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汕面露狐疑地上下打量着温莎,迟迟没有动作。他看向温莎的眼神经时间的慢慢推移,由一开始的不解、似曾相识再到死琼墨不能理解的震惊与难以形容的激动兴奋。
“喔!原来是你撒!”状似恍然大悟般,杨汕一把握住温莎早已放下去的手,满脸的欣喜不似虚伪面具,语调藏不住的向上扬
“我说怎么看得脸熟?早年在加拿大见过一面的。”
温莎面不改色把手从对方手心中抽回来,依旧微笑注视着对方那张丑陋的脸,不动声色地反问道:“是吗?”
杨汕像是丝毫未察觉到哪里不动劲,仍旧兴致勃勃地说着自顾自的话:“当时我在加拿大一位大人底下作事,正赶上警方那帮吃闲饭没事的,干什么的大范围缉查。我刚好在那时候被倒血雾派出去护送货物,来接我们恰巧就是这位——叫什么来养?哦!他当时自我介绍说的是,斯拉第。”
此话一出,三人之间的气氛诡异地降至冰点,没人敢接过这话头。
直到一声轻笑打破这诡谲的沉默……
温莎勾起唇角,听不出任何情绪地说道:“是吗?”
夜晚的秋风泌人心脾,吹去了一天的提心吊胆。几个健壮的男人推拉着抛锚的汽车,艰难的行走在陡峭的山路上,骂声将栖息的鸟儿都惊飞了。
其中一个年轻的男子抹了把脑门上的汗液,问身旁的同伴道:“这还有多久才到?!”
汽车停了下来,几个男人靠着就近的休息。
离他最近的同伴一指下面低矮的房屋,说道:“瞧那里了吗?就是那儿!”
“要不是这破烂玩意抛锚,我们不早到了?!”
杨汕不明白他这段话的用意,摸摸早已经稀缺头发的脑门,不明就里地说道:“对啊,我没记错。那一挺好看男的啊长成那样的我就见过一次而已。”
耗费近半个小时,汽车终于在几人不懈的努力中成功到达了目的地。
之前问路程的男子疲倦地靠着车门滑下,就在这时,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伸到他面前。
男子愣怔一瞬,抬眸正对上那双如同贝加尔湖般碧蓝清澈,不含一丝杂质的湛蓝宝石的眸子。它温柔地看过来,仿佛扫净了他心中所有负面情感。
宝石般眉眸的主人拥有一张明辨度极高的隽秀脸庞,浅色唇瓣开开合合,声音不大却让男子铭于心中,难以忘却:“你还好吗?”
温莎莞然而笑,示意杨汕继续说下去。
站在温沙身边,被两人忽视的死琼墨奇怪地看了身旁的男人。
见到那张脸的霎间,杨汕很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有一刹那的动心——尽管对方只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而已。
杨汕本想用另一种更加贴合的词语来形容,思来想去却发觉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剩下“好看”两个字。
看上去不过是个高中生。
杨汕看着面前给自己包扎伤口的男孩心想。
男孩子似乎察觉到打量的目光,于是十分大方地与杨汕对视。
包扎伤口后的事情,杨汕记不太清也或许是因为注意力完全被那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吸引去了,以至于那段记忆在大脑中并未做过长的停留就消退了。
杨汕只是依稀记得,那个疑似高中生的男孩子用温柔的声音自我介绍说:“斯拉第,这是我的名字。我负责接应你们,并保证货物的数量与交易谈和所一致。”
记忆中的男孩渐渐与面前的男人重合。杨汕更加坚信温莎就是当年自己遇到的那个男生。
“在那天的次日,我们离开了那里。”杨汕仿佛沉迷于我当中,没看见对面两人无奈的神情,依旧跨步在房间里左右渡步,“令我们都没料到的事情发生了——条子几乎是在我们走后的瞬间,全副武装包围村子。和我们做交易的那位老板说是因为自己人里面有卧底,逃跑不及被当场击毙,血溅三尺,染红了白墙!”
温莎:“……”
死琼墨更是不忍直视。
他怎么还讲故事起来了?
死琼墨自觉丢脸,下意识扭头去看旁边人的神情。
没想到正巧对上那墨深蓝湖似的双眸。
温莎朝她微微一笑,但只在一瞬间。
快的让死琼墨以为是错觉。
温莎不愧为绅士,即使在对方喋喋不休的情况下,仍旧保持着从容不迫的风度,言行中透露出与生俱来的礼貌、优雅,与手舞足蹈、状若疯子的杨汕判若两人。
要是这个男人对女人感兴趣,那就是她再好不过的合作对象。
死琼墨注视着那张俊朗英气的脸庞,紧咬朱唇,不太甘心。
作为女人,死琼墨清楚如何能抓住男人,让其为己死心塌地——漂亮的脸蛋、姣好的身材以其狠毒的手段。
这些她哪个没有?为什么这个男人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
正想着,温莎柔和、沉稳的声线将她拉回现实。
温莎说道:“我的确是斯拉第。”
实验室一片沉静,在这段话说出后,其他两人竟一时没搭话。
杨汕紧盯着那熟悉且陌生的白人男子,混浊的双眼一眨不眨。他若有所思地说:“您原来真没死。那当年的事您会不清不懂?”
杨汕看向墙上破碎的日历,道:“你是当年条予的内线吗?斯拉第。”
此话刚出,死琼墨下意识想替温莎争辩。
毕竟,如果温莎真是警方的人,那在柘邻村引起村民暴动,点燃村子的汽油、干草,导致警方被困致伤的事情压根解释不通!
只是有人比她先一步出口。
温莎莞尔:“你这不是知道了吗?”
“我不是那些讨人厌的下水道老鼠。”
温莎唏嘘道:“既然你能问我,这不就说明你知道我不会是吗?”
杨汕没答话。
半晌,杨汕才笑道:“是啊!”
“那天,我一路将人送出村口。没曾想到,返回时竟看到条子包围住了那个地方。”
温莎侃侃而谈道:“出于恐惧再加上年轻气盛,我跑了。我当时逃,所以活了下来。”
死琼墨没忍住插话:“叛主。”
“那又怎么样?”温莎笑得灿烂,仿佛当年那件事果真如说话般轻松。他满不在意地说着,“我是人,又不是他的奴隶,没必要为了他去送死于枪口下。再说者,我也不是他的人,我只是逃命被他意外撞见的通缉犯罢了。”
闻言,杨汕只是重复道:“通缉犯?”
杨汕抬起头,笑道:“那我能希望一件事吗?”
“这一次,您别再逃了。”
温莎不动声色地勾起唇角,形成一个浅浅的弧度。
他就这么说:“好。”
“丑话先说在前头,”对比于精心打扮下的殷灵,顺便穿穿的唐晓翼竟有些寒酸。他幸灾乐祸地看着因为裙摆被划破而暴怒边缘的殷法医,开始撇关系道,“是你自己提出要跟来的,我也劝过你——所以你那被损坏、污染的衣服等以及使用的化妆品,我是不会报销的。”
殷灵撇了他一记白眼,趾高气扬地往北家庄走去。
桃花三月始盛开。可北家庄的不是,才十月中旬桃花便开始营业供游客拍照、欣赏。
这当然归功于北家庄独特的地理位置了!
唐晓翼与殷灵混迹于游客当中,神不知鬼不觉潜进北家庄内部。
桃花落半空,只为众人善。
殷灵自踏入这恍如世处桃源之地,竟有些走不动道,与那些游客一同欣赏那来之不易的美丽,不知不觉中跟唐晓翼走散了。
等唐晓翼反应过来,匆忙回头,哪里还见殷灵的身影。
唐晓翼暗骂一声。
已是下午两点,这是北家庄人流量最多的时段,想反回去找人已然不现实,只得独自一人闯毒窝了。
唐晓翼谨慎地前进,边在脑海中快速勾出北家出的结构。
啪嗒——
终于杯予受不压力,这是从杂乱的桌面边摔落,残留于杯底部的金黄色液体溅散出来,在同样脏乱的地板上形成一洼小小的水潭。
洋啤酒劲过大,成功拿下了双杀。
死琼墨半眯着美眸,歪歪斜斜地坐在沙发上斜倪着一旁清醒得仿佛未沾半滴酒醇的男人——温莎一手着酒盛器,一手持着手机单手飞快地翻阅着什么。
要不是能隐约地看出男人不耐烦的神情,死琼墨真当他在阅览些无聊的新闻。
“您在做什么?”
温莎还未应答,下一秒就感受到一个温热的东西靠了过来。
死琼墨趴在他身上,眨着漂亮的黑眸,笑靥如花地看着温莎。
“我有些晕,您可以扶我到处头吹吹风吗?”
闻言,温莎似是笑了笑,彬彬有礼地答道:“当然可以,墨小姐。”
天气转凉,冷风吹到人身上激起人一身鸡皮疙瘩,偏生这女人还要出去处面吹冷风。
温莎笑而不语,但也无可奈何,趁着扶死琼墨出外头醒酒的时段,温莎站在桃花树后向上级打了个电话。
“好,我知道了。”温莎干脆利落地挂断了电话,转身去找死琼墨,却殊不知在不远处的白瓦房后,一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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