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李行察觉到叶高岑怔愣的目光,他别开脸轻咳一声,又看到旁边小姑娘一副强盗进村的眼神,接着转头就看到大哥震惊的眼神。

这他不怕,反手就将布包揣进怀里。

李庚狠狠瞪了弟弟一眼,刚要开口数落,却被叶高岑爽朗的笑声打断:“爽快!就喜欢李行兄弟这份利落劲儿!”

陆夏槐早已准备好干净的衣服,她抱着一堆叠得整整齐齐的布料走进偏院,招呼道:“几位远道而来,衣服肯定不够换。这些是家里新做的粗布衣裳,虽然简陋了些,但总比破烂的好。快去换上吧,别冻坏了身子。”

李庚感激地接过衣物,连声道谢:“嫂夫人真是周到,我们实在不好意思再添麻烦了。”

陆夏槐摆摆手,温柔地说道:“哪里的话,大家都是故交,何必客气?况且孩子还在长身体,可不能让他受凉。”

她的目光落在小李瑾身上,眼中满是慈爱,“这孩子看起来聪明伶俐,将来一定有出息。”

李瑾腼腆地低下了头,他年纪只比叶朝暮大两岁,脸皮又薄,显然还不太适应这样的夸奖,耳朵都红了。

接着陆夏槐将自己没穿过几次的衣物递给李沐,“李姑娘,这些衣服虽不算新,倒也干净。待会儿烧些热水,好好擦洗擦洗。”

李沐低头道谢,接过衣服时,陆夏槐瞥见她肩上缠着的布条,血迹还未干涸,心头一紧,连忙进里屋,翻出伤药来。

外头都是男人,多有不便,所以陆夏槐就带她进了叶朝暮的屋子,里头还有个小桶,可以擦洗。更重要的是,门后有一把铜锁,可以从里面反锁,外人进不来。

门栓 “咔嗒” 一声落锁,陆夏槐将药瓶搁在小桌子上,接着再点上烛火。

因为叶朝暮读书,她房间里的东西是最齐全的,蜡烛就属她最多。

“这里安全,没人能进来打扰。”陆夏槐一边说,一边熟练地倒了些热水进桶里,用手试了试温度,确认适宜后才回头看向李沐。

“快解开看看,莫要耽搁了。” 她话音未落,李沐已利落地扯开肩上布条,一道狰狞的伤口赫然显露,皮肉翻卷处还嵌着细小的木屑。

伤口边缘已经发红,显然因为长时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开始发炎。

陆夏槐倒吸了一口凉气,心痛道:“这么深的伤口,怎么能随便包扎就算了呢?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啊!”

李沐苦笑了一声,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情况紧急,只能草草止血,后来也没机会好好处理。”

“这是什么打的?”陆夏槐倒抽冷气,用针挑了木屑,擦洗过后,用指尖蘸了药膏凑近伤口,动作极轻。

冰凉的药膏渗进伤口,李沐猛地绷紧脊背,却咬住下唇不吭一声。

“忘了。”李沐是真忘了,她都快忘了这伤口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有很多伤口,有些自己好了,只有这处,一直流血。

“忍一忍,马上就好。

陆夏槐望着她苍白的脸色,忍不住心疼,当年多么意气风发的一个姑娘,因为这些无谓争斗,被牵连至此。

等用干净的棉布包好伤口以后,陆夏槐还是忍不住问道:“李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我记得,当年...在西北...”李沐顿了顿,也没再说下去,当年的事,相比两人都不想再提了。

外头突然传来叶朝暮的咋呼:“阿娘!大哥抢我的剑!”

两人相视而笑,紧张的气氛顿时消散,陆夏槐趁机将药膏交给李沐,“这些日子莫要沾水,若有不适只管言语。”

李沐点头。

叶朝暮蹲在灶膛前添柴,如今家里事多,各人有各自的活,自己不会做菜,就帮钱姨烧火,顺便偷吃。

她偷瞄着院子里的动静,见李行正单手劈开碗口粗的木柴,斧刃落下,木屑纷飞间竟不带半分迟滞。

子桑闻不知何时站到她身后,往灶里丢了块松枝,火苗 “轰” 地窜起,吓得她差点蹦起来:“你、你干嘛!”

“看某人被烧眉毛。” 少年伸手替她拨开垂落的发丝,结果叶朝暮烧火的活计。

“他好看么。”子桑闻冷不丁的问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

“那个!”子桑闻指着砍柴的李行。

“好看吗?”叶朝暮一直都在观察李行的身手,也没看这人长得是圆是扁,洗干净以后,认真一打量。

“一般...”

其实不是一般,是还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这个一般是基于子桑闻的样貌说的,毕竟是子桑闻问的,应该是他没有审美才问自己的。

“喔。”子桑闻添柴火的速度都快了几分,都要把锅烧穿了。

钱姨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开口,“子桑先生,别加柴火了。”

子桑闻一愣,放下手中的柴火,用沉默掩饰尴尬。

叶朝暮:我说怎么无事献殷勤,原来是来捣乱的。

饭桌上,陶碗盛着冒着油花的野猪肉,腊肉炖萝卜咕嘟作响,新蒸的馒头堆成小山。

叶高岑端起陶碗,米酒在碗中晃荡:“咱就不拘着礼数了,来,吃好喝好!”

李瑾盯着碗里的肉看,李庚拍了下儿子的手背,却被陆夏槐夹来的肉块堵住了训话。

而李行早已大快朵颐,时不时给小侄子夹菜。

李沐小口抿着米酒,喉间泛起久违的暖意,看着眼前叶家小女儿,感到有些好奇,那双骨节分明的小手,虎口处隐约显出薄茧,这孩子小小年纪竟然已经学剑了。

“你是叫暮暮吗?”她刻意放缓语调,声音柔和似春风般,尽量不吓到孩子。

明知对方不过是找话头,叶朝暮还是坐直身子,乖巧点头:“是的,沐姨,我叫叶朝暮,小名暮暮。”

她偷偷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李沐换了身干净的粗布衣裳,发间随意挽着木簪,举手投足间却有股说不出的利落劲儿,一看就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子。

“你练了多久的剑啊,看这小手。”李沐伸手,拉起叶朝暮握筷的手。

“射箭练了一年多,剑术练了快两个月。”

“可愿意和沐姨一起练剑术?” 李沐的声音依旧轻柔,却带着试探。

收她为徒,一是如今住在村里,要和叶家打好关系,二也是真心喜欢这孩子,总觉得她有种莫名的熟悉。

“不愿意。”叶朝暮回答得干脆利落,眼神直视毫不露怯,这位沐姨看自己的眼神,像是在打量一件待打磨的兵器。

而且,她才不要和陌生人练剑,虽说有恩,可这人底细自己尚未清楚,子桑闻虽然也神神秘秘,但至少知道他对叶家没有恶意。

李沐只愣了一瞬,随即轻笑出声,这笑声吸引了饭桌上其他人的注意,“真是个有主意的丫头。也好,但日后若改了主意,沐姨随时奉陪。”

叶朝暮含糊地应了一声,埋头扒拉米饭。

李行吃饱喝足,瞥见叶朝暮低头闷声扒饭的模样,嗤笑一声打破沉默:“小丫头,你不知道我姐姐有多厉害,她的剑术,可是连......”

话音戛然而止,李沐掷出的筷子 “啪” 地钉在他手边的桌板上,木屑四溅。

青年眉梢微挑,迎着姐姐警告的目光,连忙换了说法:“连三岁孩童都比不过,对吧?”

叶朝暮 “哐” 地放下碗筷,抬起头,毫不客气地回怼道:“连什么?连土匪都能打吗?哦,对了,你们不是被土匪抓走的俘虏吗?怎么现在又变成高手了?”

这一句话直戳要害,不仅让李行脸色一僵,整个饭桌瞬间安静了下来,气氛变得微妙无比。

李沐放下筷子,缓和局面:“暮暮果然聪明,一句话就能抓住重点。不过,过去的事情总归是过去,现在的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

叶朝暮乖巧的笑了笑,心里却不以为然,明明是为了躲事才留在这里,不想着安安分分的,尽搞些事,还有,这桌子是你家的嘛。

为了打破尴尬,陆夏槐连忙打圆场,“好了好了,都是自己人,不用这么较真。来,多吃点,饭菜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叶高岑也附和着笑道:“是啊,孩子们闹着玩呢,别往心里去。李兄,尝尝这个炖肉,可是我家夫人的拿手好菜。”

李庚赶忙端起酒杯,敬了叶高岑一杯,客气道:“叶兄弟家风淳朴,难怪能在此立足,我们几个还得多多仰仗。”

叶高岑摆了摆手,“哪里的话!大家既然有缘相聚,就是一家人。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千万别见外。”

晚饭过后,叶朝暮躺在床上,准备叫过小七问问,土匪山都被端了,怎么任务还没有完成。

难道是因为还有土匪在外面逃窜的缘故,难道要等朱山上所有土匪都死才完成任务,这也太难了。

顺便再问问李家等人的来历,当然,不贵就问问,贵还是自己打听。

“小七~”叶朝暮开始召唤系统。

小七的声音懒洋洋地响起:“宿主分析得没错,目前土匪的大当家还活着,宿主所面对的危险尚未解除,仍需努力,加油!”

这声‘加油’,是新的人文关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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