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是,是他,那日禽兽竹在城内的手下,竹心,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当时看我的眼神,如盯着猎物的毒蛇般,阴森,犀利,就和现下如出一辙。

我稳稳心神,思忖着难道禽兽竹也来了,不,如果他来了,那此刻出现的就该是他才对。

堰州侯眸光闪了闪,随即与身旁男子互望一眼,好似确认了什么,别有意味的轻扯嘴角道:“弟妹啊,你莫要惊慌,这位竹心竹先生称是你的旧相识,故而本侯特地带他来与你一见。”

慌,对,别慌,就算来的是禽兽竹又有什么可怕的,现下他们人多,得另寻个合适的时机与他做了结,心念微转,我一欠身,盈盈笑道:“见过侯爷。”

说完,转看向竹心,迎上他的目光不闪不避,平静道:“这位先生,我们可曾有在何处见过面?我的旧识中可并无先生您啊。”

“怎么会呢,二十日前我们方在庆元见过面,无水姑娘。”他刻意加重了姑娘二字,冷冷的视线紧迫着我,试图从我的眼中捕捉到一丝异样。

“哈哈哈,”我笑的甚是莫名所以,故作大惑不解的促狭道:“先生怎称呼我这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嫁人,还生了小石头的妇人为姑娘呢?”

“还有,二十日前,我和夫君也不曾去往过庆元,看来,先生必是将我错认作他人了。”我接着道,垂眸低首亲了亲怀里小石头毛发稀疏的小头颅。

面上坚如磐石的自信出现些许的动摇,但很快一闪即逝,他再道:“我相信自己没有认错,可否请姑娘,哦,不,夫人揭下面纱,允我一见真容。”

“是啊,弟妹若无不便,何不允了竹先生的请求呢。”眼一眯,堰州侯接腔道。

两人一唱一和,语似恳求,却实为胁令。

“哎呀,小石头啊,有人不信你娘的话呢,你信不信呀,”我看也不看他们,只顾举高小石头,笑逗他,直到竹心不耐的出声,一改适才虚伪的恳切,强硬道:“夫人,还请取下你的面纱。”

闻言,正中下怀,我挺直腰板,将咯咯直笑的小石头重抱回怀间,冷冷一挑眉,学足了昔日花无痕的神情和口吻,气凛神定的睨向堰州侯,道:“侯爷,这就是我夫君口中所谓的您的待客之道么,趁他不在时,让一个这样无礼的陌生人,对我这个柔弱无依的妇道人家咄咄相逼。”

一怔,堰州侯面色微微一白,忙辩解安抚道:“不,弟妹,你千万别误会,竹先生是过于焦急,想寻回他家主人逃走的家奴。”

家奴,心里嗤笑两声,我越发气恼道:“什么?家奴?我道呢什么旧识不旧识,原竟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借口,实则是来拿人的,侯爷,何必费那么多周折,要我揭下面纱,不如直接锁了我去就是。”

堰州侯张张嘴,正欲再辩解,就被竹心责怪的瞪了一眼,拱手抢言道:“夫人,若在下言语中冒犯了夫人,还望恕罪,只夫人的名字和身形与我家主人要找的那女子别无二致,如夫人能揭下面纱容我一认,认出确实不是的话,小可愿向夫人领罪。”

“领罪?”我转怒为笑,饶有兴致道:“那就是任我处置,嗯?”

蓦的,我的笑意顿时凝在唇边,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合欢赫然悄立,面如死灰,暗淡无神的眸光流转于我和小石头间,眼神中透露着满是难以置信的震惊之色。

合欢,心一紧,我差点要失声喊出,猛听竹心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是,听凭夫人处置。”迅疾敛定心神,似真亦假的冷然道:“那我就要你的命好了!”

霎时,他们齐齐瞪大了眼,下一刻,上官连城爽朗含笑的嗓音就在窒人的沉默对峙中遥遥传来:“哈哈哈,夫人,你这是要谁的命啊?”

根本不敢去看合欢,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莫名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混乱,心虚,胆怯,还夹杂着一丝害怕,怕再一次伤了心的他永远也不会理睬自己,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你,竹轻寒。

我目光顿变的阴鸷,面上却将内心所有的愤懑和怨恨都化为最灿烂的笑容,款款迎向上官,半带娇嗔半带委屈的唤道:“夫君。”

浓眉微蹙,上官眸光熠熠,其间藏着彼此才明了的隐隐笑意,展臂将我连带小石头一并拥入怀中,毫不避忌,自自然然,像个体贴的夫婿表露出对妻儿的关切和疼惜,低头柔声道:“不是又闯祸了吧,无水?”

“哎呀,呵呵,六弟。没有,没有。”不待我答,堰州侯就已先一步说道:“是这位竹先生想确认番弟媳是否是他主人要寻的女子。仅此而已,仅此而已,不慎和弟媳在言语间起了些误会罢了。”

“原来如此。”上官边笑边道,如夜沉眸扫过一脸尴尬的堰州侯和面色冷肃的竹心,慢慢移到合欢脸上,微微一凝后,垂首对上我的眼道:“夫人,我们一家如今是在四哥这,不比在自家,为了四哥,受点委屈又何妨,至于这位先生的命嘛,你要来能做什么呢,小石头还小尚不缺玩伴,你也不缺奴才,是不?”

尽力忽略死死锁住自己的视线,我瞥了瞥被气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竹心,心底杀心大炽,嘴上却柔顺道:“嗯,夫君所言甚是,命就不要了,改要他的两只眼珠子可好?”

上官一愣,薄唇凑近我,用只有我们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还玩?”

斜眸横睨了他一眼,我神色顿变的无比认真,不轻不重的回了一句:“这不是玩笑话。”

说完,即空出一手,解下了面上的纱巾。

“娘,娘娘。”怀里的小石头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含糊不清的唤道。

我一惊,就听上官开怀笑道:“哈哈,四哥你听,这小子可算开口叫娘了。”

危机暂时消弭,我慌向合欢望去,可他们身后哪还见有他的影子,一时间,全身气力仿佛被抽去了大半,我怔怔垂下头看着小石头,恍然无措,许久,一滴泪,难分悲喜,终忍不住,自眼角滑下,落在他童稚无邪的脸庞上。

夜,静的只剩窗外呼呼的风啸声。

上官被堰州侯请去了赔罪饮酒,迟迟未归,我安顿了小石头,单衣赤足着,便开门出房。

怔怔看了会自己的身影在月下风中恍如鬼魅的飘,我不由一笑,继续似茫然的往前走着,任寒意冷冷冰透全身每一寸肌理。

及走到西南方一处林子边,我方停下,回身幽幽道:“出来吧,竹先生。”

人影憧幛,自夜色中应声而现,挟着深重的霜寒之气,道:“你终肯承认了吗,无水。可是要和我回去见主人。或许看在你主动的份上,我可以代你去向主人求个请。”

主人?我的命运往后只能由自己主宰,谁也别妄想做我的主人,我静静看着他们围成半圈,一歪头,一字一顿道:“你错了,我可没想要和你走,只不过,是出来收之前说过的,你的眼珠子。”

脸半隐在阴影之中,竹心喷薄着满腔怒意:“别再耍嘴皮,没有上官连城在身边,你不过就是只待宰的羔羊。”

是吗?一垂眼,我弯弯嘴角,转瞬间,林中惊起无数寒鸦扑腾声,漫天鸦群顿若潮涌般嘶叫伏冲向全无防备的竹心。

“啊!”他只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开始手乱挥挡着鸦群啄食自己的眼球,想捂住脸奈何全身都被鸦群的尖嘴啄的血肉模糊,很快,便连惨嚎也发不出,倒在地上滚也滚不动。

待我再一示意,鸦群哗啦啦大半而退,栖停在不远的枝桠上。

缓缓走近,我的脚底不禁沾染到那浓稠的液,腻腻的滑,趾尖轻触血丝缠连,被啄食的千创百孔的眼球,懒声道:“我说过要你的眼珠子。”

再转望他人,个个皆是骇然已极,手中兵器慌然而落,半晌,其中一人颤巍巍指向我,惊惧万分道:“妖,你,你是妖怪。”

妖,是啊,我真的是不过个妖而已。

宛尔一笑,唇边勾起浅浅冷弧,我看着那人,神思飘渺,道:“妖?我想做人,是你们逼得我不得不选择做个妖,如此看来,做妖也没什么不好,不用躲,不用藏,更不用担心,不是吗?”

“呃,咳咳。”

我转眸低顾眼窝凹陷,狰狞如厉鬼般的竹心:“留口气回去告诉你家主子,下次若是他见着了我,最好躲着些,对他,绝不会像对你这么心慈。”

“咳,呜,咳咳。”

“而至于你们?”我狠戾的话音未落,他们已然扭身欲逃,却只见寒光大作,如回风流雪,在半空中划出凄绝的弧线,下一刻,那些人皆已是横七竖八倒卧在地。

那剑光亮处,合欢迎风萧萧而立,悲然视我,月白长衫上微溅着了几滴殷红鲜血,手中握着的长剑,滴血成注。

“合欢。”神情大变,我手足无措的喃喃唤道。

竟是他来了,我以为,以为……

他朝我伸出手,柔声道:“无水,和我一起走吧。”

踯躅的望着他,我不安的呐呐道:“我,我是个妖怪,你不怕?”

“傻无水,我只怕你不随我走,”合欢道。

摇摇头,我一步一步走近他,缓缓伸手触向他,但就在碰到他指尖的瞬间下意识的一缩。

不料,被他抢先一步,拉握了住。

他握的是那么紧,那么依恋,就好象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东西,能将我们彼此分开。

裹着厚实的毛裘,我安心依偎在合欢怀中,脚上的血迹也已被他擦拭干净,套上了暖和的棉靴。

策马悄行,我们出偏门,一勒缰绳,纵马跃上斜坡,翘首回眸间,但见不远处侯府方向已是杀声震天,火光大亮。

“怎么回事?”我一惊,猛坐直了身子,莫不是他们发现了竹心和他的手下,不会,不会连累到那孩子吧。

“别慌,是上官连城的兵马到了,那孩子不会有危险,而且很快,堰州一地就将是他的了。”将毛裘扯紧了几分,他好似明白了我的担忧,安抚道:“往后这些,都与我们无关了。”

呵~~,那就好,“我们去哪?合欢。”一仰头,我既而问道。

“去一个就只有我们俩,平静不问世事的地方。”

这一夜过的好快,转眼已是天明,而我们分离的五年时光,也仿佛就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夜。

“唔,白白的马儿走啊走的慢,白糖样的云朵飘啊飘的快,我说合欢,咱们放着你的马不骑,你这么背着我,不累么?”我选了选,挑了他的左耳呼着气问道,才问完就听见身边慢悠悠跟着的那懒马,发出得意的笑声,当即甩给它一记白眼。

合欢将我往上颠了颠,继续不急不徐平稳的走在山路上:“不累,赶了一夜的路你都没合眼,我慢慢走,你睡会养足精神,翻过了这座山,找家客栈就可以安顿下来,到时你想吃什么,无论什么,我都给你去找。”

“吃的?”我抢过马嘴边的一根草,嚼在嘴里含糊的说道。

老实说,我一点都不想睡,肚子也不饿,更想做的是能在这山路上撒腿奔跑,拉着合欢,两个人一起。

“你身子轻飘飘的,尤若无物,我一直想问,这几年,你平日里都吃些什么,都可有吃饱?”他徐徐回道,到最后几个字,喉咙口竟像堵了什么东西,回头瞥了我一眼,就快速转开,短短一瞬,却仍留给我他眉心沉积的哀恸和伤感。

嘴里的草乍然嚼不动了去,我无言的一点点环抱住他的脖颈,任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在我眼底积聚起,然后又缓缓漾开到全身,感觉就好似曾经某一日在醉问天门前,合欢曾买给我吃的生平第一串糖葫芦,香香甜甜,当中带了点酸涩。

这种感觉应该叫什么,我不清楚,只知道能被人这么关心和心痛着,是种莫大的,从不敢奢望的幸福,做人,真好,不是,应该说,合欢,能在这一世和你相遇,真好。

如果从此都能像今日这般快活,能和你在一起,我愿意,忘记曾经所遭受的所有痛苦和不堪的回忆,重新再做一回人,一个有血有肉,有心有爱的人。

久久的,我抬起头,凝视着他寞凉的侧脸,言道:“你不知道,我每天吃的都是大鱼大肉,吃到如今啊一闻到猪肉羊肉味就想吐,可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唉,吃再多居然也长不了肉,你说怪不怪,合欢。”

似感觉到了我的注视还是察觉到我扯的大谎,他的长睫轻微的一动,蓦的止住了前行的脚步。

我一吐舌,眼珠朝咧嘴耻笑我的白马一转,嘿嘿甩着两条腿,笑闹道:“呵呵,合欢,我想吃马肉,马肉没吃过,我想吃。”

他静默片刻,忽转过头,回了个煦煦的灿笑,不假思索的颔首道:“恩,好,你想吃啥就吃啥。”

顿时,惊恐的瞪大了马眼,响鼻一喷,大白马含着满嘴未下肚的草,猛的撒开四蹄,夺路而逃。

“唉,回来啊,笨马,骗你的,你别跑啊!”这一下,换成我傻了眼,急的直扑腾,使劲的挥手喊道。

很快,我的手便被合欢按了下去,他轻握着我的手腕,隐忍着笑意,安抚道:“别急,过会它就会跑回来的。”

我趁机从他背上跃下,踮起脚尖,轻拍了拍他的脑门,嗔道:“笨合欢,果然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马,看你养了匹多笨的马。这下好了,它不回来,连我俩换洗的衣服都没了。”

合欢抿唇笑而不语,深邃的眸中点点星光微绽,闪闪烁烁。

被他看的,脸不自觉一红,我别开视线,怏怏道:“就会傻笑。”

倏然身一轻,我猝不及防被他刷一下的拦腰抱起,他抱着我转了个圈后,便开始在山路上飞奔起来。

惬意的任那絮絮和风拂面,我顽皮的不时去捏捏他的鼻子,他的下巴,乐的咯咯直笑,听他允诺:“无水,我和你一起把它追回来,那笨马跑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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