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茉还是头一次见到自我认知这么清醒的想吃软饭的男人,她十分好奇地看向那男人。
男人头发有点长,刘海挡住眉眼,但从他干净的皮肤,以及露出的高挺鼻梁和微微抿起的唇看,应该长得还算不错。
不过,看起来年纪比女生大了不少,至少有二十五六。
“我虽然不能上班挣钱养家,”男人很平静的回答,“但我会把家里打理好。”
女生给气笑了:“林先生,你在逗我吗?”
男人一脸认真地摇摇头:“我是认真的,赵小姐。我有轻度的洁癖和强迫症,会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的。虽然我不是很擅长做菜,但家常菜我都能做。就算以后有了孩子你也不用担心,我弟弟从小就是我在照顾,所以我很了解如何照顾婴儿。零花钱我也可以自己挣,你只要负责家用就好了。”
嚯!
这哪儿是软饭男啊?!
不干预女生事业,愿意做家务,这简直就是她的理想男友标准啊!
正当明茉准备继续听墙角的时候,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上面闪烁的“明建华”让明茉眉心微蹙。
她拿起手机,去外面接电话。
推开餐厅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的天,下午的时候还晴空万里,这会儿就已经狂风四起,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明茉不想在外面待着吹风,就又进了餐厅,猫进收银台接电话。
收营员小姑娘刚好要去卫生间,十分大方地把收银台的椅子让给她。
“喂?”
“茉茉,是我。”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明茉随手摆弄着计算器,听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什么事?”
她实在想不出,明建华找她能有什么事,毕竟他们父女之间早就无话可说。
“你妹妹考上了市重点高中,周五晚上七点办升学宴,地址我发给你,到时准时过来。”
命令的口吻,让明茉眉心蹙得更紧。
“周末餐厅太忙,没空。”
“你说什么话?!”明建华显然没料到女儿会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顿时声音就沉了下来,“那是你妹妹,升学宴这么大的事,你这个做姐姐的怎么能不到场庆祝!”
明茉扯了扯唇角,想到了自己十五岁,正挣扎于继续上学,还是打工挣钱早日重开餐厅的两难之地。
她顿时觉得有些讽刺。
她淡淡道:“十五岁不小了,该独立了,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
这是明建华在她十五岁时候,对她说的话。
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
“没事的话,我挂了。”明茉这边要挂电话,明建华才再次开口。
“你爷爷那家商铺我没有卖。”他说。
明茉一怔。
“听说你最近在打听那家商铺?”明建华道,“那周五晚上过来,我们聊聊。”
明茉顿时气笑了。
亲情牌打失败,就用其他东西来要挟加利诱?
可偏偏他拿来利诱她的,正是她最想要的东西。
将爷爷当年的商铺买回来,一直是她的心愿目标。
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放弃还原当年真正属于爷爷的“明日餐厅”的梦想。
“好,我一定到。”明茉几乎咬牙说完,挂了电话。
还没从电话里回过神,明茉就听见“砰”的一声,是玻璃破碎的脆响。
她循声望去,相亲的女生拿起包气呼呼地离开座位,走出了餐厅。
相亲的男人还坐在原地,看起来很狼狈。他的灰色T恤上一片紫色污渍,头发湿漉漉的不停地往下滴水。
旁边的地板上,是玻璃杯的碎渣。
服务员上前去打扫时,那男人抽了两张纸,沉默的擦着脸上的葡萄汁,起身去了卫生间。
过了十几分钟,男人回来了,头发依旧是湿的,身上的T恤像是脱下来用水洗过一遍,几乎已经湿透,贴在身体上。
男人身材很好,一看就经常锻炼。
他走到收银台,拿起手机,温和道:“麻烦买单,8号桌。还有一个摔碎的玻璃杯。”
在公众场合被人泼果汁,这么丢脸的事,他就像毫无感觉一样。
这情绪,也太稳定了吧?
“玻璃杯不用陪,”明茉打出点菜单,递给男人:“您核对下菜单就行。”
刘海被打湿,露出了男人温柔的眉眼,看到他的瞬间,明茉总觉得这男人很眼熟,仿佛在哪儿见过。
他的眼睛很好看,是典型的桃花眼,眼尾微微翘起,拉出温柔的线条。
只是那双好看的桃花眼里,眼神却有些空洞,仿佛对一切都毫无兴趣。
男人摇摇头:“不用核对了,直接买单。”
结完账,男人转身出门,才推开门,那股狂风就裹挟着潮气灌进餐厅。
明茉叫住了他:“等一下,先生!”
男人回头看她。
明茉从桌子底下抓起一件今天刚到的印了餐厅LOGO的员工T恤,递给他:“今天有活动,满三百送餐厅纪念T恤。”
男人一怔,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身上湿透的T恤,抬眸看向明茉。
明茉冲他笑了笑:“欢迎下次光临!”
“谢谢。”男人接过衣服,冲明茉微微点头致意,转身走出餐厅。
十几分钟后,一道闪电撕裂天空,大雨倾盆而至。
晚上,明茉和陆辛言一起研究新菜,等收拾完厨房离开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
外面的雨还在下。
陆辛言先将明茉送到她的车上,叮嘱她到家之后发消息告诉他,这才去开自己的车。
雨下得很大,让这夏日的夜晚像是进入了秋天一般,冷飕飕的。
车窗上已经一片雾气,明茉打开除雾,顺手开了收音机放音乐,再抽了几张纸巾擦掉脸上的水滴。
然后,她就想到了那个被泼了饮料的男人。
真的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是在哪儿见过呢?
车厢内,情歌王子歌手周俊礼低沉的声音温柔流淌——
“这一秒我想起了你,在忽如而至的雨里……”
车窗上水流如瀑,模糊了整座城市的霓虹。
明茉心中突然一动,她想起在哪儿见过那个男人了!
高中时,她曾经在同桌的杂志海报上见过他!
那是当时大火的NNNN唱跳组合的海报,同桌非常迷他们,能说出每个人的生日和喜好,她就被追着安利过。
她记得周俊礼是组合队长。然而那时人气最高,是号称“有着天使吻过嗓音”的主唱林浅。
今天那个男人好像就是林浅!
高三的时候,她同桌因为林浅退出组合,为此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对着签名照偷偷抹了好几天的泪。
那照片她每天见到,都仿佛刻进脑子里了。
想到舞台上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再对比今晚那个狼狈的男人。
不免让人唏嘘。
曾经聚光灯下那么耀眼的一个人,如今却过得这么狼狈……
就如同十五岁的她,一夕之间,从云端跌入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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