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钢铁之心

春猎的日子定在四月初五。

新曌帝答应,只要裴文逸能射瞎猎场里那只独眼虎的另一只眼睛,常宁公主就可以嫁给他。

宫苑猎场东临灞水,西至长城,北到渭河,大片的丘陵和小河在沼泽起伏处生长,花香鸟叫,都像是这一整片森林里延展呼吸的血脉和筋骨。

宫里的人把那只老虎称作“独眼大将军”,猎场每年都要招待外客数十次,刀剑划过林间灌木和树丛,客人们走出猎场的时候总要带上几只斑鸠和山鹿,独眼大将军永远守在北边临河的那一小片丛林,却没有人敢靠近。

一来是因为渭河四处常有重兵把守,除了训兵演练的日子,常人都不得进出;二来是因为……它毕竟是只老虎。

“是不是真的,真是粟商金氏送来的老虎?”身着轻甲的年轻郎君是头一次进猎场,一路上脑袋上的问号就没有消停过。

领路的统军面色不善,好像和身边的人有深仇大恨,却还是沉声回答:“是。”

“是裴鸿信将军封紫金光禄大夫那一年吧?听说送波斯王子进城的时候,马车后面跟着一只用黑布罩起来的大箱子,有人靠近,便听得震耳欲聋的怒吼,那时候都流传波斯王子带来一只要吃掉所有人的妖兽,原来是老虎啊?”

“是。”统军只蹦出一个字,右手按在腰间长刀上,好在离宫苑已经不算太远。

“不是说早两日独眼大将军才吃了三五个守兵,因此猎场被禁止出入了吗,如今怎么又开了?”

“陛下派人抓到了。”

“抓到了?抓到了老虎?”

“是。”

“那要射瞎它的眼睛岂不是很简单了?”年轻郎君澈眼向四处一望,想要找找独眼大将军的踪迹,却见一群人簇拥在宫苑入口的铁栅栏处,时不时有呼喝声阵阵传来。

“他们在做什么?”

“宫苑有禁制,大人们的随从进出名额有限,侍卫之间常常是通过扳手腕来一决胜负,赢的人才可以进去。”

“只靠力气?”

其实更多的是靠眼力见,说是处处公平,可私底下也免不了银钱交易,放放水或者假装哪根手指头抽筋,好让肱骨重臣们的随从先进去,狗仗人势,他们懂得比这位郎君多得多。

统军不准备告诉他,所以也不过说一个:“是。”

“我也要去。”年轻郎君跃跃欲试,把两袖往上撩起,露出健硕且青白的手臂,道,“姑母说我的力气大如野牛。”

统军拉住他,道:“世子,这样会坏了规矩。”

“规矩还不是人定的!”世子大手一挥,两步要往前去。

高空中的阳光一晃,瘦削的身影从右侧靠近,挡住了世子向前的路。

世子两眉一皱,正要拨开眼前挡路的人,忽听一声“嗤啦”的轻响,身前人一边走一边张开了手中纸扇,一步一摇,好不惬意。

世子搭在半空中的右手一顿,便又怯怯地收了回去,他听过陈拙的大名,官职虽然不是很高,可要是不慎得罪了他,让他记恨在心,再得势的王孙贵胄都会被他从高处拽下来,押进推事院,能有个全尸就是祖上积德。

世子打了个冷噤,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便提脚往左边一拐。

绯紫色的圆领袍服,背面绣振翅仙鹤,腰间鱼符晃啊晃,后颈处梳齐的头发半是银色,半是黑色,上官凌从左侧悄无声息地冒出来,和陈拙并肩。

世子便又把刚抬在半空中的左脚也收了回来,不是对中书令有所忌惮,只是顾及他年事已高,尊老爱幼罢了。

树枝在风中微微悸动,围拥在栅栏前的人群呼喊声更大,一阵稀稀拉拉的大笑,像是有人从板凳上跌了下去。

世子心痒,宽阔的前路不过才挡了两个人,往哪儿走不是走?

便正了正额上青冠,要绕过上官凌的身边向前。

越王和琅玡王勾肩搭背地挡过来。

咬咬牙,那就只好绕过陈拙的身边往前去了。

一身素色长袍的大光头捻着佛珠走到陈拙身边。

世子挪一步。

常宁公主走到小沙弥的身边。

世子再挪一步。

常宁公主向后悄悄伸手,裴文逸犹豫片刻,牵了上去。

宽阔大路,霎时间被高高低低的人群结结实实地筑起一道铜墙铁壁,世子气结于胸,几乎就要一口老血喷在这些人的后背。

“小娘。”统军忽然停了下来,向身侧的人低头行礼。

世子闻声转头,只见一身薄衫长裙的女子含笑坐在半身高的轮椅上,一瀑青丝垂肩,鎏金色的耳坠比太阳还要亮,晃得他都不敢睁眼。

女子颔首,这就算行过了礼,不等世子回神,轮椅后高出世子半个脑袋的直背男子已经推着她往前去了。

轮轴碾过石子,前面筑起的人墙便也向后回头,目光投射在她身上,有些是怨毒,有些是赞赏,有些是心绪不宁的悸动,不约而同的,他们却从陈拙和上官凌的中间让出一条小道,由身后的人推她过去。

“她就是胭脂?”世子驻足,用很轻的声音问,早就把扳手腕什么的抛至脑后。

“是。”统军仍旧只说一个字。

四边还有毛刺的木板搭在大石头上,是从宫苑那块满是尖刺的狩猎板上拆下来的,狩猎板埋在数丈深的泥坑里,上面用一层厚厚的枯叶盖住,独眼大将军从溪流边奔驰而过,一脚就踩了进去。

如今老虎被捉住,这块板子也就没用了。

赵十三坐在靠近栅栏的这一侧,右胳膊的袖子撩得高高的,借着身后一众人的威声呐喊,一瞬将木板另一侧的手腕扳倒,呼喝声更大,他也像个将军,笑问:“还有谁?”

“赵大郎力能拔山,进猎场的名额如今只剩最后一个,我看非你莫属了!”小个子的男人说。

赵十三谦让地摆摆手,说都是好兄弟们承让。

右臂上的一条血疤还未凝结,胳膊是青铜色的。推事院的活计虽然和“繁重”两个字搭不上边,但里面的胥吏却不是吃素的,握刀的手砍在刑犯脖子上的次数远远比不上院子里胥吏间互相交手的次数。

赵十三在里面活了下来,也不是白活的。

侍从们的汗水和粗重的呼吸弥漫在身边,眼神中有些是庆贺,有些是畏惧,他把手臂上挽住衣袖的系带松开,慢慢绑好腕间的护手。

忽然有麝香的气味,迎面飘来。

赵十三抬头,果然又见到她。

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每次见到胭脂之前,总能闻到这股浓郁的麝香,问过其他人,却又说什么味道都没有。

“还有没有别的弟兄?要没有人再来,等我进了猎场,少不得要打一百只斑鸠给兄弟们开开荤!”

赵十三的声音故意喊大了些,又是一阵欢闹,他的余光纹丝不动地锁定在轮椅上的那袭青影,可惜胭脂没有回头,什么也没有。

轮椅后背的两只手握交给栅栏里的内侍官,胭脂向后回头,似乎叮嘱了哑巴几句话,哑巴往后走,离这块桌子却越来越近。

周遭的声音缓缓静了下来,直到有人给寄奴让开一条路,他坐在赵十三对面,将胳膊肘撑在大石头的木板面上。

赵十三微微一怔,远远地看了胭脂一眼。

胭脂低声向后吩咐道:“等等再进去。”

她的目光越过人群,也落在寄奴的肩膀。知道他大概对里面的猴子老虎没什么兴趣,所以才叮嘱他在宫苑外等她一会儿,胭脂也没有想到,他会掺和这样的热闹。

而后她的目光一偏,这才看到了赵十三。

“你要和我比?”赵十三将目光收回来,看向桌子对面的哑巴,哑巴当然说不了话,只是撑起自己的右手,像栅栏外的一棵树松。

赵十三终于有空端详他,早就知道胭脂新买了一个马奴,白天黑夜都圈在院子里养马,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他的脸色才比其他人都要惨白,好像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太阳的样子。

一如他藏在心底的那份感情,众目睽睽之下被胭脂一箭贯心,于是所有的事情也都只能埋在阴暗潮湿的角落,有的地方生了霉斑,才会在裴正庭死前,忍不住先毁掉他的脸。

赵十三缓缓握住寄奴的右手,指骨之间不禁慢慢紧握,两手相交的虎口和手背被赵十三箍紧,手倒是小麦般的颜色,如今却被指印压白。

没用的东西。

赵十三左眼斜睨着他,不明白胭脂为什么要让他来和自己抢东西。

无论是什么,赢过就好了,赢给她看。

这样想着,赵十三握住寄奴的右手用力更大,骨节像齿轮交错一样咔咔作响,他听见身边的弟兄们笑这马奴不自量力,于是他抬头,却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赵十三要把他的手骨捏碎,谁让他是胭脂的人?

桌板微微地晃动,像是承受不住赵十三滔天的怨恨,受这样的力气却能一声不吭,赵十三相信他的确是个哑巴。

可是他为什么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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