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4章 第七百六十四章

拿上伞,我跟小哥走出民宿。

大山上面笼罩着一大片薄薄的乌云,空气中有成雾状的水粒。

青山梯田被雨洗过一遍,变得更加苍翠欲滴,蓝天白云有探头的趋势,阳光积蓄在暴雨之后,隐隐约约,偶尔有几缕稀疏的光落下来。

我们按照民宿老板的指引,沿着青石板路向下,路边有许多商户,小卖铺、饭店、酒店以及极少数的清吧,也有本地的民居夹杂在其中,正是秋收的季节,他们在院子里筛着谷物,把避雨收进去的咸菜重新拿出来晾晒。

周末小孩没有去上学,三三两两在家门口玩耍,有的人家会养小狗,我们会经常看到小孩赶着牛经过,还有一只小狗紧紧追在后面。

金坑大寨是瑶族的寨子,这里的男男女女几乎都穿着瑶族传统服饰,开店的老板们会相对穿的更接近汉人平常服装,有时看着瑶族少女成群结队从年前走过,声声的笑音清脆爽朗,我会忍不住想想,当年的云彩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当然,这种念头我是不会去跟胖子说的,青石板从无数民居中穿过,高低落差犹如在走楼梯,两边都没有栏杆,小哥就护在我面向田野的一侧,以免我一脚踏空摔田里去。

走没多久,前方的一处院落里传来隐隐约约的读书声,小孩子脆生生的嗓音十分稚嫩,一板一眼读出口,字句分明,音调可爱,听上去朗朗上口,又让人忍俊不禁。

我渐渐地放慢脚步,小哥也默契地停了停,只听院内飘来一段文言文的朗读声:“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是刻舟求剑,我记得这段课文,当年要背的。”

我转头对着小哥笑道:“虽然课文只有很短的一段,但是我对文言文不熟悉,背三个字忘两个字,被罚抄五遍才勉勉强强背完了。”

小哥眼里有浅浅的笑意,不明显,像是漂浮雨后山间的一道轻烟,朦朦胧胧,无法捕捉,我挽着他的胳膊,他顺势牵住我的手:“我也听过。”

“小时候第一次读还觉得不能理解,明明那人在船上刻了记号,为什么说他再回来就找不到了,我妈当时看我的表情,跟看一头猪没区别。”

我记得刻舟求剑是二年级的课文,要是我是妈,我可能对自己都会有点绝望,但我妈心态好,秉承着小孩“不捡地上的垃圾吃下雨会往家里跑”问题就不大的原则,对我的成绩倒是没有过于苛责——主要是木安成绩不错,他聪明,显得我笨点也没什么。

谈话间,我们走过了那间读着刻舟求剑的小院,石板路转入山林,瑶寨消失在视线的两边。

路边有景区的指示牌,一公里的前方确实有片竹林,里面可能有蛇和小虫,中间夹着一间公共厕所,竹林再往前有个很小的观景台,因为建在半山腰上,所以基本没什么人去。

有小哥在,我不用担心野外的蚊虫,两个人慢慢悠悠地散着步,绕过公共厕所时,发现这厕所居然是半悬空建造的,我顿时感到惊为天人,还给拍了张照片发进群里给他们点评,胖子说这脚一滑能从广西滚到广东。

到竹林时天色已经透出蒙蒙的阳光,在云层里有种欲破未破的喷涌感,秋光大盛的好时节,竹子还是一派翠绿,叶片颤颤的挂在枝头,风吹过就是一场无声无息的交响乐。

满地落叶,我踩进去,在路边上看到一把短短的小锄头,应该是之前有人用来挖竹笋用的,旁边有张小纸条写着:“用完请放回原位。”

我跟小哥对视一眼,我兴致勃勃道:“这是个竹笋侠,看来这片竹林的竹笋产量很大,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这个运气挖到几个。”

小哥把小锄头拿手里,我刚想说我们在这儿随便走走,他拉着我目不斜视就往里钻,期间穿越无数高矮胖瘦竹都没有驻足,显然有明确的目标。

我也不吭声,揣着一颗好奇心跟他走,直到我们来到一处竹子特别密集的地方,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一看,竟看见地上有数不清冒头的小笋尖,都无一例外长在竹子的根部。

小哥蹲下身,右手挥起锄头,哐哐往地下凿,他手法精准,基本一锄一笋,还会两笋连挖,我把外套脱掉用来兜竹笋,没一会儿的功夫两人就抱了一兜秋笋,小哥问我还要不要,我连忙摇头:“够了够了,这够我们吃两三顿还能富余了。”

我哼着歌抱起竹笋跟小哥原路返回,小哥把锄头还回去,我想了想,放了两个笋在上面,等我们钻出竹林的时候,我才发觉现在已然是艳阳高照的大晴天,照的整座山黄绿相间,美不胜收。

本来想返回民宿的我,突然有点想改变主意,小哥察言观色,问道是不是想去观景台看看,我疯狂点头,他接过我手里一兜的笋,我俩就手拉手继续向下。

观景台离竹林不远,对于我俩而言就是两步路的差距,到达观景台时阳光陆陆续续地落了下来,把观景台映出一层亮金金的金色,飞鸟掠过半山腰,龙脊山仿佛才刚从沉睡里苏醒。

小哥把笋放到一边,我拍掉他衣服上的灰,再拍一拍自己的,两个人走到观景台的边缘。

我趴在栏杆上,拍拍身旁的位置,他就学我一样趴过来,我俩脑袋挨脑袋,并肩看森林在暖阳下逐渐复苏。

小哥的呼吸很轻,但很安定,睫毛被风轻轻吹起,露出深亮的眼瞳,安宁如原野。

我们待到饭店才带着今天的战利品回到民宿,老板眼睛一亮,说没想到我们还挺厉害的,居然能挖到这一大兜子的竹笋,他问我们想怎么吃,中午给我们炒几个笋子菜。

随意点了几个炒竹笋的小菜,一顿两顿我们也吃不完,多余的就送给老板了,我看菜单上还有啤酒鱼,想吃吃龙脊山上的鱼,也点了一道,老板收起菜单让我们稍等,他等会就去抓鱼。

我愣了愣:“抓鱼?”

老板走远了,听到我疑问的只有小哥,他轻声道:“院子后面有鱼塘。”

我挠挠头:“这么新鲜的吗。”

小哥倒了一杯米酒给我,指指窗外,老板系上防水围裙穿好水鞋,大步流星地朝后院走去。

等菜的过程中我在手机上跟胖子他们聊了两句,果然哥几个并没有真的开金杯上拉萨,但胖子传了张他们打包好行李的照片:“我们也走了,不当留守儿童。”

我问他们去哪,天真道诗和远方,我说我看你是有点嚣张,三个人就带一个行李箱去什么诗和远方,内裤轮着穿?天真支支吾吾,最终干脆恼羞成怒道:“你别管!我们有自己的想法!”

我瞅着他们三个狗狗祟祟神秘兮兮的,估计也没憋什么好屁,没准改天在高速路口就把我们抓了。

想着我就没多问,只嘱咐他们注意安全,抬头见菜要上了,用几个表情包就带过了话题。

等到菜上完,我举着筷子,陷入沉思。

老板这道现抓的啤酒鱼,可以说是煮的稀碎,骨头是骨头,鱼肉是鱼肉,鱼头也散架了,被鱼身压在汤里,光看着就能感觉到它在锅里大概死得很惨。

这几年胖子色香味俱全的菜吃多了,乍一见这惨绝人寰的卖相,我有些不敢下筷子。

不过好在这菜香味扑鼻,闻起来非常正常且诱人,我翻了翻,确定这鱼只是但不会煮的碎,没其他毛病,鼓起勇气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

然后,我就被香迷糊了。

要不说事情都有一定的双面性,这鱼虽然碎,可它超级入味,而且鱼肉很嫩,是一种能吃得出它才去世不久的嫩,汤汁也很下饭。

一餐饭吃完,我靠在前台跟老板闲聊,忍不住问他鱼是怎么做的,他说做法跟普通啤酒鱼一样,但鱼是现杀的很鲜嫩,才会比别的鱼口感更好。

聊了几句龙脊山的风土人情,吃饱饭后的困倦席卷而来,即使大厅正放着闹腾腾的凤凰传奇,我眯着眼,头就开始渐渐的发昏。

小哥从身后拍了拍我后脑勺:“午睡一会。”

我很顺从地跟他上了楼,换身睡衣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见小哥还杵在一旁,我撑着眼皮问道:“你不睡?”

过了会儿,才传来小哥淡淡的声音:“来了。”

被子窸窸窣窣地撩起,身体随之落入了温暖的怀抱,我很习惯地环住他的胳膊,头一歪就厥了。

小哥睡觉是有生物钟的,我们没调闹钟,他轻手轻脚把我摇醒,是两个小时以后,我打个哈欠去洗把脸,看了看时间,下午三点,外面天气也好,刚好去爬观景台,还能赶上落日。

我们这次回来没有住院养伤,只集体去拍了个片,拿了一些药回来吃,或许是之前处理得当,按照医嘱用药吃药,伤口竟也慢慢恢复了。

下到大堂,老板还在凤凰传奇,我向他要了登顶的地图,他很好心建议我们可以包辆本地人的车上去,只靠爬要爬两三个钟。

我笑着谢过老板,心说两三个钟的山也叫爬吗,小哥在雨村都是跟猴儿一较高下的。

走到登山道上,我愈发觉得我们没叫车的行为很正确,这里没有很规范的登顶楼梯,我们是随着车道一起爬的——这也就意味着,这种路基本等于如履平地。

小哥在前我在后,两个人吭哧吭哧往上走,边走边聊天,气都不带多喘一下的,在登顶最后一段路,车走停车场,人得手脚并用爬两个土坡,有不少人要连拖带拽爬上去,还得排队。

我站在后面,满脸写着凑热闹。

看的久了,他们的流程我也看明白了。

力气大的人会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坡上,再回过头来拉力气小的同伴,后上的往往都是蹬着坡道用力一跳,靠前面同伴的拉拽蹦上坡道,落地后还会因为惯性撞到同伴身上,如果是情侣,男生就会直接把女生给抱走,场面很是甜蜜。

看了几对小情侣腻腻歪歪,我不禁露出姨母笑,没多久轮到我们,小哥上坡地很利落,撑地一翻就凌空翻过去了。

见小哥落得稳,我也准备照猫画虎来个信仰之翻,他却在这时突然转过身,半蹲下来向我伸出手。

我诧异地看了看小哥,但想着身后还有人排队,也就没多问,乖乖地把手递过去,踩着土坡借他力蹬了上去。

脚踏在地上,我本来打算往后仰一仰来缓解惯性,但我没料到小哥会瞬间发力,身体来不及反应,就这么被他轻轻拉进了他怀里,脸撞到他胸膛上,扑通的心跳几乎能撞响在耳边。

小哥用力很轻,我栽到他身前也就短短几秒,重心一稳我就顺势站起来,拍去手上的灰,拉着小哥朝山顶的观景台走。

走路的时候我满心疑惑,心想小哥这是闹哪样,怎么猝不及防改走抽象路线,转型也转的太没征兆。

想不通,我还偷偷用余光瞄他,结果被他眼神撞个正着,他盯着我看了两三秒,把头移开了。

我琢磨着看向前面的路,有几对刚才上坡小情侣在打打闹闹,瞧着瞧着,我忽而醍醐灌顶——

不会是小哥见我一脸傻笑看他们又拉又拽的上坡,以为我也想像他们这样玩但不好意思提,干脆就闷不吭声陪我玩了一场幼稚的小游戏?

毕竟我平时在他面前的样子,属实算不上睿智,跟天真胖子臭味相投,三个人经常会鼓捣一点弱智小活动,不但自己玩,还硬要拉上小哥和木安。

这不能怪我,不管我们几个里的谁,在他面前都会显得挺傻里傻气的。

越想我越觉着有道理,小哥虽为人正经,不多事不废话,但他有事也会愿意陪着我们做点傻事。

胖子说他这人就很宠孩子,哪怕是他不能理解的事,只要不触及他的知识盲区,见我们喜欢,他是会在心里默默接受的。

思绪轮转几番,我顺利把自己说服,拉着他手腕,面向山川梯田,心情只能说格外的舒畅。

小哥在这又唱又跳的,换来一句抽象(不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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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4章 第七百六十四章

【盗墓笔记张起灵bg】归处吴山2:心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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