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菁心里有了主意,决定再试试他。苗夫之那天像是被吓得不轻,脸色透露着病态的苍白,他说自己没事,开车把大嫂和小雅送回了家,又回到那间十平米的小公寓,躺在床上,把自己蒙进了被子里。
过了几天,时菁说想去马场骑马,苗夫之知道,她说的马场不是公开的赛马场,而是季瀚宇的一处私人庄园,那里建了一座酒庄,除此之外,还有一片挨着树林的草地空了出来,季瀚宇养了几匹阿拉伯白马,当初也带着时菁来骑过。
苗夫之承担着贴身看顾大嫂的使命,自然也陪她来到了马场,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那些白马儿被管家牵出栏内,站在草地上悠闲地甩着尾巴,不叫也不尥蹶子,看得出性情十分温驯。
苗夫之牵着一匹马慢慢走过来,时菁今天把长发束起来了,踩着脚蹬就翻到了马背上,她从苗夫之手里接过缰绳,让马地走了两步。
“阿苗,你会不会骑马?”
苗夫之摇了摇头。
时菁说要教他,这一教就从午后教到了晚上,一轮圆月高挂穹顶,夜空中繁星闪烁,树梢的叶子被露水打湿了,散发出草木的清香,路边的灯渐次亮起,如同给草地铺了一层鹅黄的纱巾,空气中有微微震动的星屑,被萤火虫收集起来照明了。苗夫之终于能顺利地骑在马上,时菁要他坐到自己的马背上来,苗夫之照做了,他和时菁之间隔了大约一拳的距离,期期艾艾道:“大嫂,你……”
时菁的手落在他手背上,很轻的触感,她说:“骑马的时候,你得紧紧地抱着我才行。”
半天没听见回应,她转过头一看,发现苗夫之两眼眼圈通红,嘴皮像是黏在一起似的,声音艰涩:“大嫂,你打我骂我都行,就是别再这么干了。”
时菁还没答话,他又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真的很胆小,我还不如大哥,大哥不该出轨,可他喜欢谁他就有勇气去追,我贪生怕死,走到今天也不过是苟且活着,总是在心里想,到头来什么也不敢做。”
“我有贼心没贼胆,我是个靠不住的男人。”
苗夫之在大陆穷乡僻壤的农村里长大,父母都是贫农,他来到香港的第二年,爹妈就死了,家里只剩下一条大黄狗,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了,他家里一共三间屋,两间草屋,一间石头屋,他刚进万伞那年,大哥和大嫂办了婚礼,婚礼当天,全港万人空巷,他这个小喽啰用不着站岗,就买了一根糖葫芦,靠在婚礼会场对面的大楼前,乘着屋檐的阴影,一口一口地吃着,小时候家里很穷,连买菜的钱都是一毛一毛攒出来的,更别说糖葫芦这样的奢侈品了,他真的觉得很好吃,今天是婚礼,他就想自己要不要跟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美是丑都没有关系,她能给他做饭,补他破了的衣服,他就心满意足了,然而这些事他自己也渐渐地学会去做,就再没有想过和女人结婚的事了。
他说:“你结婚那天是我生日,那年我十九,要是运气好,就该读大一了,我的生日礼物是爸妈给我买的糖葫芦,还有喜欢的女人的婚礼。”
他这条不得不做忠犬的狗,只有什么都不记得才能睡着,可是被枪抵在腰上,让他干尽有损阴德的坏事的经历他真的忘记了吗?从小受穷颠沛流离的命他真的不怨吗?心爱的女人嫁给别人还遭到背叛他真的不恨吗?他真的甘愿给别人当狗,被人呼来喝去,被人耍着玩吗?他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甘不愿,然而他怕了,他不敢反抗,他害怕反抗带来的后果,说白了,他这个人就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
他重复着那句话:“对不起,我是个靠不住的男人,我就是个胆小鬼,有贼心没贼胆。”
时菁这才明白过来他为什么要在隧道里问自己坏人死后会不会下地狱,她捧起他的脸,满眼心疼,又把苗夫之的脑袋抱在胸前,苗夫之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听见上方传来的声音:“你不是胆小鬼,你只是和别人不太一样,你太缺乏安全感,阿苗乖,到我这儿来,我可以让你当一条安心的好狗,让你堂堂正正地活着,不用害怕任何人。”
苗夫之哽咽了。“嗯,你别不要我,不要抛弃我。”
苗夫之事后对那几个当时在酒吧纠缠他大嫂的小混混做过背调,那个为首的小青年姓徐,是时濯的初中同学,苗夫之不信他不认识时菁,那么当时这件事就是一场演给自己看的戏。
大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给自己设局的?
他坐在黑暗里,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马鞍,恐怕在公墓那里,更有甚者,在她流产后醒来时,她就已经有这种想法了吧?
她不想自己将来被吃绝户,于是放任野心一再膨胀,聪慧如她,明知季瀚宇一定会出轨,早在他出轨之前,就向他他身边的副手传递出了信号,苗夫之的脸抵在她肩上,问:“我自以为装得很好,你是怎么发现的?”
“浴室的灯亮了两次。”
苗夫之瞬间睁大了眼睛——
带着烟火气的记忆如纷纷的雪花,瞬间涌进了他的脑海,浴室的灯、喝醉的大哥、玩笑话、那年除夕!
苗夫之的老家在大陆,他父母没得早,自己又做了这样的营生,很久都没回去了,每年过年都是和帮里的哥们聚在一起喝酒,喝到半夜就各回各家,直到五年前成了大哥的副手,大哥在过年的时候会叫着亲近的弟兄到家里吃年夜饭,苗夫之去的时候见到了大嫂,再见之时,她已嫁做人妇,苗夫之觉得她依旧是当年初见时的样子,没什么变化,他讷讷地说:“大大大……大嫂你好。”大哥调侃他:“你小子反应不大啊,谁见了我媳妇不得一顿好夸。”
那天,苗夫之难得说了句真心话,他说大哥,我一见了大嫂,连话也不会说了。
后面去的次数多了,他也敢渐渐地和大嫂搭话了,只是仍旧礼貌客气得过分,属于大嫂出现在他半径一米之内,他都要后退一步的程度,当时很多弟兄都爱拿大嫂开点不算过分的玩笑,唯独他正经得不像人,这事就连大哥也稀奇,两年前的那次家宴,大哥喝多了,犯起浑来,伸手指着桌上的弟兄们,口齿不清地说:“我知道你们这些小兔崽子都对你们大嫂有意思,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好吃不过饺子……”
当时大嫂坐在沙发上,脸上已经不太好看了,秀眉蹙起,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瞪着季瀚宇的背影,苗夫之赶忙起身上去拦着大哥,没想到大哥一把揪住他,扯着他的胳膊说:“只有夫之,我信他对你们大嫂一点儿意思都没有,每次见到,像是看见了洪水猛兽。”
话音未落,弟兄们也哄笑起来,他们都喝得有点多,时菁听到这话,糟糕的心情却平复下来,她让苗夫之把季瀚宇送上楼去,苗夫之让大哥靠在自己肩上,扶着他上楼,到了二楼,他推开大哥的卧室门,刚让醉汉脸朝下地趴在床边,他大哥就开始干呕,苗夫之没办法,只好扛起他往浴室去,他掀开马桶盖,一边让大哥撑着胳自己的胳膊呕吐,一边神游天外,然而很快,他的视线就被柜子下面的盆里放着的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套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女士内衣。
二楼的浴室在楼梯拐角斜对面的位置,一楼客厅的人就算再怎么仰头,也只能看见浴室的磨砂玻璃门,苗夫之把大哥扶回房间时,随手关上了浴室的灯,等他再次走到浴室门口,准备下楼时,他的心砰砰地跳起来。
苗夫之打开灯,收拾干净了地面,敞开窗,把浴室的垃圾打包扔进窗外的垃圾桶里,又把那两件成套的内衣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他想,大嫂看到了也许会以为内衣被弄脏了,让我扔了,她更不会去翻垃圾桶,一定没有什么问题。
时菁毫不怀疑自己的魅力,然而看到苗夫之这么多年对自己又敬又怕的态度,她身为女人,总有一种不上不下的感觉,今夜浴室的灯亮了两次,她的心也跳得飞快。
时菁去到浴室时,发现自己的内衣不见了,几乎立刻就推断是被苗夫之拿走了,从此她对他的关注愈发肆意。
苗夫之对人心看得很透,他胆小,所以一定要别人主动展现真心才敢给出回应,所以他使了些不光彩的手段,他跟大嫂保持距离,是让她对自己产生兴趣,大哥出轨时他在出差,当时没赶回去,不是还暗自松了口气吗?面对大嫂的引诱,他全赖自己不敢拒绝,他是狼子野心。
时菁:“你算计我?”
“你看你,话说得那么难听,我是喜欢你,你看你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过你的气,那你也不许生我的气,好不好?”
她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狗干了坏事,却不敢承认,只能尽力地洗去自己的嫌疑,可却希望她能理解,能懂他。
“你要是乖乖听话,我就不生你的气。”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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