走比超度厉鬼还费劲。”汗水顺着她额角滑落,浸湿了迷彩服的领口。

旁边的许菲则站得笔直,栗色长发一丝不苟地挽在迷彩帽里,颈后的朱砂痣若隐若现。

她微微蹙眉,轻声提醒:“湘北,专注点,教官在看这边了。”她的目光扫过姜湘北被汗水打湿的鬓角,带着点无奈。

“好热……怎么10月份了还这么热…好在我们两个教官关系好,不然我都碰不到菲总监督我呢。”姜湘北又努力绷了绷腿,心里暗自估摸着解散的时间。

3……2……1!

“全体都有——解散!”

教官的口令刚落,姜湘北瞬间就绵软下来,垮着肩膀把踢正步时绷直的腿弯了弯,连带着手臂都夸张地甩了甩:“呼……跟我估算的时间差不多。”

“是吗?那很厉害呢。”许菲还保持着站姿,规整地把迷彩帽檐压了压。

两人踩着操场边缘的草坪走到大榕树下,姜湘北一屁股坐了下来。

刚拿到水杯就迫不及待地拧开,凉白开顺着嘴角往下淌,她愣是仰头灌了大半杯才长舒一口气:“总算能歇会儿,再站下去我迷彩服都要拧出水了。”

许菲拿出湿巾,先擦了擦自己颈间的汗,又递了一张给她,目光飘向操场东侧——

沈荇之他们班还在练队列,浅绿色的迷彩服在阳光下连成一片,她很快就从队伍前排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你看那边,荇之还在站军姿呢。”许菲轻轻碰了碰姜湘北的胳膊,指了指东边的方向。

姜湘北刚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完了,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眯着眼睛辨认了几秒,忍不住笑出声:

“也就她能站这么直,换我早该偷偷活动脚腕了。咱们往那边挪挪吧,离近点,等她班解散了,咱们仨正好能凑一块儿歇会儿。”

说着,姜湘北率先往东侧的树荫下挪了挪,找了个既能遮阳又能清楚看到沈荇之他们班的位置。

许菲跟过来,靠在旁边的树干上,拿出几片小棉片盖在脸上,喟叹一声说:“日头真的太毒了,回去之后我要用面膜做一下补水修复。不然晒伤了就不好了。”

与此同时,沈荇之也注意到了不远处坐着的许菲。

刚想趁教官整理队形的空档,跟她抬抬下巴打个招呼,目光就被不远处正晃晃悠悠走来的某人吸引。

只见姜湘北手里拎着个透明塑料袋,两支雪糕的包装袋上还挂着水珠,另一只手攥着瓶插着吸管的豆奶,一边喝一边甩着手往许菲那边凑。

她掏出一根雪糕,递到许菲面前晃了晃,咬着吸管含糊不清的说:“哝!菲姐,吃吗?”

许菲摆摆手表示拒绝,无奈地指了指她手里的冰豆奶和雪糕:“刚喝了水又买这个,小心肚子疼。”

姜湘北满不在乎地笑,把刚要拆雪糕的包装,眼角余光突然对上了沈荇之的视线。

她动作顿了顿,随即勾起嘴角,慢悠悠地把塑料袋放在旁边的草地上,特意挑了支巧克力味的雪糕。

撕包装纸的时候,还故意放慢了动作,指尖捏着包装纸的一角,一点一点往下扯,包装袋摩擦的“刺啦”声在风里格外清楚。

雪糕刚露出来,她还对着阳光晃了晃,巧克力脆皮上的白霜看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咬了一大口,含混不清地跟许菲说:“哎,这脆皮还没化,比昨天买的好吃多了……”

沈荇之站在队伍里,攥着裤缝的手悄悄紧了紧。她看着雪糕上不断往下滴的糖水,顺着姜湘北的指缝流到手腕上,然后又被舌头舔舐掉,她甚至能想象出那股凉丝丝的甜意!

靠,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

沈荇之猛地收回目光,可脑子里全是姜湘北在那吃雪糕的样子,连站军姿的呼吸都忍不住快了半拍,心里把“等解散了非把她剩下的那支冰糕抢过来”这句话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

“沈荇之!”教官突然点名,“法学院周教授找你,去一趟办公室!”

沈荇之愣了一下,随即小跑出列。身后传来几声羡慕的嘀咕:“学霸就是好啊,军训都能免……”

她没回头,却在路过树荫时,故意放慢脚步,抬眼朝姜湘北的方向挑了挑眉,嘴角还带着点似笑非笑的挑衅弧度。

“艹?”姜湘北手里的冰雪糕差点捏变形,“合着她去教授那边享清福了?军训的学分能不能把她的挪给我啊?”

许菲好笑地拽了拽她的袖子,只好坐了回来,并把另一个雪糕也拆开塞到嘴里。

——————

沈荇之心情颇好地推开周教授办公室的门,冷气扑面而来,她也下意识舒了口气。

周笠华教授坐在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后,抬头看了她一眼,推了推眼镜:“来了?坐。”

沈荇之端正地坐下,脊背挺得笔直。

“我最近接手了一个项目,就是关于近期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涉及“性侵犯罪量刑标准及证据规则细化”部分的深度研究,缺个助手。”周教授开门见山,“我看过你的案例分析作业,逻辑不错。军训我给你批个假,你专心做这个。”

沈荇之眼睛一亮:“谢谢教授!”

周教授递给她一叠资料:“这是近三年省内相关案件的脱敏卷宗,你先梳理一下,重点看调解率和处罚依据。还有一些其他的资料,我邮箱发给你。”

沈荇之接过,沉甸甸的一沓。她翻开第一页,密密麻麻的案件编号和法律条文映入眼帘。

“对了,”周教授补充,“涉及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案件单独标注,我要重点看看。”

沈荇之点头:“明白。”

接下来的几天,沈荇之彻底泡在了法学院的资料室里。

空调嗡嗡作响,她面前摊开着厚厚的《刑法学通论》《刑事诉讼法精义》以及一沓打印出来的最新修正案条文和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汇编。

她眉头紧锁,指尖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屏幕文档里密密麻麻的脚注和法律条文引用不断延伸。

空调冷气开得很足,隔绝了窗外的酷热和喧嚣,只有翻动书页的沙沙声和键盘敲击声规律地响着。

时间接近中午。

沈荇荇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目光从密密麻麻的案例摘要上移开,落在修正案中关于“情节恶劣”的具体列举项上。

其中一条新增的细则引起了她的注意:“……(三)利用教养、监护、师生等特殊关系实施犯罪的……”

她记得在梳理一个国外的判例时,看到过类似的情况,但那个案例的法官在判决理由中,特别强调了行为人“持续性地精神控制和胁迫”是量刑加重的核心依据,而不仅仅是因为存在师生关系本身。

国内的修正案虽然列出了关系类型,但在如何界定“利用”这一主观要件上,似乎语焉不详,完全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

“主观要件……‘利用’的证明标准……”她低声自语,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如果行为人否认主观恶意,仅凭存在特殊关系就推定‘利用’,是否符合疑罪从无原则?如果证明标准过低,是否会引发诬告风险?过高,又是否会放纵犯罪……”

她敏锐的法律思维立刻捕捉到了这个可能存在争议和解释空间的“灰色地带”。这不仅仅是理论问题,更直接关系到司法实践中的公平正义。

沈荇之立刻在文档里用红色字体标注了这个问题,并在旁边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准备作为报告中的重点疑难点提出来。

就在这时,她放在桌角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周教授发来的微信:「荇之,明天下午三点前把初步梳理的报告框架发我邮箱。重点标注疑难点。」

沈荇之心里一紧,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

她需要去食堂吃个饭,然后回宿舍赶报告。她迅速收拾好摊开的厚重书籍和笔记本电脑,一股脑塞进那个略显磨损的卡其色双肩包。

拿起手机时,她习惯性地摸了下口袋——学生证不见了!

她心头一凛,法学院的资料室进出需要刷卡,没有学生证会很麻烦。她赶紧在桌面上和椅子周围仔细翻找,终于在刚才垫在一本厚书下面的文件夹里找到了那张小小的卡片。

等她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快步走出冷气充足的资料室,穿过中央大厅准备离开学院时,一股混合着汗水和尘土的热浪扑面而来。

与此同时,在远离操场喧嚣的艺术学院光线充足的画室里,林小雨正惬意地叼着画笔,对着画板涂抹着颜料。她花钱请人替训的事情进展顺利,此刻正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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