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 23 章

这句问像是普通的玩笑话似的,郑博简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唇边的胡子,他心里知道,这可以说是玩笑话,也可以说是一句试探,

那天在酒吧里的事儿一直压在他心里头,怎么想都忘不掉,

俗话说得好,越是没得到的、摸不着的就越勾的人心痒痒,看着程芙那小豹子似的眼神,还那副张牙舞爪的鲜活样子,就叫他忍不住想把她圈养起来。

刘琴和老程他是不会放在眼里的,现在唯一挡在他面前,让他吃不着这口肉的,也就是这位姓周的了。

郑博简的目光带着笑意,漫不经心地观察着周宛初那张也带着的笑意的脸,

那天晚上的事儿,他可是回去想了很久,夜不能寐,反复地复盘也没从两个人行为中猜出来她俩是个什么关系,

要说是朋友。

他郑博简在圈儿里名声可不算差,刘琴说的那‘人中龙凤’他觉得一点儿也没错,他可不像那周老二似的,天天就挂记着下三路、□□子里的那点儿事,虽然喜欢女人,但自个儿也是挑的,爱干净,分手了给的好处只多不少,

最重要的是年轻,三十出头还有样貌,这样的可不多。

条件摆在这儿,如果这个周老板和程芙只是朋友,那就该得像连翘似的,恨不得把程芙直接推到自个儿床上才对,可那天晚上这位周老板的眼神他可是瞧得清清楚楚的,

可不是像现在似的谦和有礼,那来者不善的意味,像是如果对程芙做了什么她能把自个儿活撕了似的,那股狠劲儿叫他想起来心里头都发毛,

但要是情人,程芙那副傻愣愣的样子,瞧起来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况且就算真的是,那又有何妨?从旁人那拿过来的,那才叫有意思呢。

想着,他的目光落在程芙脸上,静等着她的回答。

郑博简这话一问出来,边上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程芙身上,感觉到刘琴也在看着自己,登时叫程芙心中一紧,她心里知道,自己就是应该迅速否认的,

这是什么破问题,什么喜欢女人?

自己怎么会喜欢女人呢?

可是话到了嘴边,不知怎的,她的目光就不自觉地往边上飘了飘,看着周宛初的神情仍是那副淡然自若的样子,丝毫没有因为这句话有任何的波澜,叫她心中鼓胀着,连话也说得磕巴了一下:

“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女人。”

“不喜欢啊,”他晃了晃手中的香槟杯,轻轻碰了碰程芙的杯子,嘴角向两边的弧度越咧越大:

“那今天正好刘总也在,我讨个联系方式,不过分吧?”

听着他这话,程芙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她看着眼前点头同意的刘琴,有点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她想,这个郑博简当真是太精明了,精明得过了头,什么事儿都要算计着,

他是算准了有刘琴在,自己必然做不出什么出格的事情的,甚至会因为刘琴这样的长辈在场而比平常还要驯服几分,程芙心中愤愤着,她是绝不想给的,可要是说不,那刘琴怎么下得来台?

想着,她忍不住望向身边的周宛初,这个女人肯定是知道自己不愿意给的,程芙眼巴巴地瞧着,期颐着她能像上回一样出手把这个小胡子推回去,

但眼前的周宛初也就只是这么站在一边,就仿佛一个旁观者似的脸上还带着那几分笑意,一句话也不说,

感受着一旁刘琴的目光,程芙僵持了一会儿,才屈服了似的,开始从口袋里拿手机要给他留个微信,

可手机才拿出来,就见周宛初忽然把手中的杯子一放,开口说道:“想起还有点事,你们聊,先走了。”

听着这话,郑博简不得不松了话题,开口说道:“没想到今天时间这么紧,下回我们有机会再多聊聊?”

“那就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看着周宛初抬步就走,程芙也把手里的酒往边上一放,匆匆撂下一句‘我也有事儿’就追着她一块往外走。

逃离了郑博简和刘琴两个人的包围,她心中松了一口气,她就知道周宛初不会不管她的,就算所有人都瞧着她有难不帮,周宛初也是绝对不会的,

想着,程芙连脚步都轻快了起来,一拐出宴会厅,就急急上前去一把挽住她的手,一边摇摇晃晃,一边开口说道:

“这个八字胡真的是小心思太多了,拿我妈做理由,还好你在,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拒绝。”

话说出来好一会儿,没有听见回应,反倒感觉周宛初的手挣了挣,像是要从她的抱挽中抽离出去似的,程芙心中觉得不对劲,一使劲把她前进的脚步拽停了,去瞧她的脸。

只见那张漂亮得人目眩神迷的面容上哪儿还有方才在里面的那副礼貌笑容,整张脸冷着,那双眼像浸满了阴雨似的,郁郁地望过来,叫程芙登时慌了神,急急忙忙地开口问道:

“怎么了?什么事儿叫你不开心了?”

周宛初仍是没说话,

程芙想,自己对她的感情实在是太奇怪了,总是见不得她不开心,那么多年前,周家才出事的那会儿,周宛初脸上还瞧不出什么情绪呢,自个儿就不仅为了她打人,还巴巴地拿着卡冲到她面前说要养着她了,

看着她脸上那明晃晃的不高兴,程芙心里更慌了,她是猜不出周宛初为什么不高兴的,

刚才自个儿做错了什么吗?还是刚刚有人做了什么?

程芙思来想去也没从自个儿身上找到原因,沉默了半晌,她觉得这个不开心应该极大可能来自于被郑博简这个小人抬价抬出来的一千二百万。

那可是一千二百万啊,

想也知道,周宛初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

算着自己兜里还剩的那些,一向抠搜惯了的程芙下定决心,回了家能凑多少就凑多少一定把这个漏子给补上,她只觉得此刻为了讨她开心,要自己去摘星星摘月亮都可以,更何况那些钱呢?

她心中正盘算着要怎么开口安慰一下,就听见沉默了半晌的周宛初忽然开了口:

“......你确定你想拒绝么?”

“拒绝?”听着这忽然一句没头没尾的,程芙愣了愣神,反问道:“拒绝什么?”

当然是拒绝那个要你联系方式的傻逼。

周宛初抿着唇,还是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看着面前眼巴巴地瞧着自己,努力在想为什么自己不开心的程芙,她想,这就像小时候养在家里的那只小萨摩耶似的,那么小一团,雪白雪白的,趴在自己面前,那双圆滚滚的小狗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叫她心里那些难受顿时消了大半,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看见程芙当时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犹豫要不要给的样子,就叫她心尖上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似的,

疼吗?说不上什么疼。

就是叫她觉得不舒服,怎么瞧都不舒服,

而这种不舒服,在程芙犹豫了一下终于拿出手机的时候达到了巅峰,她连脸上的笑都要维持不下去了,

她想,就像是心里有两个撕裂开的自己,一个想把程芙捆起来揍一顿,又想把她按在床上咬得她再想不了别人,而另一个看着自己脑海里烧起来的这团火,冷静而又克制地想,

程芙做错了什么吗?

她什么也没有做错。

自己和她有任何除了朋友、上下级以外的关系吗?没有。

所以她就算是真的给了,也和自己没有关系。

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立场、任何理由去质问她。

想着,半晌周宛初悻悻地开口回应道:“没什么,我就是...就是压力太大了,走神。”

“没事儿的,老话说得好,办法总比困难多,”程芙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脸上流露出一副全都了然的表情,

这年头谁身上背了债能压力不大的?

她看公司里有些人扛着房贷都已经苦不堪言了,周宛初现在是把攒钱买的房子抵了,再掏空了存款去买的这尊铜像,一千二百万,这压力能不大吗?

换了自个儿晚上都要睡不着觉了,

想着,她一边牵着周宛初往地下停车场走,一边开口问道:“你为什么非得买呢,这么多钱,咱们攒着不好吗。”

“因为...这以前是我爸收藏的,我想拿回来。”

听着这身后幽幽传来的一句,程芙的心彻底软了,要是说方才心里还有什么疙瘩此刻也全都解开了,

她想,周宛初这个人和她的那群朋友一点儿也不一样,像连翘、胖柳儿这样的,有什么事儿绝不会憋在心里,小到指甲做毁了,大到在外边跟人起了冲突,总之事事都会来找自个儿说叨上几句,

但是周宛初就不会,有时候程芙甚至觉得自己都不知道她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她总有这么多事情藏在心里不能跟别人提起,

在别人面前就永远是那个无所不能、从不害怕也从不恐惧的周宛初。

就仿佛脆弱是一种原罪一样。

想着,程芙捏紧了她的左手,保证似地开口道:“没事儿!这才多少钱,我可是老板!我帮你还!”

*

[ 没事儿!这才多少钱,我可是老板!我帮你还! ]

盯着手里的文件,周宛初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下午程芙说的这句话。

一千二百万,她说得这般豪气干云天,小嘴一撇,仿佛都不放在心上。

想着她当时的模样,周宛初不禁唇角向上扬,她放下了手里的文件向窗外看去,

夜色蒙蒙,云间星月也都蒙蒙,每家每户的灯遥遥地聚拢在一起像是一把烟火,一燃起就暖亮了一整个冬夜,她坐在桌前,在空无他人的房间里,脑海里晃晃荡荡地全是程芙那张小圆脸,

生气的,高兴的,皱眉的,撇嘴的,

怎么都是可爱的。

怎么会这么可爱呢?

想着,她又控制不住地勾起几分笑,垂头把手上的文件叠好,看着文件封面上那个麦穗和帆船组成的logo和下面那行小字

[ 筑舟科技 ]

那尊铜像确实是自己父亲从前收藏的,这句话她没有骗程芙,

所以无论价格被郑博简抬得有多高,是两千万还是三千万,她都一定会拍下来,

她是不缺这个钱的。

但是程芙......周宛初忍不住抬起左手,看着自己干燥的掌心,好一会儿,握紧了,就仿佛这只手还被程芙紧紧牵着似的,

她想,程芙兜里有多少钱她是一清二楚的,别说是一千二了,就算是砍一半儿,拿出来也是困难重重,这只傻愣愣的小狗怎么敢这么信誓旦旦地跟她保证呢?

还偏偏自己就是对她的保证很受用。

很是受用。

她记得很久以前,父亲告诉她这个世界的多数人是随波逐流的。

大多数人都看不清自己当下所处的现状,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站在人生选择的路口。

他们做不了任何选择,决定不了未来,浑浑噩噩地随着身边的人沉浮,一生了了。

她还记得父亲平和的目光,和覆盖在她头顶的温暖掌心,像是对她说,又或是对自己说的低沉嗓音:

“如果有一天你意识到你站在选择的路口,记住,你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有可能让你自己的人生陷入僵局,运气好,就只是一时困顿,运气不好,或许就是万劫不复,一切是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

而当她真的站在人生的路口,看着那些不同的分岔路口,看着回不了头的每一个前进方向,

她忽然意识父亲说得并不全对,

人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只是他们总是以为自己能有很多选择,可其实摆在眼前的,只有一条路可以走而已。

她从前以为这条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前行,孤独地向上攀爬,困顿于每一个黑夜,可是偏偏有一只穿着披风以为自己是英雄的小狗,披星戴月地跑到了她跟前,眉头一皱,发誓似地挺起胸膛,宣布着:

[ 我养你呗! ]

周宛初很难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

学校里那些流言蜚语她不是没听过,被别人窥探的眼神包围时,她也只能装作视而不见,

她是从来没想过真的有人敢带着卡跑到她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要养她的。

还是个女人。

还是个女人。

图什么呢?

当时的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人这么傻的,连亲人之间都能相互背叛,而她和程芙也不过是陌生人罢了,不会有人是无所图的。

抱着这个想法,她一直警惕着,小心地观察着这个不良少女。

直到有一天两个男同学找上了门,站在A班的门口,呜呜咽咽地和她道歉,发誓再也不乱说话的时,她看到了站在围观人群外插着兜吊儿郎当地跟朋友站在一块儿的程芙。

她站在人群中央,怔怔地瞧着远处那个笑得狡黠的少女,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周围议论纷纷的人声全都听不见了,这个世界上仿佛就剩下她们两个人,

遥遥相望。

图什么呢?

周宛初从十一年前想到现在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她觉得或许唯一的结论就是这个女人是个缺心眼。

她给自己租了房子,给自己塞了卡,还时不时提着大包小包的零食、家具送上门,而从自己这里唯一拿走的就是作业本。

还因为回回都抄满分被老师强烈怀疑最后请家长。

笨成这样,不是缺心眼还能是什么呢?

她想,或许是老天爷垂怜,不想看到她就这么死在半路上,特地把这只英雄一样的小狗送到了自己身边,

要是自己真的能从谷底踩着那些碎石回到山峰上,顺手带着她,让她一直都在自己身边,那也挺好的。

真的挺好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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