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好景

叶靡颈肉细嫩,被他手上绷带摩擦的有些疼,尤其当下顾砚尘的目光里带着一些深不见底的情绪,是愤怒、是厌恶还是伤心,她分辨不清。

这段时间相处以来,她对面前的男人有基本的了解,知道他有时候嘴巴很毒,但心肠不坏。可是他这人有时候阴晴不定的,会触发叶靡很多童年时不好的回忆,她很排斥,很反感顾砚尘用这样的口吻和她讲话。

叶靡抗拒,身体向后缩,顾砚尘却不肯放手,用宽大的掌心近乎于钳住的力度扣着她细长的脖子,这行为将叶靡彻底激怒。

“是,可怜你!可怜你行吧!”

“我可怜你什么?可怜你虽然父母离异,但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家族,有花不完的钱,还有一个疼爱你的外婆?顾砚尘,人生的不幸有很多种,可你,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如果真要说可怜,那你觉得我可怜吗?”

她反手向后抓住顾砚尘的手臂,用力推开,后撤一步,和这个危险分子保持半米的距离。

“你调查过我,应该知道,我从小没有父亲,一直都是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我妈告诉我说,我爸死了,年幼的时候,我对这个说法坚信不疑,直到上高中时,偶然听到舅舅和舅妈闲谈,才知道,他没有死,只是一个活着,但还不如死去的人,我偷偷问过舅妈,她告诉我说,那个男人是个负心汉,和我母亲年少相恋后,答应会娶我妈,结果母亲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他却没了音信。”

叶靡外公外婆早逝,叶晴芝是哥哥带大的,家里条件拮据,叶晴芝高二便辍学务工,后来偶然结识了叶靡的父亲,年少时相信海誓山盟,渴望得到爱,对一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男人的承诺深信不疑,等到被抛弃时,肚子里的孩子月份已经大到不适合流产。

叶晴芝无奈,只能回老家投奔已经成家的哥哥,生下叶靡后,她在老家租了一个条件简陋的一居室,母女两人,在那里生活了七年。

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叶晴芝只能含泪,将七岁的叶靡托付给哥哥嫂子照看,她远赴大城市打工,一走又是几年。

“我有十年的时间,是生活在舅舅家中的,他们家在徐川一个镇上,那里不富裕,舅舅是装修工人,常年跟着装修队四处务工,舅妈在当地的一个饭店里做服务员,工资很少,只能贴补部分家用,舅妈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我妈虽然会按时寄钱回来,但我毕竟寄人篱下,舅妈家里要供两个孩子读书,那时又多我这一张嘴,她寄来的钱,也终究是杯水车薪。”

“后来等我大一点,为了赚钱,就在家里接一些手工活儿做,到大学开始到处兼职,这些对我来说,都没什么,真正让我痛苦的开端是母亲的病,为了给她治病,前期花光了我们母女两人所有的积蓄。”

“顾砚尘,你试过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到胃里空空,像是有一团火在烧的感觉吗?有过低血糖晕倒在学校操场,被同学送到医院,医生检查说我长期营养不良,学校里最终传遍,都知道我家贫,是个可怜人,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看着我,都用那种悲悯、可怜或是瞧不起的目光,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暴力?那你告诉我,我可怜吗?”

“江州最冷的那年冬天,我的旧衣穿小了,没钱买新的羽绒服,就把那些看起来厚实的旧衣里一层外一层的裹上,旧鞋子穿了三年,里面早就磨的不能保暖,脚上起了冻疮又疼又痒,直到现在,它都没能彻底痊愈,留下的后遗症始终提醒我最糟糕的过去。”

“顾砚尘,别人认为你可怜就可怜吗?重要的是你自己怎么想。”

叶靡凑近了,拉平和顾砚尘的视线,明亮的眼眸直直的望进他的眼中,“你想死吗顾砚尘?”

“什么?”男人似乎觉得她的问题太突兀且显得荒谬。

“不想死对吗?”

顾砚尘不理解她到底要说什么,所以选择沉默。

叶靡却继续说:“不想死,就快乐的活着,原生家庭的不幸福,只能让它影响我们的前半生,后半生,我们自己说了算。”

男人眼神微动,如果目光有声音,想必此刻,应该能够听见春雷炸响,冬雪消融。

……

双休结束,又要开始一周的工作日。

叶靡对于工作是抱有热情的,因此并不讨厌周一。

早起她到厨房准备早餐时,不经意向顾砚尘卧室的方向看去一眼,他房间里听着蛮安静的,不知是还睡着,还是按照他晨跑运动的习惯,这会儿已经在外面了。

昨天发生那件事情,其实叶靡心里还挺尴尬的,她不好为人师,也不愿意将自己的经历四处讲给别人听,昨天纯属是怒火上头,没忍住,想怼一下顾砚尘罢了。

后面她说完就离开健身室,一个人吃完饭,回到卧室休息,再没出去过,所以也不知道顾砚尘后来心情有没有恢复好。

外婆之前还嘱托她要多照顾他一点,也不知道昨天那番话说的,是不是太过激了?

要不要跟他道个歉呢。

叶靡正纠结着,顾砚尘这时候从卧室出来,穿着一身运动装,看来是要出去跑步。

她尴尬着,正不知要不要说点什么,男人看见她,却率先一步打了招呼,“早。”

叶靡倍感意外,笑着说:“早。”

顾砚尘站在那里没动,欲言又止的样子,叶靡受不了这种气氛,干脆先没话找话似的问:“你要出去跑步吗?”

“嗯。”

顾砚尘顺势瞥一眼落地窗外的天色,清清亮亮的大晴天,好看的跟画儿一样,是江州这个月份里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么想着又觉得自己一个人去跑步,像是浪费了这好景。

他退后几步,看向岛台后忙活的身影,忽然说:“要不一起下楼跑跑步,早餐就在外头解决了?”

“啊?你在跟我说话吗?”叶靡属实有点懵

“不然呢,这屋子里还有第三个人?”

叶靡挠挠头,感觉他的提议有点突然,还挺奇怪的,就说:“为什么要一起跑步啊?我不想跑步。”

“跑步还能是为什么,锻炼一下身体,不好么?”

叶靡嘴角抽动着,“好是好,但是我……”

“小区外面有一家蟹黄汤包,老字号,特别好吃。”顾砚尘又靠近一步,歪头看着她,低声诱惑着。

这人真的很坏,一出口就拿捏住她的七寸。

叶靡抿抿唇,实在有点抵抗不住美食的诱惑,“那……好吧,你等我一下,我去换衣服。”

顾砚尘笑着点头,“记得穿一双舒适的运动鞋。”

京赋公馆的位置得天独厚,北依国家森林公园,西邻生态公园,从南眺望是苍茫的群山。

住宅内是270度的全景幕墙设计,从窗前远眺,可观四季好景,像今天这样的天气,你可以像诗人那样赞一句:“白云升远岫,摇曳入晴空。”

不到七点中,太阳晒下来的温度刚刚好,伴随着细微的风,空气里漂浮着青草的香气。

小区里有人早起遛狗,是一只毛量蓬松厚实的白色萨摩耶,主人牵着它,它走起路来趾高气昂,像是知道自己身份矜贵,是住在豪宅里,名副其实的‘少爷/公主。’

叶靡在心里感慨着,住在生态环境如此好的地方,呼吸的每一缕空气都是那样的清新,放眼望去的一切都可以称之为好景,不得不说,就连狗狗都可以多活十年。

这么美好的日子,才值得叫人贪恋人间的岁月吧。

他们在生态公园里跑,这里空气更加洁净清新,时不时听见几声鸟鸣啁啾,看着喜鹊振翅飞过。沿湖这一路,花草树木,物种繁多,看得人应接不暇。

“想什么呢?别想了,跑起来。”

顾砚尘在她出神的时候从前面倒退着跑回来,毫不留情的搅扰了她当下的好心情。

叶靡不情不愿的跟着跑起来,她此前从无锻炼身体的经历,要知道之前的生活已经过忙碌了,有那时间不如倒头睡上一觉,这样乍一跑,感觉肺管子都要炸开。

顾砚尘配合着她的速度,在旁边耐心指导,“要用鼻子吸气,嘴巴呼气,你这样容易岔气,还有目视前方,盯着脚下做什么?地上又没金子能捡。”

他怎么跟初中体育老师一样,聒噪!

叶靡体力太差,身子骨又弱,常年不锻炼,跑几步像八十岁的老太太爬楼梯一样喘的厉害。

“不行了,你先跑,别管我,我走一会儿。”

顾砚尘见她喘气如牛的状态,知道她确实需要休息一下,就依着她说:“坐那歇会儿吧。”

叶靡坐在长椅上,平复着凌乱的呼吸,顾砚尘没自己跑,也跟着她坐了下来。

“你怎么不跑了?不用等我,耽误您锻炼,我心里过意不去。”叶靡半开玩笑的说

顾砚尘扭头看她一眼,没说什么,只是笑。

这时的叶靡不懂顾砚尘的笑容是什么意思,也是很多年后的一个早晨,他按照习惯出来跑步,赖床的她突然振奋精神随后出来寻他,看到的却是这人静静地坐在长椅上眺望远方景色的画面。

叶靡大脑灵光一闪,才终于明白,经年之前,他们第一次跑步时,顾砚尘坐在长椅上的笑容。

他的自律是数十年如一日清晨响起的闹钟,而跑步途中坐在那看风景,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叛逆。

“白云升远岫,摇曳入晴空。”——《白云向空尽》焦郁

感情进度+1[竖耳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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