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则也的模样比之前过年见到他的时候成熟了许多,一身职场精英的打扮要命地好看,还没下车呢,许乐言就听到车上的女人们在兴奋地议论那边有个大帅哥了。
想到这大帅哥就是来接自己的,许乐言的腰杆又挺得更直了些。
下车朝他走去,许乐言看着他挂在手臂上的西装,和脖子上一本正经的领带:“你热不热啊?”
程则也笑了笑:“刚在公司开完会,接到你妈妈的电话,就赶过来了,没办法,公司里面老人多,不穿正式点,人家说你不尊重。”
许乐言那时候年纪小,没听出来他话语中的无奈,在她心目中,他厉害得很,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连上个班也上得那么专业。
“都怪我妈,都说了我自己来就可以了,非要麻烦你,我以前小时候还在这边的别墅住过呢,我知道该怎么去。”
“漂亮的大姑娘第一次出门,做父母的总是会担心的,走吧,先带你去吃饭,想吃什么?”
明明是普通的一句话,却让许乐言心中暗喜,他说自己长得好看呢!
不过她还是摇了摇头:“刚下车,没什么胃口,还是先回去吧,让阿姨随便做点什么吃的就可以了。”
她本来就苦夏,天气一热就吃不下东西,再加上坐大巴车空气污浊,被熏了一上午更是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就想赶紧回去好好地洗个澡清爽一下。
“也好。”程则也帮她拉着行李出了站,让她站在门口阴凉处,“你在这儿等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他开的是一辆普通的大众,不像许惟嘉那个家伙,还没开始工作自己挣钱呢,豪车就先收集了一大堆。
一路上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生疏,程则也也不可能跟一个小姑娘说自己工作上的事,只能问问她的学习情况。
好在城市小,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别墅区。
别墅区有些年头了,跟现在新建的小区比起来,不免显得有些狭小陈旧,不过绿树成荫,家家户户都有植物爬满围墙,看起来倒是多了几分岁月的沉淀感。
许乐言一进门就愣住了,客厅的显眼位置,还挂着大伯许津南跟以前的大伯娘的婚纱照片。
当年许乐言还很小的时候,大伯一家就已经搬到宜宁市去了,这房子就闲置下来,早些年还偶尔过年过节会回来住几天,但后来大伯母去世,大伯续娶之后,几乎就没回来过了。
不知道大伯是有心还是无意,这旧别墅里面的陈设,一直都还是照旧,没有改变过,就连墙上的照片也从来都没有取下来。
也不知道他让程则也来修整这房子的时候,还记不记得墙上还挂着这些照片了。
而程则也,也没动它们,就这样依旧留在了墙上。
“毕竟只是暂住一年,原来的陈设我能不动就尽量不动了,你要是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管说,我让人去弄。”大概是见她有些愣神,程则也说了一句。
“不用,挺好的,特有我小时候的回忆,挺温馨的。”许乐言连忙说,其实她哪里记得什么啊,那时候还太小,根本就没什么记忆呢!
就光记得她和许可意整天楼上楼下地跑,有一次她从楼梯上摔下来,磕伤了眼角,大伯娘生怕她留疤毁容,发愁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幸亏长好了,几乎没留下什么印子,只有浅浅的一个白痕,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想到这里,许乐言兴致勃勃地说:“我还从楼梯上摔下来过呢,就磕在这个角上,现在还留着点印子呢,你看。”拨开额上的刘海给他看。
程则也闻言过来,伸手挡着她滑落的刘海,为了看得仔细一些,脸也凑得有些近,温热的呼吸洒在她的耳朵上,许乐言忽然就脸红了,连周围的空气都热了起来。
“唔,是有点儿,不过很浅,几乎看不出来。”程则也没有觉察到她的异样,很自然地直起腰,拎起她的行李箱:“走吧,先把东西放上去。”
老别墅只有两层,一楼主要是日常起居的地方,还有一间客房,二楼有三间房,主人房和许惟嘉兄妹俩小时候分别的卧室。
为了避嫌,程则也自己主动住了一楼的客房。
“我看主卧的家具都比较老气,你估计不会喜欢,就帮你准备了另一个房间,你看看喜不喜欢。”
许津南宠闺女,把除主卧外两间房里朝南阳光最好的那一间给了许可意,现在被程则也重新布置过了,但仍然脱离不了原本粉粉嫩嫩的主调,少女心十足。
“床单被套和浴室里的洗护用品都是随便买的,不合适的话到时候再换吧!你自己先休息一下,我去换件衣服。”
也难为他了,大热天的,被西装衬衣包裹了那么久,额上都见汗了。
许乐言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连窗帘都换了新的,可见是用了心的,才不是他说的什么随便买买,床上用品看着简单,但实际上质地精良,颜色也选得好,清新淡雅,很好地中和了房间的粉红孩子气。
浴室里连洗澡的拖鞋都准备好了,粉绿的小兔子造型,十分可爱。
许乐言把带来的东西整理了一下,书什么的放书桌上,衣服挂进衣柜里,很快就都整理好了,然后在浴室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宽松舒适的家居服,才“嗒嗒嗒”地跑下楼去。
感觉浑身清爽之后,肚子就开始“咕咕”叫了。
程则也不在一楼的客厅,进门这么久,也没有看见家里的阿姨。
许乐言饿得不行,打算自己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不料却看见是程则也站在灶台边。
他换了一身休闲装,宽松的休闲裤搭配白色T恤,少了那份精英劲儿,看起来少年气了很多,专注地在灶台前忙碌的样子,显得特别温柔。
“则也哥哥,你在做什么呢?”
程则也抱歉地说:“以为你还得过两天才过来,这两天让阿姨放假了,煮了点面条,你先将就一下,晚上再出去吃。”
“你还会煮面条?太厉害了吧!”许乐言惊讶地说,他们许家的三个孩子都是从来不进厨房的主儿,煮面条对他们来说,都已经算是千古难题了。
程则也失笑:“当然会啊,我还会做饭呢!”
许乐言瞪大了眼睛:“大伯他们家也太过分了吧,居然还要你做饭?”
程则也笑容敛了些:“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很小就会了,这些年在外边住的时间比较多,都是自己做的。”
许乐言这才想起来,他妈妈在嫁给大伯之前,是当护工的,工作起来没日没夜,自然不可能有时间照顾他。
程则也煮好两碗面条,放在托盘上端了出来:“好了,来尝尝吧!”
煮的是番茄鸡蛋面,最普通的搭配,是人都不会煮得太难吃,但要煮得好吃,也是很考校功夫的。
程则也煮的面里番茄有两种状态,熬化了的番茄汤汁,浓浓的番茄味里带着微酸,清爽开胃,面条快煮熟的时候再加上几块切成薄片的番茄,一滚即盛起,保持着番茄新鲜爽嫩的口感。
鸡蛋是用滑蛋的手法先炒好的,再加进番茄汁里一同熬煮过,吸收了满满的番茄汁,入味得来又十分软嫩。
面条筋道爽口。
“天哪,这是什么神仙面条,也太好吃了吧!”许乐言吃了一口就停不下来,“你这手艺,去开面馆生意一定很好。”
程则也笑着点头:“嗯,以后我要是失业了,就去开面馆,你要投资吗?”
“嗯嗯,我要当大股东。”
一碗热乎乎的汤面下肚,许乐言笔挺秀气的鼻尖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还有吗?我还想吃。”
“锅里还有一点,我帮你去盛吧!”
“好呀,谢谢!”许乐言把碗推过去,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程则也的周全招待。
在锅中被热汤浸泡过一会儿的面条,少了几分爽口,更为软烂一些,但吸收了满满的汤汁,极为入味,也很好吃。
“则也哥哥,以后谁要是能嫁给你,那就太幸福了。”
“那你对幸福的定义,也太简单了些,有口吃的就够了?”
“每天都能吃上好吃的饭菜,还不幸福吗?”
“我要是你爸妈,得伤心死,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被人几口吃的就给拐跑了。”
“哼!”许乐言撅起嘴,“他们哪有好好养我,我长这么大,我妈亲手给我做的饭,恐怕都还不超过十顿,而且还难吃得很,我要是真的被人用几顿饭就拐走了,那还真不是我的错。”
许乐言说着趴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则也:“则也哥哥,要不你试试用你的厨艺,看看能不能拐跑我吧!”
程则也看着她直乐:“小姑娘家家的,也不知道矜持点儿,看来还是得把你这张嘴养刁点儿,才不会随便就被那个臭小子给骗走了。”
“那你以后多给我做饭,我就不会被别人骗走了。”
程则也顿了顿:“快吃吧,哪来的那么多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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