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 31 章

宝宝照片压根没拍几张,很快选好,施宇急着去刷盘子,常笙差点就没留住人。

“大宇想不想看铭铭小时候的照片?”

一句话,施宇的屁股牢牢地粘回凳子。常笙见他一脸期待,忍不住笑了笑,从书桌里取出一本老相册。施宇以为这一整本都是,却见常笙直接翻过一大半,从相册里取出一张七寸照片,递给施宇。

“只有一张吗?”施宇问道。

“只有一张。”常笙回答,语气有些淡淡的哀伤。

施宇没注意,傻乐道:“有就好。”

果然,那张照片没有让他失望。

小孩浑身是泥,脸和头发都沾满了,但那双圆滚滚的眼睛依然看得出是常铭。也许是第一次拍照,小常铭紧张得两只手都握成拳,嘴巴抿成一条线,明明很害怕却很勇敢地直视着镜头。

倔强的小模样,一如初见时。

施宇想把照片里的人带回家。

“这是渝城的田,铭铭摔倒了?”施宇问道。

常笙看着施宇的眼睛,毫不逃避地,说了当时的情境。

“是我推他下去的。”

施宇的嘴角渐渐回落。

“为什么?”施宇握紧书中照片,追问道:“为什么要推他下去?”

常笙垂眼看着照片上的小泥人,“因为我恨他抢走了我的爸妈,恨他占了我的位置,恨他夺走了我的未来。”

时隔多年,想法还记得,恨意却没有了。

施宇眼底讶异明显。

常笙一眼看穿施宇所想,自嘲笑道:“我以前真的很坏,抢他的零食,剪烂他的衣服,甚至拿石子扔他。”

常笙比了比额头:“他这里有块疤,就是我为了抢他的自行车直接把他推地上,结果他额头磕上了一块大石头,流了好多血,吓得常德盛以为儿子要没了。”

施宇握照片的手更紧了些,看上去在很用力地克制心中怒意。常笙看在眼里,竟然有得到一丝救赎,继续道:

“打那之后,常德盛他们就不再带他回来了。而我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渐渐意识到,他哪里是什么抢劫犯,他根本就是代替我,成为那个家新的受害者。”

常笙摸着常铭的书包带,眼里满是心疼:“你不是问我铭铭为什么如此珍惜这个书包吗?”

施宇的手松了松。

常笙微微一笑,颇有些怀念道:“他在乎的不是这个书包,而是肩带上我给他绣的这只小鸟。”

“原来这是只小鸟。”施宇恍然道。

“看不出来是吧,我也看不出来。”常笙道:“我的手艺差得很,也就他当宝贝一样留着。”

常笙摩挲着那团形状莫辨的白线团,心疼道:“他以前总是拎个环保袋上学,后来初中毕业,他们学校破天荒地给中考第一名发了个奖品,就这么个破书包。常铭背了不到一学期,就又拎回了环保袋。我那时候问他,孙梅芸给他买那么多新书包为什么不背,他总是沉默着摇头。就算我给他换上新的,过两天再见他,又拎着环保袋。”

施宇有很多疑问,但他没有打断常笙,静静听着她说与常铭有关的事。

“我犟不过他,只好把这破书包给他翻出来,用线把断了的肩带缝上。家里只有白线,我嫌缝一溜太难看,就问他要不要绣个图案,我纯属心血来潮,没想到他却很认真地说,‘缝一只小鸟吧’。我笨手笨脚的,缝出来哪像小鸟,可他看了却笑得很开心,那是他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可我看见了却只想哭。”

“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背新书包,也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小鸟,可我却什么都帮不了他。”

常笙的话重重地砸在施宇心上。他其实并不知道常铭为什么不背新书包,也不知道常铭为什么喜欢小鸟,但他就是很心疼。

因为他知道了,常铭这十八年过得不好,很不好。

他努力挣钱是为了什么?难道是想补偿姐姐。他那么懂事,甚至生病了都不舍得花钱。

他的父母究竟是什么样的魔鬼?他的家又是怎样的地狱?

这一切,施宇都无从知晓。他想问,却不知该以什么样的身份来问。

是了,他该以什么样的身份来揭开常铭的伤疤呢?

施宇如此迫切地想要一个朋友以上的,可以越界的身份。

***

此时,被姐夫打发回来的常铭,正站在门口,掐着手腕,满脸冰霜。

再痛苦的诉说,让人感同身受,潸然泪下一把后,都会有结束的时刻。

对常铭而言,那些年的每时每刻,都是他一分一秒熬过来的。仿佛永远都将活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至于解脱,遥遥无期。

其实,他也曾幸福,也曾以为家庭是温馨的,成长是快乐的。

因为一出生他就是家里的宝贝,爸爸妈妈疼,爷爷奶奶宠。长得像个漂亮的瓷娃娃,乖巧又聪明,七个月走路八个月说话,嘴巴又甜,带出去格外讨人喜爱。但大人们夸他最多的却是勇敢,因为这个孩子无论摔多重都不会哭。

可大人们若能看得仔细些,就会发现他不是不会哭,只是会忍耐,这是一项他在学会走路之前就已经刻入身体的本能。

人类来到这世界拥有的第一笔财富便是哭泣。

喜极而泣时,泪水让快乐翻倍;

痛哭流涕时,泪水让悲伤减半。

会哭就意味着还活着,光有血还不行,得会流泪才是真正的人。

可就有这样一位母亲,从小不让孩子哭泣。因为她的丈夫听见孩子哭时,会嫌弃她带不好孩子。听不懂人话时,常铭一哭,孙梅芸就用毛巾塞住他的嘴,让他发不出声音来。后来听得懂了,孙梅芸就双管齐下,塞毛巾加教训,连吼带骂。等到常铭停止哭泣,孙梅芸又会抱他,亲他,向他道歉,承诺下次不再这样。

可下次之后,永远还有下次。

常铭害怕了,也学乖了,哪怕指甲陷进肉里,他也不再哭泣。

掐手腕这个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小时候,他本能地想要逃跑,想要求救。所以,无论跌倒多少次,他都要学会走路;无论咬破多少次舌头,他都得学会说话。人人都说他是天才,殊不知这一切只是为了自救。

后来发现逃不掉,三岁后的常铭又学会了一件新技能——察言观色。

他发现父亲回家虽然对母亲总是板着脸,但看着他却笑得很开心。于是他天真地以为两人是一个阵营,每当父亲在家就缠着他,甚至想让他带自己去上班。

一定程度上,他的策略是正确的。只要他哄常德盛开心了,孙梅芸也会格外温柔,表现得像一个正常母亲。但常德盛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家就像是他的歇脚处,休息够了便会离去。最开始,常铭还闹脾气,常德盛就哄他。

“宝贝儿子听话,在家乖乖待着,爸爸挣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宝贝儿子听话,爸爸今天先走了,下次给你买玩具。”

“宝贝儿子听话,等爸爸明天放假带你去游乐园。”

一次两次,常铭是相信的,就算常德盛从来都不记他给出的承诺,但只要他回来就够了。

等啊等,从三天变成五天,十天……渐渐地,他明白了“谎言”的意思,也就不那么在乎了。但他还是会盼常德盛回家,因为只有他回来那天,孙梅芸才不会把他关进小房间或者旧衣柜。

再后来,常德盛几个月几个月的不回家,孙梅芸骂的话也变成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生?那四年你去哪了?你要是早点当他儿子,他就不会去找那个狐狸精了……”。

一次两次,常铭听不懂母亲的怨气。

两次三次,他开始有点明白,也许父亲不喜欢母亲的原因是他。

四次五次……八次九次……

常铭懂了,原来在孙梅芸没能给常德盛怀上儿子的那四年里,他在外面找人了。说是给常家传宗接代,但其实就是金屋藏娇。

这一藏,便一发不可收拾。

金屋未换,金丝雀却年年月月不尽相同。

孙梅芸不愿相信丈夫的背叛,不愿接受被放弃的现实,将所有的错都归因于那颗迟了四年的精子,将所有的怒火发泄在这颗唯一成功的“受精卵”身上。

孙梅芸开始打常铭,常德盛听说了,就打孙梅芸。孙梅芸等常德盛走了,又继续打常铭。打完之后关起来,直到常德盛第二天回来再将他放出。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暴力。

一年又一年,常铭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渐渐长大。

十六岁那天,常德盛提了离婚,他对常铭说的那番话,成了常德盛这么多年来,唯一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说:“儿子,在你长大之前,爸爸有责任为你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让你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但今天你十六岁了,以后就需要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接受你想逃避的,战胜你所畏惧的。而这第一场练习,就是接受爸爸妈妈离婚的事实。但你别担心,就算离了婚,你永远是爸爸唯一的儿子,爸爸的钱也永远是你一个人的。”

瞧,这份礼物多贵重,唯一的继承权。

几十年后,他将一夜暴富,化身千万富翁,引百万人妒忌。

可这些是他想要的吗?是他在乎的吗?

他的父母从来不会想这些问题,在他们看来,父母把一切都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是啊,没什么不满意的。

十六岁的常铭毫不犹豫点了点头,不是为了这千万继承权,而是为孙梅芸能得以解脱。

他这辈子,不可能重新选一双父母。但孙梅芸不一样,她还可以重新选一个丈夫,选一个爱她的,对她忠诚的,如此过完一生,回想起来也不只有打骂和怨恨,也有温暖和爱情。

可最终,这点愿望也没能实现。

夫妻俩不知从哪听来的说法,说父母离婚不利儿子娶妻。常德盛一听可能会影响常家香火传递,直接不敢再提。孙梅芸更是喜笑颜开,当天回家做了八菜一汤,换上了新装,挽起了长发,风姿绰约,一如当年站在讲台般自信美丽。

常铭和她那一晚,从夜幕降临等到月上柳梢,从夜深人静等到了楼道细簌,等到热汤飘冷油,等到新衣成旧服,始终都没有等来第三副碗筷的主人。

天亮了,孙梅芸笑着为他布菜,温柔地喊他:“铭铭,饿了吧,快吃,你都吃完,别给你爸爸留。”

菜夹着夹着,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下,脸上却固执地笑着,好像在玩一个惩罚夜不归宿的丈夫、父亲而已。常铭只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开始低头往嘴里塞吃食。冰冷的食物下肚,空空如也的胃受不了这刺激,往上翻出一部分。孙梅芸见了,拿起手中的碗就往常铭脸上砸,歇斯底里地吼道:

“我说了让你都吃完,没听见吗?”

“我辞了工作,辛辛苦苦在家伺候你,你就这么报答我吗?啊?”

“这么简单的事你都做不到,生你干什么?”

“我欠你们什么吗?为什么要受这种罪?”

到了开始反问自己的时候,常铭知道,下一步就该是自责。果然,她手忙脚乱地抹掉眼泪,捡走常铭碗里碎片,将菜全部挪到常铭面前,语无伦次地说道:

“对不起,儿子,对不起,妈妈以后不这样了,你别害怕。”

“你赶快吃,你多吃点,吃饱了还要上学。”

“吃这个,还要这个,你不是最喜欢的吗?快吃啊……”

常铭不会再被吓到,也不会再哭泣。端着碗筷吃便是了,他知道,只要吃完了,孙梅芸就会停止这一轮的吵闹。

那是常铭第一次胃疼,从此成了家常便饭。

在看到诊断书那天,常铭想了很多。

他想,如果常德盛每次回家记得给他带些吃的,是不是被关在小房间的时候,饿了可以吃一点?

他想,如果孙梅芸不在他吃饭的时候哭闹,是不是饱了就能放下筷子?

他想,如果他把从小拾破烂攒的钱都用来买些王医生送他的那种小蛋糕,是不是中午没抢到饭的时候也可以不用饿一整天?

他想,明明一个小蛋糕就能解决的问题,明明少吃一口饭就可以不生病,为什么他没做到?

说到底也是他咎由自取,所以常铭谁也不怪,哪怕明天就得去死。

只不过,在死之前,他希望把账都还了,自由自在地离开。

不花常德盛孙梅芸的钱,是他逃跑计划上的第一步;考大学离开渝城是第二步;最后一步,是还清精子费和养育费,只有到那天,才算彻底的了断。

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只因为喜欢,而吃小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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