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着迷

假期里的午饭,每天基本就在十二点左右做好,菜肴馋人的味道飘在空气中。

陈蓉做了西红柿打卤面配着几盘荤素菜,因为温洛洛说想换成米饭的时间,已经有点晚了。

温洛洛帮忙端菜,特意把炒苦瓜放的离她最远。

苦瓜的功效不错,排毒促进食欲。

陈蓉养生,除了必备的肉菜,也总喜欢做些对身体好的素菜。

然而温洛洛还不是注重养生的年纪。

她从来不会主动吃苦瓜,只有陈蓉唠叨着夹给她,被逼无奈之下,她才会勉强吃几口。

外面。

薄桑按了门铃。

温洛洛知道是他来了。

她飞快的跑去开门。

薄桑已经比她高出很多,颀长挺拔,他换了脱鞋,修长的手指间拎着淮京特色的糕点盒子,放到旁边,跟陈蓉打招呼:“阿姨。”

陈蓉看到他又拿东西来,有些没办法:“每次你都要这样客气,反倒阿姨不好意思了。”

薄桑眸子微垂,淡淡不失礼数:“没什么,洛洛喜欢吃。”

温洛洛眼神全在薄桑身上,一眼就发现不同。

他多穿了件黑色外衣。

似乎也怕被陈蓉看见只套着毛衣出来,会唠叨他穿的少。

思及此,温洛洛忍不住翘了下唇角。

原来,不止她一个人招架不住妈妈的唠叨。

薄桑:“……”

他黑寂冷淡的好看眼眸睨过来,微微挑眉,无声询问她笑什么。

温洛洛无辜眨了眨眼,她坐下,故作无事的把碗筷推给他,开口说:“吃饭吧。”

吃饭间,碗里的面条渐渐减少。

桌上的菜,温洛洛基本都夹了,只除了炒苦瓜。

见此,陈蓉早有准备,拿了双新筷子,把苦瓜丝装了一小碗,放到她临近:“这些要都吃掉。”

温洛洛看着,觉得有些头大。

她其实也不算挑食,苦瓜炒熟了仍是有苦味,她咬着筷子,可怜兮兮:“可是……好难吃。”

陈蓉不为所动:“咽下去就好了,不能光贪嘴吃喜欢吃的,也得吃点对身体好的食物。”

说着,陈蓉放下碗筷起身,去厨房看焖的蹄筋。

“这真的不好吃。”温洛洛哀怨的目光看向薄桑,寻找认同:“对吧,我却要被逼着吃掉这些,好可怜。”

薄桑抬了眼,而后将小碗里的苦瓜拨进自己碗里。

他没说什么话,帮她很快吃掉。

温洛洛愣一下,睁大了眼睛,反应过来后,忍不住有点负罪感,凑近小声:“薄桑,不苦么?”

薄桑微动双唇嚼着,似乎苦瓜真的没难以忍受的味道。

碗里不再有苦瓜,他正要开口,目光瞧见从厨房出来的陈蓉。

他没说太多,只回了一个字:“嗯。”

她怕被妈妈听到,凑得愈发近,热气裹着快要虚化的声音,落在他的耳朵:“你太厉害了。”

薄桑拿筷子的手指节,倏地泛白,紧了紧。

“数学你擅长,苦瓜你也能面无表情的吃下去。”

耳畔她的欣赏和好感清晰温热,像在评价世间罕有的完美生物,憧憬:“我要是像你这样,我妈做梦都能笑醒。”

薄桑缓缓绷住了唇,抿成一线。

说完话的温洛洛恢复坐姿,两人的距离重新拉开。

薄桑重新夹了苦瓜丝吃,扯断着刚刚冒出的妄念。

他说:“你有你的专长。”

“啊?”

“跳舞。”

这个专长,她接受。

确实也就跳舞这点,还能在薄桑面前稍稍值得提。

-

吃过饭。

在薄桑离开之后,温洛洛收拾跳舞需要的鞋子和衣物,还悄悄把装了零花钱的钱包塞在衣服中间。

今天上午,她和孙楚菲约好了,搭地铁去舞蹈班。

等下了舞蹈课,再一起去商场的美妆店,挑选唇膏和口红。

十八岁的女孩儿早已经知道爱美。

之前,家长管着,那颗蠢蠢欲动想臭美的心才勉强压着。

如今迈进成人的门槛,胆子似乎也格外大起来。

·

午后,阳光很亮,风还是冷的。

温洛洛戴着毛绒绒的围巾,边看手机,边朝巷口张望。

她跟孙楚菲约好了下午一点钟见面。

回到家的薄桑,又回归到安静封闭的空间。

他给自己解闷儿,随手拿起一只削好的铅笔,在素白的纸上画画停停,简单起草着构想中的建筑。

没用太精细的画法,只为排遣,粗略描绘出外形。

静音的时钟无声流淌着一分一秒。

忽然,他听到了外面巷子,隔着窗玻璃传来几乎快听不见的喊声。

“洛洛!”

薄桑在听见她的名字后,条件反射的顿笔,然后拉开窗帘一角。

阳光从巷子上空照下来,把她的白羽绒服映得像雪。

她背着常用的单肩包,按照这个时间点,她应该是去上舞蹈课。

薄桑看到她歪头笑,伸手和小区伙伴牵住,一起离开这条枯树梧桐的巷子。

他凝神看了很久。

直到她身影消失在巷子尽头的拐角。

他才终于收了眼。

忽然一切又恢复到死气沉沉,安静的像谁也不存在。

好像她连同整条巷子的光和生机都带走了。

薄桑冷清着情绪,走上楼。

他习惯在没人需要自己的时候做题、画画,或小憩,消磨冗长的灰蒙。

薄桑来到卧室。

意识不断下沉,他在混沌午睡中,毫无征兆的再次梦到温洛洛。

她不像以往,只是笑着亲了他下颌。

这次,她伏在他耳边,柔软出着汗,对他清清楚楚的说。

“你太厉害了。”

然后,闪过她的面孔,是可怜兮兮的表情。

薄桑猛然醒来。

燥意也就这样涌上来。

睁开眼,厚重的窗帘拉着,黑暗的室内,薄桑缓了缓,他才微喘着走进浴室。

水声哗啦不停,从蓬头落地,汇聚流进下水口。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白天不经意的举动。

却成了宛如蜘蛛吐丝的陷阱,一寸一寸,收紧蚕食他的冰冷与理智。

而他只能尽数承受。

*

舞蹈课结束,温洛洛和孙楚菲根据地铁报站提示从商场站下来。

货架的唇膏与口红前,孙楚菲一眼就选出想要的。

“洛洛,你看,这个色号很火的,还有个特别的名字。”

温洛洛从临近的位置拿出一支颜色自然的口红,擦到手背,对着镜子跟自己的嘴唇颜色对比了下。

颜色很浅很淡。

几乎就是裸妆的效果,她选到了满意的,听到伙伴的推荐,转头看过去,觉得这草莓红颜色漂亮归漂亮,太明艳了一点:“什么名字?”

“叫斩、男、色。”

“斩男色?”

“很简单啊,这个颜色艳,有女人味,想斩谁的心,就涂给谁看。”

温洛洛眨眨眼,动摇了。

大牌口红的价格,正在折扣,二百出头。即便如此,对于高三生的她来说,不算便宜。

带来的钱只够买其中一个颜色。

她脑袋里冒出薄桑,忽然好奇,他那张清清冷冷无欲无求的脸,如果看到她涂斩男色,会是什么样的神情。

因为太想知道。

所以,她义无反顾选择了这支,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支口红。

在地铁里,孙楚菲已经率先拆开包装,对着随身的小镜子涂抹起来,美滋滋拿起手机不停变换着表情和角度自拍。

跃跃欲试下,温洛洛也将口红拆开。

她垂眸,小心安静的涂上嘴唇。

丝滑,甜腻。

温洛洛认为这个颜色是她见过,能让人越看越钟情的色号。

草莓红,散着淡淡的香气。

涂在嘴唇染上了滋润养眼的美感。

孙楚菲拍够照片,转头看过来。

对面色彩斑斓的广告牌闪现而过,有光不停变幻落在她净白的脸上。

唇红,更增添了她几分清丽感。

孙楚菲由衷感叹:“洛洛,如果你穿上古典舞的舞衣,此时此刻,就真像天女下凡。以后上了大学,新生表演的时候,你穿上舞衣再化个妆上去跳舞,估计整个舞院里为数不多的男生,都会喜欢你。”

“哪有那么夸张,你涂也好看。”

温洛洛弯着唇,说出的话真心实意。

她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

如今脑袋里想的,只想要见到薄桑。他冷感的脸上能为她动容,哪怕只有一丝丝,也算功德圆满。

·

回到家,温洛洛不敢在客厅停留,风风火火的上楼,搁下背包,随手抓起桌上的卷子,再下楼朝门外跑去。

陈蓉正看电视,听着她急匆匆的上楼又下来,回头去看,也只看到一个背影,喊:“洛洛,去哪儿啊?”

她心虚,怕唇上的嫣红被妈妈瞧见,于是慌慌张张的头也不回:“做数学。”

闻言,陈蓉知道她是去找薄桑做数学题,就不干涉了。

虽说温洛洛和薄桑都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但陈蓉还挺放心。

一来,都是邻居,也算知根知底。

二来,接触的变多,陈蓉还挺喜欢薄桑这孩子。

高高瘦瘦,长得好,偶尔瞧见小区内女孩跟他搭话,薄桑的态度很冷淡,话少,而面对其余人、正经事该有的礼貌一样不少。

一个有原则的男生,怎能不可靠。

如果将来有个这样的女婿,那就好了。

当然,这只是陈蓉心里半开玩笑的美梦想法,没跟任何人说过。

温洛洛也不会知道。

不用斩了,他早被斩到心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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