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当长嫂的第四天

肚子里有东西,盖着一张薄被子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次日醒来的时候,宋绵思整个人面色都红润了不少。

她站在她爹留下来的洗脸架子前面,这洗脸架子是拿山上的桃木打出来的,款式是旧社会有钱人家千金小姐的那种洗脸架,胳膊肘高度的地方有个凹槽是拿来放洗脸盆的,正对着脸的地方有个镜子,镜子和洗脸盆中间还有一根架子,专门放毛巾。

洗脸架子打得很漂亮,做工处处透漏着巧思。

宋绵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时间有些恍惚,她到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真的重生了。

“砰砰砰——”屋外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还有一把尖酸刻薄的女人声:“真是命好,这都什么节点了,还睡着呢。”

宋绵思收回心神,将就着拿毛巾擦了下脸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柳红花已经做好了饭,桌上摆放着三碗玉米碴子粥,宋绵思看了一眼,自觉地往厨房走去。

柳红花心里一咯噔,就瞧见她直接打开墙角的尿素袋。

“你干什么,想偷东西啊!”柳红花心都快飞出来了,一马当先跑到宋绵思身旁,抢走她手中的尿素袋。

这尿素袋里装着的是柳红花藏的鸡蛋和腊肉。

其他人家这些东西都在藏在柜子里,可柳红花这人怕人偷,就将这些东西都藏在尿素袋里,宋绵思本来也不知道柳红花的东西都藏在里面,是之前宋有成偷吃了鸡蛋,柳红花怀疑是她偷的,她才知道这尿素袋有好东西。

“什么偷东西,我们家六只鸡,我昨天吃了一颗鸡蛋,今天还有五颗呢。”宋绵思笑眯眯说道,“况且大伯母今天也不给我准备早饭,我就自己来。反正就是闹出去,那也是我这边有道理。”

柳红花的脸色变了变,最后是捏着鼻子从柜子里掏出一碗玉米碴子粥来。

宋绵思这才罢休。

吃完早饭后,宋红中一家就得去下田除草加化肥。

宋绵思看着柳红花将厨房和东屋的门锁上,不由得觉得好笑,她回到西屋,走到桌子旁,看着桌上摆放着的书籍,眼神有些幽深。

宋绵思从小到大就很会读书,高中的时候更是考上了县城的一中,成绩在年纪一直都是前三十左右,很有把握考上大学。

她打开自己做的笔记,往日课堂上的情景历历在目,爹娘临终时的教诲更是回响在她的耳旁。

“棉思,棉思在家吗?”屋子外传来一把声音。

宋绵思合上书,眼神中掠过一丝恨意,若是她没猜错,今天来的人大概就是她那个好邻居宋汉文。

“汉文哥,原来是你啊。”宋绵思打开门,对宋汉文露出一个笑容。

宋汉文捏了捏口袋里十张大团结,再看宋绵思漂亮精致的小脸,心里头别提多火热了,“棉思,你出来下,哥想和你说说话。”

“好啊。”宋绵思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她和宋汉文走到附近的一棵榕树下,这地方没什么人,宋绵思仰起头,一副纯真懵懂的模样,“汉文哥,你来找我想说什么啊?”

“是这样的,昨天你们家的事我都听说了。”宋汉文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你那大伯一家真不是什么东西,哥听了都替你委屈。你是个读书苗子,只要再读一年肯定能考上大学。哥想帮你一把,就是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帮她?

是想把她给卖了吧。

宋绵思眼神暗了暗,宋汉文是她邻居没错,可这人品行不怎么样,以前大锅饭的时候偷懒最厉害的就是他,大队长没少批评他,可人家三代贫农,仗着成分好,死不悔改,又经常跑到县城去,招惹了县城里些不三不四的人。

“哥,你说真的吗?”宋绵思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眼睛里更是满是感动。

宋汉文瞬间膨胀了起来,拍着胸口道:“那还能有假。当初你爹妈活着的时候没少帮我们家,就冲这儿,我也不能不帮你啊。”

“那真是太好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哥。”宋绵思摸了摸眼睛,一副感激得不得了的样子。

“客气什么啊。不过哥要帮你还得等时机,这样,你先假装答应林家的婚事,等结婚那天晚上,你偷偷跑出来,就在这树下,哥带你走,行不行?”宋汉文说道。

这主意是宋红中出的,要不说宋红中恶毒,他都想卖掉宋绵思,还想再拿一笔彩礼钱。

“那当然行,我都听哥的。”宋绵思满口答应。

“那成,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宋汉文见目的达成,也不在这里久留,怕别人瞧见,他的眼睛色眯眯地上下打量了宋绵思一番,高中生啊,不知道睡起来和其他女人有什么区别。

横竖都是要卖出去了,等那天晚上他一定要好好地睡一睡,以后也有和别人吹嘘的资本了。

感受到宋汉文那黏腻恶心的视线,宋绵思忍着拿剪刀把他的下三寸剪掉的冲动,在宋汉文走了后,她才变了脸色,气愤地踢了一脚脚下的石头,“王八蛋!”

“知道他是王八蛋,你还和他胡咧咧。”树上传来一把声音。

宋绵思一愣,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身手利索地从榕树上跳了下来,那男人身材精壮结实,腰板挺直,面容英俊带着几分痞气。

宋绵思呆滞住了。

眼前的这张脸上辈子她不知道看了多久,即便时隔多年,她如何能认不得眼前这位就是她未来的丈夫——林贺成。

“小棉花,怎么呆住了?”林贺成嘴里头叼着一根草,痞笑着撸了下宋绵思的头发。

宋绵思这才回过神来,张了张嘴,半天才找回舌头,“贺、贺成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早上到的。”林贺成说道,他没告诉宋绵思,他一路上就没休息过,下了火车后就急匆匆赶回来,额头上都是汗水,到了这里,本来是想去见宋绵思,把他的想法告诉宋绵思,却没曾想碰到宋绵思跟着宋汉文往榕树下这边走。

林贺成知道宋汉文不是什么好东西,怕这小棉花傻乎乎的吃亏,所以就跟上。

过来后就听见了不得了的东西。

“那你,刚刚都听见了?”宋绵思心乱如麻,一双手是握紧又松开,有些忐忑,林贺成会不会胡思乱想,以为她真的要和宋汉文跑。

“你是说王八蛋那句话,还是说之前那些话?”林贺成看着宋绵思忐忑的小表情,忍着笑意,装作板着脸,问道。

这不就是全都听见了嘛?

宋绵思暗暗咬牙,上辈子可没发生过这种事,她还想着这辈子重生回来要给林贺成留下一个好印象她和林贺成其实说起来见面次数并不多。

林贺成家庭情况比她们家复杂得多,宋绵思虽然说是宋老二捡回来的闺女,可他们夫妻对宋绵思很好,所以宋绵思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头,更没过过什么苦日子。

但林贺成家就不同,他们家人多,他爷爷走得早,奶奶是个偏心刁蛮的老太太,精明嘴脏是出了名的,林贺成爸爸排行老二,性格又木讷老实,再加上当年结婚的时候不顾林贺成奶奶反对非娶了一个地主家小姐,所以他奶奶对他们家很是不待见。

林贺成又命苦,他妈妈生他妹妹林糖的时候难产没了,他爹是去修堤坝的时候不小心摔入河水里,人一下子就被冲走了,等找回来已经死了。

那年宋绵思记得林贺成才十五岁。

十五岁的年纪林贺成要照顾弟弟妹妹,又要下田挣工分,可想而知日子有多么难过。

他身旁的亲人也不是亲人,奶奶压根不照顾他们,叔伯婶子们就更不用提了,只想要他挣工分,却不肯多给些吃的。他弟弟妹妹饿得跟黄花菜似的,瘦巴巴,连衣裳都没有全的。

宋绵思从小就心好,看不过林糖和林贺功可怜模样,因此时不时得了些她爹给的吃的,就偷偷给林糖他们送去。

有一回,她前脚刚给林糖和林贺功塞了两个肉包子,回来路上就碰见林贺成。

那时候林贺成可比现在吓人多了,阴沉着脸,身上气势比大人还可怕,宋绵思见到他就跟做贼似的,险些就摔了,起来后顾不得脚上的伤一溜烟跑了。

后来宋绵思见到林贺成都是绕道走,好在没几个月,林贺成就被选上去当兵,据说他还是破格录取,因为身体条件太好。

之后林贺成每年都会回大队一两次,但是两人碰上的机会不多,尤其是林贺成这人心坏,非给宋绵思取了个绰号叫小棉花。

宋绵思是敢怒不敢言,再加上林贺成长开了,身体抽条,部队里打熬出来的他俨然是个能让女人脸红心跳的男人,小姑娘对上他,总免不了心里头有些奇怪的感觉。

所以,宋绵思和林贺成见面的次数可以说是真不多。

上辈子她就不明白林贺成为什么要娶她,又为什么要守着她那么多年不再娶,时隔多年后还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替她调查真相。

“你,你偷听我们说话。”宋绵思紧张地舌头都打结了,“你怎么不吱一声?”

“我又不是老鼠,怎么吱?”林贺成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果来,塞到宋绵思手里,“行了,小棉花别哆嗦了,哥不会害你的。”

那糖果是大白兔奶糖,宋绵思捏着奶糖,有些惊喜,她就喜欢这糖,她爹去县城帮人做家具的时候回来曾经带过一包给她,宋绵思舍不得多吃,一天一颗数着吃,最后还是没了,那时候她还想拿压岁钱去买,后来才知道这是上海的糖,他们这地方压根没有。要想买,要么去大城市,要么就是托人买。

这是巧合,还是林贺成特地买来的?

宋绵思不禁多想,她抬眼看向林贺成,“贺成哥,你,你怎么想到要娶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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