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日中之时,老嬷嬷又提了一木桶进来,同早上一样,一桶四十张蒸饼。

“老规矩,好好吃。”

老嬷嬷揽着长条,没有出去,一屁股定木凳上了。

凌清起身,因着腿长的优势,快两步到了木桶旁,忍着火烧般的烫,愣是拿了一大抱回来,他抽出两张,余下的递给胡水子:“只‘抢’到了这么多。”

胡水子支起腿,抓过饼,粗犷地一口塞满,嘴里声音含糊:“小子,抢是下策。”

吃完两张,胡水子笑出满脸褶子:“不要先用嘴说话,因为,拳头不硬、狠劲儿不够,谁听你说话?”

听完他的话,凌清深有所思,叼着饼半天才咬下,才嚼没两口,他问道:“怎么叫狠?”

没奈何,他拳头硬不起来…

“狠?一般人做不出来的叫狠。”胡水子塞下最后两块饼,起身拍掉身上掉的渣,“不过,在这里,恐怕得不是一般人的不是一般人。”

凌清点头,沉着思绪地吃完手中的饼,正想着咬下另外一个——

“吃饱了就该干活了。”老嬷嬷长条一挥,劲道的荆条抽出脆响,“趁着阳光正好,刚好去埋人。”

说着,房门被破开,刘洺带着人又走进来。

“好久不见,都有点想你们了。”刘洺扬着惯有的笑,并着的两指往前,话锋一转,“上脚镣。”

凌清续上还没咬下去的一口,将嘴塞了个大差不差,低头看着突然跪坐在脚边的人。

“不好意思,冲太快了。”

对上一真诚而不失礼貌的目光,汉子尴尬一笑,连忙双脚蹬直,重新蹲下来,掰开脚镣,动作中,熟练度有九分,另掺一分僵硬。

“好了。”

艰难咽下一半,凌清莞尔:“嗯……谢谢。”

汉子一副疲憨样,依照吩咐站在凌清身后,小声好言相告:“等会儿小心。”

一直诸事小心着的凌清一时语塞。

面对这句信息量过低的提醒,竟不知一句“谢谢”是该说还是不说…

除了这屋中的十人,其他院中也被押出来了一些。

大晌午的,虽没有夏日的烈阳烤人,但到底是秋阳精力最胜之时,晒得人蔫蔫儿的。

为善司后面是山,且是那种神之又叨的深山老林,比院里还见不得光,走两步,就多了一份有鬼在身的沉重感。

“这是什么地方?老子半夜盗墓都没觉得阴森,现在怎么感觉凉飕飕的,怪渗人的。”

“怪不得说为善司越办越邪门,原来是人命堆出来的府门,怪不得没有太阳照下来……”

“怎么随便走两步,不是手就是脚?真怕一不小心摔下去,还他妈跟个死人嘴对嘴!”

“诶?前面怎么没路了?”

同议论声一齐停下的,是一行人的步子。

一路上欲言又止多次的刘洺,走到最前面,背靠高峻陡峭的直壁,拔高声音:“好好为你们的同行人下葬吧!没钱没工具,刨个坑差不多了,重在诚意嘛。”

“哦,另外,别想着跑,除非你觉得自己比刀剑还硬气。当然,想比比,有好胜心我自是鼓励的,就是得麻烦你们的伙伴多累一会,如果是这样,我还有点心疼呢!”

底下的人叽喳一阵,应着声都或快或慢地行动。

胡水子凑近凌清:“走,我俩一个坑。”

听着有些怪怪的,凌清没深想:“好。”

分到胡水子手上的正是昨儿个死得遗憾重重的瘦猴儿,半身扎满了瓷片,看着都疼。

“这……刨出个人,该怎么搞?”

刘洺道:“塞回去,再刨啊。”

“这个人怎么三条腿?谁少了条腿,快来认啊!”

刘洺道:“那么讲究干什么,多一条腿,下了地狱跑得快些,不好吗?”

“这地怎么这么硬啊?”

刘洺溜达两圈:“软的还要你来?”

胡水子刨了半天,尖缝里都塞满了泥,而面前的坑,才只够埋个头。

“以前怎么没培养一下埋尸的技术,现在搁这儿怪丢人的。”

刘洺转悠过来:“叫你埋人,你在这儿可劲儿的丢人,一看就是个主次不分的人。”

胡水子硬怼回去:“话那么多,一看就是个屁大点儿的官。”

“这话说得……”刘洺见踢到块硬石头了,索性坐下来,看着这刚合适放下一只脚的坑,不禁道:“你这坑挖的,也不比我的官职大吧?”

“这是地的问题,锄头来了都得碰个跟头的破地儿,你还指望着能手刨出个多大的坑?”

“当然不指望,不然这东一个西一个的乱尸哪来的……”

拿着片破竹板戳着土的凌清,打破久久的安静:“说了半天,所谓重在诚意,就是走个过场?”

刘洺拧眉道:“他不是说了,这是地的问题,不是我们的初心,没办法的事嘛。”

“其实,归根结底,”刘洺压低声音,底气十足:“新官上任,卡在没钱。”

说完,他撑着地站起来,晃悠着离开,继续督事。

背影里,隐隐透着一份淡淡的落寞。

察觉到这点,凌清问道:“新官?有多新?”

胡水子不假思索:“半月不到。听他们议论,这司使,可够惨的。”

“惨?”

“嗯,他自小随父出征,声名甚好,半月前,在离北赢了个漂亮仗,按例该在宫中设宴,结果,回至中途,圣旨一声令下,即刻调马,连同回京的百余号人,全入了这为善司。

“可偏偏,这为善司不是什么善地儿,二十余年前便乌烟瘴气,现在,净是些人命债。在这儿任职,还不叫惨?”

听完,凌清附和着应答:“是挺惨的。”

……

或许,真是土太硬,月上梢头,清辉点晕,地上还有几具尸体。

“累啊,这肚子空的,我都怀疑中午那十几张饼遭鬼吃去了。”

“十几张?你小子可真会抢!”

“没办法,老本行了,想少抢点,可实力经验不允许啊…”

正谈着欢,刘洺转悠过来,拿着木棍便是两下招呼:“我说怎么一个二个慢的要死,原来精力都用在嘴上了。”

夜沉下来,经刘洺这一嗓子,林间安静下来,只余下支起的火把噼噼啪啪、滋滋作响。

偶尔飞出的火星子,引出光亮,却又衬出黑暗。

未到子午夜,可久积的阴寒却让人毛骨悚然。

不知是哪个不中用的嚎了一嗓子,人群躁动四起,火把在混乱中被践灭——黑灯瞎火的,脾性该显出来了。

互相推搡中,人的可及范围内的有感生灵少了,更像是孤军作战,所据领地层层推开。

胡水子察感敏锐,拉着凌清的臂膀,纹丝不动。

随着范围拉大,边缘上的人势如离弦之箭,向林中的四角八方散涌而去——几乎是边滚边爬——接着,范围重扩,又是一众人尽数脱圈。

只是,如此只进行了三次,火把复燃,通明席卷了林中一角。

因夜视能力的多番训练,以刘洺为首的离北战士们俱是半分看戏半分点评的态度。

直待局势晓然,刘洺轻呵一声:“还别说,这阵仗,有两把刷子。”

“只可惜……”

他尾音绵长,声息之续,是步履成响,刀刃锒铛!

才扩出去的圈,在武力相逼之下迅速回缩;自外围进来的人,连声音都没发出,便凌空裂成了两半。

见猜了个差不离,胡水子嗤笑出声:“耳朵不能总休息,多少听点事儿。前脚说了不要逃跑,后脚就跟兔子一样到处乱窜,哎,到底是耳朵的问题还是脑子的问题。”

凌清心想,这差不多也是他的心声。

不过一呼一吸间,血腥味便充斥林间,混乱归于整齐,嘈杂并于寂静。

刘洺立于正中央,欣慰地扫了眼自己的手下,扬声:“我是个心善之人,不想让你们吃暗亏,可有的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太令我心寒了。”

他走了两步,脚下按踩上一截血淋淋的身子:“本来说该你们把地上的埋一通的,但我实在看不出埋他们的价值,那便算了吧。”

底下的人,应和几声,列成行,赶在月夜深垂前,回到屋中。

因屋内人员“罪孽过分深重”,刘洺特地跟着胡水子,一待一行人或落座或一屁股落地,笑道:“果然,没点脑子犯不出死罪,还真真是十个人,一个不落!”

胡水子想起白天听到的话,礼貌借用:“没办法,实力想甩也甩不掉。”

“嘿哟,还蹬鼻子上脸了!”

刘洺怒火中烧,左顾右盼,最后伸手捞了个猪蹄子,口腔里滑下软糯,他眼睛一亮,想舔手指又对上十几只眼睛,忙背过手,慢条斯理退到门外,“明儿再给你们好看!”

说完,才坐在地上大加放肆地吮吸指上余留的酱汁,心里疯狂感叹:怎么有点儿好吃呢?

怎么偏偏这会儿觉得好吃呢?

屋内的胡水子直言不讳:“看来今夜的饭还不错。”

凌清轻笑,顺着他的话拿起竹筷,筷头将将碰到肉,就被拦下。

他疑惑地抬头,对上一张笑意不明的脸。

陈挺摆出一副老架势:“别急啊。”

收了筷,他站起身,两手撑扶在木桌上:“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带头羊,羊群难过河;没有带头骡,马帮难得驮’。总得认个头儿,你们说是不是?”

“有道理,不过,自个儿的本事还没展示出来,如何分出高下?”

陈挺流畅作答:“这简单,都说说自己犯了什么事,如此对比下来,各自心中都该有数。”

凌清停了半天的筷子,听他吐出这么一番话,把筷子收回来,若有所思。

“我先来吧。”刘欢嬉笑个脸:“我曾吃过尸体。”

胡水子没憋住:“你是真的饿了。”

“我这也冤呐。”刘欢收了笑:“我家里穷,就是苍蝇都养不出来的那种穷。可我饿的快,别人吃一顿管一顿,我是吃十顿管一顿,当然,夸张了那么一丁点儿。”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那天,我快饿死在山上了,草地都啃得只剩土了,我就到处爬,哪晓得撞上个人,凉得透透的,我当时就想,就咬一口,应该不会有事,结果,他妈的咬了还没嚼,不知道哪里窜出来几个官兵,绳子一捆,然后,我睁眼就在监狱了。”

“刚想问问你什么滋味,结果,就这?”胡水子提了半天的兴趣立马泄气,又软塌塌地往凳子上缩。

刘欢自信一答:“自然,我除了吃得多败家,没什么大的缺点。”

场面安静了片刻,便又有人提自己的事迹,都是些书面上的惯常案例,什么为争家产剁了哥哥杀爹爹;什么找不到老婆上街乱抢;什么识人不清为人做牛做马结果做过了头……

凌清听着,对某些过于血腥的描述有些不适。忍下内心翻涌的恶心劲儿,端起冷水,灌了两口。

垂在腿侧的手,将衣衫抓出凌乱的褶皱,他抿紧唇,屏住呼吸,借吸气不足的窒息感将脑中的浑杂画面逼出。

直到胡水子开口,他才缓过来。

“我向来做事低调,只是一身本事盖不住啊,引了一群疯狗追。”胡水子闭了眼:“我带队运镖,他们拿着定钱买匪。不过,从娘胎里出来便会支个脚瞎比划,到后来从没停过的功夫,任一群匪也拿老子没办法,除了脸上这道不痛不痒的疤,屁事没有。”

凌清微顿,见他的第一面,最深的印象莫过于那道疤…

深得像条沟,这叫不痛不痒?

“可,我这脑瓜子忘了镖局的死规矩,被打得半死不活丢了出去。我这半辈子都在镖局过活,家里没人没粮,就剩个空壳子。当时就想着,如今这个世道,能管饱的,莫过于监牢了,所以就走进县衙,随便画个押,哪晓得那个狗官见我一身血,直接让老子担了个死罪。”

“哈哈……”陈挺的笑声穿云裂石:“你用脑子,只用一半啊?”

胡水子瞪回去,“你能耐!还不是坐这儿了!”

陈挺笑声半道止住:“我至少不是被自己蠢到这儿的。”

“切。”胡水子半边脸一斜:“说来听听呢。”

“我皮糙肉厚,十棍子都打不出一声响。小时候,我爹没本事,我娘又命悬一线,为了救命钱,我爹把我送出去,做陪打的。说白了,就是,别人往你身上砸拳头、扔刀子,你得不动,乖乖地仍人摆布。

“那户富人家,见我怪听话,身板子也经打,就把我留了下来。可那家的少爷,简直他妈不是人,开心了来一拳,伤心了捅两刀,后来,变态到天天玩女人,还顶在我面前,那天,在我面前玩死了一个,我实在忍不了,揍了他一顿,结果,两脚人就没了——后来,可想而知。”

凌清将最后一口水喝完,留意到陈挺垂在一侧的手在颤抖,心里几番不是滋味。

一直在说“早该死了”的人,却不过是没按捺住人性的张膨;

这里的人,是有该以死相偿的。

可,也有苦于生计而陷于脏污的。

……

“小子,就剩你了。”

胡水子没嘲讽陈挺——主要是没找到嘲人的点,将目光转向凌清。

听到他的声音,凌清眼神逐渐聚焦,稍偏,落在满桌已经凉透的饭菜上,问道:“你们知道楚若渝吗?”

等回答期间,凌清伸手将油灯端来,在众人的注意力之外,将那盘被人动过的猪蹄儿放上。

“自然知道,安都上下最大的善人,想不知道都难。”

“对啊,虽然我是个坏人这件事没法不承认,但不妨碍我有一点儿钦佩这位大善人。”

凌清轻笑:“那你们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我听说,是被他从小养大的那个什么‘承善子’给杀死的,而且被上任为善司司使亲眼瞧见。”

胡水子听完,疑惑出声:“这么巧?这个白眼狼这么蠢?”

凌清朝他看了一眼:“……”

“我还没杀人前,记得当时上街看到过那个‘承善子’当街游行,天呐,那囚车跟盖了两三层烂绿色被子一样,压根儿见不到人。”

凌清回忆了一下,好像确实是。

当天太阳大,因为四面八方飞来的烂菜叶子,他反倒在荫蔽之下,加上走得很慢,舒服劲儿一起,他好像没意识地就睡着了?

听了半天趣事,但没捞着什么关于凌清的东西,陈挺问:“所以,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凌清异常平静:“人是我杀的。”

无人回应,但此时的安静却更像是哗然的前调。

偏头见早先有些凝滞的油化开,猪蹄儿重新泛上鲜亮的光泽,凌清执筷,在吃之间加了一嘴:“累计371刀,最后一刀才毙命。”

关于菜叶子糊了两三层…着实是夸张,虽然不合逻辑,但个人挺想保留下来的(?°з°)-?

祝:看文愉快!

另外,求支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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