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酒第一次见到西弗勒斯·斯内普,是在苏格兰格拉斯哥的一家酒吧里。
当时的琴酒刚拿到代号不久,第一次独立到英国出任务。负责接待他的司陶特邀请他在执行任务之前去酒吧“好好放松一下”,并且很高兴地以前辈的身份对他传授经验:在任务未完结前所有的开销组织都可以报销。
和所有刚入职场的菜鸟新人一样,琴酒沉默地遵守了某种职场潜规则,没有拒绝这个来自于前辈的邀请。
这间酒吧位于码头边一条相当偏僻的小巷里。众所周知,所有城市都有其阴暗之处,即便是在人均热情开朗的苏格兰或是以友好著称的格拉斯哥也不例外。这条小巷就属于格拉斯哥的危险区域,普通市民一般都不会接近,但这家酒吧是组织在苏格兰的一个据点,也是组织成员经常出入的地方,安全系数很高,一般来说不会出意外。
——换句话说,就是可能会有意外存在。
于是,刚好就在琴酒去的那天,有人火力突袭了这个据点。
当时面对敌人的枪林弹雨,在场的组织成员纷纷掏出武器进行了反抗。在这样的一片混战中,只有一个男人显得格格不入。
在或惊慌或愤怒的人中,他那张看上去轻蔑又不耐烦的脸相当引人注意。琴酒从一走进酒吧就注意到他了,一点没怀疑他不是组织的一员——他留着垂落在脸颊两侧的黑色半长发,瘦削的脸颊和突出的大鼻子都让这人看上去就很不好相处,身上穿着一件剪裁合身的呢料长袍,颜色也是组织成员下意识都会选择的黑色。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看着就是组织中坚力量的男人,在琴酒掩护其他人撤退的过程中,突然不见了踪影。这种时候,如果有人没有紧跟着大部队一起撤退,那几乎可以确定他就是那个出卖同伴的叛徒。
也许是发现叛徒的怒火刺激了琴酒的肾上腺素,也许是面对突然到来的敌人激发了琴酒的潜力。这场恶战中,琴酒毫发无伤地救下了包括司陶特在内的九个同事。
那也是琴酒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所在的组织正如BOSS所说的那样,混进了太多老鼠,甚至已经威胁到了组织的运行。
事后经过调查,司陶特确认突袭酒吧的是英国的特工组织MI6,而出卖情报的就是当时在酒吧里一个被抓的外围成员。他并不知道关于组织的机密,只以为组织是一伙走私威士忌的走私团伙,所以想要向警方卖消息赚点外快。但是没想到这条情报意外引起了MI6的注意,才有了那一次酒吧突袭。
至于那个刺激了琴酒的大鼻子男人,则根本就不在组织的成员名单里。
司陶特推测,这人可能只是一个在黑暗中游走但误入组织据点的局外人。不过那时候的司陶特在说起这个推测的时候小心且谨慎,不敢再在琴酒面前摆什么前辈的架子。因为他面前这个代号琴酒的所谓新人,在外援断绝的情况下依然独自一个人成功狙击了来格拉斯哥开会的目标,使自己在组织中的等级从普通的代号成员直接升为高级干部。
——没人敢对这个凶悍的男人说出真相:他所描述的那个男人,根本不曾存在于其他任何人的记忆里。
尽管司陶特给出了这样的结论,但是琴酒始终半信半疑。毕竟那时候的琴酒还不知道,黑色不是只属于一个组织的着装专利,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能做到瞬移闪现轻而易举。
而迅速用幻影移形从枪战现场脱身的斯内普此时也不会想到,在一家麻瓜酒吧里,居然还有人能记住自己。
他不过是厌烦了在破釜酒吧或是猪头酒吧这类地方总会遭受到的异样注视,想要随便找个麻瓜的酒吧喝点酒来治愈学校里那些小崽子们对他神经的折磨,就遇到一场麻瓜们的枪战。
啧,这些讨厌的麻瓜!即便再怎么为邓布利多的伟大所折服,斯内普也无法全然接受他对麻瓜的看法。见识过麻瓜们的疯狂厮杀,斯内普甚至免不了充满恶意地想:即使是在黑魔王统治的时候,魔法界也比麻瓜们的生活更风平浪静,即使是杀戮,巫师也比麻瓜更干净优雅。
自诩干净优雅的巫师先生当时也不知道,就在几年后,跟踪巫师先生来到破釜酒吧门口的top killer叼着香烟,将会嫌弃地撇了撇嘴角:这地方可真脏啊……
[鸽子]一个庆生小坑,应该不会写太长……吧。
强调一下私设,琴酒有巫师血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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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神秘组织成员的跨次元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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