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01

《一晌贪欢》

文/蕉下甜

夜晚,星点子凑在破旧的老式木框破窗前,被灰蒙的玻璃遮掩住光辉,努力地想要聚在一起,给窗前颓坐着的人一点光亮。

温欢已经在这个破败的屋子里呆了5个小时了,从下午被叔叔强行送到这里后,她就没有再出过门。

她饿极了,嘴唇因为长久未有进水开始有些干裂,原本瓷娃娃般精致的小脸被凌乱掉落下来的头发丝遮掩着,青紫黛的眼睑下依旧有没干的泪痕,狼狈极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无所适从,分明前一刻爸爸打来的电话里还洋溢着喜悦,让她等着他送回来蛋糕,好给她过17岁的生日。

后一刻她却被告知,爸爸因抢救无效死了,奶奶受不了打击住院。而她在爸爸去世的茫然悲痛中,强打着精神送奶奶去医院。

然后,她就被送来了这里——

爷爷去世前的老房子。

因年久失修,又地处偏僻,政府还没腾出手来管,所以成了温家弃房的老房子。

也是叔叔婶婶“正义嘴脸”下,她未来的归宿。

“小欢呀,不是婶不疼你,着实家里出了这档子事,你奶奶又住院了,我们腾不开手,你就先在老屋住一段时间,等你奶奶好了,我们就把你接回去。”

“是呀是呀小欢,听你婶婶的话。”

这是她混沌大脑里记录的叔叔婶婶离开时最后跟她说的话。

可她分明听见了——

“温志明,我想住你哥家这房子好久了,以前你哥在,咱不说,现在他都死了,这下我总能住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租那个房子贵得要死。”

“你搬过去住,家里两个小孩怎么办?”

“当然也要搬过去了!”

“那家里就三间房,我们全家搬过去,欢欢住哪里?”

“老屋呗!”

“有你这么当婶婶的吗?”

“她奶奶现在病了,她以后不得指着我们吃穿啊,有住的地方就不错了。谁叫他爸那德行,求了他多少次托关系给你弄个好点的工作,非说什么不行,我看就是借口。现在死了,死得好!报应这不就来了?”

“你住嘴吧你!”

“温志明,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啊,费劲的想讨好着那小丫头片子,不就是想当监护人要那点抚恤金吗?你妈还活着呢!”

“别说了!”

“不说就不说!”

温欢头疼得厉害,像是炸开了弦,嗡嗡的。她强打起精神撑着身后的墙站了起来,簌簌的灰落下,脏了她一手。

大脑因为长时间未进食,有些供血不足,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眼前的漆黑才恢复光明来。

她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奶奶还在等她,她不能任由房子和抚恤金被别人占了去。

温欢摇摇晃晃走到洗衣池的水龙头前,哗啦啦的水穿过她白皙的指尖,顺着缝淌了下去。

温欢就着手喝了好些水,又往脸上扑了些,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

老屋里什么都没有,她得先活下去,才能回去找他们算账。

窗外,太阳收起最后一丝弧度,任由天空被黑暗笼罩。

温欢驻足在那看了一会儿,才转身下了楼。

这个勉强能称为家的地方,除了能遮风避雨,什么也没有。

漆黑的楼道随着她的脚步声亮起了微弱的光,声控灯一直亮到她走出楼梯间才熄灭。

楼道外面是一排排门市,都是收废品的,温欢以前来过,那时候还只有楼下一家是收废品的。

刚出楼道,温欢就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面香。

那种鸡蛋挂面,被煎得两面金黄,油香四溢的鸡蛋,下一碗水,水开煮面,面熟捞起,放小勺盐,最后再撒上翠绿的葱花,吸一口鸡蛋香味的浓汤,是做神仙都不给换的滋味。

老张头刚下了面端着出来,就见一小姑娘眼骨碌碌地盯着他手里的面,他脸一板,把面往肘子里缩了些。

温欢看见了那碗面,和她想象中的一模一样,是爸爸说过要给她煮的长寿面,每年都会煮的。

温欢想着爸爸说的要给她煮鸡蛋面,又看见老张头把面往里护,眼眶忍不住委屈的红了。

老张头见她眼泪说从眼眶出来就晃荡出来了,有些急,“别以为你哭了,我就要把面给你吃,不可能的。”

温欢委屈巴巴着一张脸,横着袖子将脸上的泪水搽掉,翘着一张小嘴,委屈得跟个小包子似的。

她的泪越搽越多。

老张头愁啊。这别人见了还不得说他一个半截都快入土的老头欺负人家一小姑娘吗?抹了抹发白的头顶,把面往小姑娘怀里一揣。

“拿去吃!”

温欢倔强地又把面递了回去。

“嘿!你这小妮子,给你吃还不要?怎么,嫌这脏啊?”

“没有。”温欢小声嘟囔,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写满了别扭。

“那你还不吃!”

“不吃!”

她不白吃别人给的东西。

“不吃就不吃!”老张头说着把面端走。

走了两步,瞥见温欢眼珠都要落这面碗里了。

又折了回去:“不吃我喂狗了!”

他说着当真端着面往外走了。

温欢急了,想也没想,抢过来就狼吞虎咽。

老张头跳脚了,“你不是不吃吗?我这可不是白吃的!”

温欢理都没理他,这面真是太香了。

“给钱给钱给钱!”

温欢一口面还没咬断,乌黑发亮的眼睛看着面前精神矍铄的老爷子,囫囵道:“我没钱。”

“什么?没钱?”老张头声音高了好几度,“没钱就给老子捡瓶子去!”

“去就去。”温欢嘟囔,所有注意力都在手中的面上。

老张头大概是第一次遇见这么莫名其妙一人,瞪了她一眼,嘟嘟囔囔地就又回里屋去煮面了。

埋汰!

一老一小,两人就蹲在门外的水泥坝里吃了起来。

“真不像个丫头!”

“你真啰嗦!”

吃饱喝足,温欢很识相的把碗筷拿进去洗了,因为父亲经常不能回家,这种小的家务活她早就信手拈来。

老张头也不惯着她,把自己的碗筷也给扔碗槽里给她洗了。

温欢问:“我捡瓶子能换钱不?”

“咋?你缺钱啊?”

“对呀。换不?”

“你捡来就换,不过你这小丫头,能捡那垃圾?”

“那叫捡废品!”

温欢把洗好的碗筷递给他,拿了尼龙口袋就往外走。

老张头提醒说:“捡瓶子,那比纸板贵!东边有个工业区,那里瓶子多,别跑到西边去了!”

“噢。”

温欢随口答应着。心里盘算着要捡多少瓶子才能把这老头的面钱还了,赶明天一亮她就出去找工作。

“会骑三轮不?”老张头问。

“会骑自行车。”

“那你把那外面的三轮骑去!”

“不要。”

老张头指着她吼道:“你不骑,咋?就想捡两个破瓶子糊弄老头我啊?”

温欢不想听他念叨了,骑着小破三轮就走了,这老头真麻烦!不就吃了他一碗面吗?

直到骑过了拐角她才停下,东边——

她默默想了下“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想来应该再往右走就是了。

温欢没骑过三轮车,不过以前小的时候骑过没有去后胎两个小轮的那种自行车,平衡原理应该是一样的,比自行车稳当。就是不能骑太快了,一快她就有种要侧翻的感觉,刹车还不好使。

那时候的自行车,还是爸爸攒了好久的钱给她买的。

她学东西快,小半个月就能把小轮取了,爸爸骄傲得不行,“我们家欢欢学东西就是快。赶明啊,爸爸再给你买个小汽车。以后还要给你买大飞机,然后啊,欢欢就可以带着爸爸周游世界了,多好!”

周游世界,她多想带着他周游世界啊。

温欢的眼泪不自觉又流了出来,她想爸爸了。

如果爸爸还在,他肯定不会让她去捡瓶子,他会给她煮好多好多鸡蛋面。

然后对她说:“我们欢欢这么喜欢吃鸡蛋面,以后嫁人了可怎么办?如果以后有哪个小子娶到我们欢欢,我肯定要和他好好说道说道。那娶我女儿的第一件事,得会**蛋面不是?”

泪水糊湿了眼睛,温欢不知道自己都骑到哪去了。

四周一片暗,还隐隐的散发着臭味,像垃圾场。

温欢有些反胃,跳下车吐了下。

但想到既然是附近的垃圾场,肯定是有瓶子的,这才忍着不适,拿了尼龙口袋往垃圾场走。

她实在忍不住拿了个袋子横围住口鼻,粗糙的袋子磨过她嫩白的脸,有些刮着疼。

路旁灯光照在地上,昏昏暗暗的,除了路灯那一圈,其他地方都是黑黢黢的。

一阵风过,突然有些凉,四周寂静得有些可怕。

温欢汗毛倒竖,这一刻她才感觉有些可怖。

不过,她怕什么呢?

怕阿飘?不,她巴不得爸爸来找她。

怕死?那样她不是可以永远和爸爸在一起了吗?

想通了的温欢直起了腰杆,她不怕,她什么也不怕。

她还要抢回爸爸的抚恤金,还有去见奶奶,还要完成爸爸的心愿,要考一个好的大学,然后带他周游世界。

所以,她得好好活着啊。

温欢越往里走,废旧瓶子越多,她打开尼龙口袋,一个个往里面装,白皙的指尖被染了污泥,脏兮兮的。

好在,瓶子够多,她不用欠别人的。

她不想再帮别人,也不想再接受别人的帮助。

因救人而死的,有她妈妈和爸爸就够了。她只要活得自私冷漠就好,这样就不会再有悲剧发生了。

泥泞脏污的垃圾堆染湿了她的裤脚,温欢却跟没知觉般默默地捡瓶子。

前方,突然传来汽车颠簸驰骋的声音,温欢连躲到了一旁的垃圾桶后面。

这么晚了,什么人会来。

这里太偏了,温欢这才后知后觉的感到害怕。

黑车在不远处停下了,从车上下来两黑衣人,戴着墨镜看不清脸,手上还抬着个东西,往旁边一扔就走了。

这速度太快,温欢甚至都没看清楚他们扔下来的是什么东西,车就又开走了。

温欢没那个好奇心去管,只是那边她还没开始捡。

走近了,才发现竟然是个人,还是个男人。

虽然灯光很暗,但温欢从他模糊的轮廓中就能感觉出,这个人面部比例极好,应该是个帅哥。

衣服上还有明显的高奢标志,还是个有钱人。

一个长得不错又有钱的跟她年纪差不多大,被人抛尸荒野的,怕不是被人撕票了吧?

温欢想想都毛骨悚然。

壮着胆子把他身边的几个瓶子利落的捡了,准备跑路,这种事,还是离远点。

她可没有那么多善心发。

谁知刚要转身,裤脚就什么给拽住了。

温欢看清是一个人的手,吓得“啊”了一声。

“拜托拜托,可不是我害死你的,阿弥陀佛,走开走开。”

温欢念念叨叨的,闭着眼睛要去扯裤脚。

那力道却是拽得越发紧了。

“救——救我!”虚弱的声音从脚边传来。

温欢这才发现,这个人竟然还没死。

不过——

她不敢救,也不想救。

她用力扯开裤脚,瓮声道:“我没见过你。”

黑暗中,她的眸子有些晃动。

早在爸爸为了救人去世的时候,她就说了,她绝不会重蹈覆辙的。

所以,她没见过他。

温欢拎着快装满的尼龙口袋,大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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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如下:

【年下养成系/双向救赎/白月光变玻璃渣后被捡回/久别重逢】

十七岁的沈恣觉得,喻舒是踩着光来的。

彼时的他父亲亡故,不仅要打零工照顾母亲和妹妹,还要去上学。

所有老师都认为是他不堪教诲,桀骜不驯,顶撞老师。

只有她看出了他伪装下的落魄。

喻舒是来山村支教的大学生,漂亮明媚张扬,她用着自己的方式一点点闯进他的世界。

她是真的像太阳,强势又耀眼,把他从泥里拽出来,捂热了他整个17岁。

可太阳总会落山。

喻舒走的那天,沈恣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天,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变了,为了喻舒,他可以放下自尊,不折手段。

他不想再连挽留她的资格都没有。

——

五年后再遇,喻舒穿着不合身的青蛙玩偶服,蹲在河边,对着青蛙仔唱生日歌,哭得撕心裂肺。

消防通道里的哭泣,电影院外的发疯。

那些瞬间,沈恣的心脏像是被狠狠攥住。

他记忆里那个张扬到能掀翻屋顶的姑娘,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忍不住朝她伸手蛊惑,“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后来苏城的人都知道,沈恣身边多了个姑娘。他把人护得滴水不漏,从前能在谈判桌上冷着脸逼对方破产的狠角色,转头给喻舒剥虾时会放软了声线:“烫不烫?”

有人问喻舒,沈恣是不是对你太好了?

喻舒望着窗外,沈恣正踮脚给她够树上的海棠花,阳光落在他年轻的侧脸上,像极了多年前那个被她护在身后的少年。

她忽然笑了,眼里重新有了光:“不是他对我好,是他让我重新敢对世界好了。”

沈恣捧着花跑进来,献宝似的递到她面前:“喻舒你看,像不像你当年给我摘的那朵?”

这一次,换他做她的太阳。

十七岁欠她的光,他愿意用一辈子来还。

【阅读指南】

1. 曾经女主救赎男主,后来男主治愈女主,双向奔赴的救赎文

2. 年下弟弟变参天大树,把曾经的白月光小心翼翼捧回家

3. 无狗血误会,只有“你曾照亮我,现在换我温暖你”的直球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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