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下山

武川城,九华门。

正中间的祭坛上跪伏着一个白衣男子,他的手腕上套着重达数斤的铁链,硬生生将双手吊起,锁链在手腕上勒出一道宽的血痕。他身前站着一个绿衣少女,年岁不大,双臂张开护着白衣男子。

明芙隔着远,听不清祭坛上具体说的什么。她今日跟随宗门前来审判金阙宫逆徒陆弃文,谁料半途中天宝山庄庄主的独女秦窈持着一柄剑挡住了九华掌门的降龙鞭。

“陆弃文不是魔道中人!”

明芙听到了这么一句,好奇心使她悄悄抬头望着祭台的方向。站在旁边的涂荧忍无可忍,小声道:“明芙,这种场景不是你可以八卦的。”

明芙没听进去,仍是专注力放在祭坛上发生的事情。来之前她对陆弃文和秦窈的故事略有所闻,百闻不如一见,她今日确信了这两个人是真爱不是炒作。

现如今修真界最负盛名为武川城九华门、浮宁城天宝山庄、赤北城金阙宫、五行城玄徽宗、飞燕城玲珑派。

陆弃文是修真五大派这一代中最有前途的弟子,他年少成名,十五岁时就在修真大会中一人挑战三个前辈下擂台,本是快意少年郎,谁知道上古秘宝七杀灵珠的丢失引出今天这场审判。

传闻,七杀灵珠乃是由七颗灵珠串成的手串,每一颗皆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灵力。若能炼化其中一颗,修士便可灵力大增,连破三重境界。而当七颗灵珠合而为一,便能开启神秘莫测的冥川。

冥川之中,藏纳着天下间各类修仙秘籍与失传已久的极品灵宝,堪称修仙者梦寐以求的宝藏之地。一百七十年前,冥川之主渡劫失败,将七杀灵珠托付于天宝山庄后陨落。

如今末法时代,天地间灵气甚微,上一个从人界飞升的修士已是三百多年前九华门的云阳真君,七杀灵珠的存在引得无数心怀叵测之徒觊觎。

天宝山庄以法器闻名,守护七杀灵珠的禁制与法阵更是由冥川之主亲手布下的,数十年来,无人可以靠近半步。

然而却在陆弃文作客天宝山庄期间,七杀灵珠丢了。

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辜的陆弃文被逐出了师门,在退出师门前进行了一场公开刑讯。

陆弃文仍是咬牙不语,明芙隔着这么远都能看见他白衣上渗出来的血渍。秦大小姐哭着喊着要各位掌门饶他一命,最终被天宝山庄的师兄弟强硬地拖走了。

“我不服。”陆弃文说。

明芙就差掂起脚看热闹了,这句话钻进她耳朵里,她不自觉地注视着祭坛上被锁住的陆弃文,谅她视力再好,她也无法隔着这么远看清陆弃文的脸,说话声断断续续的,没等她反应过来上一句话是什么意思,祭坛上突然起了一阵浓烟。

“不好,这是迷香散!快屏住呼吸!”

有人叫了一句,明芙止住呼吸,浓烟弥散开来,遮住了众人的视线,九华门大弟子解鹤掐诀招来一阵狂风吹散了浓烟。

祭坛上早无陆弃文的身影。

天宝山庄庄主秦仲大怒,在众门派的见证下发出了通缉令—万恶榜,在此榜单者修真界中人人得以诛之,事后带人头前来揭榜,可得天宝山庄一件上古法器。

明芙嘀咕道:“这也没证据确定啊,这就上万恶榜?”

涂荧听见了,瞪了一眼明芙:“你别瞎嘀咕,庄主此举一定是有了什么确切的证据。”

“那怎么不公开?这么热的天都陪他在这晒?”明芙最大的怨念就是在七月酷暑难忍的时候出门晒太阳,她此生最恨阳光。

“哎呀,好了好了,等回去师姐再给你调制一款美颜露,保管你脸上的灼伤消失。”涂荧是知道这个小师妹对阳光不耐,只站了一刻钟,师妹的脸上已经红了一片。而她是玄微门门主魏寻乾的嫡传弟子,若是戴着斗笠面纱属实打眼,必要寻个解释。

明芙这辈子也最讨厌解释,索性白天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可还是会有这种需要出席的场合。

如今陆弃文人都没了,这场审判也就不用继续了,九华门掌门伍奎说了几句场面话就散了。

众弟子陆陆续续离开九华门,明芙经过祭坛时被一丝反光闪到了眼睛停住脚步。祭坛上的血没有清理,一大片的血渍染了白色的地砖,能看得出来是下了死手。

明芙突然有了个疑问,既然是想知道七杀灵珠的下场,为什么会在陆弃文没交代出前就痛下杀手?莫不是七杀灵珠失窃另有隐情?但为什么五大派都对此缄默不语?

不等她想个明白,魏寻乾寻她来了。

“明芙啊,又在破案呢?”魏寻乾修为不高,已在金丹期几十年,这门主之位纯靠他爹,但他左右逢源的本事极强,倒也在五大派中站稳了脚跟,没被踢出去。

“钱串子,这事你知否?”

魏寻乾甩开扇子,摇头否认:“我也是前几日刚得到消息,等我到这的时候陆弃文已经被抓起来审讯好几日了。你也知道,本门主人微言轻,光我一个人觉得有疑无用。”

明芙自是知道这人是怕麻烦,觉得与自己无关就懒得张口管事:“我就是觉得很奇怪。”

“奇怪、不奇怪,这都跟你没什么关系,对了,你收拾收拾明天就去山下历练吧。”

“什么?”

魏寻乾的桃花眼扫了一眼明芙:“为师能教的都教了。”

“我不想去。”明芙耍赖,“好师父,好门主,你就让我在宗门里做个混吃等死的废物不成么?”

“不成。你可是本门主唯一的弟子,不在江湖上混出个名堂,你就别回来了。”魏寻乾悠悠然道。

“那下山历练我总要银子吧?一个月二十两,先给我六个月的。”明芙一计不成再生一计,钱串子为什么叫钱串子就是把银子看的比命还重要,她一口气要一百二十两银子,这不得让魏寻乾吐血。

魏寻乾长舒一口气:“我以为你要什么,区区一百二十两银子,为师多给你三十两,凑个一百五十两,你就去吧你。”

拿着沉甸甸的银子的明芙站在武川城城门口时都没回过神,她不敢相信魏寻乾居然能给她一百五十两银子。要知道她月银只有五两啊!

不对劲,实在是不对劲。

明芙绞尽脑汁都没想出来魏寻乾打的什么鬼主意,索性不想了,找了个客栈住了三天。第四天,她实在是无聊至极,准备出门溜达溜达。

客栈位处武川城外的一处竹林,不远处就有一座荷花峰,据店小二说落日时明霞可将天色染成荷花一样的红色,甚是美丽,勾的明芙心痒,当天下午就踏上了去荷花峰的路。

明芙边走边赏景,斗笠遮住了大半阳光,她心说在市集买的这个新斗笠真不错,脚下传来“啪嗒”一声,明芙意识到自己脚感有些软实,她缩回脚低头看去,竟是一书生打扮的年轻人。

书生没开口,明芙大声尖叫:“对不住,对不住这位公子!”

硬生生让书生的话咽了回去,他艰难地开口:”“这位姑娘,不如先扶我坐起来如何?”

明芙“哦哦”两声,拖着有一条残腿的书生到树下坐着,书生咳嗽了两声,咳出一口血溅到明芙鹅黄色的裙子上。明芙面色凝重,心里盘算起得敲这书生多少银子,书生又咳了一声,嘴角带血,随手一抹,用沾了血的手掏出钱袋子,从里面拿出一块银子。

明芙顿时喜笑颜开,变脸速度快到令人发指,捻起书生的白色衣服接过,擦拭干净后再塞进自己的钱袋里。

书生:……

“还算你识相,赔完姑娘我银子,这事就算了了,本姑娘先走了,再不走来不及看日落了。”

明芙拍拍手再拍拍身上的灰尘,撂下一句话头也不回走了。

书生靠在树上注视着明芙的背影,起了一阵风吹起她的斗笠下的白纱,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脖颈。

他肯定,这姑娘出行戴斗笠绝对是怕日后被仇家揍一顿。

小二所言不虚,荷花峰的日落美丽动人,余晖像极了被融化的金子,直至余晖消散,暮色渐沉,明芙动身下山。

太阳没了,斗笠不必戴了,黄明芙将斗笠斜挎背在腰后,走到书生所在的地方时明芙加快脚步就怕书生叫住她。

没想到书生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投掷过来一枚玉佩。明芙伸手夹住,定睛一看玉佩上雕着一朵芙蓉花,温润细腻,颜色碧绿清澈,明芙一下子看呆了。

书生咳了一下:“这位姑娘,接了我的玉佩,可否能听我两句话?”

这玉佩价值不斐,最重要的是很合明芙的心意,她第一时间就栓在了腰带上,她背着光向书生走去。

书生这才第一次看清明芙的脸,明芙长得很漂亮,她的漂亮是沾染了烟火气的漂亮,一双笑眼弯弯,抿起嘴笑的时候左脸颊上有一个小梨涡。

“说吧,什么事?”

书生回过神,语气虚弱:“我乃雪月城温家的九公子温无奚,此行本是去归一寺求医,行至半路被马贼抢了,受了惊吓我就晕了过去,一直到我被姑娘踩了一脚醒来才发觉和家丁们失散,怕是他们凶多吉少。可我这病是万万不能耽误的,大夫推断我不过只能再活三个月余。所以,我在此拜托姑娘护送我去归一寺,玉佩就是定金,到归一寺后愿以百两黄金相赠。”

“你要死了?”明芙上下打量温无奚,书生模样俊俏却因为失血过多苍白虚弱,一幅要病死的样子,相貌大打折扣。

“正是。”温无奚心里骂她是不是瞎了,都吐了快一盆血了,还要问?

“人生苦短,公子你早登极乐可是福报。”明芙拍了拍温无奚的肩。

闻言温无奚捂住口鼻咳嗽,应景般又咳出一口血。

血从指缝里流下,明芙嫌恶地离温无奚远了一寸。

“那算是温某的命数了,天色已深,姑娘快快下山去罢,夜晚山中豺狼虎豹与我相伴,不算寂寞,可伤了姑娘却是不好了。”

明芙最是吃不得这套以进为退,眼睛一转,改了主意:“百两黄金可是真的?”

“真的真的。”

“好,本姑娘就帮你这么一回。”

“那要劳烦姑娘背我下山了。”温无奚作娇羞状,“此事我绝不会说向他人。”

明芙冷笑道:“你在想什么?”

温无奚疑惑道:“那我这腿……”

“你暂且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

约莫过了半个多时辰,明芙牵着头骡子拉了一个推车上山到温无奚的面前:“没别的了,你将就坐坐吧。”

温无奚面露难色:“骡子,配不上我的身份。”

“那你爬下山吧。”明芙牵着骡子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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