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他一次,他就在我的回忆里再活过一次。”
01.
他在我面前坐下,我抬头去看他。他还是那样头发乱糟糟的,一看就是没有经过打理的,随便穿一件卫衣就来了,和其他人衣冠整齐的模样大相径庭。
他把脖子上的红色围巾摘下来,它看上去很旧了,已经洗的掉色,再也没有以前的鲜亮。那双紫色的眼睛里带着明显的困倦,我猜测他昨晚一定又通宵了。他这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住在老式的居民楼里,昼夜颠倒,也没人能管得了他。
“早上好。”我稍微坐直了写,朝他打招呼,他敷衍地点点头,转头又叫来服务员点了杯美式,在服务员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又补充说再来一块提拉米苏。
我以为他很喜欢甜食,为了缓和气氛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嗜甜。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摇摇头,随意地往椅背上一靠,然后看着刚刚端上来的提拉米苏,出乎我意料地反驳了我,又声音很淡地说:“我讨厌甜食。”
小巧的三角形蛋糕上撒了一层巧克力粉,上面放了一片薄荷叶权当装饰。他吃了一口,微微皱起眉,艰难地咽了下去,然后抬起眼看我:“说吧,找我什么事。”
“您多难约啊。”我叹了口气,“ddl快到了,我来问问进度,顺便来交代一下出版书的进度。”
他一手撑着下巴,又吃了一口提拉米苏,终于施舍给我一个眼神:“微信交代不就行了?”
我哽住了,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是见他天天昼伏夜出、通宵,又经常性不回消息,怕他死在家里吧,不过他倒是不在乎,只随口提了一嘴也就不再咄咄逼人,还没等我松口气,又说:“正好你来了,回头送我去个地方。”
我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你自己的车呢?”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一辆车的价格能抵我十几辆车!
“借人拿去装逼去了。”他放下勺子,喝了一口美式,紧皱着的眉毛终于松开了些,呼出一口气接着说,“来都来了。”
你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来都来了,我只能把车借人”吗?不,他的意思是“你来都来了,送我去个地方又能怎样”。他已经懒得把话说完了。
霸道的不讲道理。
“好吧。”我盯了他两三秒,最后只能妥协,并且深感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能让他妥协的人,“你要去哪。”
他放下杯子,将目光移向窗外,随口报了一个名字。
我刚想吐槽他“丢个地名就不管也未免太随意了”,猛地又想起来这个地名实在是出奇的耳熟。
“郊区那个贵的出奇的墓园?”
“嗯。”他头也不抬地应下,“有问题?”
我深吸一口气,深感他或许是个很有故事的人,有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故事。身为编辑,我曾经也有一个作家梦,心思细腻、迎风流泪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我把满腔的情绪咽了回去,最后说:“没事。”
他却像有感应般地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显而易见的鄙夷:“你那什么眼神,恶心死了。”
我:“……”
我就活该心疼他。
他最后还是没吃完那块提拉米苏,奶油在阳光的照射下慢慢融化,勺子丢在盘子里,沾了粘腻的奶油。起身离开的时候他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和我三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没区别。
时间到底带给他什么呢。
02.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还是个刚刚转正的新晋编辑,听说我即将要合作的作者性格相当的难缠,脾气也不好,换了几个前辈都不满意。偏偏这个人天赋横溢,总不能把他放走便宜对家,于是只能让我硬着头皮上了。我在办公室看见他时,他穿着白色的卫衣,头上还系着一根星星头巾,抛开那张略显凶恶的精致脸蛋,说他这个装扮像个年轻人也不为过,虽然那个时候他也很年轻,不过二十五岁,看上去却莫名的孤独。
他看见我推门进来,只是给了我一个眼神,微微扬起下巴权当问好:“你好,雷狮。”
这就是他的自我介绍。
我的前辈并没有夸张,雷狮的脾气确实不太好,或者说是古怪。他不喜欢别人在某个日子打扰他,经常不打一声招呼就玩失踪,朋友圈却大喇喇地告诉你:他就是出去玩了。不喜欢甜食,却爱点一份一定吃不完的甜点,冬天有一条洗褪色的围巾戴在身上。这么多年我早就摸透了他的习惯,也讶异于他的坚持。若不是容貌随着时间在变化,我可能会怀疑他是不是冻住了时间。最开始我问过他,他先是沉默,又对之避而不谈。久而久之我就明白了,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的眼睛也这么告诉我。
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这个说法: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的眼睛会说话。
雷狮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他的眼睛像是酝酿着风暴却禁锢在冰封之下,又像是狂风暴雨前沉默伫立在阴沉沉的天空下的高山。
他经历了什么呢?
03.
“前方一百米掉头,注意有测速拍照……”
外面淅淅沥沥地飘起小雨,真是奇怪,明明天气预报说今天是个大晴天,而我们出门前还是晴空万里。我听着导航的声音,打了把方向盘,歪头瞥了一眼雷狮,他头抵着车窗发呆,两手空空。于是我好心提醒:“你去墓地不要带束花吗?”
“不需要。”他回答的很干脆,看上去也很无所谓。
我“哦”了声,刚把车停好,雷狮就伸手推开门。我拉下手刹,解开安全带匆匆跟上他的脚步。
我们都没带伞,就这么顶着细密的雨丝往前走。他一手揣着兜,看似漫无目的却目的明确地走着,脚下的步伐从未犹豫过。我落后他半步跟着他,出于尊重没有四下打量。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这里比外面更要阴湿了些,沉重的气氛压得我喘不过气。
雷狮停下了脚步,最后站在一尊墓碑前。我和他并排站着,这次终于抬起头看了看面前的墓碑。
很年轻也很漂亮的男生,和我旁边这个人轮廓有些相似,却稚嫩很多,若是能长大一定是个不亚于雷狮的帅哥。他似乎是不太喜欢照相,看着镜头笑容青涩,却难掩少年的朝气。
“这张是他高考前我带他去拍的证件照。因为我跟他说,大学需要一张好看的证件照。”雷狮突然出声,他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雨水落在他桀骜不驯的头发上,使得后者低眉睡眼地耷拉下脑袋。
这是谁,多大年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这就是存在于雷狮作品当中一遍遍提起的原型,那个健康的,有朝气的,像玫瑰一样灿烂的男生,现实却是生命永远定格在十八岁的少年。
雷狮太偏爱他了。每一次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却总让人一眼就能认出他,仿佛倾注了作者全部的心血与爱。
我刚想正式地和这个少年打个招呼,却被雷狮伸手拦了下来:“他不在这。”
他的语气还是那么随意,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墓碑:“我把他带去世界各地了,他不在这。”
“雷蛰那家伙非要在这买块墓碑,说要留个念想。随他去吧,就算留个念想。”
雷狮说他在男生离开以后,花了一年时间带着他的骨灰走遍了整个世界,把他留在了山河湖海当中。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他拽了拽围巾,上前两步,伸手蹭掉照片上的雨珠,手指眷恋地蹭了蹭男生的脸颊。我从未见过他用如此温柔且释怀的眼神看过任何人,他像注视着自己的爱人一般注视着面前的墓碑,仿佛面前站着一个十八岁的男生,和他亲密地相拥。
我看着墓碑上惯例刻着的生卒年,他原先只比雷狮小了三岁,如今却相差了十多年,他的生命被永远地定格在了十八岁。生死这座看不见的屏障已经牢牢地将两个人相隔,再也触碰不到彼此。
亲人的离世像一场永不停歇的潮湿,在生命里永远下着细密的雨。
声音里带着笑意,却让我忍不住想哭。我听见他像是随口提起天气如何那般说:“卡米尔,我又来了。”
04.
雷狮那些在别人看起来奇怪的癖好已经有了归处,他却像个孩子那般执拗地坚持了十多年,点一份吃不完的甜点,去看看全世界的风景,住在曾经充斥着两个人回忆的老房子。
临走的时候我问他会难过吗。他却摇摇头说“不”。
他的脊背挺得很直,眼神很平静,甚至没有再回头看过一次。
我忍不住地回头,墓碑沉默地伫立在冰冷的墓园里,在雾蒙蒙的雨幕中看不真切。
“主要我想起他一次,”雷狮很平静地说,“他就在我的记忆里再活过一次。”
就像在他的笔下鲜活地活着的角色,承载着他的期待和祝愿去成长去冒险。
何尝不算活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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