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撮合

随歌在医院照顾了凌岚两三天便陪着她出了院,出院后的一切似乎照旧,覃朝在忙着期末考试,而她也在她的小店里忙着生意,日子简单却又安稳极了。

上次覃朝从林奶奶那买来的水果糖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吃完了,她不贪糖,却尤爱那家的味道,没有市场上卖的那些花里胡哨的种类,味道不见得是顶好的,真要让她说她反倒说不清喜欢的缘由。

前几天给凌岚买的酥软点心,被那人嘴硬地给拿了回来,说什么也不吃这种发腻的东西,随歌拎了些出了门。

林奶奶的店铺格外简单,没华丽的招揽语也什么装饰,上次店的招牌因为用的时间久腐朽坏了到现在也没见有新的挂上。

见到随歌来,屋里的老太太面善地笑,脸上的褶子都被带着成了一层一层的样子,歪晃着步子便往外走。

“是小随啊,小随来了啊,还是老样子?”

老太太话说的不算顺溜,甚至有些含含糊糊的,可依旧掩盖不住语气里的高兴。

随歌弯唇笑了笑:“嗯,老样子嘞!”

说来林奶奶年纪大了也有些老年痴呆,随歌刚来那会儿老太太每次见她都像是见了个新的客人,可越是后来这几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来的太勤了,这老太太不仅记住她还能记住她每次来要买的东西。

久而久之,她一来两人的对话必然都是以这开头的。

老太太拿了个包装袋放在小秤上,手晃抖抖地拿着糖铲从那几样里挖了几下便装进袋子里递给了她。

随歌眼里含笑,心下无奈,这老太太真是,收的一样的钱,每次偷偷给她多称了些是以为她看不见那秤上的数字吗?

她接过去把钱递了过去,又把装着不少的点心袋子一并递到了老太太的手里,笑着道:“前几天买的,给您拿来点尝尝味儿。”

“害,你留着自己吃拿这儿我个老太太能吃多少。”林奶奶说罢要推回去。

随歌不肯,拿着就放到了屋里的凳子上,解释:“都说了您尝尝味儿,也不多。”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不合适,老太太只好收了下来,故作埋怨道:“下次可别了,留着自己吃啊。”

她笑了笑没应声。

店门口突然停了辆黑色的汽车,两人正说话间便听见外面的喊声:“奶奶!”

来人穿着西装,看上去年龄要和随歌差不多,仪表端端正正的,五官不是那种扎眼的帅,倒是

那种沉淀的耐看外貌,胜在气质出挑,称得上优质。

他熟门熟路地走了进来,看见随歌眼里一时间闪过一丝惊艳没两秒便被压了下去,礼貌地点了

点头示意,随后对着老太太道:“奶奶,不是说了今天咱得去医院检查的吗?”

老太太手一撂,眼神发疑地看着他:“你谁啊?”

得了,这就又不认识他了。

宋子裕无奈地失声笑了笑:“我子裕,您孙子您都给忘了。”

老太太嘴里低喃,盯着他看了得有个一分钟,才恍然般出声:“子裕啊,是子裕啊,瞧我这又给忘了。”

随歌在一旁看着眼神敛了敛,说不出的感觉涌了上来。老太太要去检查,那她不好在留这儿,反正东西也送到了便出声:“林奶奶,您好好去检查,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便退出去走到门外,准备继续往前走便又被老太太给叫住了。

宋子裕在一旁扶着,老太太迈着步子,走到她跟前要伸着手拉她。年久的褶子干裂有些刮手,

随歌没拒绝,顺从地被牵着。

“对了,上次我都要给你说来着,小随不是还没有男朋友,你看我这孙子也是,老光汉儿一个,你俩年轻人说不定能处处呢。”

老太太眼角的皱纹都被笑意给挤得堆在了一起,眼神越发欢喜地看着她。

这话一说,随歌顿时觉得有些尴尬,感受到一旁的男人目光好像落在了她身上几秒,更觉得有些无所适从。本以为她这样该是没人催着结果还是逃不了。

宋子裕似乎是看出来了她的不适,解围般地对着自家奶奶撒娇:“说什么呢奶奶,什么老光汉儿,你这是多嫌弃您孙子,我这不还挺年轻的吗?”

“嗤,你丢不丢人,还说自己年轻呢,你爷爷和我结婚那会儿年龄可比你还小呢。”

老太太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转而又拉着随歌的手拍了拍,认真道:“说真的,小随考虑考虑,我这孙子不是我瞎说,在大城市工作,人不错嘞,会照顾人。”

随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要是说了有男朋友就以老太太那关心劲儿,估计会追问不少。她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委婉地道:“林奶奶我不着急,您啊不用给我操心。”

老太太一听这话脸一准,势必要摆出长辈的威严好好说教一番,刚没张口就被打断了。

宋子裕挽了挽老太太的胳膊,劝说道:“行了奶奶您别操心我们,那成自然就成了,还用得着您老出手是吧。您快上楼收拾收拾,医院那边我都安排好了,去晚了可就耽误事。”

这话说的算是合了老太太心意,成自然就成说明还真有点希望,脸上挂上不明的笑瞧了两人一眼满意地上楼去了。

随歌听着这话虽觉得有些怪,但也没多想,以为就是应付场面的说辞,便淡淡地笑着道了句谢。

宋子裕一直都保持着得体的表情,也很难让人去多想什么,见此也客气道:“不用谢,老太太她啊就是爱操心,您见笑了,可别介意。”

一时间被同龄人用了尊称,随歌觉得挺折煞,轻皱眉间连忙道:“叫我随歌就行,可别您了,听着怪怪的。”

宋子裕看着她有些扭捏的表情忽然笑了,补救道:“是有点,怪我。”说完伸出了右手,语气幽醇介绍道:“认识一下吧,我叫宋子裕。”

随歌弯了弯唇,礼貌地伸出手回应:“随歌。”

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随歌穿着冬天的旗袍,颜色是极暗的红色,颇具高雅和庄重。身旁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比她高出来多半个头那般高度,也因此两人竟莫名生出非常般配的和谐感。

可落在哪人眼里只觉得格外刺眼。

覃朝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两人的后面,眼神尽力压着发躁和不耐,语气却又极尽缠腻地喊出那句他惯喜欢的称呼。

“阿随。”

覃朝:那男的真碍眼。

感谢天使们看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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