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哈利从来没有遇到过比现在更坏的情况。他孤独地搁浅在黑暗的麻瓜世界里,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最糟的是,他刚才正经施展了魔法,这意昧着他几乎肯定要被霍格沃茨开除了。
他身上也没有麻瓜通用的钱,在他的衣箱底的钱袋里,有一点儿金加隆,但他父母留给他的其余财产都在古灵阁魔法银行的地下金库里,他可不能一路拖着衣箱上伦敦啊。除非……他低头看看魔杖,魔杖还被他抓在手里。如果他已经被开除了(想到这一点,他的心脏就痛苦地快速跳动),再施展一点魔法也不妨事。他有爸爸遗留给他的隐形衣,如果他对衣箱施展魔法,让衣箱变轻,把衣箱捆在飞天扫帚上,自己再穿上隐形衣飞到伦敦去,那又怎么样?然后他可以从地下金库里取出其余的钱,然后……他去流浪?这样的前景非常可怕,但他总不能老是坐在这道矮墙上啊,要不然他就不得不向麻瓜的警察解释他为什么深更半夜还待在大街上,带着一箱子咒语书和一把飞天扫帚。
哈利又打开了衣箱,把里面的东西拨拉到一边,他要找的是那件隐形衣——但在他找到以前,他突然直起了身子,再次向四面张望着。他脖子上冒出一种针刺般的奇异感觉,让他感到有人在监视他,但这条街上似乎没有人,那些方方正正的大房子里也没有透出任何灯光。
刚要再次向衣箱俯身,哈利几乎又马上站直了身子,手抓紧魔杖。与其说他听到了什么,不如说他感觉到了什么: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站在他身后的篱笆和车库之间的狭小空间里。哈利斜眼看看那条黑暗的胡同。只要那东西会动,哈利就会知道这只不过是一头迷路的猫还是——别的什么。
“荧光闪烁,”哈利轻声低语,他的魔杖末端发出一道光,他几乎感到眩晕了。他把魔杖高举过头,布满砾石的二号墙体因此闪烁着亮光,车库的门也发出微光,在这两者之间,哈利清楚地看到了——一个有着发着微光大眼睛的什么东西的庞大轮廓。
哈利向后退去,他的腿碰到了衣箱,绊了一下。他本能地挥舞手臂想保持平衡,接过魔杖脱手飞了出去,他也摔到了街沟里。
1.
“你差点把我吓死。”哈利坐在沟边,用谴责的语气说。他正检查自己胳膊肘和膝盖的擦伤——刚才那跤摔得可不轻,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出一些可能代表愧疚的小声音,低头把他的箱子推到他右脚边,然后绕到他左脚边趴下。
这是哈利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一只狗,骨架几乎跟熊一样大,只是骨瘦如柴,看上去很长时间都没吃饱过了。它好像能听懂哈利说话,这把哈利的恐惧又打消了一些,他大着胆子摸了摸黑狗的脖子,没找着项圈,不过黑狗好像很喜欢这样的触碰,殷勤地用脑袋拱哈利的手。虽然它是那么瘦,但它身上还是暖烘烘的,愤怒和惊吓过去后哈利开始感到冷了,所以他稍微向那只狗靠近了点儿。
“哎哟,别舔我的伤口!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狂犬病……”哈利赶忙又把胳膊肘挪开,大狗呜咽起来,似乎伤心欲绝,害得他有点儿内疚,“好啦,这不能怪你,你先来的,对不对?应该是我把你吓到了……”他环顾黑暗的街道,感到恐慌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可是,天啊,我该怎么办呢?我想飞去伦敦,去对角巷,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找着,我从来没自己去过……”
他的伤口被舔过之后阵阵刺痛,一次比一次厉害,比起两个月前被蛇怪毒牙刺穿的疼不算什么,但哈利再度恐惧地想起了狂犬病的可能性。他小学学过,狂犬病是百分百致死的。他不知道巫师会不会得狂犬病,他们在学校经常接触各种稀奇古怪的魔法生物,没听说谁因此得狂犬病——或许巫师的狂犬病不叫这个名字?但至少他们都没死。罗恩甚至被一头龙咬过,伤口肿得老高,但找庞弗雷夫人治疗后很快就愈合了。只要他能回到巫师社会,哈利想,被狗舔了伤口或许不算什么大问题。
“你家在哪儿?”哈利问,“呃,算了,我猜你也不知道,你肯定已经流浪好久了。”
大黑狗趴在他腿边发出难过的呜咽,哈利继续摸它的脑袋,它好像很喜欢,摇起了尾巴。这么显眼的大狗,如果是不小心跑丢了,主人发出告示以后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而且大黑狗的眼睛给了哈利一种聪慧的印象,他认为这不是条找不着家的笨狗。还有他刚确认过,大黑狗的项圈被摘掉了,这不是它自己可以做到的。
种种迹象都表明,这是只被抛弃的狗。为什么?因为它吃得太多?这样的狗饭量肯定很大,每次弗农姨夫的生意不顺利,都抱怨是哈利把他们吃穷了,但哈利吃得还没达力一半多。想到德思礼一家,哈利鼻子猛地酸胀起来,他忍了整整一个假期——两个月!打着手电偷偷写作业,像奴隶一样服从所有命令,每天数着日子,今晚还听玛姬姑妈说了那么多诋毁他父母的话,可是最后,最后他还是不能去霍格莫得,不但霍格莫得没戏了,他还很可能被开除。他父母是为抵抗伏地魔牺牲的,魔法界人人都说他父母是英雄(除了斯内普和那些讨厌的斯莱特林),但他却不得不跟全世界最痛恨魔法的麻瓜亲戚生活在一起。
早知道最后还是这种结果,他倒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再回德思礼家受气。或许他可以去陋居住,那儿有他最好的朋友,去年罗恩和双胞胎哥哥一起开着一辆会飞的汽车把被德思礼家关禁闭饿肚子的哈利救了出来。韦斯莱夫人非常喜欢哈利,做饭也极其美味,但那是因为她把哈利当成拯救魔法界的大英雄,如果知道哈利违反法律、吹胀了自己的姑妈,她还会欢迎哈利去做客吗?哈利记得罗恩的父亲是极其反对用魔法欺压麻瓜的,就算玛姬姑妈罪有应得……
“如果你记得你家怎么走,我可以送你去。”哈利的视线模糊成一片,他搂紧钻进怀里的大狗,竭力不要像个小毛孩一样坐在街上哭泣,“反正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我没有家,我父母死了。而且我要被霍格沃茨开除了。我没地方可去。没人想要我。”
大狗的脑袋不断往他胸前拱,两条前腿搭在他肩上踩来踩去,就像它想拥抱哈利一样。是它跟从前的主人学的吗?怎么会有人抛弃这么聪明懂事的狗?也许前主人去世了,亲戚接管了房子,但讨厌这条狗,就赶走了它,就像哈利被塞给不情愿的德思礼抚养。大黑狗正发出像是在哭一样的声音,它明白它跟哈利一样无家可归吗?它会想念从前的主人吗?
哈利吸了吸鼻子,又拥抱了大狗一会儿,把脸埋进脏兮兮的毛发。它瘦得能让哈利一根根摸出它的肋骨,气味也非常难闻,但它的安慰还是让哈利好受多了。即使它瘦成这样,体重也还是不轻,哈利的腰没多久就疼得受不了了,不过他一推,大黑狗就乖乖趴了下来,继续舔他的手。
“我记得这附近有个收容中心。”哈利用袖子擦脸,一边挠它的耳朵根,这令它非常受用,“我不确定在哪儿,天亮以后我们可以去找找,继续在街上流浪的话,你可能会被抓住然后杀掉。警察会以为你很危险。”
他撑着膝盖站起来,去捡同样摔进沟里的魔杖,杖尖还亮着呢。等他重新回到路面上,大狗抬头望着他,悲伤的大眼睛反射着魔杖的光。想到要把它留在收容中心,哈利感到一阵不舍,但他别无选择,无论他要怎么去伦敦,都不可能带着这么大一条狗。
“嘿!”一道手电光突然打了过来,“谁在那儿?”
2.
哈利的脸和手都被枝叶刮得火辣辣的,他知道藏进灌木丛很拙劣,但他一下子想不出其他办法。警察已经挥舞着手电跑了过来,哈利赶忙确认自己熄灭了魔杖,如果他被揪出来以后什么都不说,是不是会被带去警察局?那样他倒是有地方能度过这一晚了,可他该怎么离开那儿呢?
警察停了下来,他是个块头很大、挺着啤酒肚的金发男人,哈利的动作显然没快到能躲过他的眼睛,他站在哈利正前方,露出胸有成竹的微笑,刺得哈利眯起眼的手电晃了一圈,就垂下朝向地面。
“好了,小鬼,我知道你在那儿。”警察说,“自己出来吧,我们可以去最近的麦当劳好好吃一顿,我请客。我敢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是全世界最蠢的青少年。”
哈利握紧了魔杖,这个警察像是好人,就算攻击麻瓜不是重罪,他也不想对这个警察念咒。但警察一定会把他送回德思礼家,哈利可不想知道那儿有什么在等他。
“还不出来吗?”警察又笑着说,“我都快饿扁了。”
没办法了。哈利摸到挤在身边的大狗的后背,用力按了一下,希望它能明白这是暗示它别现身,免得吓到警察。他咬了咬牙,正要站起来,但他的箱子突然哗啦一下开了。他藏起来的时候只来得及草草将箱子合上拖走,现在一大堆书和他的衣服以及飞天扫帚滚了满地,哈利一时间吓得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警察大笑着弯腰,从路沟里拾起最近的一本——是《妖怪们的妖怪书》。
“别!”
哈利一跃而起,但书的搭扣已经松开,它立刻凶狠地咬上了警察的手。警察发出一声惨叫,哈利拔腿冲过去,却被一股力量拽了回来。他后脑勺撞在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上,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哈利这才意识到自己撞到的是另一个男人的胸膛。那个男人把他按在自己身前,抢走他的魔杖,一瞬间就打昏了警察,那本书松开牙齿跳了起来,张牙舞爪地飞到哈利面前。
“这什么?啊,我猜……”男人肯定是用咒语控制了《妖怪们的妖怪书》,他松开哈利脸上那只手,尝试挠挠书的封皮或者拍拍它,在他用手指捋过书脊之后,书本突然老实下来,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哈利用尽全身力气推开男人,跌跌撞撞地退到路面上,险些又摔几个跟头。那人没追过来,拿着他的魔杖站在原地,哈利气喘吁吁地蹲下,捡起警察滚落的手电,男人同样没阻止他。
“你是谁?”哈利问,“这里怎么会有巫师?”
他全身发抖,慢慢抬起手电筒——立刻得到了答案。
西里斯?布莱克,新闻里的持枪连环杀人犯,长发蓬乱,瘦得像骷髅,眼窝深陷,冲他咧嘴一笑,用下过地狱一样沙哑的嗓音开了口。
“本来没想在这种状况下跟你打招呼的——晚上好,哈利,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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