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科堡玉米热狗肠

“时小萤你来得正好,今天有个新奇的,科堡玉米热狗肠!”徐令窈见她来,语气满藏喜悦。

“这香肠的个头好大,比正常大小的王中王大好几倍啊!简直是小虞跟慕斯之间的个头差距。”

做实验的虞林森莫名打了个喷嚏。

一旁经过这间实验室的慕斯年默默把这话记下。

事实证明,有时候多说话就是不行。

呆在电梯角落的路依依,听到慕斯年问时静萤,“你夸我大……?”

路依依疯狂捂嘴,只差面壁。

时静萤的耳朵透着热气一般,“刷”的一下,耳根一片全红透,从皮肤里透出绯红,跟要滴血一样。

时静萤耳朵发烫,步下生风,毫不犹豫的冲进风里,不忘感叹:这一天太可怕了。冲上林翊楠的车,关门的动作实在匆忙,甚至催促起了林翊楠。

林翊楠不明就里的询问,“怎么跑这么急,后面有狼追你啊。”

“太饿了,我们快走啦。”

实在是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林翊楠驱车本要立马离开,可后视镜的人,似乎一直注视着他们,高挑,眉目深邃。

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可一时之间,他也想不起来。

林翊楠试探性的问时小萤,“来了新的实习生?今天跟你一起走的那个女生有点面生,我都没有见过。”

“是啊,刚刚那个女孩子叫小谢,她笑起来有小虎牙,特别可爱。对了,我们这层楼还来了个混血的帅哥,算起来光是我们这一层楼就来了三个实习生,两女一男,只是另外个女生没怎么见过,好像叫小杨,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

尽管时静萤说了那样一长串,林翊楠却精准的挑了他心中的重点。

“混血,帅哥?”

林翊楠将这两个词咀嚼在舌尖,莫名的有了咬牙切齿的意味。

“诶,就是混血嘛,见得少,大家都看着很新奇,等认识的时间久了就习惯了,可要论帅哥,当然还得是我们林总呀。”

时静萤生怕他觉得厚此薄彼,连忙补充。

毕竟她能跟着慕斯学烘焙,还是林翊楠拜托朋友慕如风的缘故,不然平白无故的,她并不认为慕斯会答应周末教她烘焙。

“你夸的,好没真情实感。”林翊楠毫不留情的吐槽。

“我从小看着你长大的!我可不是夸你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的帅,这可是我对你十年如一日的认可,懂不懂里面的含金量啊。”时静萤辩驳道。

听到十几年这样有分量的词,林翊楠才有些安稳,“只是,看你这样长大的话,由同龄人来说,好像有点怪怪的。”

看时静萤一眼嗔怒,林翊楠立马打了退堂鼓,“好吧好吧,你说。”

时静萤才继续说道:“我真情实感的夸你好看帅气的话,应该是这样。”

林翊楠侧耳倾听。

“帅气这样虚无飘渺,无凭无据只看喜好的东西,在我这里就是一次称量。”

“称量?”林翊楠有些不解。

时静萤为他解释道:“就像死神阿努比斯的审判之秤,用轻飘飘羽毛来称量心脏。”

“那你用羽毛象征你的喜好,来分辨孰轻孰重?”林翊楠依旧固执的在询问,只有在意,才会对一个人的喜好这样的在乎,林翊楠心中的天平早已偏向时静萤那一侧。

因此,他渴望听到时静萤的回答。

“并非如此,我不用个人喜好去衡量他人。你,不是我私人天平中被称量的那一侧,你是我衡量别人时,最大的那个砝码!”

林翊楠的唇角也被这样的话牵动着,却不厌其烦的追问:“那有比我重的吗?”

时静萤摇了摇头,虽然她很少真心实意的夸赞林翊楠好看,帅气这样的词,可那样的比喻就完全是她本人的想法。

慕斯是很帅气,可喜欢跟帅气也并不是等价的。

更何况,慕斯并不需要她的认可。

可在林翊楠追问中,她明白了他的态度,他需要。

她也愿意将心中所想宣之于口。

时静萤明白,林翊楠会是她心事最好的保密者,一直如此。

“我早上出门前,已经把淘洗好的大米放进电子电饭煲,提起手机遥控煲饭,今天晚饭想吃什么菜?”

“想吃蛤蜊,虽说过了六月最肥美的季节,但也想吃这个。”

“那正好,家里有珐琅锅,煮完还有余温,奶酪白的颜色,咕咚咕咚冒热气,你应该喜欢。”

时静萤沉浸在林翊楠的描述里,“我还没有用珐琅锅煮过东西呢,你这样说,我应该挺喜欢的。”

林翊楠潇洒的一把停车,“就是重了点,我又不会让你去端着,我给你端好弄好,把食材清洗好,你只管放食材就好了。”

时静萤跟林翊楠呆在一起吃晚饭,进厨房都变得频繁了。

说是她烧饭煮菜,可是林翊楠一直在打下手,食材也都洗干净切好,切得不快,却也整齐。

时静萤觉得进厨房就跟去海底捞、烤肉店一样,可遇到开着油烟机的菜,林翊楠就把时静萤往外推,吃完了,两人共同收拾好碗筷,放进洗碗机。

都说生活烟火,碰上柴米油盐酱醋茶,得乱成一锅浆糊,可她这一锅,跟海底捞一样愉快。

甚至,她也从煮饭中找到了乐趣。

碰到想要烧的饭菜,林翊楠也乐得捧场。

就像眼下,林翊楠洗干净了娃娃菜,金针菇,切好了烫熟脱皮的番茄,放在时静萤旁边,又默默调料汁。

时静萤起锅烧油,看到了火候就下切好的番茄,码上一圈的娃娃菜跟金针菇,在盐水里吐沙的蛤蜊也吃上时静萤挤好的虾滑。

右边顺手的倒上料汁,就有林翊楠看着火候,她突发奇想,去了冰箱拿黄油,准备煎科堡玉米热狗肠。

林翊楠问道:“要不要我来?我怕油烫到你的手。”

“这个没事,而且煮饭的时候最香了,我可不能错过香味里的好滋味。”

黄油融化的过程也极其治愈,扑面而来的香也叫人心驰神往。

林翊楠不得不承认时静萤的话,厨房的香味最是扑鼻,有时候闻上一闻,都像吃上一盘好菜。

样品袋拿出来来的科堡玉米热狗肠,住进了煎锅这么大一面的单间,翻来覆去,睡起刺啦刺啦的美梦,留下黄油般香醇的口水。悠悠醒来,穿上焦香的外皮,喷上黄油香水,一出锅就进了小盘子,在风中洋溢散不去的黄油香。

见上两位饕餮食客,被黄油香味融进酥皮里,被齿舌无形拆解,里面的滋味更多,让林翊楠误会的霉点竟然海苔。

两人分食,都未过瘾,就已经吃完,对着样品袋上的词,在某购物app四处搜寻,也不见踪影。

黄油香煎科堡玉米热狗肠的滋味,大概是他们今天共享的第二个秘密。

吃上虾滑的蛤蜊鲜美,在番茄浓汤里舀起汤汁,娃娃菜被煮得软烂清甜,金针菇也沾了番茄的香味,也添一分咀嚼的口感。

林翊楠跟父母分居后,本来也算是个加班狂魔,觉得吃饭滋味甚少,可每天外卖下肚,拖着一身疲惫回家,只觉得人生的滋味都跟盒饭一样,日复一日的对付胃,食之无味。

在时静萤来后,他个人的私生活从下班这一刻开始期待,每天准时下班。

接上时静萤,看她每天带的新奇食物,都让林翊楠对下班有新的期待感,似乎一天的喜悦都堆积在此时此刻。

吃完饭时静萤会先去撸猫,她把时墨没抱到了楼上,也管那只猫叫警长。

抱着时墨没,碰到橘焰,还会抬起时墨没的爪子,开玩笑叫橘焰橘长。也会带着橘焰出门溜达散步,回头率百分之百。

如果碰巧接到快递员的电话,又会欣喜若狂的快步回家。

“你又买了什么?”林翊楠有些好奇。

时静萤却卖起了关子,“你不觉得院子里少了点什么吗?”

“院子里有花有草,算得上美满了。你不知道,遛猫的时候,人家除了喊我橘焰他爸外,还说我家是玫瑰花园!他们都把草莓杏仁饼认成玫瑰花了,小区里都快出名了,小区群里都调侃我是花园园长。”

“难怪,刚刚快递小哥嘴瓢说我是不是玫瑰那家。”

“不过既然你这么问,应该不是花花草草。”林翊楠陷入思考。

“思路很正确啦。”时静萤指着院子里的鱼池,“我弄了古法鱼缸的造景。”

林翊楠看她摆弄,确实古朴可爱,时小萤还有些喜好碧绿的青苔。

“你不觉得这绿意盎然,看着心情就会变好吗,我吃完午饭,消食碰到的这块青苔,长的太漂亮了。”

时静萤又有捡几块石子回来,青苔稚绿,斑驳可爱,叠石成小假山,间缀青苔,买回来的几竿文竹栽种上去,更是浩然成风。

买来的竹漏下潺潺流水,几个赏玩的迷你小人,行走其间,又有几尾新鱼入水,摇头摆尾,哄然一处,觅食争抢。

甩起的水珠溅起,正巧落在时静萤的眼下,倏然滑落。

林翊楠下意识抬起了手,温厚的手紧贴着时静萤的脸颊,细腻光滑得像小时候去抚摸花瓣,又触电般收回手,“外面的院子没有灯,我还以为你哭了。”

“怎么会,我这天天吃好喝好的,坏心情都找不上我。”时静萤的语气轻松,洋溢的喜悦感跟喷香的小蛋糕一样,迎面而来。

林翊楠以为他们一直会这样,闲暇饭后,赏花游鱼,望月院中。

可这样的一切,还是如镜花水月,轻易就被打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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