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换

自始至终,普塔雅都没有问老朋友烦忧的事,这是老朋友值得感激的,也正是第一想到的避难所。即使在这住上一年半载,普塔雅也不会问,似乎秉承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态度,这让老朋友很是放心。

普塔雅的眼皮最近一直跳,左眼跳完右眼跳,右眼跳完,左眼接着跳。她觉得是没有休息好的缘故,揉着眼皮走进茶室。涂途朝她挤眉弄眼,暗示她向里看。普塔雅眯着眼睛往茶座的方向一瞧,眼睛立时好了。哟,是老朋友。

“赖梦!”

赖梦回过头,定睛一看,赶忙起身冲过来:“普塔雅?果然是你!”

两个人抱了又抱,尤其是赖梦,很是兴奋,拉着普塔雅不放手。

“一直要来看你,一直都没来。你知道我这人,向来没有定性。我听说你开了店,不来也得来了,得向你讨口水喝。”

“你随便来,想喝多少就喝多少,管够管饱。”

赖梦说这店开得挺好,应了普塔雅的名字——雅。

普塔雅笑着说:“你现在也雅致起来了。”

赖梦一挥手:“什么雅不雅的,俗人一个。”

普塔雅着手开始泡茶,取出一个葵口杯:“走,到那边坐坐。”赖梦饮了一口,咂摸咂摸嘴,说了“不错”,自顾笑起来:“我也不懂,不知道怎么说,但确实好喝。”普塔雅微笑着:“觉得好喝,就是懂了。”

赖梦话多,不管什么事都要提一嘴,搞得对方跟不上她的跳跃思维。普塔雅与她熟了,自然知道她的说话方式,愿意回答就答两句,不想说话的时候就缄默不语。赖梦也不勉强她,采用自言自语的聊天方式,有时普塔雅听到心里去了,也跟着附和两句或是一番欣笑。话题多了,也就散了。赖梦从现在一下子跳到前几年,顺而提了几个人名,普塔雅插了话:“还记得寇可娜吗?”

赖梦立即义愤填膺起来:“忘了谁也不能忘了她!”

普塔雅的情绪要稳定的多:“两三个月前,我见到她了。”

赖梦向后一仰,整个身体倾躺在椅子上,乜斜着眼睛,问:“你没打她?”

普塔雅捂着嘴轻笑:“我俩没说几句话,互不相扰。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若相忘于江湖。”

赖梦大笑起来,没了正形:“你倒是会找补,还君子呢!她是君子,就不会为难你,也不会波及我;她要是淡如水,咱俩现在就不会坐在这儿了。相忘于江湖?她也配!”

普塔雅看着赖梦,淡淡笑道:“人家挺好的。”起身离座。赖梦看着她的背影,没想明白“挺好的”三个字指的是什么,是说寇可娜这个人,还是寇可娜现在的状态。

赖梦端了葵口杯跟到柜台外,摸着放在柜面上的一块见方黑布,短短的毛绒,手感很舒服。她叹口气:“要不是我妈一个劲儿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我才不要回来呢。我最烦逢年过节,人家的节是节日,我家的节是劫难。小时候没办法,跟在爸妈后面,他们去哪儿我就去哪儿,长大了不想跟着他们了,以为会自由,其实都一样,还不如小时候呢。”她喝了一口茶,含在嘴里,缓缓的咽下去。

普塔雅没接话,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这一刻,两人仿佛成了陌生人。

赖梦愣了一会儿,问普塔雅不打算回家过年嘛。普塔雅摇头:“今年说好了不回去。”赖梦歪着头竭力去看低着头的普塔雅,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重新站直了身体,换了轻松的语气:“过年的时候,我们可以聚会嘛,不会孤单的。”

普塔雅没抬头:“我不喜欢聚会。”她想赖梦还是像以前一样习惯找些话来宽慰她。

聚会,无论内外亲疏,总有各种由头强行将人聚在一起。所有聚会,无论哪种形式,最后都归结于家长里短。能够做到不欢而散是对聚会最大的尊重。年轻人的热情也不会一直贯彻到尾,接近尾声时也会陷进无谓的伤感,哪怕是对于未来的祈福,也会顾及现实的侵扰。年老人更是将伤感发挥到淋漓尽致,从数十年之前的人和事算起,一直到现如今的此时此刻,无不会投入到长吁短叹的氛围中。聚会,就是聚在一起进行莫名其妙的会议罢了。

赖梦也不喜欢聚会,尤其是那些同学会,无非就是炫耀会。到了现场,自然而然被分为好几档,像是待售的商品,无形中早已被分到了最低档。她永远是被放置于无人问津的地方。同一桌的人,也有她瞧不上的,大家互不搭言,不是低头玩儿手机就是盯着桌子上的菜发愣。似乎他们桌上的菜也不怎么样,其实都是一模一样的菜品。向老师敬酒的机会,也轮不上他们,往往是散了场,才知道人家和老师早就合了影,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在那些人的眼中,他们连陪衬都算不得,只能算是被施舍的对象,因为是有人请了客的。

同学会去过一两次,就不再自讨没趣了。以前能说上话的人,也早就没了话可说。干坐在那里,连当笑柄的资格都没有,是多么可怜啊!总有脸皮厚或胆子大的同学,为了种种原因,强行挤进那些人的圈子,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获得自己所需。

赖梦最后一次参加同学会的时候,就看到一位男同学为了自家双亲能进好医院而自降身价。他上学的时候,各方面都一般般,却不能否定他也是一个上进的人,初出茅庐没几年,还没能过上期许的生活,现实已经将其的志气打散了一半。为了父母豁出一张脸皮,任凭人家的逗乐和奚落,强颜欢笑的样子让赖梦都生气。好在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蹲在路边嚎啕大哭的样子,赖梦看了心生可怜。

从那之后,赖梦就更不参加同学会了,连带着其他的聚会也不参加。公司里的团建也不去,要扣工资就翻脸,为了这些,赖梦频繁换工作,从这家到那家,从本地到外地,一家家换过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换过去,换的她晕头转向,竟使得自家人也不待见她了。

自家人的聚会,赖梦觉得还不如同学会和公司团建,至少她可以自在的选择。去,可以冷眼旁观;不去,可以大闹一通。但是自家人的聚会,她得学会谄媚、学会忍让、学会标致而僵硬的假笑,学会当一个木偶或娃娃,面对家人的数落或摔打,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所以,她不爱参加家庭聚会,特别到了各种节日,简直是受刑。

但是,她又挺想和普塔雅坐一坐,一个说一个听,听得人还是心不在焉,这感觉挺好的。

“你为什么不喜欢参加聚会?”

对于涂途抛过来的问题,普塔雅想了一会儿,没想到合适的答语。说不上喜欢与不喜欢,遇到合群的人,嬉笑怒骂也未尝不可。

“我喜欢大家聚在一起闹哄哄的感觉,一起哭一起笑。为了某件事而争论,因为某个期盼而憧憬。那种氛围,是言语难以表达的。或者又为了难题而劝解,为了误会而恼怒,那就又不同了。不管是朋友,还是亲人,哪怕是以前有过节的,我都喜欢凑在一起,维护感情好的,解决有问题的,到最后皆大欢喜,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

普塔雅歪着脑袋看涂途,看得涂途皱了眉:“你倒是说话呀!不过呢,你不回家过年,我倒不觉得你是薄情寡义的人,为了我嘛,是不是?你瞧,为了节日助兴,我学会了彩立子,‘落活’不适合我,我身材小巧,做不了。这手头上的工夫,我倒是上手快。”涂途用黑绒布一挡,再一掀,“瞧,这是最基本的,变出一朵花儿。”

普塔雅伸手去接那假玫瑰,涂途再用黑绒布一挡,再一掀,“看,这又是最基本的,活物。”普塔雅刚要上手去抚摸小小的兔子,涂途又将黑绒布遮过去,再掀开,“呶,这是高级一点的了。”涂途伏下身子作揖,双手奉上:“请喝茶。”是普塔雅惯用的斗笠杯,口大、底小,造型古朴,线条简洁蕴大智,不减优雅又如临江野,如蓑翁的斗笠,茶在其中意味盎然,赋予怡然自得之美。

普塔雅接过正要饮,涂途伸手制止,取了直口杯,将普塔雅杯中的茶水倒于自己杯中二分之一,举杯示意普塔雅同饮。饮过了,普塔雅才问她什么意思。涂途豪气地一抹嘴:“同饮一杯茶嘛。嘻嘻,这茶酽,怕你一人都喝了,晚上睡不着。”

涂途就像她喜欢的直口杯,直来直去,保持了茶的真味,褪去了器的繁复。垂直筒形,直壁器型。这样的人,初见时或许不觉得会再有交集。再见时,竟成了老朋友。

老朋友再来的时候,也不过只过去了一两天。依然唉声叹气的。普塔雅随手沏了茶一壶茶,两个人就着柜台,一里一外,无语饮茶。茶有些烫,老朋友喝的慢,也是在想心事,味觉不在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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