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8章 遇故人

然而擦肩而过的行人也只是匆匆看他一眼,便不再注意他,径自赶自己的路。这让他越发觉得孤单落寞。

接近中午时分,高振麟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他四下看了看,依旧是荒无人烟。

他的四肢百骸都在提醒自己,强烈想要吃点东西,还想喝口水,可是心底却有个声音,告诫他不确定前面还要走多远才有歇脚的地方,而身上的干粮和水已经所剩无几,于是生生忍住了。

又步行了近一个小时,他终于进入了国统区,路上零零星星开始有了行人,他明白,此时更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正边走边猜测着会遇到什么情况,忽见一个人朝着他横走过来,打断了他的思路。

那人不等走近,却又转了方向,隔了段距离和他并排走了几分钟,边走着边用眼睛余光审视他。高振麟清楚地知道对方是想干什么,便选择视而不见,步伐保持先前的节奏。

相反,那人的脚步却慢了下来,逐渐落在后面几步远的距离。

空旷的路上,就这样一前一后大约走了一里地,那人慢慢就消失了。

高振麟又继续一个人行走在旷野上,四周除了风,连只虫子都不曾有。只偶尔,从远处传来隐约的爆竹声打破这安静,之后又归于沉寂。

高振麟想回头看看那人是否再次出现了,却又强忍着,最终没有回头,而是两眼平视,一直往前走。

就这样,他独自走了很久,久到他身上早已粮尽水绝,才终于裹着一身的黄土,在夜色将临的岑寂中到达一个小镇。他沿着小镇内的主街道又走了一会儿,看到一个小旅店,便走了进去。

因为是大年初一,旅店门虽敞着,里面却没什么客人。

一进门,一股饭菜的香味直往鼻腔里钻,高振麟本就空空如也的饥肠顿时鸣叫起来。

小店老板一家正围坐在一张桌上,吃着热腾腾的晚餐,听到有人进门,一桌人全都抬起头,诧异地看向他。随即,老板一张脸便换上了笑容,起身迎过来。

高振麟从贴身衣兜里仅有的三块银元中掏出一块递给老板,说是要个安静的房间住一宿。只是太久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这才让他第一天就感到了体力不支,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晚。

店老板连连应着,接过银元就让伙计带着高振麟去了后面的院子。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伙计举着油灯,领着高振麟,穿过厅堂,一直走到东边一排房子最里面的拐角处,那里有一个房间,刚好是个L形的下角。

开门进到房间,伙计把油灯放在门口靠窗的桌子上,又给送进来一壶暖水就匆忙离开,继续过他的年去了。

待伙计走出去,高振麟借着油灯微弱的光,四下打量起所处的房间:四四方方的一间房,左右是用厚重的木板间隔的,木板墙上什么装饰都没有,正对房门的位置摆着一张床,床上铺着灰蓝色粗布床单,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一床色彩鲜亮的大花被,看上去还算干净整洁。

门口窗下放着一张桌子,上面一盏油灯、一壶水和两个茶杯,桌子下面有一条凳子。

他不由失笑:这屋里陈设也真是简单,就一床一桌一凳,外加一个靠近门口可以挂衣服的洗脸架,此外别无其他。

他提起暖壶,先是往脸盆里倒了些热水,洗了把脸,然后又倒了一杯滚烫的开水喝。水很烫,他吹了吹,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烫得他嗓子眼生疼,但随后只觉一股热流贯穿全身。紧接着又喝了几口,这股热乎劲让肠胃立马加快了蠕动,更加强烈的饥饿感随之而来。

他走到屋外,把伙计叫来要让送晚饭。伙计问他想吃什么,他琢磨着身上还有两块银元,就想点些好菜,美美地吃一顿,但低头看了看身上破旧的衣衫,到底还是怕引起伙计的怀疑,于是问:

“有什么可吃的?”

“现成的只有羊汤和馍。”

他喉头滚动,咽了一下口水:“那来一碗羊汤和四个馍。”

伙计答应着转身离去,高振麟关上房门,回床边走了几步,隐约听见右边房间有个女人的声音,似乎在嘀嘀咕咕说什么,过一会儿,又传来一个男人闷声闷气的回应声。

他蹑手蹑脚走到左墙边,耳朵贴住木板,仔细听了一会儿,没听到一丁点动静,他知道左边那间房多半没人住,这才稍微安心。

轻轻转过身来,高振麟去到床边坐下,把鞋子脱掉,又去脱袜子,突然感到脚底有点疼。抬脚一看,原来他的双脚底板上已经各出了两三个血泡,穿着鞋走路的时候没觉得,现在脱鞋袜蹭到了,这疼痛感一下子冒了出来。

他起身往盆子里又倒了一些热水,准备烫烫脚,舒缓一下,以备明天的路程。刚坐在凳子上,把一只脚伸进盆里,就听到有人敲门,他身体一颤,嘴里发涩地问:“谁?”

“给您送羊汤和馍。”外面的人回答,声音是伙计的。

他这才想起刚刚叫了伙计送饭,忙跳着另一只脚过去开了门,往后闪跳了几步。

伙计端着一个木托盘进来,托盘上面是满满一大碗羊汤和摞得高高的一盘子馍。

高振麟的目光顿时被那碗羊汤吸引了,只见乳白色的汤面泛着一层油光,中间点缀着些许青绿的葱花,随着伙计挪动的脚步,汤里还影影绰绰晃着些羊肉、羊杂。

凑近了,一缕鲜香直钻进鼻子里,饿极了的他立时便觉得唇齿间平空生起了满满的水意。

他喉间滚动了两下,看伙计把托盘放在桌子,道:“你去吃饭吧,我吃完就把碗放在门外。”

伙计谦恭地微笑着退出去,顺手把房门关上。

他顾不得泡脚了,三下两下套上袜子和鞋,就过去坐在桌边,然后轻轻端起碗,唯恐洒了里面的汤,却只闻了闻,又小心放下,伸手在盘子里抓起一个馍就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

一口紧跟一口地啃馍,差点把他噎着,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一口,顺了顺嗓子,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

直到把一个馍啃了一大半,他才把馍放回盘子里,再次端起羊汤,吹了一下表面浮着的油,喝了一口。

这口下去,太解馋了!

那缕鲜香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顺着喉咙直往下灌,灌到四肢百骸都感觉一阵说不出的酥麻。

他大张嘴巴,哈出一口气。这实在是人间美味!

他顾不得烫,紧接着又喝了第二口、第三口,那无比鲜美的滋味让他完全停不下口,就这样一口紧着一口地喝着,很快就喝去了小半碗,喝得浑身上下热乎乎的,他这才停了口。

放下碗,长长地吁口气,他又拿起剩下小半边的馍吃下去,然后又拿起第二块馍啃起来,边啃还边就一口羊汤。

直到三块馍、大半碗羊汤下肚,他这才有了饱腹感,却仍不觉得够,但他还是强忍着,从口袋里掏出裹菜窝头的布巾,把第四个馍包好放在桌上,留作第二天的早饭,只端起碗把剩下的羊汤送进肚子里。

刚喝下最后一口汤,还没放下碗,突然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响起。

他知道肯定不是伙计,于是轻轻把碗放到桌子上,拿起第四个馍揣进口袋里,再轻手轻脚走到房门口,定了定神,才打开房门。

影影绰绰的夜光下,他看不太清来人的模样,却只是上下稍一打量,便迅速确定了对方的身份,随即嘴角往上一提,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闪身让那人进屋。

门刚一关上,还没等站稳,那人就开口问:“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一口地道的东北音,问的时候,来人的两只眼睛盯着他的脸庞,眼神中尽是不确定的怀疑。

“西安,还能去哪儿?”高振麟并不避讳,转头就质疑,“哎,我说家春,这大过年的你都没歇着?我刚进入你的地界怎么就被人跟踪了?”

这个被他唤作家春的来人,姓王,早年曾和他一起在汉训班学习,住同一间宿舍,两人的关系还一度不错。

王家春年纪略长,个头比高振麟稍矮,肩膀宽厚,身材很是健壮,说话的口吻非常冷静,这种冷静听上去就比高振麟要显得成熟和老练。

王家春并没回答他的问话,转头在房间四下瞧着。

他也打量着王家春,两年多不见,他发现这人似乎还是老样子,就说:“你没怎么变啊,看来过得不错嘛。”

“没变?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的,怎么还能没变?老曹带着家人回老家去过年了,走之前给我们布置了任务,所以啊,什么过年不过年的,干活呗。”王家春的语气不无抱怨,却又透着无奈,接着话锋一转,“你在延安不是好好的吗?”

“别提了,差点就暴露身份了。这不才大年初一,天都没亮,找了个借口就跑出来了。”高振麟一摊手,“你看我,什么也没带,一天没怎么吃东西啊,可是把我饿着了。”

王家春转头看了看桌子上的空碗空盘,再次打量高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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