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地下室

十月初的天气对新海市来说,还是有几分未尽的暑气,纵使秋风已经带走枝头树梢不少枯叶,伴着秋风前行一段又懒懒散散铺陈于地面,可被人踩着多走几步,仍会从心底冒出一股烦躁。

尤其是,走在这种布局堪比迷宫的老式小区里。

大概是第三次经过,林予安终于蹙眉站定在眼前两栋居民楼中间的铁门前,对着手机反复确认了地址,最后不得不相信,这扇掉漆的铁门下面,确实就是自己那个倒霉堂弟林夕从所谓的排练室。

她的目光越过半敞的铁门,仅容一人通过的通道黑洞洞的,似乎是众多恐怖小说里最爱的事故高发地。

地利人和,唯缺天时。

这要是深夜林予安定是扭头就走了,只不过当下正午的阳光实在刺目,让人生不出半点阴森的联想。

而且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她至少给她亲爱的堂弟打了五通电话,当然林夕从也是一贯的不靠谱,一通没接,甚至回信都没有。

“林夕从…你是真的会给我找事。”林予安深呼了口气蹙紧眉头,低声的吐槽更像是咬紧后牙从齿间挤出的绝望。

约莫又过了段时间,她才终是放弃挣扎地踩着细高跟,伸出两根手指戳开了布满锈迹的铁门。

这本是将将入秋的天气,放到哪里都不该这么潮湿。可落到冬天都有湿冷魔法攻击的新海,就成了连地下室的空气都会弥漫着一股潮湿霉味的时节。

细数林予安过去 29 年的人生,要她说自己偏好什么可能半天都寥寥无几,但要论她不喜欢什么,倒是可以随手列个两张文稿纸,而其中打头的两项便是潮湿和黑暗。

只是眼下都走了半道,颇有些骑虎难下的架势,更担心林夕从那个傻小子是不是为了心爱的摇滚茶饭不思、日夜不分到羽化登仙,她这个堂姐只能“舍己为弟”,毕竟真要细算她一直就是亏欠于他的。

就算他不在意,她也不提,可就是欠着的。

林予安放缓了呼吸,试图适应眼下的环境,可泛着颓败的空气附着在她挺括的白衬衫上,骤然的湿冷令鼻炎患者下意识以手掩鼻。

而高跟和下坡的 debuff 同时作用,她又不得不扶住了身侧的墙,然后先前沾了锈红的手又添上一抹墙灰。

所幸这太段不算陡的水泥坡后空间豁然,只有头顶吊着的灯泡晃晃悠悠不甚安全,是昏黄的光拽着盘踞墙角的蛛网一起晃动。

林予安收回和蛛网对视的目光,隔着衣服抚了抚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的手臂,快步朝着声源方向走去。

她一贯害怕这种八只脚的生物,就怕再多呆一会儿,吵嚷的音浪就会把某种小动物震落,吐着丝出现在她身边。

“是亲堂弟,家里独苗,法治社会,不能动怒。”

一路踩着高跟鞋的回音,和着自己止不住的碎碎念,林予安终于找到了林夕从所谓的排练室。

两个水泥门柱撑起一个十多平的空间,地方其实不小,只不过被塞满了各种乐器和设备,拖线板连接的电线交缠着铺满地面,同先前的蜘蛛网相比不遑多让。

林予安按了按被电吉他吵得隐隐作痛的耳朵,盘算着日后楼上居民不堪噪音所扰,把林夕从起诉去法院的可能性有多大。

摇滚这玩意放十年前在她眼里就等于离经叛道,更别提如今兢兢业业在法律行当墨守成规做了有小十年的林律。

她承认她是有些脱不下孔乙己那身长衫,可林夕从都读到博士了,从一个历史博士到凋零乐队的吉他手,这跨度似乎……

约会缪斯的乐手总是沉醉的,她都等到开始神游天外,却终是没有等到林夕从歇下看看外面的世界。林予安也不打算直接进去打断他们的排练,便虚倚在门柱后眯起眼睛懒洋洋地朝里头打量。

她近视度数不深,可散光度数不浅,不戴隐形的时候只能眯着眼睛看东西。且她职业关系使然,正装冷脸才是常态,故而在不熟的外人看来是有些莫名的傲慢。

从她现在这个角度看出去,勉强能看清林夕从的半张大脸。

林夕从是她堂弟,因为某些原因也称得上自小跟她一起长大。这家伙小时候就跟屁虫一样喜欢黏着林予安,坎坎坷坷都长到成年,林夕从更是对自己律政佳人的姐姐马首是瞻。

用他亲妈的话来说,外头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还算人模狗,一旦凑到林予安面前,和耗子见了猫似的,只剩下狗样。

这个比喻可能有些难懂,但是领会一下精神大意还是可以理解的。

就如此时,原本全情投入的林夕从不过是余光扫见林予安的身影,装出来的冷酷顿消,像只快乐的大金毛放下琴乐呵呵地就朝她跑来。

“姐!你怎么找到这儿了!”

林予安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面前大金毛的脑袋:“你吉他弹得还挺不错的吗。”

这还是林予安第一次亲眼看林夕从弹吉他。他还在读本科那会儿,只要是三口人坐下一起吃饭,就总逃不掉听这只大金毛一番吹嘘。

什么只要他抱着吉他往操场一坐就能俘获众多少女芳心的光辉事迹,听起来就很不靠谱。

而眼下嘛…可能是摇滚乐器的痞帅劲儿作祟,配着那张基因遗传优秀,所以还算迷惑人心的脸,确实有几分骄傲的资本。

只是林予安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散在空气里极轻的嗤笑。可能是下意识,不过经过地下室的空旷加工,听起来倒有些刺耳。

林予安寻着声音望去,这才发现房间另一头还坐着个抱吉他的男人。

他的手正扣在琴弦上,青筋从指骨分明的手上一直蔓延到小臂,按着琴弦的指尖甚至泛出了些浅淡的红,单看手是真的很好看。

林予安几乎是出于职业习惯,下意识地打量起这个人,看他白衬衫的袖口被随意撸到手肘,看身上的牛仔裤水洗后的泛白,目光却在扫到那头半长的亚麻色头发时,忍不住蹙起了眉。

程之诲,她自然知道他是谁。

头回见面,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男人除了有一副足够精致的皮囊,还能将几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糅合得很好。

他那双狭长的眼眸微微垂着,余光中像是只映着手里的吉他,嘴角勾起几分弧度,应该是先前那个笑未及收敛,于是在本是英朗的帅里又添了几分痞气。

如果非要界定,他应该属于清冷里带着些勾人的魅者,只是却勾不到苦寒的孤渊,就比如林律。

显然他也意识到了林予安不甚友善的目光,于是耸了耸肩抬头对上她:“抱歉一时没忍住。”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笑道,“他弹的是贝斯。”

林予安“噌”得扭头去瞪林夕从,而自家堂弟怂巴巴地缩着脑袋:“姐,这确实是贝斯……”

“你不是弹吉他的吗!”

“但我在乐队里是贝斯手……”

好,本来想缓和一下姐弟情谊,现在看起来不用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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