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里,男人弯下腰,试图看清镶在石碑上的相片。
不过三个多月,一个人的面容就可以在另一个人的脑海里变得模糊。
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个痴情的人,可他扪心自问,实在无法说自己在感情方面有多对得住她。
如果真的深爱她,又怎么会放手?
他所谓的深情,不过是她死后每年的一束玫瑰。
玫瑰赠爱人,可在他们的那段关系里,他不足够爱她。
非要说的话,他们之间是年少稚嫩时的一点心动,并肩作战时的一点欣赏,旁观她与病痛斗争时的一点怜惜。
所有都是一点点,渗透不进骨血,拼凑不出深情。
只有歉意长久的留存——她实在跟着自己吃过许多苦。
他并非一个看重忠贞的人,甚至时常觉得“总有新人换旧人”该是常态。
他身上那点看似是忠贞的东西不过是道德的产物,而不是爱情的。
否则当初最艰难的时期,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孟斯奕也不会果断选择牺牲与黎嫣嫣的关系,与另一位资本家的女儿密切交往。
如果不是后来另寻到解决办法,他恐怕也不惜利用自己的婚姻。
利益至上的人是不奢求爱的,情和欲都是敌人。
他在墓旁坐下来,就像从前在学校的辩论社,他总坐她旁边一样。
他们是同盟,是战友,是挚交,唯独做不成爱人。
可是又很奇怪,明明不够爱她,她却又像一片净土,令他频频回顾。
她实在跟着自己吃了不少苦。
“嫣嫣,黎烟最近交到了朋友,你说得对,她并不像表面那样叛逆。你放心,我会代你对她好,代你看着她读书、长大,确保她不再误入歧途。你知道的,我对不住你,这最后一件事,就当是弥补了。”
一阵风吹在玫瑰上,花瓣落了一片。
像是某种回应。
他站起来,“抱歉,在你生命的最后几年一次都没来看你。往后每一年的春天,我们都见面,好吗?”
烟州四月多雨,原本阴沉的云化作水滴落。
孟斯奕冒雨往停车的地方走。
小陈提前来为他打伞。
“先生。”
“什么事?”
“黎烟小姐的朋友来找她,两人正在说话。”
孟斯奕往远处的停车场看过去,男生个子高高的,正面带笑意将一个保温杯递到黎烟手中。
距离的原因,听不清两人在说什么。
“都说让你不要来了。”
去北城之后,她和叶明州一直都有联系,虽然不频繁,但是彼此近况都是了解的。
昨天跟他说要回烟州之后,黎烟特地叮嘱他别来看自己。
一则她回来只为扫墓,并不会过多停留,不会有太多与他叙旧的时间。二则从他家到这片墓园需要渡江,往返不方便,她不想让叶明州受这个罪。
叶明州朝她挑眉:“我不来,你怎么能喝到我的豆浆?”
黎烟嘴叼的很,她的纤瘦身材跟挑食有很大关系,虽说葱花香菜没什么忌口,但是别的方面她谨守一个瘦子的本分。
比如鸡蛋不吃蛋黄,饺子不吃陷儿,青菜不吃根。
胡萝卜是她的仇人,西蓝花面目可憎。
简直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
她觉得豆浆都有一股怪味,每喝一口都夹杂豆腥,只有叶明州榨的豆浆,她能品出香味来。
黎烟接过这个足足两升的保温杯,“谢谢,可是我马上就要走了。”
“没关系,”他将伞朝黎烟倾斜一点,问:“阿烟,他对你好不好?”
黎烟用了两秒钟反应叶明州口中的“他”是孟斯奕。
“当然好了,用不完的零花钱,足够温馨的房间,去哪都有专门的司机,我的那些颜料不再是会弄脏家具的废品,只要我愿意,一层楼都是我的画室。”
叶明州笑:“那真是恭喜你,能拥有这么纸醉金迷的生活。”
“我听出了一丝反讽。”
男生收敛几分笑:“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处,无论如何,你要懂得保护自己。”
“你想多了叶明州,他是受我小姨所托,何况我还没成年。”
“你说的我当然知道,但愿是我多想。不过有一点你说的不对,阿烟,你的姿色胜过任何成年女人。”
“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油嘴滑舌?”
“你总是不爱听真话。”
她白他一眼。
远处的黑伞渐渐朝他们这里移动。
“叶明州,我真的要走了。”
他伸手,像从前一样捏捏她的脸颊,“照顾好自己。”
收起黑伞,孟斯奕瞥见叶明州触碰黎烟的手,没说话,先行坐进了车里。
黎烟伸手开车门,刚拉开,身后的少年却又拉住她手腕,将她带到怀里。
叶明州第一次拥抱她。
他的身上有洗衣粉的味道,让人感到洁净。
只是少年毕竟单薄,不像另一个怀抱那样坚实。
“阿烟,我一定会考去北城。”
他拥得有些紧。
透过车窗,孟斯奕冷眼外面一厢情愿伸手的男生,心想少年人大抵都这么热忱而幼稚。
考虑到叶明州对黎烟的行为确有些逾矩,孟斯奕按下车窗。
“小烟,该走了。”他催促。
她才终于回到车上。
只是手里仍紧紧抱着那个保温杯。
雨从车窗打进来,黎烟等叶明州完全消失在视野中才关上窗。
身旁男人幽幽开口:“我是不是应该再提醒你一遍?”
黎烟身子靠回椅背,她猜到他要说什么:“孟叔叔,我真的没有谈恋爱,不是每一个跟我玩的好的男生都会和我往那个方向发展的。”
“你没那个心思,不代表别人也没有。”
她失笑,怎么每个人都要在这件事上提醒她?
“你知道吗?他跟你说了类似的话。”
“什么?”
“作为我的朋友,他提醒我对你要有所防备。”
“防备我什么?”
她一脸无辜状:“他说我姿色绝伦,你可能会对我心怀不轨。”
算是一半实话,一半杜撰,叶明州没说得这么露骨。
男人转头,与她对视,眼中有不可置信的困惑,好似在说“怎么可能?”
于是放弃这个话题,只当她又在胡言乱语。
视线转而落在她手上:“一直抱着这个杯子,不重吗?”
见他反应如此淡漠,便知自己被他划进永无可能的范畴,他大概觉得这个说法荒谬到离谱。
黎烟低声说:“不重。”
雨越来越大。
傍晚时途径邻城梧津,偶遇一座桥体塌陷,2012年,这座小城的交通极度不发达,突来的事故斩断他们原本回城的路。
小陈查了导航,发现还有别的路线可供选择,只是比起直接从梧津走,路程整整延长了三倍不止。
不得已,他们需在这住一夜。
显然,被迫留宿的不止他们,由于撞上清明返潮,他们抵达梧津最好的一家酒店时房间已经所剩不多。
他们订到了最后的单间和套房,小陈看了老板一眼,心觉不妙:难道今晚他要和先生同住一个屋檐下?总归单人间得让给黎烟。
不想,黎烟却说:“孟叔叔,我能睡套间吗?我一个人害怕。”
她一双眼睛湿漉漉,看着像真诚的害怕。
想着套间不止一个房间,孟斯奕思考片刻便答应了。
谁也没有发现她暗藏的心思。
孟斯奕没有和她一起回房,说是去餐厅喝杯咖啡,实际上黎烟知道大晚上的他不会喝咖啡。
他是为免不便,给她留出洗漱换衣服的时间。
走之前特意叮嘱她上床睡觉前记得把自己的房门锁好。
这么讲究界限和尺度,仿佛让他对自己心怀不轨才是悖逆人伦。
酒店的餐厅略显简陋,咖啡放在面前一滴未碰,他长久地看着窗外的雨。
墙壁上的挂钟缓慢地走着。
手机弹出一则短信。
「诚邀孟斯奕先生前来观展。」后面跟上一个调皮的表情。
以及一张女人与画展的合照
照片中,女人一身纯白套裙,盖住脚踝,比身后的艺术品更多几分圣洁之美。
本着礼节,他回给对方:「我的荣幸。」
可心是一片死寂。
雨还在下。
-
玻璃门上雾气四起,黎烟洗完澡出来吹头发,热气熏得她有些头晕。
正想拿出手机告诉孟斯奕可以回来了,孟颖的信息却接二连三的弹出。
她发来一个网页链接,然后又发了一箩筐感叹号。
黎烟刚回一个问号,孟颖就催着她点进链接去看。
黎烟怀疑她是被盗号,这可能是什么新型诈骗方式,只要她点进去就会被洗劫一空。
可是孟颖很快清扫了黎烟的怀疑。
孟颖:「我万年单身的大哥,居然恋爱了?!!!」
窗外一道春雷,天空被劈开一个口子。
黎烟皱着眉,她被巨大的声响吓了一跳。
链接中是一则八卦新闻,标题为“孟家长子恋上美女画家”。
屏幕中文艺干净的脸颊,令她想起故人。
黎烟佩服自己的冷静,此刻还能不忘发信息喊孟斯奕回来,可心中明显的不悦表明,她的喜欢不再是稀薄的东西。
可是怎么办呢?如今她还只是个未成年,还要仰人鼻息,唯一或可算作长处的皮囊也不值一提,他身边从不缺美人。
她此刻是一只无脚的鸟。
在长出翅膀之前,她需要持之以恒的朝前飞,如果有一天她侥幸落地,这份妄念才有可能见光。
在此之前,她必须守好心中深井,不让情愫污染任何人的道路。
黎烟回房,按他交代关上了房门。
没有锁,今晚只觉这世界的禁锢太多。
为了避免读者有疑惑,说明一下——
孟斯奕对嫣嫣是欣赏、喜欢、无数的愧疚。他们在一起走过一段艰难的日子,共苦的人情谊总是要深厚一些的,所以孟斯奕对于自己不够爱黎嫣嫣这件事感到亏欠,所以想尽力对嫣嫣好,所以在旁人看来他好像很爱她(女主视角)。
但是!本人认为一个人可以喜欢很多很多人,深爱的人必须唯一,这个人就是故事的女主(不然我干嘛写是吧〃ω〃),后面如果写番外,会考虑把嫣嫣和孟斯奕的故事完整的写出来,正文部分先留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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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无脚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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