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天才吉他手

宋航看着,却没有反驳,由他抱着无所作为。被逼视得无处可逃了,心底的勇气蠢蠢欲动,半晌,他无奈勾唇:“还真是不习惯啊,那就拜托了,凌哥。”

凌诩眼中的宋航,无论嬉笑怒骂都该是积极向上的,这颗初生的朝阳,心底明光烁烁,眼中有碧涛澎湃汹涌,他希望自己永远追随的人是最耀眼的太阳。

“儿子?”

张寒枫携着老公,一脸惊讶地出现在两人背后,

闻声,凌诩总算放开了宋航,转过头扬起一个笑脸:“爸、妈。”

“这是?”

拉过宋航,凌诩实话实说:“我在追求他。”

说起光明正大,在某些方面,他也不会输给宋航。

两老显然都没料到有这种展开,顿时愣在原地,宋航想了想,还是自我介绍说:“叔叔阿姨好,我是凌诩的朋友,宋航。”

“再加一条,”凌诩撩起上唇,“心上人。”

他父母常年寄居国外,思想什么的都很开放,就算他喜欢的对象是个男的也没有表现出不满。相当平常地打过招呼之后就自觉离开,把时间还给他们年轻人。

等他们走远了,宋航才问:“这也是你追人的手段之一吗?”

凌诩摇摇头:“不是,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人,随心所欲而已。”

或许是刚刚吐露过心事,宋航罕见的有些低落,夜已经深了,游客渐渐四散而去,他们安静地走在湖边的人工沙滩上,清风掠过,凌诩的长发被吹起,宋航伸手抚过,突然从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身上感受到了安心。

“我或许真的在喜欢他了。”

周三,音乐节开启,就在烁金运动场上,主办方租了一个大场子,天一黑就陆陆续续迎接观众入场,凌诩一大早就被他妈给拉去后台排练,只能抽着空给宋航发消息。

一整天,宋航都心不在焉的,杨一帆吸着冰激凌,疑惑地问他:“怎么了宋哥?心事重重的。”

宋航用鼻腔哼出一个单音节,没开口解释,对于晚上的演出心痒难耐。

日暮黄昏的时候,凌诩给他打来了电话,那会儿他们刚吃完饭,商量着去哪玩玩。

“我朋友邀请我去看演出,得走了。”宋航放下手机说,“叔叔阿姨你们玩得开心。”

杨一帆愣愣地望着他一溜烟跑远,嘴里的烤串才吃了一半。“啥啊?我怎么不知道?”

怕宋航被挡在外面,所以凌诩打完电话就出来等着了,他换了一条修身的黑色牛仔裤,略显肥大的蓝白色短袖衫扎进了裤子里,吉他带子横过胸前,把衣裳压得更加贴身,衬得他整个人摇滚范十足。

几分钟以后,他等的人飞奔而至,因为是体育系的,所以大气都没怎么喘,看见没戴眼镜的凌诩一身酷哥打扮,宋航大脑当机了一瞬间,下意识吹了个口哨:“酷啊凌哥!”

凌诩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嘴角咧得快碰上耳朵根。

他带着宋航走入后台,从休息间拖了张椅子出来,放在能看见舞台的地方,让他坐下,张寒枫弹过一回合,从舞台回来,碰到两个人,热情似火地问候。

“晚上好啊,航航,”她混不在意地一抹额头的汗水,两排大白牙露着,“来看小诩演出的吗?”

宋航很有眼力见地说:“听凌诩说阿姨也是很优秀的吉他手,我都想看。”

张寒枫咯咯地笑:“不会让你失望的!咱们乖乖弹得也很厉害!”

给过路的人让开半个身位,凌诩笑着提醒她:“妈,你再不上去,Jason要发飙了。”

在国内,张寒枫本人没有固定的乐队,演到哪就和哪个乐队合作,或者人家不缺吉他手了,她就独奏,这就是曾经以一曲吉他独奏乐享誉乐坛的天才吉他手。

她俏皮地对宋航眨眨眼睛,身手灵便地从后台跃上了及腰的高台,一拨琴弦,全场掌声雷动,那小骄傲的模样和凌诩完全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宋航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刚才还小鸟依人似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了摇滚女歌手,凌诩好笑地说:“吓到了啊,习惯就好了。”

“已经习惯了,”过了最初的震惊,他很快调整了表情,“毕竟有个先例。”

凌诩看得出来宋航对于这种演出刚开始不会怎么感兴趣,所以叫他来的时候都已经过了热场,很快就到他的part,张寒枫重新上场弹过一曲之后,拿着话筒和观众们热火朝天地欢庆节日,顺便引出下一个人。

“大家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儿子,他才是我见过最天才的吉他手,这么多年来,我从没见过比他领悟力更强的孩子。”

“到我了。”凌诩反转吉他,挎在身前,血液在沸腾。

“紧张吗?”宋航问,看了这么一小会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仍是被这惹火的演出给吸引住了。

摇滚天生就有一种魅力,引人堕入的魔力,不论是吉他还是小号、贝斯之类的,在一首歌曲中达到前所未有的和谐,仿佛让乐手燃烧生命以作的表演,和球赛一样,现场永远比视频里更燃。

台上的人全身心投入演出,血脉偾张,表情狰狞,但宋航印象中的凌诩始终疯狂又清醒,故意维持着脸部状态不崩塌,这或许也是他在酒吧立足的资本之一,毕竟没有哪个去酒吧消费的客人是真想听一段演出的。

“想不想听我和他的合奏?”张寒枫举起话筒对准台下大声呼喊着,“举起你们的双手,让我看到你们的热情好吗!接下来让我们请出——凌诩!”

“凌诩!凌诩!”

“凌诩——!!!”

给足了张寒枫的面子,万众欢呼中,凌诩飞身一跃,金发高扬,笑容灿烂如朝阳,俊美无俦。

他的加入犹如是在本就沸腾滚烫的油锅里加入了一滴冰水,整个场子轰然炸开,一轮更高的呼声如海浪一般扑来,观众们高呼着乐队的名字、张寒枫。凌诩的名字,狂热得如同燎原之火。

见他来了,张寒枫递出话筒,他龇牙一笑,把着沉重的话筒耍了个花,最后搁在嘴边低语:“准备好了吗?”

“凌诩凌诩!!!”

“啊啊啊啊准备好了!!”

大手骤然挥下,和弦炸出一段段爆裂的乐声,两个吉他手在舞台上对垒,看似针锋相对,实则你来我往,默契无间,凌诩故作低迷的嗓音充满狂野的魅惑,高燃的副歌部分,他双手如翻花,汗如雨下,那张脸即便再怎么扭曲,也称得上一声性感。

当凌诩在万众瞩目中,隐秘地送给他一个飞吻的时候,宋航的心便疯狂地为这个天才吉他手鼓动了起来,燥热的音乐,潮湿的喘|息,一切都好像倏然退远。

他眼中只有一个在独奏的自信乖张的凌诩,舞台上的他光芒万丈,解放天性,有着冲破重重阻碍关锁的决心与意志,看不惯世间万物的嚣张气焰,那张脸是那么的欠扁,但你又一定会承认,为他心动不已。

音乐节不是凌诩的主场,他只是上了兴头想表演一番,完成自己的part之后就想着要下台找宋航讨要“小狗的奖励”,可观众并不打算就这么放他走,一直叫着“再来一首”。

他看了眼他妈,后者捂嘴偷笑,先一步离开了舞台,其他乐手也纷纷效仿,不一会儿,台上就只剩了他一个人。

无法,凌诩只能带着笑坐上台中央的高脚凳。

“再来一首,我母亲的成名曲《宝贝晚安》,”他轻轻地问,“好吗?”

“好!!”

“凌诩啊啊啊我爱你!!”

仅仅一首曲子,他们就已经完全为这个年轻的吉他手倾心不已,受教于大师级别的老师,他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颜值更是一大加分项。

高脚凳可以360度旋转,凌诩每次唱到“宝贝”的时候就故意转向后台入口,他知道宋航在那儿凝望着自己。

一曲终了,他赶紧跳下舞台,不仅是为他,也为后面接着演出的其他乐队,占用太多时间可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

“怎么样?”一步跃到宋航跟前,他意气风发,张扬地笑着问。

宋航站起来,眉眼含笑:“很好,非常不错,还想听什么?总觉得拿什么夸你都不够。”

张寒枫签完了名,加入了他们的话题:“你刚才在和航航表白啊?太浪漫了,不愧是我的儿子。”

注意到另一个当事人懵懂的眼神,她笑着补充说:“这首歌是我当年为了追求他父亲写的,航航如果有意,可以研究研究歌词。”

这一家子的性格都挺热情奔放,偏偏凌诩在校内装得人模狗样的,忽悠了别人两年。

“还想继续看吗?”等他妈走了,凌诩毫不客气地坐到他给宋航搬的椅子上歇气,顺便问,“不想看的话我们可以走了。”

宋航弹了一下他脑瓜崩:“我想看的已经看过了,走吧。”

凌诩原地复活,背着吉他也不嫌累,拉起宋航冲出了狂乱的音乐节。

漫步回酒店的路上,他说:“我只表演今天晚上,明后天都是我妈的主场,你要是还想来就叫我。”

觊觎了那把吉他很久,宋航提出了一个请求:“我能弹一下吗?”

换作其他人,凌诩肯定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可对方是宋航,他求之不得。

“给。”他爽快地拿下吉他,套在宋航身上,“别人不行,但你可以,随便弹,多难听我都受着。”

依稀记得,他小时候应该玩过吉他,宋航胡乱拨了两声,是吉他的音,但完全不成调,他耳根一热,看来还是没学好。

“我教你。”凌诩扬着眉梢说,“不要学费,陪我谈个恋爱就够了。”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书《弗兰基的蓝色琴弦》,所以诞生了文里的凌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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