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69.夜枭

夜枭瑟伦·韦恩,以及利爪达米安·韦恩——太好了,这是什么能够毁灭世界的兄弟搭档。

杰森换上瑟伦那身利爪服饰的时候,完全没有掩饰自己的笑声。

我不知道他在傻乐些什么,总该不会嘲笑我这一身猫头鹰戏服吧?用罗伊给我做的动力装甲,我可以一拳把他揍进墙里。

“抱歉,我想到了好笑的事情。”杰森诚恳道。

他也不想这样,他们做的这一切会影响到哥谭势力更迭,这本是极为严肃的事,可一想到留守在蝙蝠洞里的倒霉蛋,杰森又嘎嘎笑了半天,利爪头套都遮不住他的幸灾乐祸。

达米安整理着身上的装备,瞟了一眼杰森,用一贯的口吻教训道:“专业点,陶德,你这样还怎么在蝙蝠侠面前伪装成瑟伦?连格雷森都能发现你不是本人了。”

“我当然可以。”杰森对自己的伪装技术很有自信,“总不能让你去,你不够高,小屁孩儿。”

达米安冷冷道:“我会把你的头削掉。”

杰森一点都不怕达米安以后长得比他高、还比他壮,至少他现在有嘲笑生长期达米安的资本。不过等会儿还有一场苦战,他们两个都不想在准备阶段和盟友内斗消磨精力。

“斯莱德会跟着你。”我对杰森说。

“不如让他把那些海蛇无人机和眼镜蛇坦克开进来。”杰森没什么意见,想要吸引蝙蝠侠的注意,为奇袭蝙蝠洞创造契机,丧钟的存在不可或缺。

我们分头行动,由杰森扮演的利爪和丧钟一路去阻拦蝙蝠侠,而我和达米安则需要进入蝙蝠洞。

达米安更熟悉哥谭地下路线,他在前头带路,我沉默地落后于他半步开外。

说实话,我从没想过能和达米安组成搭档行动,并且他还是以助手的形式登场。这感觉很奇妙,我们穿着风格相近的蒙面制服,猫头鹰,虽然不那么好看,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我们是一伙的。

“在想什么?”达米安突然开口询问。

“在考虑我们之间的事。”我说。

达米安微微侧目,很快他又低头去研究杰森画的路线草图,声音透过面罩传出:“你想得够久了,这并不复杂——该死的,陶德什么时候搞了这么详细的地图,他一定早就想攻克蝙蝠洞。”

“或许吧。”我的心情松快不少,也不知道在附和他的哪一句话,“至少现在能起到作用。”

“到了,就是这里。”达米安停下脚步,摸了摸潮湿的墙壁,外头是砖墙,里面是不厚的石壁。

根据对蝙蝠洞的了解,达米安判断出大致位置,他一边把炸.弹固定在墙壁上,一边分析:“潘尼沃斯这个时候在楼上,德雷克在蝙蝠洞,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封锁出入口。你去唤醒利爪,我来对付德雷克。”

这正是我们之前计划好的。

达米安引爆了炸.弹。

我再一次发现了披风的好处,帮达米安遮了一下,碎石打在厚重的披风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动。

冷气从破洞出泄了出来,顿时雾茫茫一片。

我冒着冷雾跨过碎石块进去,里头是一个单独隔间的冷库,被捕的利爪就被捆在中央铁板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

我上前查看,发现那是输送冷冻液用的。

利爪是活死人,只要离开这个低温环境,他自己会恢复正常,只不过现在需要我扛着他走了。

我动手拆了利爪周身的设备,原本以为他会冻得像一坨冰块,实际上躯壳还有柔软度,我轻松地把他拎了起来。再回头去找达米安,发现他已经在外头走廊上和赶来的红罗宾交战了几个回合。

红罗宾身上挂了彩,达米安倒看不出有外伤。

“到手了。”我提醒达米安,我们这次来只是为了捞走利爪,而非找红罗宾的麻烦。

出乎意料的是,一照面红罗宾就露出震惊的神情。

“你是——”

我知道他把我认出来了,但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不禁感到疑惑。

这是我第一次穿这身动力装甲,罗伊制作的时候,提姆已经回到哥谭来了。总归不是通过我露出的半个下巴认出来的吧?蝙蝠侠这么多年下来都没被揭穿真实身份,没道理轮到我就被人看透了。

所以我把目光移向了达米安,出招风格会暴露一个人的真实身份,一定是提姆太熟悉达米安,才会出现这种差错。

达米安也是这么想的,他没太注意遮掩身份,被还算有点小聪明的德雷克看出来也正常。

对他来说,身份暴露与否都无关紧要,使用夜枭和利爪的身份,一方面是他的兄弟需要摆脱丧钟的影响,寻找一个新的代号;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干扰蝙蝠侠调查方向,毕竟夜枭是蝙蝠侠认可的一个棘手的敌人。

达米安威胁提姆道:“你可以通风报信试试。”

“夜枭、利爪。”提姆识趣地改口,假装自己不知道对方是谁,“你们想做什么?”

大费周章引走蝙蝠侠和夜翼,再把蝙蝠洞炸个口子,就为了把利爪捞出去?

蝙蝠侠调查了这只利爪的身份,做了血缘检测后确定了这只利爪的身份,他是迪克的曾祖父,仅此而已。隔了太多辈,迪克从未见过这位先辈,更不想和利爪混为一谈。

除此之外,这只利爪还有什么特别的吗?

猫头鹰法庭把利爪当成消耗品,只要有充足的琥珀金和实验素材,有谁会在意少那么一个两个。

所以,他们夺回利爪之后要做什么?

提姆思考道。

“这不是你该问的,提摩西。”我说。

达米安扭过头盯着我:“提摩西,你管他叫提摩西?你们什么时候熟到能称呼教名了?”

我觉得这并非事情的重点。

“噢。”提姆露出微妙的神情,“你可以理解为,朋友——是的,我们就算去学校也是同年级,称呼教名没有任何问题,别太孤僻了,达米。”

“同年级?我们早就不需要在学校里浪费时间了。”达米安与他针锋相对,“还有,别那样叫我名字。”

“这话该对布鲁斯去说,你缺课的时间够长了。”

“下地狱去吧!德雷克。”

长剑又铿锵一声撞上了长棍。

我:“……”

好吧,我的错。

在大家都蒙面的时候,我应该称呼代号而不是名字。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我明明戴着冰冷的猫头鹰面具,穿着强力的装甲,披着厚实的披风,却陷入了一种像是没穿衣服的、令人进退两难的境地。

杰森敲过来的暗号救我于水火,蝙蝠侠已经发现他不是本人了,正在往回赶的路上。

达米安同在内线中,收到消息便停下手,与我对视一眼,捏着两枚烟雾弹往地下一砸,趁着烟雾弥漫的当口,我和他一同撤退。

提姆没有阻拦,我似有所感地回头,透过烟雾能隐约看到他的影子,撑着那根伸缩棍站在原地,我大概能想象到他脸上的无奈。

我突然知道杰森行动前在笑些什么了——

哈,倒霉的提摩西。

我和达米安从蝙蝠洞范围脱离,沿着下水道七弯八拐回到猫头鹰法庭的地盘。说来也好笑,哥谭地下遍布溶洞,下水道错综复杂,在一些特殊位置,蝙蝠洞和猫头鹰巢穴还是相邻的。

一回到温暖的室内,我把利爪扔下,扛着一个成年人行动对我来说并不吃力,但谁乐意扛着一坨两百磅的冰冻肉乱跑?

“这就是迪克的祖先,你要的见证者?”达米安蹲下身打量着利爪泛着青白色的面容,冰霜融化后那张轮廓有些眼熟的脸上湿漉漉的。

我复述资料:“威廉·科布,或者叫他利爪,他是法庭最强的那个,深得信任。”

“你的利爪已经有我了。”达米安不满道。

我惊讶道:“你还真打算当我的利爪?”

“暂时。”达米安站了起来,双手环胸,“夜枭本该拥有利爪,不过你得先把其他利爪都清理了,我要是独一无二的那个。”

我开始考虑统治法庭后遣散利爪的可能。

瞧啊,只要我能把利爪们安排好,我就算撬了蝙蝠侠的墙角,拥有一只罗宾鸟!

或者,干脆给其他利爪改名?

法庭暂且还需要“骑士”,治理哥谭也需要人手,这些利爪就和刺客联盟的刺客没有区别,都是忠心耿耿的下属。真不知道蝙蝠侠是怎么想单干的,就靠几个义警连带整个警局全年无休地干活,顶多也就是让哥谭局势维持稳定罢了。

我将威廉·科布唤醒,以韦恩继承人的身份向他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或许是我这身猫头鹰制服的确令人印象深刻,刚被唤醒的科布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他非常赞同我的决定,并主动提出唤醒其他利爪为我工作。

哥谭是法庭的财产,而拥有一半哥谭的韦恩将会是法庭新的主人。

“为了哥谭。”

过度,这是过度章捏。

我要快进了,逻辑不要思考了,这篇文本来就快结束了(挠头)明明是摸鱼粮为什么能写这么长啊!!!

接下去可能是一大堆平行世界番外,有啥想看的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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