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云不可能无缘无故消失这么久,最起码他也不会和我们断绝联系。”王靖扬抽了一根烟,看起来非常烦躁。
荔姝说:“我只听钱老师说他回去处理家事了,但是这也太敷衍了吧!”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找他!”
乐乘风说出这句话之后,大家都陷入了沉默,包括他自己。
“试试吧!”郝森说,“荔姝和靖扬,你们和老师们的关系不错,你们尽量多打听着,我们几个就去磨钱老师跟他请假,乘风你——”
“我没问题!”乐乘风说得斩钉截铁,在他心里傲云绝对是非常重要的兄弟,他不可能稀里糊涂的就任由这件事这么过去。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要亲眼见到那个人,听他亲口说出来。
钱书荣最近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自己最钟意的学生突然失踪,班里的同学又总给他出幺蛾子,就郝森那几个,他差不多已经拒绝他们几十次了,没想到他们还在想方设法地往外跑,要不是有同学跟他报信,那几个人估计早就偷偷上了京都开往阿疏勒的火车了。
他现在整天就盯着电话,希望那边有好消息传来。
“喂?!”钱书荣接电话的声音都在抖。
“对不起,人还没有找到,你们……最好有所准备。”
“准备什么?!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一定还好好的!”
“您先别激动,请听我们说……”
乐乘风扒在门上,虽然听不到电话里在说什么,但是钱书荣吼出的那句话的的确确清晰无比,他的心像是被谁重重捶了一拳,差点就一个踉跄跪在地上,傲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不能再等下去了!”乐乘风这样对自己说。
他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定了最近的一班飞机直奔阿疏勒市,他记得傲云跟他说过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现在他就要去那片草原把他给找回来!
这趟行程他暂时还不能告诉别人,上次就因为人多泄露了消息,被捅到钱老师那被逮了回来,这次他一个人出来绝对会隐秘许多。
到了阿疏勒,他先是坐了三个小时的班车到下面的镇子,然后又去了当地的派出所打听傲云失踪的事情,在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之后,他又辗转询问了周围的一些居民,全都一无所获。
一直到傍晚,他一个人走在宽广的街道上,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和失望。
他和这里的很多人都存在语言壁垒,他们说的话自己根本听不懂,更不要提交流了。
他坐在台阶上,掏出自己和傲云的合影看,心却在不住地往下沉。
万一傲云真的找不到了该怎么办?办案的民警说傲云已经进入无人区十五天了,那里面不知道是什么环境,他吃什么喝什么,身体是不是还健康,会不会遇到野兽……
乐乘风每每想到这个,悬着心脏的那根丝就越细一些,他控制不了自己往坏的方向想,但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
“小哥你在找他吗?”
突然一个穿着蒙古袍的人走过来看着照片说。
“你认识他?”乐乘风眼睛都亮了。
“认识认识!老猎户的儿子嘛!”
“那你知道他去哪了吗?”万一民警那边消息有误,傲云根本没进无人区呢?
巴根摇摇头,说:“进了无人区了,找不到了。”
乐乘风整个人都呆住了,是真的?真的——找不回来了?
“哎呀!小哥你别哭嘛!别人我不敢保证,傲云这孩子命大得很!保不齐哪天就出来了!”
乐乘风捏着照片,眼泪刚流出来就被这里的风吹干,只留下两道清晰可见的泪痕,挂在那双泛红的眼眸下,叫人看着格外心疼。
“天色晚了,我看你也没地方去,不如就到我家里住一晚吧!明天一早我送你去老猎户家里看看,说不定你一推门那小子就在里头呢?”
乐乘风此刻脑子一片混乱,听到巴根这么说,便不假思索地应了。
巴根见这个孩子这么单纯,连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不禁叹了口气,说:“你们大学生出门在外还是要多长点心眼子,别随便跟着别人走,到时候被卖了都不知道。”
乐乘风坐在大叔的摩托上,看着沿途的风景慢慢从砖瓦建筑变成鲜花野草蒙古包,这才有了自己就在草原的真实感。
还没到家,乐乘风就瞧见一个黑乎乎的大家伙朝这边飞奔而来。
巴根拍着他的手大笑,说:“那是我养的藏獒,放心,它不咬人的。”
乐乘风看着这个站起来都快和他一样高的巨型犬其实还有些害怕的,要不是有巴根大叔挡着,那狗估计就要扑过来了。
进了蒙古包,大叔的妻子就给他端来了奶茶和点心,全都是傲云说过的酸奶片,奶豆腐什么的。
“你今晚就安心住在这儿,我老婆不会说汉话,你要是缺什么直接跟我说就好。”
乐乘风点点头,冲巴根道了谢,然后就好奇地打量起这蒙古包来了。
原来傲云以前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吗,果然和城市里的感觉很不一样,如果不是失踪这件事,他一定会觉得这里非常的舒适和平静。
到了晚上,他睡不着就走到草地上看星星,这里天高云阔,一马平川,星空也大到没边。那只藏獒看到他出来,先是警惕地盯着他,直到认为他没什么威胁之后才又趴了回去。
“傲云……你到底在哪儿……”
乐乘风坐在草地看着两个人的合照,心里头七上八下的,实在是平静不下来。他长这么大交过的朋友并不少,但像傲云这样合眼缘的就只此一个。有时候杨新他们还调侃自己,说他和傲云简直像是一对情侣,整天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太黏糊。
可靖扬学长说这是伯牙子期的感情,乐乘风非常同意,他和傲云性格互补,志趣相投,能彼此安慰,彼此包容,有时候他只是动动嘴唇,傲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这就是两人之间的默契,是别人永远也替代不了的一种灵魂契合。
“啧!”
乐乘风猛地一拍脖子,果然沾了一手的血。
“靠!以前就听说草原的蚊子厉害!没想到这么大个!”乐乘风挠了几下被咬的地方,真的是又痛又痒。
大半夜的跑出来给蚊子送宵夜,真是傻到家了,乐乘风被弄得有点烦躁,但是一想到明天要去傲云家,心情又好转了不少。
要是真的如巴根大叔说的,一开门就见到傲云在里头,那该多好……
第二天一大早,五点都不到,乐乘风就被巴根大叔给叫起来,拉上摩托向牧区深处进发。
他们在路上花了很久的时间,一直到日头三竿,才到达目的地。
乐乘风这一路上都快要被颠吐了,到最后差不多是滚着翻下摩托的。
他坐在石头上休息的功夫打量着眼前这座木头房子,傲云的家和他想象的很不一样,这不是普通牧民住得那种便于搬迁的蒙古包,而像是已经定居很久的结实木屋。
巴根走过来挨着他坐下,问:“你是不是好奇,为什么他们住得和我们不一样?”
乐乘风点点头,问:“他们是不是没有羊群?”
他在来的路上了解过,牧民们都会赶着羊群从一个草场去另一个草场吃草,所以会选择蒙古包这种便于移动的房屋居住,但是看眼前这栋房子,用料足而且很结实,一看就是准备长期居住的,周围也没有看到羊圈,所以他猜测,傲云家里是不养羊的。
可是对牧民来说没有羊群基本上就等同于少了一项不菲的收入,想起傲云在学校的拮据生活,乐乘风的心情更加低落了。
之前他问过傲云为什么不买手机,他告诉自己是因为没钱,他每天打扫教室也是为了能减免一点学杂费,后来买手机的钱也是之前做模特赚的,不多不少刚刚好买个二手的而已。
“你说的对也不对。严格的说起来,老猎户其实也不需要羊群。”
因为老猎户是傲云的养父,所以乐乘风格外在乎,便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巴根喝了一口酒,说:“老猎户以前是我们这儿的游侠,他没有固定的地方,经常一个人去很远的地方打猎,然后用动物的皮毛跟我们换些吃穿用的东西。我们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全都老猎户老猎户地叫着,他是个好人,只是不怎么说话也不和人交往,直到有一天他捡到一个孩子。”
“傲云?”乐乘风一下子就猜到了。
巴根点点头,说:“是的,从那以后,老猎户就变了,他在这里建了一座房子,和傲云定居在这里,过上了普通人家的生活。”
乐乘风有些不解,“那他们靠什么生活?”
巴根哈哈大笑,指着眼前这片草场说:“你眼前看到的这片地方都是他们家的,你说他们靠什么生活?”
乐乘风一下子傻眼了,这——这他妈不就是地主吗?
“老猎户不打猎之后就在他们家的草场上养马,他养出来的马各个膘肥体壮,特别受人欢迎,有的老外还专门跑来找他谈合作,生意红火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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