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

两个小时以后,老教授终于领着学生们心满意足地离去。

乐乘风还有那几个室友这才走进去探望。

王靖扬问:“怎么样?还疼吗?”

傲云摇摇头,两只手往床边一撑就坐了起来。

乐乘风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把半边身子递了过去,他这一反应惹得其他人俱是一愣。

“这是?”郝森低声问王靖扬,另一个也把耳朵凑了过来,一脸的八卦。

“就是那个——云哥天天教的小学弟——”

“哦——”大家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对着乐乘风的神色也从陌生变得亲近起来。

“原来是自家人。”郝森笑起来坏坏的,但乐乘风却并不觉得被冒犯,相反,他们能把自己归为自己人,他还觉得挺开心的。

郝森的块头比他们都大,鼓起来的肌肉就跟小山一样。乐乘风看着他走到傲云身边,手臂往傲云腋下一提,那效果,简直就跟提溜小鸡一样轻松。傲云几乎是腾空着从床上给抬下来的,可见这人的力气有多大。

郝森瞧着乐乘风眼睛都直了,就笑着鼓起胳膊,伸到乐乘风面前,指着那个大包问:“小弟弟想摸一下吗?”

乐乘风脸色一红赶紧摇头,“不了不了……”怕了怕了!

傲云低着头一言不发,估计是被刚才一群女学生给盯自闭了,王靖扬也不想在人家地盘上久留,就招呼着几个人一起往回走。

路上,乐乘风好奇地问道:“你们排的什么剧?为什么还要穿高跟鞋?”

一个看起来很乖的短发男生回答他:“我和云哥排的是《长靴皇后》,郝森排的是《英雄儿女》。”

乐乘风没想到他们还是分散的,问“那靖扬学长排什么?”

几个人闻言哈哈大笑,郝森说:“王靖扬他一中文系的,瞎掺和啥呀?”

“中文系?”

王靖扬撩了撩刘海,说:“见笑了,中文系的宿舍刚好多余了一个我,我就只能和他们这些人凑合一下了。”

之前那个男生鄙视道:“什么叫凑活?要不是哥们我老帮你去顶课,大四你都毕不了业好吗?”

王靖扬冷哼一声,对他说:“要不是我这个中文系的给你机会,你这个诗人怎么学习进步?”

乐乘风被他们搞得有点糊涂,王靖扬就给他解惑,说:“这家伙叫管墨,和傲云他们一个班的,他说他当年报的是中文系,谁知道他爸妈神通广大硬是给他改成了音乐剧,哈哈哈哈!”

“那我能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

傲云这会大概是缓过劲来了,也开玩笑地说:“老师骂他的话我都快背下来了。”

“唉……我根本就不是那块料,这不是折磨我吗?”

乐乘风听到傲云说话,就转过头去看他。正好这时夜晚的凉风吹开了他额前的碎发,本来就白皙的皮肤,此刻在月光下更是亮得发光。

“Angel……”

“什么?”

“哦……哦!我是问,你这次要演的是什么角色?”

管墨先傲云一步接了话茬:“他演《长靴皇后》里的罗拉。”说着他眯着眼睛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对乐乘风说:“你真应该去看看,什么叫男人穿起高跟鞋来,就没女人什么事儿了。那身段,那舞姿,啧!”说着,他还模仿了一下,露出一个回味无穷的表情,把乐乘风都快好奇死了。

傲云看起来有些羞涩,目光躲闪着不愿意和乐乘风对视,似是解释一般,道:“都是角色需要……”

两个学校的距离用步行算的话也就十几分钟,但他们一路上光顾着聊天,等回去的时候,排练教室全都关门了。

“太好了!”管墨简直高兴死了。

傲云一脸抱歉地对乐乘风道:“对不起,接下来恐怕不能陪你一起练习了。”

乐乘风摇摇头,说:“你放心,我不会懈怠的。”

傲云这才露出了一个笑脸,看样子是很满意他这个答案。

其他人也觉得这个小学弟很不错,几个人交换了手机号码,乐乘风就识趣儿地回去了。

傲云躺在床上,余光扫到他们手里的手机,眼神不由得暗了下来。没有这个东西,果然还是不方便呢……

接下来的两周时间,乐乘风几乎都是两头跑,排练室和宿舍。

傲云不想因为脚伤耽误了演出,索性就坐着轮椅和他们一起排练。这让外人一看,还以为他这脚伤已经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结果一传十十传百,校园论坛上关于“艺术系音乐剧小王子将永远告别舞台”的话题热度久居不下,甚至还传到了老师们的耳中。

这天,是傲云拆支架的日子。

去掉固定器,傲云转了转脚踝,乐乘风紧张地问:“怎么样?”

“没事儿,好了。”

两个人道了谢刚离开医务室,艾教授的电话就响了。

“老艾?那个孩子脚怎么样啊?他可是我好不容易栽培起来的好苗子啊!你可一定要治好他啊!你不知道,这次他要演的戏关乎他以后的职业生涯的,演出那天有如幕人生的人来选角的,他必须要演那场戏,你知道吗?他的脚千万——”

艾教授把手机越拉越远,实在是受不了了,对那头说道:“行了!就是个轻度崴脚,我已经很保守地让他休息两周了,刚才已经活蹦乱跳地回去了。”

“行!”

说完,那边“啪”得就把电话给挂了,艾教授气得把手机摔在沙发上,骂道:“每次都这样!白眼狼!”

傲云带着乐乘风来到《长靴皇后》专用的排练厅,说:“这就是我们练习的地方。”

“我的妈呀!果然和我们大二用的小教室不一样!”

乐乘风好奇地观察着每个道具,并没有伸手去摸,因为他知道这样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

傲云休养的这两周虽然唱段没有落下,但是舞蹈的部分因为不方便练习,所以有一点点生疏的感觉。

“啊!我想起来了!我还有礼物要送给你!”说着,乐乘风就把手里的包放到了桌子上。

傲云停下动作好奇地小跑过来,瞅着袋子问道:“什么礼物?”说着,他就看到乐乘风从那里面慢慢掏出了一个盒子,看那大小,好像是——鞋盒?

是他想的那样吗?尽管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乐乘风揭盖子的时候,他突然就心跳加速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收到除阿爸以外其他人送的礼物。

“当当当当——!”

一双大红的高跟鞋嚣张地躺在盒子里,那样张扬奔放的颜色,仿佛在对傲云说:“老娘才是最美的那一个!”

“我听说你之前的鞋鞋跟崴了,所以我就比着你的大小又买了一双,喜欢吗?”

傲云把鞋捧在手上,慢慢放在了心脏的位置,他看着眼前这个总是逗他开心的大男孩,突然绽放出一个乐乘风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娇俏表情。

傲云抱着红色高跟鞋转了个圈,一边穿鞋一边用英文唱道:“细高跟是一种主义——红色霓虹的人生里——给我JIMMY-Choo-Choo-Choo-Choo-Choo-Choo的鞋——纽约,巴黎,香港——生活即为主义——极尽诱惑——就靠高跟传递——”

当他再站起来的那一刻,乐乘风慢慢弯下脖子,从上到下,那一双苗条笔直的长腿和那一双鲜艳的十二厘米高的高跟鞋相得益彰。

“LOLA——”他开口,右手自胸前挽着花扬起,就好像一瞬间打开了自信和魅惑的开关,把作为观众的乐乘风牢牢钉死在原地。

原来那天晚上那个学长根本没有夸张,眼前这个比女人还妩媚的男人,真的是那个沉默寡言,生人勿进的傲云吗?

“你不是第一个为我倾倒的人,我保证,你也不是最后一个。”

他说着戏里的台词,仅仅只是把“他”改成了“你”,就足以让乐乘风溺死在这场即兴表演当中。他摇摆的肢体散发着介于男女之间的那种神秘吸引力,他的眼神就像是一只鱼钩,引导着他,诱惑着他,充满了魅惑与**,尽情地撩拨着他,丝毫没有理会某人越来越红的耳朵和快要脱臼的下巴。

“进门别带什么期望,让你的目光尽情徜徉,我那电影画面般的魅力,从长靴到翘臀——”唱到这儿,傲云故意摇摆翘了一下臀,乐乘风一下子眼睛都直了,他立刻捂住嘴,生怕自己下一秒就要叫出来。

“我有蕾丝丝绸般的妩媚,配上钢铁般有力的手臂,我是自由,我是压抑,我是各种矛盾的混合体……”

乐乘风就这样站着看完了一场专属于他的音乐剧表演。

傲云在歌曲的最后弯腰一礼,问:“这是我给你的专属答谢,你还满意吗?”

乐乘风已经呆住了,直到傲云走过来的时候,他才疯狂鼓掌。

“bravo!太精彩了!”

“不。”傲云整个人都贴了过来,他的眼神仿佛还留在戏里,那样专注的目光,让乐乘风有一种他下一秒要亲上来的感觉。

“我是问你,满意吗?”傲云说着整个人都压了过来,那样强势的信号,就像暴雨天压上来的黑云,这让乐乘风瞬间慌了神。

此时只有183的他,在这位186还穿了12厘米高鞋的男人面前,被撩得一败涂地。

“我满意得都想和你上/床。”他几乎是羞恼地憋出了这句话。

傲云呵呵笑着突然拉开了距离,原来刚才他一直在逗自己。

傲云坐在椅子上把鞋子脱下来,对乐乘风说:“我也有那么一瞬间,想要亲亲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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