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凑不要脸李寡妇

往事就不要再提!人生已几多风雨!

大家好,我是梁闪闪,一个不愿意下地狱的勉强善良的女人。

在我30岁生日那天深夜,我emo时对自己下过的诅咒,应验了一个。

被鸡骨头噎死后,为了不受疼痛的折磨,我选择了去救苦救难。

毕竟,自称天道的声音说,那些炮灰男配死亡后,让世界的幸福值暴跌到37%,有引起世界战争的风险。我的作用,就是阻止炮灰男配们钻牛角尖,让他们的心不单单为女主的青睐而鲜活,让他们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再因为得不到女主而郁郁寡欢、不惧死亡。

天道在人世间的效率不怎样,送我到任务世界倒是瞬息间。一不留神,我就感受到迎面扑来的水!

“嘶~”

“卧槽!”

哪个王八蛋敢泼我水!?

“你个骚蹄子!这次给你个教训,再敢勾引我家儿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正抹着脸上的水,来自对面中年女人的咒骂让我怒气冲天,视线扫了一圈,走过去夺下水瓢,舀水泼回去!

“啊!李寡妇你——”

“滚!”

我指着院门,冷冷盯着尖叫的女人,见她愣愣看我,便提高声音道:“滚出我家!”

中年女人激灵了一下,恨恨看我一眼,灰溜溜离开了。

我过去闩上院门,提起身上的素罗裙,抬起脚看了眼灰布绣花鞋,抹着脸上的水珠四处参观,打死也想不到,天道让我先来的古代!

还是个逻辑不太完整的古代……

刚才那个女人,是用普通话骂我的……

【梁闪闪!接收剧情!下个世界聊!】

天道的声音来去匆匆,像是怕被我指出Bug。话音落下,我猛地感到太阳穴突突地疼,赶紧找个椅子坐下,爬在原木方桌上,难受地闭上眼睛。

喔~原来这里是由某位作者创造出来的小说世界,名字叫做《重生之皇后之路》。

男主女不重要,重要的是炮灰男配,以及我现在的身份。

炮灰男配是这个国家的年轻将军,有点儿霍去病的意思,就是特别厉害,功高盖主,他叫陈守疆。

我呢,我就是——不好意思,全读完了我都没找到我是谁,我连个丫鬟都不是!

行,重点关注陈守疆。

总之,世界上有且只有一个霍去病。陈守疆是比不了战神的,他早晚都要被皇帝除掉,更何况他还不嫖不赌不纳妾,不懂自保。

陈守疆和女主,也就是小说中最后的皇后,是青梅竹马。他自幼喜欢女主,两人少年时互赠过定情信物,两小无猜,直到十三岁时他跟随父亲去军营历练。

就是在他历练的时候,女主重生归来,说是长姐会害惨她家,坚持顶了长姐的选秀名额,直接进宫,步步为营,从秀女一路做到皇后之位。

陈守疆如他的名字一样,为祖国守护疆土,心甘情愿做女主手中势力,直到最后被男主,赐午门斩首。

享年,45岁。

女主还为此不理皇帝男主,次年当上皇后又生了四个孩子,活到98才死。

现在事情发展到哪一步了呢?到女主成为四妃之首,离成为皇后,还有一年。

也就是说,陈守疆已经死了?

我不确定,再次去看陈守疆斩首的段落,发现作者没有描写太多,只是说:那些曾经与陈将军并肩作战的战士们,在这个盛夏的午后,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凉,比塞外隆冬寒风,还要刺骨的凉痛。

盛夏的午后!

我赶紧四处看,入目全是古朴,没有电子产品。恼得我跑出院子,四下环顾,还好不是村子!

院外是街道,路上有不少摆摊的。耳边有蝉鸣,太阳还很炎热,拜托等等我啊小炮灰!

我寻到一个卖字画的摊位,刚坐在摊前的木凳上,就听摊主压低声音道:“嫂子,不是说好子时相见,你快些回去,莫要着凉。”

摊主是个挺年轻的男人,面容清秀,正有些脸红地看着我,“莫要这般盯我,旁人要说闲话的。”

我很无语,我特么清清白白一母胎单,给我整成李寡妇?还给我配一暧昧对象?

我走了,走得很爽快,回到原身的家,收拾行李。但包不好行囊,就带上所有的货币,空着手,去这个世界的首都。

路上向两个面善的少年问路,得知皇宫就在东北方向二十余里的地方,今天是七月十八。

幸好幸好,只有二十多里地,骑电动车,一个小时也就到了。

我紧张的心情微微放松,往少年指的方向继续前进,猜测皇帝要是想杀陈守疆,宣判和行刑的日子一定不会间隔太久。

可惜我不会骑马,只能靠两条腿走过去。路边没有小超市,渴了只能就地取材,饿了只有忍着,比跑马拉松还要辛苦地坚持到目的地。

这些,和地狱里那些可能有的疼痛比起来,毛毛雨而已。终于在天擦么黑的时候,我走进城门,随手扶着一根灯笼柱大口喘气。

累死我了……

要是陈守疆已经遇害了,也不能怪我。是这绣花鞋不适合长途跋涉,鞋底都磨穿了,脚底的血泡我都顾不上管。

缓了会儿劲儿,我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京城的街道要比镇上的宽阔干净,这会儿一个摊位都没有,只有酒楼客栈前还烛火通明,人影绰绰,香味扑鼻。

我咽了口口水,摸了摸藏在胸口的钱袋,往一家看起来会平价一些的客栈走去,觉得自己现在可以吃下一头牛。

如果陈守疆已经被斩首的话,百姓们一定会私下议论,省得去开口去问,引女主怀疑。

想到女主,我喝蛋汤的动作僵住了,低头看着汤碗中我灰扑扑的脸,心里一阵一阵惊慌,女主是重生回来的,我不能去劫法场了!

就是她没重生,法场我一个人也劫不动。

我很快就冷静下来,继续吃饭,分神琢磨着能免陈守疆一死的办法。

不知道现在皇帝能不能同意他告老还乡?或者让他假死保命?或者让他天天流连烟花之地,消极怠工无心事业?

皇帝的心思不好猜,我想得脑袋疼,用筷子头戳了戳太阳穴,暂时不想了,顺便夹了条鸡腿啃了起来。

“将军,她——”

“无碍。”

鸡腿味儿不错,我听见身边传来对话,疑惑地抬头看了一眼,正准备继续啃鸡腿,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嫌鸡腿贵,没舍得点鸡腿来着……

那这腿?

思及此,我立马抬头,看见坐我对面的男人,他的面容很冷硬,甚至有些凶相。五官很立体,只不过右脸颊上有道刀疤,配上黑而密的胡子,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很凶。站那不动就能吓哭小孩的那种。

“大……大哥……”

情不自禁发怵,我有点儿不敢说话,赔着笑把刚夹进我碗里的第二支鸡腿放他碗里,“您吃……吃好哈……”

“一起吃吧,姑娘看起来很饿。”

我对面的男人发出的声音和他的长相反差很大,听上去有种温润的感觉,冲淡了他外貌带来的视觉冲击。

只见他把我夹过去的那只腿又夹给我,眼眸微垂,我跟着看到自己面前的碗碟,几乎全空。

我臊的脸红,连忙解释,“我午饭没吃,赶了二十多公里路,平时我就一碗饭的。”

他目露了然,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放我碗里,问我,“怎的只身一人?”

我正想顺势打听陈守疆,就听头顶一道粗厚男声响起,“将军,该回府了。”

我一愣,眼睁睁看着对面男人蹙起眉头,放下筷子,伸手从瓷盘中拿了只鸡腿,缓缓站起身来。

嚯!

有两米了!

“陈守疆?!”

就在他转过身的瞬间,我站起来狐疑喊道:“陈守疆?你是叫陈守疆吗?”

跟在他身边的人想拔刀,被他抬手阻止,转过头看着我,略带疑惑道:“是我,你不够吃?”

说着话,他还晃了晃手里的鸡腿。

任务目标就在眼前,我心里乐开了花,赶紧绕到他面前,还没抓住他的袖子,就被他灵活避开,拉开和我的距离,凝眸问我,“有事吗?”

我感觉那个跟在陈守疆身边的男人一直在盯我,悄悄瞟了他一眼,那阴冷的眼神让我心里一颤,连忙对陈守疆点头,“你可以离我近点吗?”

“我听得见。”陈守疆一动不动,很快把手上的鸡腿吃干净,就静静地看着我,表情没流露出任何情绪。

这个人排斥我的接近,我没办法点燃他对生的渴望,他现在这副模样,我感觉他都已经做好丢掉脑袋的准备了。

真是难办。

客栈里的食客都在静默吃瓜,我左右看了一下,抬手抹了抹嘴角,深吸一口气,大喊道:“陈守疆!”

陈守疆一怔,愣愣看我。

“我喜欢你!”

陈守疆呆了。

“我可以嫁给你嘛!?”

我估计,他已经麻了。

“你死了我也要嫁给你!”

“陈守疆!我爱你!”

趁他呆愣之际,我凑不要脸地冲上去搂住他的腰,踩着板凳一鼓作气堵住他抖动的唇,我知道,这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

但我,别无选择。

陈守疆不是无所谓死亡吗?我就不信他能无所谓来自我梁闪闪的烈火般的热情!我要用我的热情,烧醒他那颗为女主冰封的心!

我要让他的心,为我跳动,为我燃烧。

我要让战功赫赫的大将军,爱上我这籍籍无名的小寡妇;我要让他好好活着,感受由我带给他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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