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做不成情侣当朋友不行吗?

车子已经进入了市区,涌动的车流,高楼耸立,繁忙的车站,大型的汽车基地,渐渐的,又变成荒郊野地。

叶清晨神色慌乱的拉住陆与笙的手臂,“喂,你不是被我拆穿了真面目打算杀我灭口吧?这儿怎么看着不像是北京呢?”

陆与笙呲了呲牙,“没错,一会儿我就把你藏到我家地下室,让谁都找不到你!你喜欢沉默的羔羊还是喜欢电锯惊魂,随便哪种方式,我都可以满足你!”

“陆与笙!”叶清晨彻底相信这个狗男人是自己那个亲密无间的网友,难怪他每次和她在网上讨论这种电影时都说的头头是道,他本来就是个医学生,对这些事情本就应该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

车子停在一个小区门口,放眼望去,这小区根本没有几户人家,周围冷清的像是到了一个桃花源地。

“这是桃树吗?”

“是的。”陆与笙叉腰站在那里,深呼吸两口气,”这边虽然偏远,但是好在地大自然环境好。你应该知道吧,鲜花港也在这边,奥运会之后,这边还有个出名的水上公园。”

叶清晨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我记得你说过,这边水上项目特别多,你还告诉过我,鲜花港那边有专门的蝴蝶馆呢!”

九月的凉风将她的头发吹得飘起,一缕发梢黏在嘴边,夕阳西下,红光照耀,她整个人都在闪亮的光圈里。

“叶清晨。”陆与笙上前将她嘴边的头发拨开别在耳后,“这儿美吗?”

叶清晨望着他,发自内心的赞叹着:“美!”

陆与笙双手搭上她的肩膀,“其实还有更多美好的地方,我们都还没去过,你想不想以后咱们一起去?”

叶清晨喉间一滞,眼前突然起了薄雾,她扭着身子挣脱了他的双手,背着他背着夕阳轻声询问:“今晚咱们住哪?”

陆与笙像是看穿了她的心理,掏出口袋里的钥匙,在手上转着圈,打开铁门走了进去,“家里没人,随便住。”

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终于在这个温馨的家里得到充分的补给。

两人不仅在家里好好冲洗了一番,还将冰箱里的蔬菜水果熟食一一拿出来,在叶清晨的主导下,两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陆与笙,你妈妈回来看见冰箱里的东西少了那么多,会不会打你啊?”

陆与笙正在啃一块羊排,连着几天在外粗糙的生活,他肚子里早就开始抗议,“叶清晨,你做饭的水平真不错,以后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羊排,我可是幸福死了!”

他不过是吃的太香,随口就说了,可这话在叶清晨的耳朵里却变了样子。

她平时在家做饭总是一个人品尝,现在父母出去吃饭很少带她一起去,美其名曰要过两个人的世界。偶尔去了,她妈还会嫌弃她吃的太多太慢,而且,夫妻两人总会觉得她像是个电灯泡似的跟着自己。

看着陆与笙这么大口大口品尝自己的手艺,她很开心!她将吃完的骨头放在盘子里,“是你妈妈买的肉质好,我也就是随便做做。”

“随便做做?天哪!”陆与笙努力咽下自己嘴里的羊肉,说: “有次,我姐心血来潮在家做了一顿饭,两个凉菜,两个热菜,还有一个汤。全家人挺高兴的坐在一起,我爸可是老警察了,在外面查案时吃饭总是凑合一口,天天巴望着能回家吃顿热乎饭。可那天,愣是只吃了几口凉菜就说自己岁数大了,吃多了不好消化。我姐夫以前是侦察兵出身,什么恶劣的环境没遭受过?他出的最后一个任务还是去雪山呢。”

他低头又啃了下去,叶清晨兴致勃勃的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可他吃完了抹抹手就开始收拾桌面。

“然后呢?”叶清晨问他。

陆与笙眨了眨眼,“什么然后?”

“你刚才没说完呢?”

陆与笙“哦”了一下,“想知道啊?”

“嗯。”

“可以,等下次再来我家时,我再告诉你。”

“喂!陆与笙!”

叶清晨看着男人勤快的收拾厨房,自己也不好意思干坐着,她只好在后面跟着一起打扫起来。

她突然想起他曾经说家里有猫,“你家猫呢?”

陆与笙放下手里碗筷,擦了擦手,转到一楼的杂物间里。

“你家猫住杂物间的吗?”

叶清晨在他后面张望着,杂物间房门不大,因为被他身体挡住,她蹲下来从他的小腿和门口之间缝隙看了过去。

陆与笙一歪头就看见她傻傻的蹲在那里,他笑了出来,“傻瓜,看什么呢?”

叶清晨仰头望着他,“那你看什么呢?”

“我看我姐是不是把猫粮和猫砂盆带走了!”

“啊?”叶清晨只好站了起来,满脸都是遗憾,“好可惜。”

“喜欢猫?”

“嗯,喜欢。只是我妈不让我养,你家猫叫什么名字?”

陆与笙突然没了声音。

叶清晨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怎么了?你不会是老欺负它,所以不想说吧?”

陆与笙忍不住的捏了捏她鼓起腮帮子的脸,“那猫乖的很,最喜欢别人这么捏它,它最喜欢黏着人。”

叶清晨推开他的手指,“你手上有水。”

陆与笙笑,“嗯,我继续洗碗,你去看下衣服洗完了没。”

叶清晨走到洗衣机旁,数字显示还有四分钟,她四处的张望,“平时就你一个人住这儿吗?”

陆与笙已经收拾完厨房,擦干手走了过来,“我偶尔会过来,到了假期,我爸妈和我姐才会一起来,他们平时都忙的很。”

“我记得你说你爸爸是警察。”叶清晨指了指这空旷的房子,“这得有三层吧?”

陆与笙似乎知道她想要说的,他轻笑一声,“我爸穷得很!这房子刚买的时候这村里附近还什么都没有呢,所以当时很便宜。至于这些,都是后装修的。”

他眉眼动了动,似乎有点骄傲又有点自豪,“我妈很厉害,最开始只是做药品销售,后来做了区域经理,再后来就是华北大区经理了,这房子是我妈买的。”

可是他说完神色又平淡下来,“所以,我爸妈其实一直都很忙,我们一家人很少能相聚在一起。”

洗衣机传出一段悦耳的音乐声响,叶清晨打开将衣服拿了出来。她指着洗衣机边上的烘干机,“可以把我的衣服烘干一下吗,这样明天我就可以带走了。”

陆与笙低头看了看,“这是烘干机?你看错了吧!再说你这衣服能用烘干机吗?”

“陆与笙,你……你,我认识字的好吧?!”

陆与笙瞟她一眼,“哦,你英文还不错。行吧,我来帮你。”

两人将衣服挨个抖开,一件一件的放置好在烘干篮里。

“陆与笙,你学的是哪个专业的?内科,外科,总不会是儿科吧?”

陆与笙突然手下一顿,停了两秒才继续整理那些衣服,“反正就是学医的,怎么,你想转行啊?”

“讨厌,你贫不贫啊?我就是随便问问嘛。小时候我就很怕医生,我舅舅就是医生,他每次一来我家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装睡。”

“哦?”陆与笙笑了,“为什么要装睡?”

叶清晨歪着头摆弄着手里的长裤,“我害怕他啊,我一看见穿白大褂的就紧张得不行,我假装睡着了就可以不用跟他说话了!”

陆与笙:“……”

陆与笙:“为什么这么怕医生?”

叶清晨咬着下唇,手里已经停止动作,“医生越是找我聊天问问题,越关心我,我越害怕。如果医生随时随地对我投入百分百的关心,那我估计要绝望了。难道不是吗?”

陆与笙怔住了,他从来不知道还可以这么理解,虽然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

他放下手里的衣服,盯着叶清晨,“万一,我是说万一,他只是想关心你呢?”

叶清晨愣了几秒,匆匆的把剩下的衣服都放了进去。

陆与笙一把拉住她,“叶清晨,医生也是人,是正常的男人。”

叶清晨被他扯得后仰了一下,陆与笙抱住她,低头和她离得很近。他身上有股清幽的沐浴露香气,和史哲明不同,他身上还有点那种下雨后草地上溢出来的带着泥土味道。

叶清晨沉迷在这股气息里,她脑子里又开始不切实际……这男人身上散发着特有的荷尔蒙气息,这长长的大腿看起来还挺健硕,这坚实的胸口似乎有点弹性!

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

陆与笙突然眼里带着复杂的光芒,他轻轻的吻了她额头,又在她鼻尖上蜻蜓点水般的碰了碰,看到她没有拒绝,转到她的唇边嗅着她那股身上自带的甜香味道。

与那晚她在自己身上胡乱亲吻不同,此时的叶清晨眼睛紧闭,睫毛抖得厉害,想到平时吕欣欣跟她的分享,“年轻男孩多好啊?感情直白热烈,哪像老男人了,装模做样的,总是带着一种目的性的观望。晨晨,要是你这个网友是个小男生,记得一定要抓住机会哦!”

叶清晨突然觉得自己特别的无耻,陆与笙的眼里满满都是情意,那么清澈那么透明,可她……

她开始犹豫迟疑,可她退后的脚跟踢到了身后的洗衣盆。

陆与笙长臂一捞将她抱了起来,低头吻了过去,此时的叶清晨像个考拉似的挂在他的身上。再睁眼时,两人已经一起坐在了客厅的沙发里。

叶清晨害羞的发现自己跨坐在他的大腿之上,她抿了抿嘴,紧紧搂着他的臂膀,生怕他看见她自己都觉得发烫的脸。

陆与笙无声无息的将她的上衣脱了下来,“这是什么颜色,天青色吗?”

他拉着文胸的带子扯了下去,叶清晨心里如同打鼓般的纠结。

“不要!”

陆与笙将她按回自己的肩上,“你趴我肩上就好,我帮你解开。”

“别!”

“小乖,别动,我想让你知道,医生其实没那么可怕。”

叶清晨想拒绝又无法拒绝,她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人与自己有多么心意相通,想法多么契合,更何况,他们已经认识了六年。这六年里,虽然两人从未谋面,但是两人却知道对方每天每时每刻的生活。

这,难道就是双向奔现?

犹豫间,两人的身体已经扭在一起。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本能的与他互相配合。

突然,她想起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陆与笙!”她拨开伏在她胸口的那人。

陆与笙抬头看她,碰了碰她的嘴唇,“怎么了?”

“你有女朋友吗?”

陆与笙扑哧一笑,笑过之后很坚定的回答,“没有!宗介只有你。”

黑色的眼眸闪着浓浓的情意,叶清晨痴迷的与他亲吻,这时,她才明白,这才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想拥有他,想抱住他,想和他每时每刻的在一起。

陆与笙的手指覆在她的身前,转眼间,热热的手掌盖住她的小腹,她突然惊觉,自己有病,是重病,而且是永远治不好的那种。她猛然推开他大声喊道:“不要!”

陆与笙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双手拉住她的手臂,“小心点。”

叶清晨心头颤动,内心羞愧:为什么?她为什么这么晚才遇见他?为什么不早点就和他见面?如果真的早点见面,是不是至少能多开心几年?

她胡乱的抓起衣服挡住自己的身前,“陆与笙,我累了,我要休息。”

陆与笙将她拉了回来,“怎么了?是不是我手太重弄疼你了?对不起,我会轻点的。”

叶清晨站了起来,抱着衣服退后两步,“我不能这样!”

陆与笙咽了咽口水,他感觉喉咙干涩,声音嘶哑,“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能。”

陆与笙的热情瞬间落了下去,看着她离开的身影大声质问,“叶清晨,你给我个理由!”

叶清晨扭头看了回去,“现实一点不好吗?你才刚毕业,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你有钱吗你?你……还是个学生,我不能和小孩子谈恋爱。”

说完,她快步的上了楼,去了他刚才指给她的那个客房里。

陆与笙缓缓的坐了下去,他双拳紧握在身侧,猛然间,他用力的砸了一下沙发靠背,“我二十五了,我不是小孩子。”

第二天早上,叶清晨早早起来,她收拾好自己的衣服,准备拿去车上。

开门时,才发现,陆与笙已经在车库里。

叶清晨走过去才看见,自己那个黄色甲壳虫的身上已经有了不少刮刮蹭蹭的地方,而且前面的大灯还坏了一个。

此时,陆与笙正在从甲壳虫上往自己的越野车上搬东西。

叶清晨咳嗽了一声,“那个,不用了,我开我自己的车就行。”

陆与笙回头看她,“你不是要去新疆吗?就开这个车,什么时候能到?”

“可我……”

叶清晨的话还没说完,陆与笙就说道,“对不起,昨晚是我冒昧了。你放心吧,说好了一起去,我会履行我的诺言的。”

“真的不用了,陆与笙,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陆与笙搬东西的手停住了,他低着头说,“不打扰,我也想去,跟你没关系。”

叶清晨把自己的东西放在甲壳虫的车后座上,独自转身去了越野车搬回自己的东西。

陆与笙赤着双眼握住她的手臂,“叶清晨,做不成情侣当朋友也不行吗?我只是想陪着你!”

听到这话,叶清晨吧嗒吧嗒的掉了几滴眼泪,她咬着下唇,憋着呼吸。陆与笙抢过她手里的东西,又把她放在后座上的背包拿了出来,堆放在自己的车里。

“你放心吧,我说话算话,我只是陪着你去,不会再做任何其他的事情,我只是不喜欢做事情有始无终。”

车子开出去前,叶清晨悄悄的回到自己的车里,她把陆与笙在北普陀山送给自己的白玉珠串留了下来,还在车斗里塞了一张纸条。

等她坐到越野车的副驾驶位上,远远的回望着自己的车子,心里想:这辆车子也算是自己与他有缘无份的一个见证,希望他将来再回来看到时还会记起,曾经有个人其实是钟意于他。

只不过缘分太浅,那个愿望终究是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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