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待如何。”
白青崖顿时双腿发软,脖颈之后像是被人强按着死死往下压一样,他单膝跪地,额头上已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仍强撑着,勉强抬头,笑得十分难看:“你真是一个强大的傀鬼……能收服你,顾公子真是不凡。啊——”
白青崖被无形的力量狠狠地甩了出去,重重地撞到了远处的石墩上,赢周神情淡漠,出口却是字字诛心:“没有只是,收起你的心思!若有下次,即便你是君衡的弟子,我也不会手软。”
白青崖瞪大了眼睛:“你果然认识我师尊!唔……”
脖子上有无形的束缚渐渐收紧,偏白青崖如何也挣脱不得,他只觉得难以呼吸,胸中剧痛阵阵袭来……他挣扎着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放心,我不说!我只是好奇……我……”
赢周走上前去,缓缓在他身前蹲下,骨节分明的手指,伸出尖利的指甲,轻轻碰上他的眉心。
“我不信万神宗的人,所以,忘了吧。”
“哎哟——”
顾宁初走得太快,一不小心撞到翻倒的木架,摔倒在地。
“看不见路,就应该谨慎小心才是。”
熟悉的声音,伴随着熟悉的触感,顾宁初手中被塞入一根竹杖。赢周伸手将他扶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脏污,说道:“我可不是每次都这样恰好。”
顾宁初撇了撇嘴,眼中泛起一阵潮意,嘴唇微微颤抖着。好一会儿,他伸出双手,像以前一样扑入赢周的怀里,声音带着颤,“赢周,疼……你怎么不跟着我……”
赢周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收紧了怀里的顾宁初:“走吧,我们回去。”
顾宁初的三张禁步符,就像他说的一样,不多不少,正正挡住了林峥鬼降的三次袭击,在他们赶回将军府之前,保住了孟飞越与郑闲等人的性命。
再见孟飞越,他的咒杀术已破,瞳中血丝和印堂黑气都消失了。
“真的要走了吗?”孟飞越听说顾宁初与赢周要离开,便让管家取来两张银票,足足一千两,可他心中还是十分不舍。他们两位可算了帮了他,帮了长垠军一个大忙,他还想着能再多留他们几日。
“嗯……我其实也有些舍不得。”
顾宁初舔了舔嘴唇,拍了拍自己略有些撑的肚子,将军府的厨子手艺可真不错啊,那道大盘鸡的滋味,连赢周都难以自持,一次能吃掉三五只呢!
赢周自然知道顾宁初在想什么,不待顾宁初多说,便牵起他的手,对孟飞越道:“告辞。”
他可不想再跟万神宗的人待在一起,那个白青崖,像饿了三天闻到肉味的狗一样,流着口水整天围着顾宁初转。
“诶诶诶,赢周慢点慢点……银子拿了吗?拿了吗?”
赢周的回答颇有些咬牙切齿:“拿了!”
***
盛夏将至,天气热了起来,下午的日头还有些毒,晒得西江两岸的芦苇草木都有些焉焉的。
一叶扁长的小舟,缓缓地穿行在江边茂密的芦苇荡里。这一段快要靠近中游的西江湖,故而水面宽广,水行平缓。
忽然,一只白皙的脚从舟篷里伸了出来,裤腿卷到膝盖处,露出纤细的脚踝。那只脚轻轻巧巧,小心地探了探水,随即猛地缩了回去,溅起一片晶莹的水花。
“赢周,这江水真凉快,你要不要试试?”说罢,两只脚都伸了出来,浸入水中,舟篷里又传出一阵笑声来。
舟里正是顾宁初与赢周。
他们离开岩城之后,因身带着荆回川的嘱托,干脆就向蜀南方向继续游历。一路上游山玩水,吃吃喝喝,快两个多月了,才刚刚进入海右地界,照这个速度,再有两三个月方能进入蜀地。
天热,顾宁初贪凉,见了这碧波荡漾的西江,便买下一只小舟,与赢周顺江而下。
此时,顾宁初正歪躺在舟篷里,散了外裳,卷起裤腿,因怕晒,只将一双脚伸到水里玩耍。赢周则盘腿端坐一旁,一边施法操控着小舟,一边闭目养神。他的身旁放着一只盛着酒的陶壶,一只竹编的小盘,里面放着三块白润的糕点,其中一块已经咬了一口,隐隐还能见着牙印。
赢周没有睁眼,只淡淡道:“水冷,别玩太久。”
顾宁初坐起身,见赢周面无表情的模样,忽然起了促狭的心思。他挪了挪,将头枕在赢周腿上,去拉他垂在身前的一缕长发:“赢周赢周,天这么热,我们要不凫水吧!玩一会儿,就玩一会儿!”
赢周难得地皱了眉,神色中带有几分别扭的嫌弃:“不。”
顾宁初忍着笑,一个翻身起来,故意把赢周往外推:“来嘛来嘛,这水清凉着呢,保你舒服……”
“顾、宁、初!”
赢周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起身将那个不安分的人一把按住,随即拎起他后脖颈的衣领,提溜到船舷边,高高举起,再将他两条腿都浸入水中,拉下脸问:“还玩吗?”
赢周力气很大,单手将顾宁初拎着,手一松,就能把他扔进江里。
顾宁初嬉笑着,手脚并用地扑腾:“别别,这么扔下去,衣服都要湿透了。”
赢周:“明知我不喜入水,还闹。”
顾宁初抱拳讨饶:“好好,我错了,我不闹了。快放我上去,这水好冷。”
赢周轻哼一声:“你不是要清凉吗,这下又嫌冷了?”
顾宁初原本还笑着,现下却忽然觉得一股难以言说的冰寒之意,从脚下传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只觉得那冰寒沿着脊背一路往上,就连脖颈之后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收起玩笑,急道:“赢周,冷!是真的冷!”
赢周见顾宁初变了脸色,连唇色都有些发白,急忙将他抱上船,就着衣裳下摆给他擦干了双脚,然后手掌抵上顾宁初的脚心。
顾宁初有些发抖,他感到脚底传来一阵暖意,很快又传遍了四肢百骸,这才将刚刚那莫名的寒意驱散。
“还闹吗。”见他恢复了,赢周便将鞋袜与他套上,二人来到船边一看,原来他们方才那一番打闹,小舟已经驶入了西江湖。
微波澜澜,清澈的湖水倒映出蓝天与白云,入目景色秀美,颇有一番“水光潋滟晴方好”的意味。
顾宁初看不见这美景,他对方才的冷意感到十分奇怪,正弯下身子,欲再把手探入水中,结果被赢周一把抓住。
“诶?”
赢周伸出一只手指,划了划水面,随即神色凝重道:“水不干净,莫再下水。”
然而,不远处的岸边,一个人影引起了赢周的注意,他眯眼看了一会儿,冷静道:
“……小初,有人投湖。”
顾宁初:“啊?!”
投湖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好在发现得及时,被赢周提上岸来时,只是呛了两口水,并无大碍。只是这妇人当真是存了死志,被他们救上来之后半句话也不曾说,双眼空洞无神,愣愣地看着西江湖远处。
赢周见她身上的衣裳虽是绸缎,却半新不旧;头上、手上俱是空的,一件值钱的首饰也无,只耳上戴了一副素圈;额上、眼角也有了明显的皱纹,不过气质素雅,看起来像是书香门第出身。
可惜,即便是他们救了她,她眼中生机全无,待他们走后,这妇人仍是会继续寻死的。
顾宁初不忍,叹道:“夫人,虽然世道艰难,但活着就有希望,何苦寻死呢。”
听了顾宁初的话,那妇人似有触动,原本空洞涣散的目光渐渐有了一丝光亮。她抬起头,见顾宁初年纪轻轻模样俊美,眼上绑着红绸,是一个盲人,心中也不由地一软。
她紧闭的嘴唇动了动,两行清泪未语先流,好一会儿,才幽幽地说:“没希望了,这西江湖,吃人。”
小舟悠悠地继续在湖面上划动,顾宁初坐在船舷边,比起之前与赢周嬉闹时的欢快模样,沉默了许多。他手里握着一枚小巧精致的金锁,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
这是方才那位老妇人从贴身的里衣里掏出来的,像是孩童佩戴的平安锁,正面刻着岁岁平安,反面刻着长命富贵,很朴素的愿望。比起她空无一物的发髻、手腕,这枚金锁与她十分不搭,更显得是珍贵无比。
不过是因为顾宁初的那句话,她落了两行泪,终于敞开了心扉。妇人姓李,夫家姓韩,原本是距离此地约三十里外金沙镇上的一户殷实的读书人家。夫妻二人膝下仅有一个女儿,如珠如宝一般养大,名叫子姜。
十五年前,经媒人介绍,韩子姜嫁给了若水镇周姓族长的长子周其兴。他们夫妻俩对这个女婿原本是极满意的,模样周正,家境优渥,还有几分才气,与子姜也算是般配。可是,婚后不到两年,在韩子姜生产之时,竟然传来女儿难产,一尸两命的噩耗。
那时李夫人的丈夫已经去世,她一个妇人便雇了车马,急匆匆地赶了三天三夜的路,又乘船走了一夜的水路,才赶到女儿女婿家中。谁知,到了周家,竟连女儿的尸首也没见到,女婿周其兴也疯疯癫癫的,只匆匆一面便再也不曾见过。亲家公周昌隆还说,按照若水镇的习俗,女人投胎难产一尸两命不吉利,不能下葬,当时便火化了,骨灰已经撒入了西江湖。
“不可能的,我细细打听过,若水镇从来没有这样的习俗。就算是难产一尸两命,别家媳妇儿都是正经下葬的。而且,从那以后,十三年了,若水镇再也不让我踏足一步。我家财用尽,也比不上周家在若水镇势大。若水镇都是周姓族人,他们自然都听族长的!”
“一定是周家,害死了我的女儿!我老了,只想知道他们把我女儿的尸首葬在了哪里……若是真的把骨灰撒进了这西江湖,那我也死在这湖中,去陪伴我可怜的女儿……呜呜……”
李夫人声泪俱下,顾宁初心中不忍,便主动答应去一趟若水镇,为她打听韩子姜的情况。据说,若水镇是西江湖上一座巨大的湖心小岛,岛上世世代代住了不少人。户户有船,平日里以船出行,与下游几十里外岸上的人来往交易,也不受什么影响。可是,镇上所有人都认识李夫人,都不让她上岛,只有顾宁初与赢周这样的生面孔,还有机会去一趟。
赢周见他捏着金锁,蹙着眉一言不发,便坐到他身边,摸了一把他的头,说:“怎么,主动揽了生意,不是应该高兴吗?这金锁,虽然小,好歹是金子。”
顾宁初知道,赢周是故意逗他说话,便顺势掂了掂手中的锁,笑道:“李夫人说,这平安锁是她女儿从小戴的,若是她的骨灰真的撒在这西江湖里,说不定用这个锁,能让积怨的水鬼清醒一些。不过,十三年啊……太久了……”
作者今天话有点多,因为——下一本预收《与死对头联姻后养了金丝雀》来啦~小可爱们喜欢点进专栏戳一戳收藏呀
武力值爆表大美人受沈司澜/沈如溪x暴脾气易炸毛“直A癌”攻越星野
星元2333年,异虫入侵,原本常年对战的星术联邦与天目帝国终于握手言和,联合抗虫,并决定联姻。
联邦元帅,最顶级alpha越星野和天目帝国最顶级的Omega,小皇子沈司澜,两个昔日在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死对头,居然信息素匹配度达到99.9%,被迫肩负起这次联姻的重任。
一向霸道冷淡,甚至有点直A癌的越星野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他从未想过要娶一个omega,更何况对方还是他一直以来的死对头!
尤其是,这个沈司澜冷漠至极,冷血至极,更有可能……丑陋至极!因为他一直戴着一个黄金面具,据说就连天目帝国,也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若不是因为丑陋,何必如此遮掩?
就算真的要娶,越星野也是要娶一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小Omega。
几次三番推脱不掉,越星野一气之下,在订婚仪式开始之前,跑了!
三天后,越星野在莫桑之渊的地下拍卖会上,见到了一个美丽非凡,犹如精灵一般的Omega,沈如溪。他有着如太阳一般灿烂的金发,海水一样湛蓝的双眸,还有……令人沉醉的白玫瑰信息素味道。
沈如溪温柔,乖顺,善解人意,并且手无缚鸡之力,连看一眼暴力血腥的电影都会被吓到,完全符合越星野梦中情O的标准,冷寂了三十年的心第一次乱了节奏。
三个月后,越星野在睡梦中的沈如溪脸上留下一个吻,随即出发前往天目帝国,他要亲自去解除婚约。
然而半路上,却被异虫偷袭,死伤惨重。关键时刻,一个美丽如精灵的人从天而降,神情冷漠,手握一台重型爆弹枪将异虫们打得支离破碎,血肉纷飞。
当他转过身来时,越星野傻了:小……溪?
沈如溪:允许你叫我,司澜殿下。
哼哧哼哧,要努力写好一个爱情故事,是酸甜的小奶油点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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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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