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3 便利贴

还不知道待会儿下车后该怎么回家。

沈方休在心里纠结,不想打扰公务繁忙的妈妈,最后决定索性拿校服外套包裹着书包,一路小跑回去。

路上给妈妈打的电话一直没通,快到站时才收到短信。

沈茴说临时要去永宜出差几天,让他在家门口的餐馆解决晚饭。

这倒不稀奇,这几年她公司业务扩展,往返永宜谈合作是常事,沈方休早已习惯一个人吃饭。或许是因为去得频繁,家门口那家餐厅的经理都已经认得他了。

不过沈方休最终没去成餐馆。

下车后一路跑回小区,衣服早已湿透,湿布料贴着皮肤,又冷又重。他站在单元门口甩了甩发梢的水,决定先上楼洗个热水澡。

他按下密码,推开门,却没能如计划中那样径直走向浴室。

客厅的灯光亮着。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沈方休皱着眉,冷面对着那个男人。

理论上来说,高百川与沈方休有着不可斩断的血缘关系,这是沈茴一直同他强调的。

他幼时并不叫沈方休,而是高方休。

这名字是外公给取的,寓意为止于至善,安于所归。这些年,他一直将这个名字践行得很好。

当年,沈方休不明白父母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记得无休止的争吵,和母亲深夜压抑的啜泣。

直到小学某天,他无意间从抽屉深处翻出一本墨绿色的小册子。上面三个字,即便才上一年级,他也认得。

离婚证。

离婚在一个孩子眼里算是桩大事,不亚于天塌了,仿佛明天睁开眼就会被全世界抛弃。

沈方休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知道了这件事,不知所措,只能一个劲地哭,哭到沈茴不得不请假在家陪他。

但年纪稍长些,他见到的世界愈发广阔,认知也有了改观,心里那杆秤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准星。

当他终于看清高百川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后,便主动拉上沈茴的手,去派出所把姓改了。

这一改,就是十多年。

从前高百川天南海北地跑,几乎想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自然也不知道改姓这回事。

直到去年,沈方休中考拿了全市第一,名字印在报纸上。这位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不知怎的得了消息,勃然大怒,找上门来。

沈茴懒得与他纠缠,却也没法拦着一个父亲要见儿子。这摊子事,便又落回了沈方休自己肩上。

这是近十年来,沈方休第四次见到这个男人。

也是自中考那个名字登报的夏天之后,他第四次面对这张写满理所当然的脸。

但一个小孩,若是在少不更事时便鲜少见到自己血缘上的父亲,起初或许会难过,随时间推移,那份模糊的情感,早已被成长中的认知变化冲刷得所剩无几。

如今父子重逢,除了生疏,便只剩尴尬。

于此刻的沈方休而言,那尴尬之下,翻涌着更切实的东西。

被侵入领地的不悦。

前几次见面,好歹还在外头的茶馆饭店,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

这回,高百川显然是直接问沈茴要来了密码,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

他歪倒在沈茴精心挑选的真皮沙发上,一双鞋面有些开胶的脚,大咧咧踩着前方的实木茶几,鞋底湿泥在桌面印出几块污迹。

“回来了?”

高百川听见动静,从手机屏幕上抬起眼,脸上迅速堆起笑:“饿不饿?想吃什么跟爸说,爸带你出去吃。”

沈方休知道,他只是这样说说。

这个十多年来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反倒把祖上那点家底慢慢掏空的男人,舍不得真带他去什么像样的馆子。

实力虽然不济,但在儿子面前,大款是一定要充的。

他没应声,甚至没往沙发那边多看。只将湿透的书包放在玄关的矮柜上,背对客厅,开始拉外套拉链。

“跟你说话呢,儿子。”高百川坐直了些,嗓子拔高,“爸专门回来看你,你咋也不叫人?”

沈方休脱下湿外套,搭在手臂上,这才转过身。

高百川见他终于转过来,脸上又挂回笑,上下打量他:“瘦了。你看你瘦的,你妈平时是不是又不给你好好做饭?我就知道,她那个工作,一天到晚往外跑,哪顾得上你。”

沈方休没接茬,“淋湿了,我先换衣服。”

“哎——”高百川趿拉着鞋快步走过来,“别急着走啊,爸话还没说完呢。你妈最近怎么样?她那公司还开不开了?我看她那样子也撑不久,女人家做什么生意……”

他伸手,想拍沈方休的肩。

沈方休侧身避开。

手掌落空,高百川脸上僵了僵,随即干笑:“咋,还跟爸生气呢?爸以前是没怎么回来。那不是忙吗,外面多少事等着我。”

他顿了顿,像是在等沈方休点头。没等到,又自己接下去:

“咱们是亲父子,血浓于水,到啥时候都是一家人,对不对?”

“不。”沈方休打断他。

高百川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讨好的笑终于褪了些,露出底下那层更惯常的东西。

“是不是你妈又跟你说什么了?”

他冷哼一声。

“你别听她的。她一个女人懂什么?这几年靠着你外公的关系人脉在外头逍遥自在,真以为自己有远见了……”

沈方休目光平静地滑过那张衰老迹象明显的脸。

这些年,高百川在外显然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沈方休也清楚,这个年近半百却一事无成的男人,如今希望在自己儿子身上找回一点成就感。

可惜他并不想配合。他不想同这个人扯上任何关系。

他只觉得疲惫,纵使胸中有万千种言语替妈妈反击,但此刻,他连打断对方都觉得费力。

跟认知不同的人,是无法讲道理的。

沈方休径直走回房间,随意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从柜子里取了把长柄伞,转身就又出了门。

在高百川能够反应过来之前。

他以最快的速度带上家门,按下电梯。

在金属门合拢的缝隙里,最后瞥见的是男人有些错愕地开门追来的身影。

电梯下行,数字跳动,他快步走出单元楼,重新汇入傍晚潮湿的街道,走向来时那个公交站。

长到这么大,沈方休从未做过任何可以被归为“叛逆”的事。

今天,是他平生头一遭离家出走。

与其说离家出走,倒不如说是不愿同那个男人待在一片屋檐下,被逼到不得不离开。

沈方休的离家出走,到底没能走出一个学霸的恢弘架势。

出门太急,手机落在了书桌上。兜里只剩几张零散纸币,和一张公交卡。惠南市里任何一家像样的酒店或旅馆,他都住不起。

但现在回家是不可能的。

最后,沈方休转了一圈,又回到学校。

准确说,是学校后门那家书屋。

他这趟出走实在失策又失策。

没穿校服。

学校保安大爷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认什么在光荣榜上挂了快一年的年级第一,任凭他怎么说,就是不放行。

和保安大爷费了好一番口舌后,他最终认命般,推开了这家书屋的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叮铃”一响。

沈方休站在吧台前,仰头将那面手写的饮品单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只要了一杯热牛奶。

菜单旁还列着几样精巧的小糕点,虽不能当正餐,垫垫肚子总是够的。但他摸了摸裤袋里所剩无几的纸钞,终究没有开口。

书屋老板是个气质随性的女人,目光掠过少年身上那件黑色外套的logo,又落在他干净清朗的脸上,只当是哪家小少爷一时兴起,来这儿寻个清净。

见他神色坦然自若,更没将“离家出走”、“身无分文”这类窘境与他联系到一处。

她将一杯热饮轻轻放在他选定的桌边,便转身回了后面的工作间。

雨后空气微凉,沈方休坐在靠窗的位置。

他随手从书架上抽了本书,书名倒潇洒,《闲情偶寄》,听着仿佛能解人胸中块垒。

可惜对一个理科生而言,里头文言的表述实在有些隔阂,翻了几页便觉无趣,又换了本杂志。

这杂志的封面标题倒是抓人眼球:“硕士海归辞高薪,回乡陪父卖青团”。

这般噱头十足的叙述,叫人即使不以为然,也忍不住想看看究竟。

沈方休读完正文,明白了大概。

小伙硕士毕业后,担任某上市企业海外技术部经理,虽然在海外工作,但待遇优厚。

然而母亲去世的消息给他猛然一击,为了照顾好父亲,也为了把母亲做青团的技艺传承下去,他打定主意要回老家陪父亲卖青团。

此举感动了很多人,因此杂志将这则故事收录进来。故事末尾,还列着几条网友评论,多是赞许与感动,认为“亲情无价”、“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

沈方休看完,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他本就不是共情能力多强的人,只想起此刻或许还躺在他家沙发上刷手机的男人。

最后,他只伸手从桌边的便签本上撕下一张。这是店主为客人备下,以供随意涂写的。

在上面流利地写下一行字。

“是金子在哪里都可以干一番事业?”

只是随手写的一句牢骚,并未发表任何己见。他随手将便签夹在书页中,转头望向窗外。

几番折腾下来,天色已然沉透。

天空被分作两层,上层是端庄的绛紫,下层沉淀着水墨般的玄青,分界处氤氲着朦胧的霞,仿佛有谁用湿笔将颜料轻轻化开。

沈方休遥望这片天色,慢慢啜饮那杯牛奶。

困意不知不觉袭来,没多久,他便枕着手臂沉入浅眠。

半梦半醒间,似乎又听见雨声,滴滴答答,真实得仿佛有冰凉的湿意沾在脸颊。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在一片温吞的昏暗中缓慢上浮。

他睡眼惺忪,还未完全清醒,先听见不远处传来模糊的对话声。

“我也不清楚呀,他来时看着挺精神的,谁知这一睡就是五个钟头。我这都快打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热牛奶里下了蒙汗药呢。”是老板带笑的声音,有些无奈。

“五个小时……他吃过东西吗?”另一道声音响起,清朗悦耳,像雨水敲在玻璃上。

“那倒没见,只要了那杯牛奶。”

“那麻烦您,给他煮碗面吧。”那道声音顿了顿,又说,“记我账上。”

沈方休微微一动,睫毛颤了颤,缓缓抬起了头。

声音的主人已不在吧台边。

只有道清瘦身影,撑着一柄小红伞,正从窗外湿漉漉的夜色里不紧不慢地走过。

执伞人的面容隐在伞盖下,只露出一截乌黑细长的发尾,松松地编作两条麻花辫,垂在瓷白的颈侧。辫梢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在夜色里一晃,一晃。

那身影并未留意窗内怔然的目光,只径直走入巷子深处,被渐浓的夜色吞没。

沈方休仍神色恍惚,直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面被轻轻放在他面前。

汤色清亮,浮着几片红艳艳的番茄和薄薄的火腿,最顶上撒了一小撮翠绿的葱花,鲜香的热气直扑到脸上。

“睡久了该饿了吧?吃点东西。”老板带着善意的揶揄在一旁响起。

见他抬眼看来,她笑了笑,指了指他衣领处几块颜色更深的水渍。

“刚才有个女孩打这儿出去,伞上的水珠不小心甩到你身上了。这碗面,算她给你赔个不是。”

沈方休这才低头。

黑色外套的肩头和领口,果然洇着几小片不规则的深痕,湿意正透过布料丝丝缕缕地渗进来。

原来是这样。

刚才竟天真以为,是什么善良的仙女下凡,来做好人好事。

沈方休对老板点头道谢,也在心里默默谢过了那位不留名的肇事者。

他从小就不怎么挑食,何况老板的手艺确实不错。汤面清爽,滋味却醇厚,余韵绵长。

一边吃着面,一边随手又翻开了先前那本杂志。

这一翻,目光便停住了。

手不由自主地伸向书页间。

那里,在他原本夹着淡黄便签的旁边,多了一张新的。

是张橙黄色的便签。

正中央工工整整地写着一串数字,底下附了一行小字:“同学,我不小心弄湿了你的衣服,很抱歉。这是我的电话,如果你很介意,可以联系我赔偿。”

沈方休看着,轻轻牵了下嘴角。

这位留下电话的同学大概不知道,只是几滴无心溅上的水渍,在当事人察觉之前悄悄走掉,本是无人会追究的。他生活中见过太多这样的不了了之。

但现在,他要感谢这位过分认真的同学。她的“多此一举”,让他此刻不必空着肚子。

赔偿已经以一碗热汤面的形式收到,他似乎没有再特意拨去电话的理由。可鬼使神差地,他还是将那张纸片对折,然后仔细收进了外套内侧的口袋。

指尖触到书页,又顿了顿。他忽然意识到,那本杂志里,似乎还不止这一处惊喜。

他将书又翻回夹着便签的那一页。

那张淡黄便签的背面多了一长段似曾相识的字迹。

“但人不是金子。人生来禀赋各异,让敏于声的贝多芬去画莫奈的光影,多少有些赶鸭子上架的野蛮。”

“所以若非情非得已,最好不要轻信‘是人才到哪里都能发光’这样的话。照这种说法,人才类似于神佛,法术无边,岂止是孙悟空七十二般变化,简直就是点石成金,肉骨生死,化腐朽为神奇。这个时代很有意思,许多人一方面号称是无神论,一方面却以神的标准去要求人。”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人才若要成材,离不开适宜的土壤、恰当的时机,与成全他的风。”

字迹清秀舒展,一行行铺满纸背,俨然是对他先前那句随性牢骚的回应。虽谈不上多精深的见解,却也清晰在理,尤其末尾几句,竟与他心中未明说的念头不谋而合。

那人看上去温柔乖顺,落笔却自有静水流深般的棱角。

沈方休看着,将这张便签也从书中取出,对折后收进了口袋。

一晃三年过去,那晚最后究竟如何收场,记忆已有些模糊了。只依稀记得,似乎是去附近居民区打完麻将、正准备回家的教导主任发现了他,将他捡回去收留了一夜。

可那人留在便签背面的字句,他却记得清晰,如临昨日。

只可惜,记得再牢也没什么用。

就凭前不久程未雨看他时那陌生而平静的眼神,对方大抵早已不记得,自己曾经施舍过什么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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