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审判者

“老张,还在忙呢?”

宋域领着沈瀛从停车场绕到了车辆扣押的库区。

负责库区的负责人老张脸上挂着一只口罩,两手拎着扫帚和撮箕,裤脚和肩膀上沾着几处灰白色的尘土。

循声望去,“是宋队啊!”

宋域兜里揣着的烟就要拎出来做人情。

烟不是自己抽的,三分之二都被他用在人情世故上。

老张一身的灰没地方收拾,自然不肯接他的烟,摆了摆手说:“我一身的味,吸一口都是在吃灰。”

“我自己来登记了啊!”宋域收了烟盒,又找登记本,“你登记本放哪了?”

“自己人有什么好登的?防着你们进去拆车轱辘啊?”老张笑着打趣,抬手指了指身后偌大的库区,“直接进去就行,里面我刚扫完,呛不着人。”

宋域一下子哭笑不得,“洒几盆水就得了,犯不着费老大劲去折腾,领导搞视察也不会特地钻进去看一堆破铜烂铁。”

“指不定就有领导喜欢呢?”老张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笑着说,“现在都不兴打球了,太阳晒扛不住,都爱往阴凉地里钻。”

宋域只当是没有听懂,顺着他的话往下讲,“跟上面申请个扫地机器人,几百几千的都有,还能自己给自己充电。”

“有了那玩意我不就成闲人了?机关单位不养闲人,”老张瞄了眼沈瀛,“哎,我去找件衣服换,你们先忙——哦对了,你们队里的那辆车在B区停着,别找错地了。”

说完,他便带着一身的尘土气息翩然离去。

市局的车辆扣押区被划分得细致,但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在执行没几个人摸通透,有时能在破铜烂铁中找到当季新款,有时又能在一众黑黑白白中瞟见改装车。

穿过A区就达到了B区。

在一众杂七杂八的车堆中,有的积了一寸灰,有的早已报废,几辆崭新的超跑不知道犯了什么事,也被扣在这片区域,算是凭一己之力拉高了整个库区的水准。

扒除这些乱糟糟的车辆,一辆花里胡哨的小面包夹在其中,远远瞧去还有番遗世而独立的异域风情。

两人直奔这份风情而去,风情动弹不得,只能趴在原地与面前的人眼对眼。

他们凑近了些观察,转着圈将车身上刻意贴上去的小广告梭巡了一遍,企图窥探到蛛丝马迹。

宋域从口袋里掏出两副手套,分出其中一副递给了沈瀛,“喏,别把指纹留上面。”

沈瀛单手拉开车门,半个身子趴进去打探了一圈。

在车载香水附近的乱七八糟物件里摸索一阵子,从中控里掏出几张掖住的卫生纸,展开一瞧,屁大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发现。

接着又去拨开脚垫,缝隙里藏着掖着的灰尘一股脑地扑了上来,呛得他忍不住咳嗽几声。

宋域听到响动,抬起脑袋去看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了?”

“没事,被灰尘呛了一下。”

“哦,你注意点,这种车长年累月不搞一次保养,也不光临洗车店,哪哪都是灰。”

沈瀛侧身打算从车内出来时,余光一瞟,意外撞上了车座正对面的一块污渍。

起身的动作猝然一凝,眯眼瞧了过去,奈何角度过分刁钻,光线也暗,没能看清楚到底是什么。

他掏出手机照亮,一道刺眼的光乍现,像无处藏锋的利剑扫向角落——

那并不是什么污渍,而是用口红涂写的三个手指头大小的字。

“审……者,”宋域的声音猝然从另一头传来,“好像是审什么者。”

突如其来的响动吓了沈瀛一跳,抬头望去,只见宋域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一条模糊不清的字迹上。

宋域的下巴点了点那个位置,“你快看看中间那是什么字,我这个位置看不清楚。”

沈瀛盯着那三个字沉默片刻,平静地说:“审判者。”

“审判者……”宋域双眸微眯,“靡菲斯特是把自己往救世主的方向生搬硬套吗?他不是把自己塞在罪恶那一框架里面吗?”

“……或许对方看重的不是靡菲斯特所显露出来的‘恶’,而是其反向促成的浮士德精神——通俗点来讲就是舍己为人,”沈瀛从车内钻出,拍了拍胳膊处蹭上的灰尘,“毕竟,很多罪大恶极的人都喜欢看《圣经》。”

“啊?”

宋域这些年逮过的人不计其数,少说也能凑一个麻将馆,就是没碰到一个像沈瀛嘴里说的喜欢读《圣经》的罪犯,倒是那些鼓吹一夜暴富的狗屁技巧书,林林总总地收了十多麻袋,搁在一楼的收纳间等着年底喊个收废品的大爷拖走。

沈瀛不以为然地说:“恶魔也会引用《圣经》为自己辩解。”

宋域的舌头抵了抵后槽牙,粗糙地品味了一遍沈瀛的话,似笑非笑地说:“看来还是我抓的人档次太低俗了,没有一点成功人士的逼格。”

回到刑侦大队的两人一进门就瞧见了许飞小同志风尘仆仆的身影,衣服还是昨天那一套,眼角下浮现两抹可怜兮兮的青黛。

宋域和蔼可亲地一把勾住许飞的肩膀,“哟,许飞小同志回来了!”

受到惊吓的许飞猛地一扭头,险些与宋域来了个脑门对磕,比比谁的脑袋瓜子更坚硬。

宋域连忙缩回胳膊,向后退了几步,打趣地问:“嘶,看见我这么激动吗?”

“没有没有——”许飞的脑袋摇得如拨浪鼓,后来觉察这话不对劲,又慌忙解释,“啊,宋队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站在一旁的杨欣然看不下去了,拉着像个鹌鹑的许飞到自己的身后,“你别管他,他被逮去交警队挨了一顿狠批,脑子抽疯了。快说说这趟了解到了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哦,好的,”许飞喘了一口气,所见所闻通通倒了出来,“我昨日前往西湾村,从当地的派出所找到了当年处理付莺案件的老警官。那个老警官和我讲付莺是回家没过一个星期就意外死亡,尸体上检查出十几处刀伤,脸也烧得面目全非。尸体被挖出来时,脚朝大门躺着,推测应该是王某突然持刀闯进,她着急朝屋内躲避的过程中遇害。”

在交警队“挨了一顿狠批”的宋域下意识地眯了眯眼,拇指指尖捻着食指指腹,一下又一下地摁着,“面目全非……这个尸体很微妙啊。”

许飞深知宋域这个“微妙”所蕴含的意味,接着说:“我最初也觉得那具尸体可能并不是付莺本人,或许是从别的地方随便拖过来的一具装个样子。毕竟那个年代技术不发达,小山村里更是落后,只要不验DNA,随便搬一具尸体出来都能说是付莺。但处理案件的老警官非常笃定她就是付莺,因为付莺从小手腕就戴着一只金镯子,后来她长大成人,那个金镯子卡住手骨再也无法取下,就一直戴在她的手腕上,而被挖出的尸体上,正好有那只金镯子。”

李小海揣度一番,“说不定是付莺又搞了个一模一样的套在尸体上,上一个案件中的凶手周君扬不就是靠着借尸的法子死遁的吗?怪损阴德的。”

“不会,”许飞猛地摆头,“付莺家在当时的村里是最穷的一户,几乎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别人家还能吃自家园子里种的菜,她家连地都没有一亩。”

宋域纳了闷,“既然穷到这种地步,金镯子又从哪里搞来的?”

“那个金镯子就是付莺家为什么这么贫穷的根本原因,”许飞叹了口气,“据说是因为付莺出生时,一个过路的自称神算子的老头替她卜了一卦,说她命里缺金,如果想要长命百岁,就要用金镯子拴住命。付莺爹娘大半辈子就只有这个老来女,所以格外重视,倾家荡产给付莺凑了一只小金镯。”

杨欣然不屑地冷笑,“还神算子,我估计就是一装神弄鬼的神棍。”

宋域耸耸肩,无可奈何地一摊手,“那个年代的偏僻乡村根本不知道有科学这么个东西,普遍都信神棍。他们觉得一切都是神的旨意,家里杀个猪都要让神棍来算一卦,自己倒了霉也觉得是被恶鬼缠了身,非要求神棍赐个符,那个时候干神棍这行的都靠着忽悠揽了不少财。”

李小海挠了挠头,“农村不是多子多福吗,付莺家怎么不多生几个?”

许飞解释:“她爹妈之前也有过几个孩子,但都没养长久,最大的也在三岁不到就夭折了。”

杨欣然皮笑肉不笑,“怪不得能信了那老神棍的屁话。”

沈瀛截住这个话题,开口询问:“你去过付莺亲戚家吗?他们或许能和你讲些东西。”

“付莺家几乎都是单传,她母亲原本是岷县人,因坚持和她父亲在一起被家族扫地出门,与母家断了个一干二净,就连族谱都被除了名。可惜生完付莺没过几年就因肺癌死了,后来付莺去世,她父亲也没活过四年,也跟着走了。”许飞略微有些感伤,“我去她家旧址看过,那里已经废弃了,仅剩了一堵墙撑在土胚上,此外就没有其他发现了。”

就在众人觉得白忙活一遭时,许飞仔细想了想,补充道:“不过据说付莺从前有个青梅竹马,叫黄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后来付莺争气考上了大学,黄兆连个职校的屁股都没摸上,两个人就此分开了。几年后,黄兆觉得在家种地赚不来大钱,就凑了几百去了城里打工,至今都没有消息,村里人都猜测黄兆是死在城里某个桥洞下了。”

沈瀛捏着笔帽,在拇指指腹压出一个浅浅的红印,“黄兆父母就没有一点消息吗?”

许飞摇摇头,“没有,黄兆自从离开后,就再也没有给家里的老两口打过一通电话。”

沈瀛垂眼思量片刻,“……那个杀了付莺的人呢?”

许飞说:“那个人自从杀了付莺后就一直被关在家中地窖内,由他哥哥照顾,我去看过一次,精神不太正常,手里总是拿着一串小铃铛在角落里蹲着摇。”

宋域的手指有规律地敲打桌面,反问道:“那个靡菲斯特到底是如何拿到付莺的电话卡,难道他也是西湾村的人?”

“西湾村近几年搬离人口和外出打工人口太多,不能确定哪一个有嫌疑。”

李小海捂着脑袋,有气无力道:“现在还知道付莺相关事宜的,应该只剩下生死不明的黄兆了。”

正当众人都觉得白忙活一场时,沈瀛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突然开口,打破了整个办公区颓废的气息。

他问:“付莺大学在哪里?”

许飞想了想,“嗯……好像就在我们这块,一个专科学院,但具体哪个学院就不清楚了。”

沈瀛沉默良久,悠悠地说:“我猜测这个黄兆当年离开西湾村后来到了京海。”

宋域不解地望向沈瀛,不明白为什么他能做出这个无证据支撑的推断。

世界这么大,A国的领土就有将近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怎么能够确定一个人的位置?

沈瀛沉着冷静地分析道:“当我们想要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去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时,虽然鼓足勇气,但对未知的生活除了期待外还有害怕。所以在确定会长时间待在外地时,大部分人偏向于选择有亲朋好友的环境,有助于更快了解一个陌生的城市和在这个城市里的生活。”

宋域恍然大悟,“照你的意思,黄兆在离开西湾村后就来京海,投奔了当时在这里读书的付莺。”

沈瀛点头。

“但他为什么不肯与家里人联系?”

“外出打工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向家里人诉说生活的艰辛,既然生活不如意,分享就没了任何意义。”

杨欣然鼓着脸,颇有微词道:“但都几十年了,就算再贫困潦倒,也至少应该攒了一些,衣锦还乡并不丢面子吧?”

沈瀛沉声说:“如果排除客死异乡的可能,就是有别的原因迫使他不得不抛弃家乡和亲人。”

“能有什么原因?我就觉得他是看久了外面世界的繁华,被大城市的花红柳绿迷了眼,开始嫌弃远在农村的生活了。”

“……也不排除这个可能。”

李小海叹了口气,“我们这块地方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但要在里面找一个人,我觉得够呛。”

“黄兆在这里待了几十年,户口应该已经迁移到了本市。户口迁移的条件有构建住房类、单位合法聘用人员类、录用公务员或干部工人调动类、招商引资或兴办实业类、部队转业干部类、民营企业聘用人员类、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类。如果按照杨欣然刚才的判断,这些应该都不符合黄兆常年不回乡的原因,但还有一个可能,”沈瀛故作神秘地顿了一下,“投靠类,夫妻投靠。”

宋域饶有兴致地问:“你是说黄兆娶了一个本地姑娘,但觉得如果对方清楚了他的身份就会嫌弃他,于是干脆和家里的人一刀两断?”

沈瀛对上宋域的眼睛,点点头,“嗯,现在可以去查一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

宋域没说话,目光瞟向了正对沈瀛流露出无限崇拜神情的李小海。

李小海感觉脊背一凉,立刻从宋域的目光里品出了其中的含义,屁股从椅子上挪开,自告奋勇地举手说:“我去!”

随后,他在宋域仿佛在说“孺子可教也”的眼神里疾步离去。

“朝气蓬勃的新鲜血液……”宋域站起身来扭了扭酸疼的腰,慢悠悠地说,“就是应该好好奴役。”

杨欣然低声咒骂一句,“臭不要脸。”

沈瀛:“……”

一个小时后。

李小海拿着几张纸快步跳进办公区,将手里的复印件递给众人,邀功般说道:“查到了,在一九九三年五月份,的确有几个原籍是西湾村的人前来更改户口,经过筛查后,果然发现了黄兆的名字。”

“徐书浩……他还大费周章改了一个名字,连自己的姓都改掉了。”宋域瞟过一眼右上角附上的照片,盯着其中一栏的姓名,忍不住嘲讽了几句,“他家列祖列宗知道了,能气得从阴曹地府里爬回来。”

“小年轻长得还可以,脸上无痣在面相学上是吉祥、幸福、和平的象征——咦,九三年五月份,这不就是在付莺死后的第二个月吗?”杨欣然看着户籍更改日期,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惊讶于时间的巧合。

李小海勾起眼角,意味深长地冲杨欣然抛了一个媚眼,“你继续看,还有更劲爆的。”

“我看看……妻子……九三年八月份就死了!”这条信息比上一条更让杨欣然膛目结舌。

两人不约而同地扭头看向李小海,嘴巴张了张,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你们不会觉得这又是一桩凤凰男杀妻案吧?”李小海努努嘴,“这事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龌龊,癌症死亡。”

宋域蹙眉,“既然他老婆都死了,那他是因为顾忌什么才不回老家?”

“这个……我也不清楚。”

“尽快找到他的人,”宋域发号施令道,“指不定这人的身上背了点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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