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不管你突发奇想还是什么,你给我…”于泽煜眉头紧锁。gsgjipo
于歌沿着外墙的影子踱步,飞速在脑内罗列线索,直接打断于泽煜,“梧桐大道受害人体型瘦小,身高预计170CM以下。”
“工资水平不高,与家里关系不好。感情经历丰富,一个多月前在外地交了女朋友并驱车带人回了清潭市。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居住痕迹,死者失踪前曾与前女友联系过。”
“受害者手腕或许有镣铐、麻绳之类的擦伤。梧桐大道北侧待拆迁的大楼上有鲁米诺反应,那里是案发第一现场。”
梧桐大道的案件闹的人心惶惶,于歌也分析过这件案子,但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只能云里雾里。如果犯罪者就是曾经囚禁许燕燕的人,思路就彻底清晰了。
于歌喘了口气问:“哥,我说的对不对?”
对面一阵可怕的沉默,于泽煜气的胸闷,挠了下毛刺头压低声音:“于歌,我再说一遍,你不要去揣摩这些东西。”
警察在结案前避免向无关人员透露信息是必须的,但于泽煜却无法反驳这一通叙述。
受害人最后出现在监控中是与一位女子离开小区,此后两人再也没有回来。以梧桐大道抛尸点为调查中心,警方在一栋待拆大楼的顶部发现囚禁痕迹。
失踪这段时间受害人被锁链禁锢在大楼内,在保持意识的情况下被埋入针,最后被电锯截断身体。黑暗中施害者用工地的推车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另一半尸体不翼而飞。
摸排附近的居民,确实有人提出案发当晚听见了电锯的声音,但因为那一片待施工,就也没多想。
根据受害人的社会背景,警方初步确定为情杀,只是那位神秘的现女友伪造身份,又心思缜密懂得利用环境避开监控,他们目前只初步锁定几人。
于泽煜视线锐利,握住手机的手用力绷紧,“于歌。”
于歌哎呦一声,忙止住话题讨饶:“对不起哥,我就乱猜的,总爱看新闻。”
他吐吐舌头,后知后觉想起来于泽煜十分反感他接触危险事件。
于泽煜郁气未消,刚毅的面庞绷的更有攻击性,他刚想说些什么,边上的小刑警拍了下他的肩膀。
“于队,锁定犯罪嫌疑人了,案发当天搬入了小吃街隔壁的大楼。”
掩住手机话筒,于泽煜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她定了去其他城市的火车,还有一个多小时发车。”
于泽煜拧眉,犯罪嫌疑人怎么突然改变行程?他当机立断举起手机,打算叮嘱这不听话的弟弟别再牵扯。
“哥!”对面急不可耐说了几句。
于泽煜眼神安抚小刑警,安静地听完于歌的话,最终泄气地深深阖眼,“劝不过你,是不是?”
挂了电话,于歌直接拉上红毛朝工厂外走去。
屁股落在出租车后排的椅子上,红毛还没消化刚才的一通操作。
他十指交叉探身过去,“于哥,你怎么知道案发现场是梧桐大道?”
“猜的。”于歌掐了掐红毛粗糙的脸颊,“那我问你,嫌犯作案后一般会将尸体远抛,但为什么选择闹市区的梧桐大道?”
“不知道。”
“身体上插针属于犯罪的标记行为,是为了满足某种特殊心理。她费了一番功夫,既想让杰作被人看见,又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垃圾桶被运送,恰好囚禁地点就在荒地,抛尸方便,一举三得。”
出租车车轱辘颠了一下,红毛咂舌不成,重重咬了口舌头,抽气着继续问:“囚禁在家里不是更方便?”
“街坊邻居都是眼睛,你是嫌疑人你慌不慌?”
“慌。那怎么把个大男人藏到荒废大楼?迷晕?”
“我看你是傻。”于歌敲敲他的脑袋,“死者自以为脚踏两条船没被发现。你女友约你去荒废大楼,**的,你不答应?”
红毛颔首,“是这道理,那身高呢?为什么?”
于歌话语一顿,看向车窗外疾速后退的街景轻声回答,“那是我猜的,考虑搬运…和将腿塞入冰箱的话…”
“唔。”恐惧如冰凉的蠕虫顺着肌肤攀爬,红毛浑身一颤,闭上嘴打算不再询问。
于歌单手托腮,柔和的落日余晖洒在卷翘的睫毛上,他喃喃说道:“新猎物恰巧在平阳区,许燕燕无意撞见曾经的恶魔,以为是来找寻他。药物和过去记忆的折磨下,最后选择自杀…”
“而恶魔的下一个猎物,是洛行之。”
原本打算到事务所打两套太极拳,却一个下午泡在了两期命案里,红毛悔不当初。
出租车停在了小吃街门口,红毛大惑不解,“我们不是去抓人?”
“不记得那天的女人了?”
“腿上有青紫,因为她是和成年男子搏斗,腰不好,是因为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将两条腿扛回家。”
“我…操!”不咸不淡的陈述夹杂着血腥的字眼,红毛不敢置信地端详于歌,这家伙不知不觉黑化了?怎么说起这些面不改色的。
他迟疑地跟在于歌身后,考虑是不是溜之大吉。只是见对方还是那副讨喜小混球的长相,半抱怨地跟上。
就是兔子,吃起草来都是认真专注的,何况是于歌。
更别说他于哥要出事,小绿说不准会哭的下橘子雨。
从楼道间的窗户不经意望去,火焰燃烧的天际不知何时布满乌云,湿度略高的狂风席卷小吃街,将地面被遗弃的包装袋、竹签吹到半空。
盛暑的暴雨总是突如其来,随着雨水倾洒在地上,尘土味儿四溅。空气闷的可怕,将人的心脏压缩成可怜的一团。空旷的楼道上急切的脚步声被隐在电闪雷鸣中,于歌直奔顶楼。
“咚咚。”
于歌屏气趴在门板上,屋内没有一丝动静。
就在红毛摩拳擦掌准备抬腿踹门的时候,“咔哒”一声,于歌拧开门把手推开门。
“注意好我背后。”他轻脚踏入屋内,嘱咐红毛。
红毛忙不迭地模仿谍战大片,膝盖半弯将后背贴上于歌,警觉地四处查看。
屋内一片昏暗,阳台窗帘半开,雨水如水帘般顺着屋檐倾洒,黑云压得很低,阳台衣物已一件不剩。
看样子女子已经逃走,卧室衣柜空无一物,洗手间的洗漱物品皆被丢入垃圾桶。
油烟机闪烁灯光,灶台上还残留着中午的油渍。于歌喉结轻轻滑了一下,拉开了冰箱冷冻柜。
暗色冷藏物依旧藏在里面,一道闪电劈过,几秒后轰鸣的雷声如期而至,于歌飞速拉开抽屉,随后在震耳的雷鸣中干呕两下。
粘腻冰凉的空气如同带着血腥味,他强忍不适将冰箱迅速关上,扬声让红毛不要转头。
“发生什么了?”
于歌因为反胃眼眶泛红,他取上挂在墙上的铁锅,直接往沙发走去。
红毛顺从地闭嘴,也轻声跟上。
双手顺着沙发边缘摸索一阵,最后竟直接将沙发从中间掀起。
于歌举起铁锅往后跳了两步,一只手悄然钻入衣兜。
“卧槽!”红毛骇然。
女子手持菜刀双目赤红,扶着沙发边缘坐起,“你怎么知道。”
“虽然我不是豌豆公主,但中午坐了也觉得触感不对。”
女子原打算留下假线索,让警方以为她已经前往火车站,分散警力,而她只需要藏在最危险的地方,风头过去后乘坐黑车离开。
但计划被打乱了。
刺目的闪电划过长空,女子如同偏执的厉鬼,笑道:“你挺聪明的。”
“许燕燕是你杀的吗?”
“谁?”
“因为发现了他双性恋的真相,所以将人关起来八个月,不是吗?”
记忆浮现,女子不屑地讥笑,“杀他做什么,日子要向前看。”
“向前看…是用锁链卑微地获得爱情吗?”
红毛不断挤眉弄眼,生怕于歌说更多惹恼对方。两个大男人也是血肉之躯,经不住菜刀。
果然,女子目眦欲裂,与暴雨一同嘶喊:“你能保证谁永远爱你吗?你不能!他犯了错,死有余辜!”
“喜欢男人,还不是躲在床底乞求我给予食物?沾花惹草,还不是像狗一样被链子拴住渴望被原谅?!”
“都是活该。”女子压根没想举起菜刀和人血拼,她一边声嘶力竭,一边往窗台挪去。
她早在大楼阴面安置了绳索,只等时机一到悄然离去。
按下停止录音键,于歌抽出手,在脚下放下铁锅,双手举起表示不再阻挠。
就在摸上绳索的时候,女子瞥到楼下横停的警车,几位警员迅速从门口涌入,而窗帘后,也缓缓走出一位端枪的警员。
女子无力地跪坐在地上。
暴雨倾盆,警车顶上红蓝相交的灯光映在墙壁上,大楼拉起了警戒线,媒体蜂拥而至,争相报道这起轰动全城的残忍凶案。
一片混乱之中,红毛和于歌背靠王大妈裁缝铺伫立着。
相机不断闪烁,围挤人群的伞在狂风下显得弱不禁风。他们交头接耳地看着警员忙碌地进出大楼。
红毛还未回神,“于哥,你知道警察快来了?”
“又不是小说,刑警的智商总比不上带着光环的主角。”于歌捏住刘海,将发丝里藏的雨水挤出去,“现代刑侦技术发展那么快,我能想到的,他们早就侦查到了。”
红毛张张嘴,还是觉得佩服。
“洛行之?”于歌眯眼,被几个小警员扶出来的可不就是洛行之。
“哎?哎!”警员不明所以,没想到刚从墙缝捞出来的人陡然有了力气,光着脚向外边冲去。
洛行之步伐很小,飞速冲到于歌身前,泫然欲起的模样倒让他有了精神。
于歌俯身,两指轻轻捏起洛行之湿漉漉的阔腿裤,果不其然,纤细白嫩的脚踝被粗重的锁链锁住,他的肌肤已被磨到破皮。
“还好吗?”
“不好!”洛行之扁嘴,扒拉开于歌的胳膊钻入他怀中。
于歌垂下澄澈干净的眸子,虚抬手,显然没有安慰的意思。
洛行之不再带着弱者的面具。
他穿入了一本没有主角的都市刑侦小说。
洛行之故意成为杀人犯的猎物之一,因为他享受接近失去理智的杀人魔,享受亲眼见到犯罪者癫狂的神情,更享受亲自成为案件中一位演员的快感。
唇角再次浮上诡谲的笑,又是一阵轰鸣雷声,洛行之轻声嘟囔:“书里明明没有你。”
他无所谓地想再蹭一下好闻的青年,却感觉一只微凉的手掐住他的脸将他推开,垂首直勾勾问:“什么书?”
于歌神色不变,“我耳朵很好。”
“头发是你放的,冰箱是你想让我开的,你是谁?”
摄像机对准记者,而记者身后俨然就是在墙边躲雨的三人。
红毛的发色招摇显眼,洛行之和于歌靠的很近。
新闻传递到清潭市每一个角落。
段秋两腿交叠躺在沙发上,斜睨拿毛巾认真擦拭发丝的老干部。
随着电视里字正腔圆的播报,刚坐下的严辞云动作一顿,见到画面中熟悉的身影,双眼危险地眯起。
他指尖泛冷,用力将浴巾摔下,不顾仍带着湿气的头发,直接取了车钥匙冲向楼下。
磕着瓜子的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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