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扬名立万(一)

于曼颐在真正赚到花不完的钱之前,一直没有正儿八经的攒下什么钱来。她日后反思这一困境,发现是自己实在太爱买衣服了。

这种购买欲追根溯源,大概就是在她最爱美的年纪却只能经受两件衣服来回更替的困窘。而后境况好一些,又只能从裁缝铺子买来别人做衣服的边角料,拿回家自行裁剪。

这窘迫的境遇在她进入商务印书馆拿薪水后略有缓解,又在决定和宋麒去看他姑妈前彻底破戒——她拿出很大一笔钱,去一家有名的裁缝铺,量身定做了一件旗袍。

上海实在是于曼颐生平所见最为在乎衣裳潮流的一座城市,她记得自己第一天来这里时,最时兴的旗袍款式还是宽松的大袖旗袍,长度大约到小腿,女人们习惯在脖颈处戴一条丝巾,袖口微喇,垂在臂弯处,再长一点,还能水波似的垂到手腕。

然而还不到一年,这种旗袍就在女人间过时了。裁缝给她推荐了一种长及脚背的旗袍款式,曲线收腰,是一个电影明星穿火的——

说起来,于曼颐刚来上海的时候被那几位阿婆新梳的发型,也是这位影星带火的。

因为衣长到脚背,又有三颗扣子将立领扣高,这种旗袍就显得人身形特别的修长瘦削。如此形容,这旗袍听上去是更为保守的,然而实情并非如此。

这款旗袍的袖子和之前的所有衣服比起来,都太短了,短得几乎可以称作无袖,短得于曼颐连连摆手——

她那身洋装都没有露出这样多的胳膊,这胳膊要是给于家的那些女人看到,真是吓得眼白一番,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土?”她和裁缝沟通时宋麒本只在一旁坐着看报,听了几句后,忽然很不可思议地将报纸放下。

“我哪里土了?”于曼颐被他说得莫名,“这胳膊露这样多,我怎么敢往高了抬手?”

“抱歉,我用词不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封建?做个旗袍还要将袖子加长,你叫我好有挫败感。”

“你有什么挫败?”

“这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宋麒放下报纸,气得走了。

于曼颐看着他背影消失门口,“嗤”了一声,转回裁缝方向,继续说:

“不用理他,袖子就还要去年那款大袖,到臂弯那种。长度就要方才试的曳地到脚面的……叔叔,这真的土吗?”

裁缝手里握着皮尺,息事宁人道:“人穿衣服,又不是衣服穿人。于小姐这样的容貌身段,穿什么,都像电影明星。”

瞧人家这情商,和绍兴的布店老板娘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安慰话说得叫人通体舒畅。于曼颐侧过头,也往镜子里看了一眼——

她穿了一件店里的烟蓝色软缎旗袍,立领收束,领子外面戴了一串搭配的珠串项链,她到底是谁呢?

会做生意的人时刻会做,于曼颐正看着,老板又拿过来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给她披到旗袍外头,问:“天要转凉了,于小姐要不要再搭配一件呢?”

衣裳真是无底洞,于曼颐婉拒道:“晚些再买吧,今日只定这一件旗袍。”

这两个人真都不是好脾气,因为这一条袖子,竟然能从定做斗嘴到取衣服。付账时宋麒一边与她辩论一边拿钱,皮夹抽出来,还是于曼颐送的那个。

然而下一秒,她又将他推开,掏了自己的钱拿给柜台,不甘示弱道:“这样土的一件衣服,怎么好意思叫宋先生掏钱。”

“啊呀,于小姐真是好阔气啊,”宋麒被她身子挡着靠不近柜台,只能动嘴,“那也将欠条给我一并消了吧,我昨日还梦到你写了个天文数字上去,将我自己卖了也偿还不起。”

“宋先生对自己的容貌太谦虚了,我想五十块还是卖得的。那欠条也至多价值五十元,和你的信用相同。”

她说完了便潇洒地离开,留下宋麒与裁缝铺的老板对视。

“平叔,我从小在你这里定衣服,你倒是就看着。”

“哎呀,哎呀,”那老板摆手,“宋先生,你要是因为钱没花出去不痛快,我这里还有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现在定下刚好冬天穿……”

宋麒再度掏出皮夹,老板终于将这件大衣推销出去了。

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到了下个周末时,于曼颐终于换上那件旗袍,又与尤红拿化妆品在自己脸上研究一番,然后和宋麒一道坐上那辆去他姑妈家的黄包车。

她来上海后竟然还往高窜了两厘米,穿的鞋又带了半跟,个头从以往只到宋麒喉结处变作到他下颌。

真是人高了,翅膀硬了,脾气也大了。两个人都将脸扭开,在黄包车上背对背,谁也不理谁。

他们那两年真是奇怪,总为了无聊的小事吵来吵去,要么是欠条,要么是袖子,就过不得一天安生日子。僵持到姑妈家大别墅的门口,于曼颐忽然道:

“你要是这么讨厌封建,你就离我远一些,去和那些又进步又开明的女孩子亲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不喜欢那样的袖子。”

她语气里有一点委屈,宋麒立刻心软,立刻内疚,立刻觉得自己做得有问题。然而紧接着,于曼颐又说:

“因为一条袖子和我吵架,我看你和我表哥没什么差别,或许你还不如人家呢。”

他竟然将自己与那个表哥对比,宋麒刚产生的内疚立刻消失了,奇耻大辱涌上心头。两个人继续开吵,吵得门卫将他们引进花园里等着宋麒姑妈出来时,都忍不住回头看起热闹。

两个人,一个不到二十,穿一身烟蓝色的曳地旗袍,虽然袖子是过时样子,但身材好,气质也好,被贴着身形的旗袍衬得身段纤长,眉眼黑得纯正,略深的眼窝与鼻梁,已经不再是少女的样子,而有了成年女性的气度。

另一个则是二十出头,因为要来见长辈,所以穿了麦尔登面料的深灰色暗纹西装,比身旁那女孩子高了半头,肩形很宽,将衣服很好的架了起来。虽说气质有一丝纨绔,幸被较为正派的长相压住,眼窝深而眉骨高,这就减免了许多轻佻。

他将这两个年轻漂亮又火冒三丈的人带到花园里坐下,拿了咖啡送过来,又去通报正在和两个男人在起居室谈心的姑妈,打算告诉她,她养大的侄子带着女孩子到了。

于曼颐的表哥恐怕也没想到,他引以为傲的留洋文凭,会成为人家二人打情骂俏的工具,虽然于曼颐并不认可他俩此刻这是打情骂俏,她觉得自己是在用一种十分当真的语气和宋麒说:

“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宋麒一路过来已经被她气得失却风度好几句了,到这一句,就更不在乎风度了。他立刻说:“留洋又如何?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真是拉低我的身份。”

宋麒已经被于曼颐气得口不择言,然而他发火的苗头竟然对准的是她表哥,真是贯穿始终的不骂你还能骂她——

因此,于曼颐在这一刻忽然决定不吵了,就像他们之前许多次无疾而终的吵架一样。

她选择低头喝咖啡,又被苦得皱了下脸,而宋麒迅速摸出两颗咖啡糖给她扔过来。她将那蜂窝状的被融化了的糖片用舌尖带到舌头底下含着,感到苦和甜两种滋味同时在口腔里化开。

“你能不能少气我两句?”

于曼颐抬起头,发现宋麒脸转向一侧,竟然给她气出了一丝委屈。这……刚还吵得好好的,他突然露出这幅样子做什么?显得是她于曼颐欺人太甚。

“我不……我没……”于曼颐一时结舌,都拿不准是否要走过去安慰几句。

“哈哈哈哈哈哈!”

她还没做出最终决定,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笑声,真是人未至,声先达。

“你个嚣张跋扈的臭小子还有这一天!我真是扬眉吐气了!”

这声音如此具有穿透性,叫于曼颐放弃了和宋麒的感情交流,控制不住地回头细看,这一看,就看得她坐直起立,从天性上生出一种小巫见大巫的尊重来——

宋麒那位靠写鸳鸯蝴蝶派小说名声在外、花心且滥情的姑妈,来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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