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双湖城城中首富陈老爷,派人上苍穹山派求助。说城中出现了一个喜好剥皮的妖怪,他的两房爱妾都惨死于剥皮客手下,对沈清秋的到来真是千盼万盼。
正好沈清秋想考验一下门下弟子的修为进度,就随便跟岳清源开口要了这个任务过来。
沈清秋喜静,不愿到人多之地凑热闹。双湖城算是个中等繁华的小城镇,街头熙熙攘攘,烟火气十足。沈清秋看了一眼窗外就没兴趣了,宁樱樱却是兴致十足,掀着窗帘看个没完。
……,沈清秋看着自己面前的小姑凉:梳着双角辫,穿着清静峰的统一服饰,一副寻常的弟子打扮。可她脸上的兴奋、激动,对外界的好奇完全遮掩不住。
罢了,只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小姑凉而已。对外界好奇,也是应该的。
别说他了,自己的几个弟子,也都不过是十五六的小孩,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
沈清秋瞄一眼车外随行的弟子们,只感觉这是一群被放下山的羊,一个个脸上写满了“新奇”,哪怕是路过的狗,都得惊喜的看了又看,直把狗吓得夹着尾巴跑掉。
嗯,其实,自己这个年纪……也……
并不,沈清秋突然拉下了脸。
自己十多岁的时候,早就跟着无厌子走南闯北,坑蒙拐骗,学得一身下九流技法。无厌子数次自己跑掉,留沈清秋一人顶锅,被人责打辱骂,更甚乞儿。
不过也多亏无厌子,自己好歹有了一技傍身,也练就了一身的嬉皮笑脸、巧言怒骂。
若不是自己靠着生性谨慎,快速学会察言观色,又死活紧跟无厌子,怕是早就跟无厌子的其他弟子一样,被他无情丢掉了。
世间怎么会有无厌子这样的师傅呢?不情愿收人,拜师得先有'投名状'证明自己的狠绝(看热闹不嫌事大),拜师后也不教内功心法、奇门巧艺,只会拿徒弟顶缸。
无厌子倒也不怎么打骂徒弟,甚至可以称得上“和颜悦色”,而且他长得一副仙风道骨,宽大道服更是衬得他仙气飘飘,不知情的人很容易把他当成得道高僧(世俗意义上)。
沈清秋还记得敬拜师茶的那一天:自己将秋家灭门,无厌子就在门口等着,看着自己一身火光的从秋家出来,对自己说了句:“做得好,有仇报仇,当得起大丈夫。”
自己当时怎么想的呢?大概是有恐惧(毕竟第一次杀人,还杀那么多人);有惊慌(看见满地的血全是被自己砍的谁能不怕?但出于斩草除根的念头又怕他们没被杀干净);
有解气(那些欺负过我的人都被我杀了!);有释然(终于,不用在这里受苦了,果然人只能自救,不能寄希望于他救)。还有一种大仇得报后的怅然:原来,他们也会疼,也会死啊。
灭门是件大事,沈九当时小小的脑子里没想那么多,他只是从无厌子手中拿到了能使人昏迷的药物。或者说,无厌子的考验中,只给了他一包药,一把开了刃的刀。
在秋家太苦了,甚至比当乞丐还苦。当乞丐的时候虽然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还要为躺在哪里而打架,但那时候他不是一个人:
虽然大家都是乞丐,可人是会抱团的,沈九又不是独行侠,在加上岳七从小就是个老好人,有他调和,大家总是打不尽兴。
虽然当乞丐的都瘦骨嶙峋,可沈九从小聪明,又早早懂得“自己长得还不错”。时常把脸弄得干干净净,哭起来也比其他乞丐好看得多,所以他总是能得到更多的赏钱。
沈九小的时候还能被称之为“可爱”,等**岁瑞气脱掉后,简直就跟乞丐窝里的金蛋似的,被许多人怀疑是哪家落难公子。
而长相的坏处,越发弥现了——真的有人好南风,更好娈童!而乞丐,属于死了都无所谓的那种!
秋剪罗将沈九绑走的那一日,大家正在最繁华的那条街上卖惨讨钱——
别误会,不会真以为所有乞丐真的会相亲相爱吧?各自画势力范围,占据属于自己的乞讨地界,然后想方设法的让路人多掏些银两,才能换的粮食,吃得饱饭!
“沈九,你不要太霸道!这条街又不是你买的,凭什么不让我们也在这里!”
那天,沈九原本正在镇压十四还是十五,打算用武力让对方知道知道厉害:
这条街人来人往,宽阔平坦,最重要的是,来这里逛街的有大家公子和小姐们,要是运气好,能讨得碎银子!
毕竟贫民百姓们,就算是给赏钱,也就是几个馒头或铜板,有时候为了养岳七(这家伙脸皮薄又拉不下脸,还老是心疼别的小弟,总是饿着肚子),甚至还不够一天吃饭的!
沈九脸长得好看,又会哭,还能说会道,讨得赏钱比别人多得多!
一堆乞丐里,如果大家都饿肚子,那也没什么。可如果其中有一个,他能打,能说,还比别人讨赏钱都多。这样的人,其实很容易被针对。
毕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好啊,敢跟我抢,劳资要让你……”沈九正手持板砖,准备给新来的一点教训:你长得没我好看不说,一个外来户,还敢挑衅我?
一个高个少年看见这一幕,快步走上前来,抓住沈九握着搬砖的手:“好了,小九,我们去别的地方去。”
“谁?!”沈九扭头,将手抽出,对着高个少年开始不爽:“我不去!凭什么?我就要在这里!”
新来的乞丐趁机告状:“七哥,他抢我地盘!还想打我!你看他,手上还拿着板砖呢!这要是打下去,头上不得开个瓢啊!”
岳七道:“不是欺负,十五,小九跟你玩笑的。”
沈九说:“谁跟他玩笑?我要叫他滚。这里是我的地界,谁跟我抢我要谁死。”
有岳七拦在前面,十五胆子肥了,伸长脖子叫道:“每到一个新地方都霸着最好的位置,大家早就看不惯你了!你别以为你多了不起,人人都怕你!”
岳七责备的看了十五一眼:“十五!”
好家伙,沈九这小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哟~想揍倒是敢揍啊?自己没本事就会赖地方不好!还有,谁是你七哥?你再叫声试试?”
十五反唇相讥:“我就叫了!七哥!七哥!你看他,现在还这么猖狂,迟早被人贩子卖去做龟公!”
“*@*s&s*s*!!!”沈九踹了岳七一脚,拿着板砖、气势汹汹的就要给十五添点气(血)色。
许是声响闹大了,路人也有围观这群孩子打架的,更多的则是行色匆匆。毕竟,这个点太早了,大家都是要上工的人。
岳七哭笑不得:“哪里学的乱七八糟的话!”边说边把沈九手上的砖头取下来扔掉,边拉着沈九往路旁走边哄:
“好啦,你最有本事。不挑地方也最有本事,咱们换条街。”
沈九手里空了,气的狠狠踩了岳七一脚:“滚开!怕他吗?”边说边回头:“来来来单挑,群上也不怕!”
岳七当然知道他不怕,真让沈九跟他们打起来,他就会使阴的,挖眼撩阴专管下三路,毒得很,到时候吃亏吓哭的还是别人。
岳七看着气鼓鼓的沈九憋着笑说:“踩够了没?够了就别踩了。七哥带你玩儿去。”
沈九恶狠狠地说:“玩个屁!他们全死光才好玩。”
岳七看着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乞丐们没有姓名,只论排名,至于姓什么,全看个人爱好。至于之前的那些……有些死了,有些被卖了,目前年纪最大的两个,只有他两。
所以,小十五才会说,迟早有一天,他们会被卖入南风馆,做随意被人欺压的龟公。
像他们这样的乞丐,并不存在“丐帮”一说,也很难遇上善心的富家子弟愿意把他们收入府内。毕竟,就算是卖身为奴,首先也得家世清白,在官府内有户籍可查才行。
两人正要绕出这条最繁华的长街,忽然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
两旁货摊主们大惊失色,推车的推车,跑路的跑路,如临大敌。岳七不明所以,沈九刚拽着他躲到路旁,一匹高头大马蹬蹬地转过街来。
马嚼子居然是赤金打造,金灿灿、明晃晃、沉甸甸,上边倨傲地坐着个精神抖数的小少爷。
容色艳烈,眉眼细长,黑瞳里两点精光,亮得刺人。紫衣下摆松松地散在鞍座两侧,箭袖收得很紧,白皙的掌中握着一柄漆黑的鞭子。
沈九被金色晃得迷了眼,情不自禁探出脑袋,岳七连忙把他往回拖了拖,两人避了开去。
这样的富贵,这样的喧嚣,这么多的随从陪伴,这般潇洒的闹市行马,无一不在展示富家子弟的有钱有势。
而这些,都是乞丐们,平常难得一见也更不敢想象的。
走了没多远,忽然听见尖叫轰散声,一众小兄弟奔了过来,纷纷往岳七身上扑,吓得鼻涕眼泪都要蹭上去了。
沈九大发雷霆,恨不得将其他人都拽下来踢出去(来自小孩子的占有欲)。岳七忙道:“哭什么,怎么了?”
有人惨叫:“十五不见了!”
岳七立刻站稳脚步,面色严肃道:“他没跟过来?”
那孩子嚎啕道:“刚才街上太乱了,我没瞧清楚……”
沈九心头大快,随口出声:“活该!”
岳七扭头拍了沈九肩膀,对周围的小乞丐们道:“别急,慢慢说。”
原来,刚才那骑马少爷领着家丁转过街口,眼角扫到街角的十五他们,挑眉问了句:“哪儿来的?”
身后家丁回道:“秋少爷,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乞儿。”
小少爷道:“这些腌臜东西还留着干什么?平白脏了我的眼睛。”
家丁们不需要主人更多的指示,悍然过来轰人。十五好不容易从沈九手里把地盘抢过来了,怎么甘心就这样被赶走,不忿叫:“你凭什么赶人……”
谁知话还没说完,那骑马的小少爷一挥手,黑影落下,他脸上就多了一道血肉模糊的鞭痕。鞭痕距离眼球不到几毫,十五还来不及觉得疼,只是惊得呆了。
那小少爷似是起了兴趣,粲然笑道:“不凭什么,就凭这条街是我家修的。”
十五不知道吓晕了还是疼晕了,“咕咚”一声倒在地上。旁边的乞丐们早在刚才就跑了个彻底,又哪有人会关心摔倒在的十五呢?
话还没说完,沈九就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看看!这就是跟他抢地盘的下场!看下次谁还敢反驳自己!”
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岳七这个老好人,又开始发挥他那该死的善心和责任感,已经开始点人准备回去了!!
“岳七!别多管闲事!”沈九拽着岳七的袖子,试图拉住他:
“新来的死不了!骑马的那个是秋家大少爷,最多打一顿,他还不敢真让人死在大庭广众之下!”
可惜,拉不住的人,怎么也拉不住。
沈九只能默默(赌气)的跟在岳七身后,一起去找那个该死的、抢了他地盘却被秋少爷吓倒在地上的蠢货。
只是世事无常。此时的沈九并不知道,他的人生,从此刻开始,已经踏入了、会困住他一生的噩梦。
秋剪罗觉得沈九非常好玩儿。
就像打狗。你打一条狗,它蔫头耷脑,缩到一旁呜呜咽咽,固然没什么威胁,可也没什么意思。
但若是你踩这条狗,它咕噜咕噜低声咆哮,畏惧地望着你,又不敢反抗,这就有趣多了。
他扇沈九一耳光,沈九心里肯定草了秋家祖坟百十八遍,可还不是得乖乖挨踢,乖乖把脸伸过来让他打。
实在好玩儿。
秋剪罗想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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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双湖城任务,划掉)乞丐九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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