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伏藏酒店

“你说,带我去看冰川?”

“要去吗?”

金森又问:“高僧真的能渡我吗?”

“我不知道,但说不定呢?”嘎玛让夏说:“想死很容易,但不后悔活着才是顺应天理。”

金森沉默良久,他何尝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渡人难渡己。

“好,你带我去。”但金森答应了。

一路向下,人逐渐多了起来,日落时临近出口,热情的藏族大哥纷纷围上金森招揽生意。

租车住宿吃饭,金森拒绝完上一个迎来下一个,他向人群外的嘎玛让夏投去求助的目光。

嘎玛让夏收到信号,扒拉开当地热心群众,用藏语沟通了一番,大哥们才散去。

“走吧,我车就在前面。”嘎玛让夏在前面带路,“想吃什么你等会喊停。”

进了停车场,金森在成排越野车里一眼注意到一辆拉风的灰色改装悍马,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没承想嘎玛让夏径直向悍马走去,金森内心惊叹,对方实力不可小觑。

“上车。”嘎玛让夏拉开后门,放下背包,冲后头喊:“你坐副驾,后面有东西。”

转头却见金森直勾勾的眼神,男人的虚荣心在此刻得到极大的满足。

“帅吗?”他嘴角上扬,带着几分炫耀的意味。

金森绕车一圈,不得不说:“这车真不错。”

嘎玛让夏上车,拍了拍方向盘,得意道:“走,带你去兜风。”

路上颠簸,后备箱里不时传来叮叮当当碰撞声,金森忍不住问:“后面是酒?”

“嗯,红酒。”

“开车还喝酒?”

嘎玛让夏笑了:“家里做红酒生意,在山南有葡萄酒庄。”

“高原上的红酒庄园?”金森少见多怪,颇为好奇,“葡萄能活?”

“能啊,有特定品种,而且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酒庄。”嘎玛让夏介绍道:“有一款限量赤霞珠干红‘冈钦拉姆’,得过亚洲金奖。”

“但这次我只带了些大货,想喝给你尝尝。”

金森印象里,藏地人民多做珠宝虫草生意,他是第一次听说有做红酒的,更别提是家里还有个酒庄。

听上去就跟我家里有矿一个档次。

“好啊。”金森挺想试试高原红酒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他对着车窗外一家东北菜馆喊停。

“红酒配铁锅炖大鹅?”嘎玛让夏打趣道:“你确定?”

“那这儿也没西餐厅啊。”金森解下安全带。

嘎玛让夏无奈,下车从后备箱里取红酒,顺便拿了只高脚杯。

“你还带杯子?”

嘎玛让夏把酒递给金森。

“我是专业的。”

嘎玛让夏用海马刀开酒,宝石红色的酒液注入杯中,金森闻到淡淡的单宁果香。

“醒一下好喝。”

穿着羊皮袄的嘎玛让夏帮他转高脚杯,桌上的大铁锅里冒着腾腾热气,画面极其不协调,金森忍俊不禁。

嘎玛让夏耳根发烫,红着脸解释:“别笑,下次带你去五星酒店配西餐。”

“行。”金森很是买账。

金森很久没喝红酒了,初尝高原红酒,并没品出什么特别的味道,反而觉得有股辛辣的酸味。

并不好上口。

“如何?”嘎玛让夏单手撑脸很是期待他的评价。

金森又咂了一口,“嗯,还可以。”

“哈哈哈,你是不是觉得有点一般?”嘎玛让夏却直言戳穿,“喝不惯正常,我也觉得这款一般。”

金森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腼腆地接过话茬解释:“刚开瓶,酸一点正常。”

“不喝了,吃饭。”嘎玛让夏装回木塞,大咧咧道:“我太饿了。”

转了四天的山,此时此刻美食当前,两人都饿得眼睛发直。

绛红色的肉入口,瞬间抵御寒冷,金森看着嘎玛让夏脱去帽子和羊皮袄,两人在蒸腾热气里终于找回一点人间烟火的气息。

“大夏,你多大了?”

“22了。”嘎玛让夏喝了口水,反问金森:“你呢?”

“22?”金森讶异,嘎玛让夏看着比实际年龄老成许多,“我30了。”

“嗯,你们内地人都显小。”嘎玛让夏开玩笑道:“西藏日照强,老得快……而且,我这个年纪的藏族人,很多都结婚有娃了。”

金森好奇,“那你为什么没有?”

“我去成都上学了。”嘎玛让夏解释道:“刚毕业就给家里帮忙,没那么快……不过可能也快了。”

“有喜欢的了?”

“没有啊。”

金森讶异道:“那怎么就快了?”

“嗯,家里会安排一个合适的藏族姑娘,然后就结婚呗,都这样。”

大夏见怪不怪地说:“喜欢重要吗?我大学同学谈了个汉族女孩,最后还是娶了草原卓玛。”

“……”金森无法苟同,他这辈子喜欢莫明觉,也只认定了他。

“相比起这些,我只想把家里生意做好。”大夏给金森夹了块大肉,“所以,想开点,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金森抬眸,瞥见嘎玛让夏脖子上的天珠和南红,突然生出一股异样的情绪。

“大夏,很高兴认识你。”金森真心道。

“高兴就好,我还怕你觉得我多管闲事。”嘎玛让夏笑了笑,“如果我的存在,能让你忘记不愉快,也算是功德一件。”

金森不置可否,“我尽量。”

今晚,终于住上条件好一点的酒店,金森一进房间就先去洗热水澡。

出来时,嘎玛让夏正趴在床上打电话。

藏语夹杂着英语,叽里呱啦金森完全听不懂,他耐心等待电话结束才打开吹风机,然后指着浴室和对方说:“你去洗吧。”

嘎玛让夏嗯了一声,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大大咧咧从金森身边经过。

浴室里残留着好闻的香味,嘎玛让夏看着盥洗台上的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水,不禁感慨金森真是个讲究人。

嘎玛让夏挤了泵沐浴乳,就着热水潦草地往身上搓了搓,热水催化了香味,的确很上头。

鬼使神差,他又用了金森的洗发水和洗面奶。

关了吹风机,金森听见浴室里传来一阵歌声,嘎玛让夏好像心情不错。

五分钟后,嘎玛让夏穿了条平角裤出来,白毛巾挂在湿漉漉的脑袋上,额头上有几簇微卷的刘海。

价值不菲的天珠缀在锁骨中间,他身材高大胸肌发达,腹股沟处有旺盛的毛发,视线继续向下,大腿肉紧实,走动时带动双侧肌肉发力,显出非常完美的力量形状。

金森尴尬地转移视线,咽下口水,心想直男下手就是没轻没重。

“我用了你的沐浴乳。”嘎玛让夏岔开长腿坐在床沿,“没事吧?”

“没事……你用吧。”金森说道:“你穿好衣服,我跟你算一下账,车费、餐费还有住宿这些。”

嘎玛让夏表情古怪地看了金森一眼,“都说了交个朋友。”

“那不行,不能白搭你的车。”金森认真地说:“西藏这么大,油费不便宜。”

“你觉得我开这车出来,还会在乎你那点油费?”嘎玛让夏说着起身,跨过金森的双腿去拿包,满不在乎道:“况且,我本来就要去札达。”

“那住宿也要啊。”金森拘谨地并拢双腿,不敢去看嘎玛让夏。

嘎玛让夏从包里掏出件白短袖穿上,然后说:“明天住札达,那酒店不要钱。”

“你要是觉得不花钱难受,那请我吃饭吧。”嘎玛让夏往自己床上一躺,“我不和朋友算那么清楚。”

金森:“那……好吧。”

嘎玛让夏扯开话题,“诶,你出来……家里人知道吗?”

“我……没有家人了,唯一的奶奶去年年底走了。”金森苦笑一下,“我来转山之前,把车子房子全卖了。”

原本他就没做要回去的打算。

嘎玛让夏噎了一下,看向金森的眼神多了份怜惜,“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紧接着心里直骂金森的男朋友,这究竟是什么绝世渣男。

“我习惯了,不用抱歉。”金森说:“之后的每一天都当是最后一天过吧,开心就好。”

嘎玛让夏勉强扯了下嘴角附和:“开心就好。”

第二天,金森和嘎玛让夏整装出发,两人上了拉风的悍马直奔阿里边境——札达。

“你带了几件冲锋衣?”

嘎玛让夏看着身旁玫粉色的金森很是别扭,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要穿得这么——

娇嫩。

“三件。”金森回答:“还有一件宝蓝色的,重装冲锋衣。”

嘎玛让夏若有所思,“好吧,我也买过,但爬山还是穿厚羊皮袄,那个最保暖。”

“但你今天穿得帅。”金森打量着他的黑色皮装和高邦马靴,评价道:“像成都回来的大学生了。”

嘎玛让夏吹了声口哨,车子驶进漫漫219国道,群山环抱下的旷野,平直的公路消失在地平线尽头。

嘎玛让夏问:“你去过札达没?”

“去过霞义沟和古格王朝,七八年前的事了。”金森回忆起来,“那时候我和你差不多大,刚拿上专业户外证书。”

“这么专业,有机会次带我去爬珠峰?”

“说笑了……我自己也没去过。”金森嗤笑出声:“爬珠峰还是推荐夏尔巴人。”

轮胎滚过雪尘,平路的尽头是一片高山,嘎玛让夏减速爬坡,公路蜿蜒向上,他们离山顶的雪越来越近,紫外线也愈发强烈。

嘎玛让夏打开中控,给金森拿了副墨镜,“翻过这座山,就是不一样的地貌了。”

金森向外看去,土黄色的山体上覆盖着一块块未消融的雪堆,山谷腹地,河流冲刷的印记又经千年风化剥蚀,留下独特风景。

“回去时再带你玩吧,酒店那儿催得紧。”嘎玛让夏绕过一个回头弯,瞟了眼玫红色的金森,“我知道西藏好多好玩的地方。”

“好啊,反正……开心就好。”金森痴迷地看着车窗外的土林,心情被美景治愈。

他想,或许,嘎玛让夏才是佛派来渡他的人。

坐落于边陲小镇上的札达伏藏酒店,正处于试运营阶段。

悍马开到酒店大门口,经理推着行李车前来迎接。

“扎西德勒,一路过来辛苦了。”经理脱下帽子打招呼,又疑惑地看向副驾上的金森。

“扎西德勒,陈经理,这是我朋友,陪我一起过来的。”嘎玛让夏下车,把酒箱搬上行李车,边搬边核对,“十箱红酒,十箱冰纯,看一下。”

“对了,有一箱我开了一瓶,给你打折。”

“行,明天再聊合同的事。”经理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你赶紧休息去吧,房卡在前台,晚餐准备好了我打你电话。”

“好。”嘎玛让夏合上后备箱,把车开去停车场。

身后造型奇特的洞穴风酒店,金森有种穿越的错觉。

“大夏,这儿市场价多少钱一晚?”他问。

“**百吧,好的房间估计五千。”嘎玛让夏随口又问:“怎么,要住好点?”

“没有,瞎问问。”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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