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再见

【1】

拉上窗帘,屋里只有窗帘缝隙那一道光斜斜打在墙上,我上了床,在平板上找出《宇宙探索编辑部》。

这是一部在上映初期我就去电影院看过的电影。

还记得回家的那个晚上,我骑着电动车,风是凉的,扑在面颊上的空气带着早春枝条抽芽的清新味道,我的头发散乱地飞扬在身后,脸上应该没有什么表情,而心里却前所未有地生出一种坐在山涧旁的青草地里,看向远处雾气蒸腾的有点秃的山头,身后是大片大片麻雀,电视波点在响动,而我脑子里空空荡荡,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的感觉。

【2】

黑塞是一个用自我去写作的人,他所有的作品都在追溯自我,寻找自我。

我真的觉得如果一个人迷茫,抑郁,寂寞,都可以去读黑塞,无论是哪一本,捡起就读即可。

他是一个燃烧自我的魂灵去书写的伟大作家,因此小说的故事性并没那么强,但是传奇性(没错小人物在他这里就是这么神奇的具有传奇性,他写一场流浪,堪比一次朝圣)很高,哲学性也较高。

他的书必须要读到最后,唯有读到最后你才能拥有劳累了半天,最后一冲脑门的极致高.潮。

举个例子:

《荒原狼》的前半部分我一直有一种心跳加快的感觉,我觉得他就在写我自己。

他一次次用堪比手术刀的笔锋刺进我心里,我每一次想要拍大腿说“没错就是这样”的时候,他又非常巧妙地推翻他的感受,也推翻了我的认同感。

可被推翻的我,仍然会拍大腿说“妈的没错就是这样”!

他厉害之处就在于,他不断用他的文字杀死我,又反复建立我,重塑我,而无论是他用语言把我杀死,还是用语言把我拯救,他都让我信服,赞同。

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这是黑塞在经历许多人生动荡之后写成的。

感谢文学,让他找到了人生的出口,让十五岁就想要自杀的小男孩过完了一生。

PS:《克林索尔最后的夏天》一定要看译者后记,后记几乎每句都让人想要摘抄,译者对黑塞深深地崇拜与爱跃然纸上。

【3】

网上有一段很火的刘小样的采访。

她说她根本没机会看书,于是就去「读电视」。

我大概永远也忘不了她在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的眼神——很温柔,含着笑,有那么一点点的放空。

我却默默哭了一会。

后面听到她哽咽着说,“我宁可痛苦,我不要麻木”的时候,我的眼泪更像断了线。

【4】

24年的新年倒计时,我和HH一起度过。

我们的娱乐项目是一场推拿,吃完饭后去按摩店放松颈椎,真是打工人的黑色幽默时刻。

我们按摩之后,到附近的广场和大家一起跨年。

人群中爆发出倒计时,大家一起放飞气球的时候,我心里的情绪莫名翻涌,找了很久的词来形容这种感受,我觉得是「开心」。

没什么“一年又逝去了”的伤悲,也没什么“这一年终于他妈的逝去了”的感叹,就是过去了普通的一年。

因为那“一秒钟”的渺小改变,渺小的我们聚在一起,扎堆人群的时候构成了某一刻的伟大。我们都仰着头,哈着白气,看气球飞上天空,这样笑着。

以前总希望自己的生活可以有许多能让我书写的浓墨重彩的片段,这样才不平凡。

但现在我突然觉得流水账一点都不无聊,记录的时候,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与丰富的感受,就代表我没有强烈却短暂的喜悦,难以抒发的苦闷,催心肝的痛苦。

希望生活里什么波澜都不要有,就这样平淡安稳就好。

希望自己永远都能是那个在人群中与大家共同欢笑的人,被淹没,也被接受,被忽略,也被祝福。

至于我那与世界逆行的灵魂,略等于这整个宇宙的孤独,反着长出来的小小骨头,也要安稳地停留在我的身体里,别消失,但也别壮大。

【5】

听许飞的《火车路过海棠》,时常沉默。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 “去年火车经过海棠,今年爱情毁于扶桑” 刚开始听的时候没有看歌词,我以为“毁于”是“会遇”,后来即使知道了,也总是下意识愣一秒来反应。

你知道的。

这两个字差之千里。

【6】

看到了一句话, “我其实是一个非常冷漠的人,所以如果你觉得我真诚且温柔又有趣,那不是你喜欢我,是我喜欢你”。

喔,我就感觉……

要有多喜欢我才能觉得我是一个温柔真诚又有趣的人?

我不信这套道理,在我心里能够喜欢我的人,是要看透我的骄矜,敏感,嫉妒心,焦虑,抑郁,欲壑难填,才会喜欢上我的。

否则都是空中阁楼的、一吹就坍塌的喜欢。

那就不叫喜欢了。

【7】

和同恋爱的时候,留下的一些碎碎念:

1.

听曾轶可的《三的颜色》,我第一次明白,它不是第三者也不是特殊群体。

有几种爱呢?不就是爱和不爱两种。

不,还有第三种——它代表“明知道爱的没有结果还要去爱”的感情。

你是如此特别,如此特别。

2.

你是一个骨子里有股劲儿的人,我看到你的坚韧也看到你的淡漠,就像体内流淌着滚烫的岩浆,但其实山石的硬与冷把它包裹在一起。

我知道你最终不会走向我,底色是凉薄的人,心肠再热也终究不会失去理智。

我会喜欢你,却不会爱上你。

因为你和我一样,知道错误的事情时,宁愿把自己痛死都会放手。

你不能让任何事情影响你理想的人生,所以你会让自己痛,却不会让自己放纵。

可是,我为什么要喜欢你呢。

这样的你,注定把你的痛苦也加诸于我的身上。

3.

我们终究是为了错过而遇见对方的。

4.

不到黄河心不死,我去见黄河了。

不撞南墙不回头,我去撞南墙了。

5.

以后别人问我谈过几个,我再也无法斩钉截铁说出一个数字了。

我们是在一起了,但时间好短,算不算恋爱呢。

年龄带给我判断力和果断性,我可以及时止损,快速分手。

但却没法让我迅速看淡一段感情。

我还是会难过。

【8】

抖音火起来的歌,只有蔡健雅的《letting go》是我一直循环下去的。

“我终于舍得为你放开手”。

终于。

舍得。

为你。

好的歌词不用刻意遣词造句,这句话听起来就很能代入自己。

因为很努力很努力地放下,所以用终于。

可却很艰难很艰难才能做到,所以用舍得。

而最后这么努力,这么艰难,却还不是为我自己放下,是为你。

【9】

朋友发圈晒了自己的购房合同,感慨道:“我在破旧的平房里住了14年,冬冷夏凉。冬天的时候,窗户要被封上油纸防止漏风,暖气被炉子烧的烫手,也还要盖厚厚的被子才能御寒。夏天,屋里阴凉,比我年龄还大的吊扇在头顶“忽闪忽闪”。院子里有葡萄和梨,秋天有石榴,偶尔有老鼠流窜,惊得妈妈大声尖叫,养过很多小猫小狗,有的离家出走没再回来过,有的误食老鼠药一命呜呼。和别人视频电话时从来不会离得镜头很远,不想别人看到破落的墙皮以及被妈妈贴到墙上的各种画纸。”

然而终于、终于,她在今年生日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我深深理解她这条朋友圈的每一个字,因为我已经过这样的生活二十多年了。

家里翻盖房子之前,虫子会在客厅乱飞,老鼠会爬到床上,冬天冻的人半夜暖不着被窝,没办法洗澡只能去浴池,于是回来的路上头发都被冻成一绺一绺的冰渣。

我经常想,我一定要在我家的房子里出嫁。

这里不比酒店,有那么多漂亮的布置。

DV会拍到这里灰扑扑的泥土地,路边丛生的杂草,会拍到脱落的灰色墙皮,长满野草的墙根,房梁下的燕子,还有围观的老头老太常年被田野里的阳光曝晒后的皮肤,笑起来焦黄的牙齿,大集上十元钱买来的碎花布衬衫。

但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要从我的过去出嫁,嫁给未来。

【10】

没有10。

不打算继续更新了。

但我始终都在记录,就像……这些字没发出来给你们看之前,仍然很好的被我写下来了。

和朋友聊了许久,她说泄露太多脆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叙述会产生共鸣的同时,也必然会伴随着曲解和不解。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完全被人喜爱的。

朋友真的和我聊了许多许多,我也考虑一番,还是觉得不继续更这本随笔了,收拾收拾回去写小说去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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