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招了个助手

“他们如何待我,我便如何回应,有何不妥?”李锦衣霸气回话道。

有人不服气地反驳道:“怎么可能?我每晚经过你叔家都能闻到大鱼大肉的香味,再者你身上穿的也是锦衣华服,又怎像受了委屈的样子?”

他接着说:“要不是他们卖了自己的新衣,供你店铺的开销,你哪有今天的生活?”

李锦衣听后,默然无语。

原身身患胎毒,如同纸糊一般,体弱多病,经历了丧亲之痛和店铺濒临破产的双重打击。

大鱼大肉是吃不得的,俗话说得好:虚不受补。原身所处的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即使找来大夫证明营养不良,人家也会说是忧思多虑所致。而现在吃得好了,心情也好了,别人也能说这自然是因为生意好转的缘故。

至于衣服,就有得说了。

原身的内里衣裳皆是她娘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意义非凡,怎可随意卖出。外面披着的斗篷,也是他自个儿的意外所得。

而叔叔婶婶他们……

“你说他们卖衣服是为了我的店铺?不如好好看看这账本,究竟有多少银两,支出给他们的,又有多少是他们补贴给店里的。”

李锦衣从衣襟里掏出了账本,往桌子上一拍,又一页页地翻找,一条条地念给他们听。

不仅有年月日,还有何地何因……如此,众人们都信了几分。

脑子机灵的路人,还开始算起了数,总计起来店铺给李锦衣叔叔家的儿子李道成花了二百五十两银子!

甚至有人猜测说,雪莲衣店现在濒临破产,都是为了李道成的花销。

可是很快又有人为他评说了,“道成这孩子,可是要考科举的,你叔家多花了点钱买书,给学堂打点关系,都是很正常的嘛。”

李锦衣饶有深意地说:“呵,要是他们真是把钱用在了此处,我也就不计较什么了。然而这钱明面上记的是学杂用,实际却是为了遮丑用的。”

如此半遮半掩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可是他们再怎么问,李锦衣都不再说下去了。

于是,有人补充回忆道:“我记得,有几次我撞到李道成走在路上,满头是血,身上也灰扑扑的。

我上去问他发生了什么事?这时候,他就会说自己是走路摔着了。一两次还好,可是四五六次的,我都怀疑他这有问题。”

这人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又接着感慨道:“现在想来,他哪里像不正常的人,莫不是干了什么坏事被人打了吧?可是出了那么大的事,却一点风声都没露出来。”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补充了不少,此刻,大家心里不约而同地想:看来他叔家,可能真不像表面展现的那么简单……

李锦衣知道自己给他们心里埋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日后出了事,舆论也不会那么一边倒偏向叔叔家了。

迟早有一天,他会将叔叔家的罪行暴露于阳光之下,不过眼下当务之急的,还是还清债务,脱离险境。

李锦衣终于将食物吃尽了,可以说李锦衣吃了多久,一旁的大眼睛女孩就看了多久。

看着他用帕子擦净嘴巴的举动,女孩这才敢再次上前,询问道:“大哥哥,你吃面不喝汤的话,可不可以把汤水留给我呀。”

李锦衣擦嘴的手微微一顿,没想到这妹子,竟然还一直蹲守在一旁,而她一直迟迟不肯离去的原因,竟然是等着讨自己一口热汤喝。

这世道,真是有的人父母双亡,就破产了店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有的人举目无亲,就破败了衣衫,瘦得脸蛋比巴掌小啊。

李锦衣就不抢着这碗葱香四溢的阳春面汤底了,他将碗推到女孩的眼前,劝道:“妹子你喝吧。”

看着女孩两只小手,举起比自己的脸还要大的碗,咕噜咕噜地喝着汤,李锦衣不禁灵机一动,想着,也说了:“干脆我把你招来给我做助手好了。”

喝完汤水的女孩,心满意足地吧唧着嘴,又把碗推回了李锦衣那边,手指微曲,一只飞虫就此飞出。

然而那只飞虫还没等靠近李锦衣的衣袖,就见它灰头苦脸地跑回了原处去。

女孩面上闪过一丝诧异,紧接着询问道:“助手是什么意思呀?”

“助手,就是在一旁协助的新手。这个新手嘛,自然就是没有太多经验的人了”李锦衣没见着刚才的飞虫,不然定要和店家讲一讲这个卫生费的事情。

他简单地解释了一下自己所做的行当,再者自己缺一个帮忙打杂的存在。

说着,李锦衣觉得现在店里的人还是太少,又问道:“妹子,你叫什么名字,可还认识和你一样没有亲人的孤儿寡女?”

“我的名字叫燕决……认识是认识,可是他们都从未接触过你说的什么织布染衣的伙计。这可怎么办呀?”女孩有些急切地问道。

“燕决姑娘是吧”李锦衣用手捋了捋女孩耳边的碎发,让它们好好地归位于耳髻,“近期你可以先跟着我来做事,等你什么时候熟练了自己的活儿,再想其他的人的工作也不迟。”

“你要跟着我做事吗?”李锦衣嘴上跟遛弯似的说起来,“只要你跟我做事,不说顿顿有肉吃,但绝对顿顿能吃饱。不说能穿什么华丽的花大袄,但绝对能穿得暖和和地度过这严寒的冬天。怎么样?想好了没?”

“想好了想好了,不说什么锦衣玉食的生活,单单是大哥哥你愿意施舍我的这一块饼,还有一碗汤,我燕决就把你认定成了我的大恩人!”

燕决小姑娘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动作,还一手背后,一手扣在心脏处,认认真真地双腿一弯,往前一倾,一个看起来有些异域风情的礼节,就此展现在眼前。

李锦衣扶起了她差点要跪下的身子,“好了好了,我也不是什么大恩人,你叫我锦衣就好。”

“锦衣哥哥。”燕决姑娘笑眯眯的样子,又甜甜地叫了他一声,简直要把李锦衣的心给萌化了。

“诶~”李锦衣应了一声,“锦衣哥哥这就付账去。”

付钱之时,李锦衣掏出了荷包,骤然想起现在自己钱袋里的都是成块的银两,摊贩并不好找零。

于是心中默念:云裳!可否帮我将系统空间里存放的500文取出100文放进荷包里?

一文就是一枚标准的方孔铜钱,若是将这五百文早早地存到荷包里,李锦衣的腰带早就支撑不住了。

【好的,请注意查验你手中的荷包。】

他缓缓打开荷包,发现里面确实多了一些铜钱。这时,摊贩注意到了他荷包,“你这荷包……”

李锦衣身体一颤,喉咙发紧,难道他看出了荷包忽然变重?

“你这荷包可否借我一看?我看上面的图样新奇,所以想仔细瞧瞧。”

摊贩目光有些热切,随即又担心误会,忙不迭地解释,“我的摊位就在此处摆了十几年,你不用怕我跑了。”

李锦衣微微一愣,他紧紧抓住荷包的边缘,递给摊贩,手指因紧张而略显苍白……不怪他过分谨慎,谁让这荷包里的钱,是他未来买卖的启动金呢?

摊贩用粗糙的手轻轻抚摸着那精致的荷包,赞叹不已:“此荷包,真是别出心裁。”

片刻后,他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移开了视线。

李锦衣心中生出疑惑,不过是一只蝴蝶的图案,何以称得上独特?

环顾四周,他发现众人的荷包皆以素色为主,毫无装饰之嫌。最特别的,不过是用了带有图案的布料制成小袋而已。

李锦衣好奇地询问:“众人之荷包,皆如此相似,岂不怕混淆?”

原来,每个人的荷包内侧都缝有一个小口袋,里面放置着一块刻有主人姓名的软木牌。

然而,每次为了证明荷包的所有权而割开荷包后,荷包总会留下难以修复的痕迹。

对于这些荷包的主人来说,贫穷者通常会选择让家中妇女简单缝补,勉强使用;而稍微富裕一些的人,则会选择购买新的荷包,以免看到那些丑陋的疤痕。

他继续追问摊贩:“为什么不在荷包上绣些图案或者使用特殊的布料呢?这样不就能更好地区分每个荷包了吗?”

摊贩却说,那些精美的刺绣和特殊布料太过昂贵,而市面上售卖的东西,花样也都相似无几,绣工也不够精细,因此大家普遍认为用素色布料的荷包更为经济实惠。

听完这些,李锦衣对现在的缝纫刺绣水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原来赵员外那技艺精湛的手帕,只是一场意外,而这里大多数的人还是不擅长于缝纫刺绣的。

如此,李锦衣大概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买卖,让自己快速将云裳升级成初级系统了……

眼见李锦衣沉吟许久,燕决姑娘以为他遇上了什么麻烦事,主动询问道:“锦衣哥哥,你是缺一个会算账的伙计吗?放心,我会数数,你把钱袋交于我,我必定能给你数出一百文来。”

李锦衣轻笑一声,“不必不必,我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这点小事儿,还用不着你帮忙,明天有得你忙的。现在你在一旁看着我数就好。”

这倒不是因为李锦衣害怕燕决姑娘把他的钱袋里的钱偷走,而是因为他知道包里的就一百文,还有之前赵员外给的那三两银子,根本没必要再多花时间去数了。

他掏出了一串铜钱,刚好是十个十个一匝的,很容易地,店面小摊贩就数好了一百文的账目来。

小摊贩收起了钱财,放入身前的一个匣子里,开口道:“一百文到账,客官您慢走~”

听到小摊贩这悦耳的大嗓门,李锦衣就此带着燕决姑娘,回店铺里准备明天的事宜去了。

颜世月:我就离开了一会儿,你就多了个“妹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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