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14

关掉监控后,直到外面的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对面酒店的灯三三两两陆续熄灭。

周祈宁还是没有平复她的心情,心脏咚咚跳个不停。

她轻抚着胸口,试图按住那颗一直砰砰猛跳的心,脑海里尽是陈聿之说的,“对着给她做的围巾,骂了整整三分钟。”

陈聿之的围巾是给她做的?!那个别人原来是她!她竟然吃了这么久自己的醋。这讲出去,她还怎么在外面混!

周祈宁一把捂着脸,恨不得当场找个洞钻进去,她竟然让陈聿之别带着可可!她这张破嘴,天天讲些什么呢!

靠在床头,周祈宁心里明明很高兴,嘴上还在不承认,她给自己洗脑,“陈聿之肯定是买布料的时候发现,买二能送一,买了他的绿色布料,买了可可的红色布料,顺带着买了她的紫色布料。一定是这样的!你可别自作多情啊,周祈宁!”

见自己的推理初步成立,周祈宁有了信心,她继续给自己找借口,“不是现在很多地方都会搞活动,什么第二件半价,什么买二送一。陈聿之刚好碰到这种活动,他看着新奇就买了。”

周祈宁嘴里不停嘀咕着,陈聿之的围巾,陈聿之为什么要做围巾,缝纫机哪来的,什么时候能看到围巾本围巾。

慢慢地,带着对陈聿之的“记挂”,周祈宁进入了睡眠。

只可惜美梦只持续到半夜。

半夜,窗外雨声滴滴答答,雨下个不停,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啦发出声响。

沉迷于美梦的周祈宁被手背上的疤痕增生疼醒,她半睁着眼,明明困得不行,但因为疼痛,硬生生把她从美梦中扯醒,回归现实。

她起身按亮旁边小夜灯,灯亮了。可她视线还是模糊的,周祈宁靠在床边,将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凝视着手上因为车祸留下的疤痕。

疤痕像一条蜈蚣,很长又很歪扭,给她白皙的手上留下了特别丑的印记,还带着疤痕增生的淡红色。

一到下雨天,阴天,手上的疤痕就会疼起来,而这个时候,周祈宁也将不会再有一个完整的睡眠。

摸着手上凸起的疤痕,周祈宁的思绪被带回了几年前。

.....

那天是她约着陈聿之一起去吃粤菜。陈聿之很爱吃粤菜。

粤菜店是新开的,离他们学校很远,打车都要30分钟以上。陈聿之恰巧那天有课,收到周祈宁邀约的时候,让周祈宁先过去等他。

如果换成是现在,周祈宁肯定毫不犹豫选择自己先走。甚至还会自己点上几个菜,边吃边等。

但那个时候,周祈宁恋爱脑上头,而且她正在追陈聿之,两个人还没正式在一起。

周祈宁便选择等待陈聿之下课,和他一起打车过去。她想的是,在车上,两人可以并肩坐在一起,吹吹窗外的风,聊聊彼此最近发生的事情,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

而在陈聿之上课的时间里,周祈宁在宿舍把箱子里的衣服全部试了个遍,连她室友都没耐心看完,只是留下张纸条“祈宁,你天生丽质,穿什么都漂亮!不过呢,看你试了这么多,还是白色最适合你”,在室友的帮助下,周祈宁最终选择出了一条白色的小裙子。

现在想起来,她那会真是恋爱脑晚期,没得救,试了一下午裙子,想和陈聿之在车上吹风聊聊天。让陈聿之看向她的时候,能看到她的漂亮脸。

只可惜,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幻想越美好的时候,现实就会越残酷。

她还没有在陈聿之面前展现自己漂亮的样子,两人打到车,刚坐上去,没两分钟,司机因为疲劳驾驶,撞向了路边的大树。

“哐当”一声巨响,车子撞到大树,树被撞的摇摇晃晃,车子也被撞的凹陷进去。

司机当场晕了过去,周祈宁当时鬼上身,将本来要刺向陈聿之的树枝,硬生生接住,树枝穿过手背,给周祈宁带来了一生都消不掉的伤疤。

想到当时那个场景,周祈宁扯动嘴角,露出一个苦笑,手上的疼痛还在蔓延开来,仿佛在告诉她,当时她的举动有多么的不明智。

她总说方溪恋爱脑,和前男友纠纠缠缠好多年,可她自己何尝不是一个恋爱脑呢?至少方溪只是感情纠缠,而她是身体受到了实际的伤害。可要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但如果她当时不去抓树枝,那个树枝就会直接穿破陈聿之眼睛,手上留疤和眼睛失明,她想,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都会伸手给出援助的。

事情发生后,稍微清醒的陈聿之迅速拨打120,将周祈宁和司机都送上了救护车。

周祈宁因为从小对血很敏感,有点晕血,看着手上源源流出的血液,周祈宁一个没撑住,晕了过去。

晕倒前,周祈宁特意看了眼陈聿之,像是怕自己再也不能睁开眼睛,想要好好看一次自己喜欢的人。

她在心里默默记住了陈聿之的样子,并在大脑里描摹了一遍,想要将他的样子,深深地刻进脑海里。

这样就算她这辈子不能和陈聿之在一起,下辈子,她也能够在遇见陈聿之的时候,第一眼认出他。那时候,他们应该就会在一起了。

周祈宁并没有昏迷多久遍醒了过来,比起晕血,手上的伤口疼痛更加折磨人,被纱布包着伤口,血不停从里面渗出来。周祈宁躺在病床上,看着陈聿之为她忙前忙后,又是倒水又是按铃的,心里是说不出的感动。

住院的滋味并不好受,周祈宁在医院总共住了10天,这10天,陈聿之就陪在她的身边,整整10天,课都是请假,找代课的。

每天周祈宁一醒来就能看到陈聿之,有时候她醒得早,有时候陈聿之醒得早。

她醒得早就会盯着陈聿之看,她喜欢上陈聿之的一个很大的点就是陈聿之长得帅。她从小就喜欢帅哥。

长着一双她很喜欢的桃花眼,男的薄情的多,有桃花眼的至少在看她的时候,眼底会有点爱。

直到把陈聿之盯醒,两人对视,彼此能察觉到眼底最真实的情绪,一般是陈聿之先移开,他会“咳咳”两声,清清嗓子,再去洗漱。

等陈聿之洗漱完后,再把牙刷挤上牙膏,不过牙膏是泡在水里的。毛巾也是只受到点边角伤,一大块毛巾沾到一半水,周祈宁刚弄湿脸,就能立马擦干,绝不让脸受到半点水的攻击。

等她也洗漱完后,陈聿之就会去给她买早餐,回来再喂她吃。

那几天因为手受伤,周祈宁基本上没有自己吃过饭,都是陈聿之喂。陈聿之经常手抖着给她喂到嘴巴旁边,好像她比正常人要馋很多,长着两张嘴巴,吃饭还要照顾到隔壁。

等到手好了之后,周祈宁自己拿起筷子吃饭都有些不习惯。下意识会给旁边喂两口饭。

出院后,周祈宁又跟陈聿之表白了一次。

加上出院后,周祈宁一共表白了三次,她想的是事不过三。再喜欢的人,表白超过3次,就没有那么喜欢了。

那都不叫喜欢,那叫卑微。

第三次表白,陈聿之答应了。

听到陈聿之的肯定答案后,周祈宁当场激动地直接跳了起来,顺带着亲了一下陈聿之的脸。

被她亲到后,陈聿之的脸瞬间爆红。

跟红苹果一样,红扑扑的。

周祈宁起了逗弄他的心思,她挑着眉,装出一副情场高手的样子,“不是吧,亲下脸就脸红了,你这也太纯爱了,陈聿之,那你以后怎么办?!”

那个时候,陈聿之还是个纯情小少年,讲话没有现在的毒舌,面对周祈宁的调侃,一下有点没接住,“第一次恋爱,难道你不是?”

周祈宁也是第一次恋爱,但那个时候,总有点好胜心,周祈宁矢口否认,“不是啊,我初恋是在小学。”她气势起得特别大,腰板也挺的特别直,眼睛死死盯着陈聿之,可通红的耳朵却暴露了周祈宁。

其实她也是第一次恋爱。

恋爱后,陈聿之也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人淡淡的,遇到什么事情都没有特别大的反应。反倒是周祈宁变得更加恋爱脑。恨不得一天24小时,有25个小时黏在一起。

她后面才知道,那叫生理性喜欢。

她对陈聿之是生理性喜欢,陈聿之对她,说好听点叫心理性喜欢,说的不好听就是不喜欢。

她记得最深的一次,是两人情到浓时,耳鬓厮磨,她搂着陈聿之的脖子,喘着气问他喜不喜欢自己。

陈聿之沉默了几秒,没说话,那是他们在一起后,最安静的几秒钟,而后他用一个额头吻来回答她的问题,那一刻,周祈宁不知道是自己的心痛还是手上的疤痕痛。

她听方溪说,男人在床上的时候,不管喜不喜欢这个女的,都会为了氛围,象征性地哄骗一下这个女的。

可陈聿之连哄骗都不愿意哄骗她,那就是真的不喜欢她。

直到现在,周祈宁心里还会时常会问自己,陈聿之对她也没有喜欢。

每次的答案都是没有,无一例外,看,连她都不愿意欺骗自己。

手机的闹钟声打断了周祈宁的回忆,她拿起手机,深呼吸一口气,擦了擦眼角残留的泪滴,又是新的一天。

离回家又近了一天。

外面的雨还在下,周祈宁叹了口气,从包里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止痛药。这个止痛药是方溪买给她的,效果特别好,一吃就见效,而且持续的时间很久。

她上网搜过这个牌子,根本搜不到,问方溪,方溪每次都是支支吾吾,不肯说。按照方溪的性格,要是真的是她买的,那从买的第一秒开始,方溪就要跟她介绍这个药有多么多么好了,传销组织头目在人间。

这药更像是知道她的所有症状,对她手的情况了如指掌的人买给她的,莫名的,周祈宁的脑海里浮现了一张嘴毒心软的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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