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丁莓的声音,戴宵月一愣,动作随即也放缓了。
她没有回答丁莓,而是扬起眉:“你手上那是什么?”
丁莓一怔,突然涌起一股做贼心虚的感觉。不对,她明明是做好人好事,她有什么可心虚的?
接着,丁莓理直气壮地把小馄饨放在了床头柜上,手指一点,趾高气昂道:“给你的。”
这一回,惊讶的轮到戴宵月了。
“我以为你已经走了。”
“是打算走。”丁莓顿了顿,“但是你办了一个礼拜的住院吧。再怎么说,我也不至于把你一个人晾在这儿。”
话音落下,戴宵月的眼睛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犹如星夜之中的萤火虫。
丁莓偏偏就见不得她这样,于是坏心眼地补充了句:“所以,我给你请了个护工。”
戴宵月眼睛里的光一下就噗呲地熄灭了。
丁莓在心里暗爽,面上仍波澜不惊:“你还不打算给我解释,你穿衣服是去哪里?”
戴宵月停顿片刻,宛若失去方向的车,将头缓缓地垂了下来。
“我想去找你。”
丁莓冷哼一声,只觉得她亡羊补牢:“如果我想见你,你不用找我。如果我不想见你,你找我也是徒劳。”
戴宵月不置与否,丁莓也不想再跟她干耗,潇洒地转身离开:“你好好休息吧,我明天再过来。”
随即,就把戴宵月扔在了身后,独自回了酒店。
当然,丁莓也的确给戴宵月请了个护工。当晚,她把酒店的浴缸蓄满牛奶水,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又睡了这个月以来最安心的一觉。
第二天,丁莓在酒店吃完了早餐,不疾不徐地开车来到医院,护工已经帮戴宵月买好了医院的营养餐,丁莓含着一根香橙味的棒棒糖,看着她喝完一碗清淡的白粥,看样子胃口挺好。
“看起来你情况还不错,我过几天再来看你吧。”
丁莓把啃光的糖杆丢进了垃圾桶,随即起身拉开了门。
干脆就当是旅游散心了。丁莓思索着一会去逛哪个商场,再给谷茉带点什么特产回去好,一边推开了病房的门。
戴宵月一见丁莓作势要走,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等等。”
丁莓下意识一回头,戴宵月突然转过身,从枕头下摸索了半天,最后掏出了一个墨色的羊绒毛礼盒。
“姐姐,这个。”
丁莓愣了愣。
礼盒打开,那是一条玛瑙色的项链,被人工打磨得很好,发出璀璨的光。
“这条项链,是我的珍宝。”戴宵月手捧着项链,珍重地为丁莓系上,“姐姐,我想送给你。”
丁莓心一悸。
戴宵月正要穿扣,丁莓却猛地抓住她的手:“这算什么,收买我吗?戴宵月,你不会以为我会感动吧?”
戴宵月停顿了数秒,最终只吃吃地答:“只是感觉,它很适合你。”
丁莓闻言一笑,眼眶却浮起了酸涩。她伸出手,看着那条项链,“可我从来都不戴项链。你送给我做什么?”
这条项链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像是一道圆润的弧。丁莓一眼便识出,这条项链的价值。
按照她对戴宵月的了解,这样贵重的项链,已经超出了她的消费能力。
在从前,戴宵月不是没有送过丁莓礼物,但大多是一些物美价廉的小玩意儿,或是一些体现用心的手工制品。只有一次,戴宵月送了丁莓一只某奢侈品牌子的手提包,不过,丁莓一眼便识出了那是个高仿的A货。丁莓知道,戴宵月在外欠了债,常年囊中羞涩。所以,她选择不去开口戳破戴宵月的自尊心。
而今天,戴宵月却一咬牙,给她买了一条这样精致的项链。
丁莓太了解戴宵月了。
也正因为她熟知戴宵月的那点心思,才会很快反应过来,戴宵月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与丁莓和解,让此事就此翻篇。
丁莓垂下头,眼神晦暗。
戴宵月骗了她一年,又救了她一次——也好,就当是两相抵消,从此,她们就两清了。
离开医院后,丁莓径直来到了一家珠宝店。她知道,这条项链应该花了戴宵月不少的积蓄,她并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也不想亏欠戴宵月半分。
丁莓路过一个又一个展示台,脑海中模拟着戴宵月戴上这些珠宝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奇怪。或许是因为她认识戴宵月这么久以来,戴宵月大多都是素颜示人,偶尔妆点些深色眼影和红唇,都会觉得气质截然不同。
况且,丁莓也不是热爱收集首饰的人。她崇尚极简主义,对这些累赘的珠宝一向不感兴趣。
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戴宵月怎么会想到送她项链的?
丁莓正有些好奇,旁边眼尖的店员突然瞥见了她背包里的首饰盒,惊叹道,“呀,小姐你好眼光,这不是我们店里的《marry me》系列经典款吗?”
丁莓一怔,随即从包里掏出戴宵月送她的那条项链,“你说这个?”
店员接过仔细一端详,更加确信了:“没错。不过,这是很多年前的款式了,现在市面上基本很难买到。”
丁莓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了一种强烈的不安感。
“而且,《marry me》系列是我们推出的特别定制产品,一个身份ID终生只能购买一次。”偏偏,店员还不懂得察言观色,一个劲地夸赞道,“小姐,送你这条项链的人,她一定很爱你。”
丁莓却感觉耳畔嗡的一声,突然间什么也听不清了。
一个人终生只能购买一次。
原来,这是戴宵月给水芷买的定情信物啊。
“这条项链,是我的珍宝。”戴宵月当时的话语还萦绕在耳畔,“姐姐,我想送给你。”
丁莓突然感到一阵无端的寒意,从脚趾生到发缝。她瞬间冷了脸,转身就大步流星离开了金店,摔门,扬长而去——只留下一脸无辜的导购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自己的哪句话踩了这个顾客的雷区。
丁莓将所有喧嚣都踩在脚底,一边心神不定地往前扎去,一边不知觉地红了眼睛。
是啊,她怎么没有早点想到呢?这样一来,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真是太傻了,丁莓啊丁莓,你简直没救了。
你怎么能真的相信这是戴宵月给你送的礼物?
戴宵月,她根本没改。
她还是把你当成了水芷。
丁莓早该意识到的。
平时,戴宵月如此缩衣节食,就连约会也只会带丁莓吃路边的小店。原来,她对水芷却是如此慷慨大方啊,动辄便送出一条上万的珠宝。
丁莓突然想起了很多往事,这些早已陈旧泛黄的记忆,如今再次回想起来,就更令人心酸不已。
那时,丁莓认识戴宵月不久,第一次带她去爬山。
日落时分,夕阳西下,落日如火般明亮,将溪流映照得通红。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开阔的视野更能欣赏景色。丁莓眼看着夕阳落幕,繁星点缀起了夜色。浩瀚星辰,皎洁月光,蝉鸣绵绵,清风习习。这一大片纯洁不染的星空,是城市的高楼大厦里难能一见的美景。
“我从小在乡下长大,对这样的景色,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戴宵月说,“只是,我也想带你来看看。”
亲眼看看,我从小看到大的美景。
戴宵月的话,让丁莓很难不动容。尽管刚来时,丁莓脑海里冒出的还只有恼人的蚊虫和拖拉机刺耳的噪音。她那时忍着不适踩在泥土里,暗自心疼被弄脏的昂贵高跟鞋。可此时此刻,她却开始试图理解戴宵月的田园情结了,甚至情不自禁地感叹,“真美啊。”
就在这时,戴宵月弯腰从车里搬来了一盆绿植,是她亲手种的淡红色郁金香。
丁莓正饶有趣味地赏着花,戴宵月忽然开口:“我的老家在很传统的农耕村落,村民们最擅长的就是种植。”
“所以,”丁莓顿了顿,“你就把你种的花送给我?”
戴宵月认真地点了点头。
“在我的老家,”她说,“人们会将自己亲手种植的花草送给重要的人。因为对他们来说,植株象征着生命力,是代表灵魂的信仰。”
重要的人。
丁莓没有说话,再抬起眼时,却恰好对上了戴宵月的双眸。
那一次,戴宵月难得地没有羞怯,而是专注地回望着丁莓。她的眸色温柔似皎白月光,静谧如一潭春水,让人不自觉地沉溺进去。
丁莓的嘴唇抿了一抿。
“那你为什么要送给我?”
“因为颜色。”
戴宵月却莞尔一笑,笑容纯洁得一丝不染,伸手指向郁金香的花朵,“很像你的眼睛。”
她的笑容如此天真,仿佛那个想歪的人是丁莓自己。
“傻不傻,”丁莓故作自然地别过脸,“那只是美瞳而已。”
戴宵月反倒没心没肺,憨憨地笑着:“嗯,很漂亮。”
丁莓就在那时察觉到,戴宵月和她是如此的不同。她没有一丝虚假,没有任何自以为是的伪装。她就像金黄茁壮的稻穗,像午后洒在田埂上斑斓的阳光。
那大概是丁莓第一次对戴宵月心动。
可是,她完全被骗了。
原来,她才是那个真正傻到家的蠢蛋——什么待人真诚,什么毫不虚假?都是狗屁,都是扯淡!
从开始到结束,戴宵月都只不过是在利用丁莓!她透过丁莓的皮囊,凝视着的却是另一具灵魂——她的誓言是对水芷,她的慷慨是对水芷,她的一往情深全部都是因为水芷。
戴宵月说:她叫良宵美景的宵,皓月当空的月。
当时,丁莓默默地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时间一久,就变成了一道浅浅的伤疤,风一吹,只留下一道淡色的血痕。
想忘的时候,却忘不掉了。
现在,丁莓只想逃离,逃得越远越好。
她不想再抱着残缺的回忆,整日靠幻想度日。清醒一点吧,戴宵月不会再爱她了。
或者说,戴宵月从头至尾就没有爱过她。
就连她得到的道歉礼物,都只不过是水芷不要了,才退而施舍给她。
戴宵月今天送她项链——究竟是想安慰丁莓被伤害的心,还是弥补她自己来不及对水芷补偿的愧疚?
亏她前一秒还觉得亏欠、亏她还真的留下来,陪戴宵月住院。
现在,丁莓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呆下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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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玛瑙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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